经济法1
《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知识点提要
《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知识点提要考情分析本章是培养学习法律意识、兴趣的一章,对理解、学好法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重点掌握“法律关系主体”、“法律事实”和“法律渊源”内容,考试重点突出,分值较少,题型主要是客观题,预计考试分值在3分左右。
2019年教材新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容。
【提示】1.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
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获得了宪法确认。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专题概要专题一法律基本概念专题二法律关系专题一法律基本概念知识点概要知识点法的特征1.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5.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关键词】法的概念:国家意志性→制定或认可→强制力→权利义务→行为规范。
【考题·多选题】(2018年)下列关于法的规范属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是社会规范B.法是技术规范C.法是行为规范D.法是道德规范『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的特征。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法是确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知识点法律体系1.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含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具体七个基本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
【例题·单选题】以下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A.行政法B.行政法规C.仲裁法D.民事诉讼法『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体系。
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可分为若干法律门类,称为法律部门。
经济法第一章1
此版本仅为课前预习,实际课件以老师上课为准考点1.1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二、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4)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具有利益导向性。
(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6)法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考点1.2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一、法的渊源(了解)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
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和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一)我国法的主要渊源★★【预备知识】关于我国政权组织结构【归纳】我国法的主要渊源【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或发布的“指导案例”等,没有法律效力,不产生法的强制力,不属于我国法的渊源。
【单选题】下列规范行为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C.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渊源。
(1)选项BD:属于法律;(2)选项C:属于部门规章。
(二)法的生效范围★(三)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方式★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针对不同位阶的法之间的效力比较。
《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Ⅰ》课程标准课程编码:课程类别:理论课程适用专业:会计等授课单位:学时:72 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学分:4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1.1课程性质与作用本课程是财务会计类专业的必修课程,主要讲述与会计工作有直接联系的会计、税收、金融方面的法律制度,这些是学生毕业后从事财会类工作所必需具备的最基本的知识。
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对相关法律法规有全面的了解,能帮助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法律制度处理许多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的经济权益,并履行好自身的义务。
同时,本课程还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科目之一,是财会专业学生取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敲门砖。
1.2课程设计理念本课程的设计理念是:以就业为导向,以应用为目标,以实践为主线,以能力为中心。
在进行本课程教学设计时,充分融合了如下教学理念:①保证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前后连贯性;②有利于工学交替的实施;③构建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④教、学、做一体化的尝试;⑤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⑥注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
1.3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是依据“会计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会计工作项目设置的。
其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用案例形式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发展专业能力,使学生具有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课程内容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理论知识的选取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进行,同时又充分考虑了高等职业教育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需要,并融合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
该课程要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为课程改革方向,结合专业建设方案与专业教学要求,并结合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特点设计。
2.课程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了解一定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掌握与本专业工作有关的经济法律知识,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进入国际大市场的需要,并明确自身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使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后能自觉依法办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客户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习题+答案+解析(一)
202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习题+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下列关于法的阶级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不反映被统治阶级的利益B.统治阶级的所有意志都体现为法C.法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D.法是国家最高统治者意志的体现2.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包括七个法律部门。
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是()。
A.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B.知识产权法律制度C.票据法律制度D.证券法律制度3.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
A.法律B.行政法规C.部门规章D.司法解释5.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律规范就是法律条文B.法律规范就是规范性法律文件C.法律规范与法律原则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D.法律规范与国家个别命令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6.《反垄断法》第12条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该法律规范属于()。
A.授权性规范B.确定性规范C.委任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7.《民法典》第656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该法律规范属于()。
A.确定性规范B.委任性规范C.准用性规范D.任意性规范8.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根据这一分类标准,下列法律规范中,与“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属于同一规范类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B.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C.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D.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9.下列各项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
经济法第一章
第一章导论一、判断1、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义务主体则不受限制和约束。
对2、所有权的占用、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均应由所有权人自行行使,不得与其分离。
错3、经济法是调整全部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错4、经济法是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错5、在经济法律关系中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错6、违法行为也可引起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对7、民事法律领域的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对8、在某些情况下国家也可以作为经济法主体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对9、经济法律关系是在经济领域内发生的意志关系,这一关系体现是国家意志。
错10、在特殊情况下,未确定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的组织也可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错11、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错12、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除因年龄不同而不同外,一律平等。
错13、代理适用于一切法律行为。
错14、行为属于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现象。
对15、义务主体实施的义务行为是在法定的范围内进行的,超越法律规定的限度,义务主体则不受限制和约束。
对16、经济法确认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经济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对各自的合法权益平等地予以保护;无论经济主体的所有制性质有何不同,都平等地适用法律规定的保护方法和制裁措施。
对17、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视为无权代理行为,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18、A公司未授权张某代理权。
某日,张某以A公司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150台电视机的买卖合同,A公司得知后对张某无权代理的行为未作否认表示,该买卖合同应由A 公司履行。
对19、任何当事人都可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错20、任何组织或公民所为的行为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错2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
经济法学1答案
一、单选题(共30 道试题,共60 分。
)V1.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 经济法就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一些政策B. 经济法是随着国家出现而产生的C. 一般认为,经济法是社会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产物D. 经济法与民法的基本理念是相同的正确答案:C 满分:2 分2. 根据《广告法》第35条规定,对特殊商品广告审查的基本程序中,不包括下列哪项程序:(D)A. 申请B. 审查C. 决定D. 通告正确答案:D 满分:2 分3. 资本主义经济法最早产生于( A)。
A. 德国B. 日本C. 英国D. 法国正确答案:A 满分:2 分4. 某厂发运一批玻璃器皿,以印有"龙丰牌方便面"的纸箱包装,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工未细拿轻放而损坏若干件,该损失应由下列哪个部门承担 ( D )A. 装卸工承担B. 装卸工的雇主承担C. 运输部门承担D. 某厂承担正确答案:D 满分:2 分5. 承包经营的企业试行资金分账制度,划分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分别列账。
其中企业资金属于(B )性质。
A. 集体所有制B. 全民所有制C. 股份制D. 股份合作制正确答案:B 满分:2 分6. 某百货公司销售彩电,在门口广告牌子上写着:“凡是在本店购买彩电者,给予总价款百分之三的回扣,介绍推销者给予百分之一的佣金。
”后来,被人发现并举报到有关部门,经过调查发现公司给付的回扣、佣金,帐面上均有明确记载。
该公司给付回扣的行为是(C )A. 不正当竞争行为B. 变相行贿行为C. 正当的促销交易行为D. 降低排挤行为正确答案:C 满分:2 分7. 根据《政府采购法》下列哪个不属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D )A.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B. 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C. 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D. 外商利用自由资金(外币)在中国投资的项目正确答案:D 满分:2 分8. (A)行为,作为具体的一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采用假冒或者模仿之类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混淆,从而导致或者足以可能导致购买者误认的行为。
经济法第1-2章
企业法概述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一节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能独立核算、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组织。
1.企业的合法性 2企业的盈利性 3.企业的独立性 4.企业的组织性
(二)特征:
(三)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况 现代意义上使用并研究经济法概念 的是20世纪以后德国法学家进行的。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生产力 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市场 这只“看不见的手”存在难以克服的缺 陷,迫切需要国家这只“看得见的手” 对经济加以干预。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二、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的概念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章 企业法
(三)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程序
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
证明等文件。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需在登记前批准的项目的,应当依 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二章 企业法
三、合伙企业财产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合伙人出资+ 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具有共有的性 质,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 处分均应当按照全体合伙人的意志进行。 (三)合伙财产的转让:指合伙人将自己在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合伙 企业法》对其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 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法律规范的易变性 2.兼具公法和私法属性 3.经济法律责任的综合性
经济法第一章试题及答案
经济法第一章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A. 经济关系B. 政治关系C. 社会关系D. 文化关系答案:A2. 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包括以下哪项?A. 强制性B. 灵活性C. 随意性D. 非强制性答案:A3. 下列哪项不属于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 公平原则B. 效率原则C. 公正原则D. 竞争原则答案:D4. 经济法的调整方式主要有哪些?A. 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B. 法律调整和行政调整C. 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D. 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答案:A5.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A. 维护社会秩序B. 促进经济发展C. 保障个人权益D. 维护国家安全答案:B二、判断题1.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确)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经济关系。
(错误)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效率、公正和竞争。
(错误)4. 经济法的调整方式包括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
(正确)5. 经济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
(错误)三、简答题1. 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
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案: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等。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某公司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罚款,该公司认为罚款过重,提出行政复议。
问题:该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案:该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根据该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结束语:通过本次试题的练习,相信同学们对经济法的基础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希望同学们能够继续深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经济法第一章 经济法绪论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 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 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 我国法学界对经济法的概念问题主要有以下观点: ▪ 1)国家干预论,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
洛阳李慧娟种子案
▪ 法院领导反思观点:
▪
“法官在遇到法律冲突时,一是可以直接适用上位
法,对法律冲突予以适当回避;二是可以逐级请示,提请
最高法院和全国人大予以确认和指示。问题并不难解决。
只是采取后一种方式时间较长,不利于案件审判。”
“法官在判决书中宣布地方法规无效,我们也认为是 不妥的。对于地方法规的合法性问题,依法应由全国人大 常委会进行审查”,
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 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2)新经济行政法论,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从整 体利益出发对市场进行干预和调控、管理的法律,就其性 质而言,是公法,也就是经济行政法。 ▪ 3)经济协调关系论,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国 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4)国家经济管理关系论,这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调整 国家经济管理关系,以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促进其协 调、稳定和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以
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这种关
系是在法律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
主体
享有权利、承担义 务的人
内容 权利和义务
客体
权利义务所共同 指向的对象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经济法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
2020年3月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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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 必要条件,由主体、内容、客体三个要素构成, 三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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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 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或参加者。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 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但双方当事 人在许多情况下既享受经济权利又承担经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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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结论
1、通过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政府越来越多地 介入了私权关系的调整。
2、各种经济法现象表现出以下共同点: (1)打破了传统的权利平等的观念,以身
份的不平等为基础,重新审视当事人之间的关 系;
(2)打破了意思自治的观念,国家强制力 直接或间接地介入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行使、 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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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2.特征 (1) 经济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形成的特定的社会 关系。它建立在社会客观规律基础之上,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 经济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 律通过规范人们的权利义务来达到对人们行为的调整目的, 经济法律规范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是抽象的、可能的,而经济 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则是具体的、现实的。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法律部门这种说法曾有过多 年的争议,但是,现在无论是国家立法机 关、行政机关,还是法学家都已形成共识: 经济法是一个法律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 的法律部门。经济法与多个法律部门有联 系,尤其是与民商法、行政法联系密切。
经济法第一章练习题
第一部分学习提要、练习题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理论一、学习提要从不同的角度看经济法,其含义是不同的。
我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干预而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因而国家干预是经济法的基本属性。
经济法具有综合性、经济性、行政强制性和政策性等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由经济法的主体、客体、内容三个部分构成。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
在代理中要注意代理人不能随意的转托他人,代理的授权必须明确,代理人不能滥用代理权。
诉讼时效制度实际上是一种消灭胜诉权的制度。
即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期限权利人的权利将不再受法律的保护。
我国的诉讼时效期限一般为2年。
二、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最先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是( )A.摩莱里的《自然法典》B.德萨米的《公有法典》C.德萨米的《自然法典》D.摩莱里的《公有法典》2.经济法律关系的最主要参加者是()。
A.国家机关 B.公民个人 C.社会团体D.企业3.享有经济职权的主体是( )。
A.企业B.国家机关C.事业单位D.社会团体4.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总是由一定的( )引起的。
A.当事人的要求 B.事件 C.行为D.法律事实5.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中最大量的是( )。
A.行为B.无形财产C.物 D.智力成果6.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事件范围的是()。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C.战争 D.擅自发行股票7.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所有经济法律关系B.各种经济关系C.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D.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8.诉讼时效期间从()计算。
A.发生争议时B法律行为生效时C.知道或应当知道时 D.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9.张某于2001年12月1日从某公司购买了一台电冰箱,12月10日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身体受到伤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张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间为()。
《经济法学》第1-4讲章节知识要点+课后自测题
第1-4讲《经济法学》章节知识要点、自测题选(含相关法条)自测题型:判断、辨析(判断改错)、选择、问答(简答、论述)、案例分析各题型中“知识点涉及的法条之具体内容:详见“附录相关法条”或课件、课本。
论述题产生根源(尤其是政治经济根源),论经济法的概念、体系。
调整对象和地位:从内在理论根据(调整对象的独特性)论述经济法的的概念和地位。
即:结合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三者调整对象的异同分析,论经济法的概念和独立性(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联系实际分析上述问题,如:电脑销售公司对工商局查处其不当有奖销售,是否可讨价还价?工商局购买办公电脑,是否可以强令电脑销售公司低价销售?但这些“讨价还价”、“强令低价销售”的行为,又往往出现或得逞,原因何在呢?3、联系经济法的产生根源以及社会生活实际等方面,举例说明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什么需要经济法?我们为什么需要学习经济法学(学习意义、作用)——辨析“我是良民,我不犯法,学不学法无所谓”的观点。
【解题思路】可涉及经济法的立法价值、学科意义、实践应用价值(工作生活)等方面;可选择课件以及“讨论课”中或其他资料中相关的典型案例或事例(如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进行分析。
即:结合经济法产生根源的某个方面的分析,联系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社会实际,举例说明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什么需要经济法?从经济法角度辨析“我是良民,我不犯法,学不学法无所谓”的观点,论述经济法学的学习意义、作用。
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联系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及措施效果、知假买假索赔的社会意义等,论述消费者的概念以及“知假买假者”是否是消费者、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一、退一赔三)。
简答题1、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规制对象及其规制原则。
2、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定情形(简答或案例)。
3、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基本途径。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知识点四:经济仲裁
1.考点频率:★★★★★ 2.难度:中 3.题型:选择、判断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经济;非专属)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 纷。
(一)不能提请仲裁的事项 (不能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二)不适用《仲裁法》调整的项目(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与经济仲裁)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
生效时间
民事调解书 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经济仲裁裁决书 自“作出之日”起
一审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一审裁定
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经送达”
知识点五:诉讼管辖
一、不同纠纷解决的管辖权综合问题
1.考点频率:★★★★★ 2.难度:难 3.题型:选择、判断
害
为转移
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六种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
法律行为种类
合法行为 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作为) 消极行为(不作为)
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行为:基于意思表示而作出的具有 法律意义的行为
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法 规 地方性法规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②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③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类似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规 部门规章 章
经济法第1阶段试题
经济法第1阶段试题一、是非题〔1×10=10〕1、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因不受司法保护,不得强迫执行,不属于破产债权。
(√ )2、公司发行债券的,其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3、有限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别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 〕4、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 〕5、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方案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方案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 〕6、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结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 〕7、和解协议生效后,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效力约束,仍可提起对特定财产即担保物的执行程序。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9、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好心第三人。
〔√ 〕10、设立外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当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不得用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 〕二、单项选择题:〔2×5=10〕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须到达〔 A 〕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A、 50 万元B、 30 万元C、 10 万元D、人民币 3 万元2、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
该协议的以下规定中,哪一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C 〕A、甲的出资为现金 12 万元和劳务作价 5000 元B、乙的出资为现金 8000 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C、丙的出资为作价 9 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丙保存对该车的处分权D、合伙企业的经历期限,于合伙企业成立后满半年时协商确定3、公司可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最少要有〔 A 〕以上的分公司才能称得上总公司。
经济法学(一)经典案例
经济法学(一)经典案例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1)经济法的理念: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电影《英雄》贴片广告案暨“新东方”案 . 4经济法主体结构:社会中间层组织——温州烟具协会应对欧盟CR法案和欧盟打火机反倾销 (7)经济法律关系的独立性——《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10)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之一:经济法责任——沱河泣血,百姓遭殃 (13)经济法律关系保护之二:经济法奖励制度 (19)经济法的实施——牛玉琴案 (23)市场准入法律制度——北京依法查处取缔黑车案暨河北孙大午农牧集团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5)特殊企业形态:国有企业与国家的关系——“恒裕”轮南非德班被扣案 (27)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1、20世纪初期,德国为满足国家协调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需求,颁布了一些对重要物资和产品价格实行国家统一管制的法律和法令,如《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和《战时经济复兴令》等。
后来,为应对战后国内经济危机、负担巨额战争赔款和摆脱经济上的困境,解决垄断经济组织操纵市场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德国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干预。
比如,1919年8月生效的《魏玛宪法》规定,基于国家的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征收,土地、矿藏及可利用的天然资源均处于国家监督之下,并对私有工业实行“社会化”,实行完全的国家所有制、公私合营的半国家所有制和国家指定须受国家监督的企业由资本家、工人和消费者代表组成的机构进行管理,同时还佐以相关法规从不同的角度干预市场运行,如《煤炭经济法》、《钾素经济法》,《防止滥用经济力法令》(《卡特尔令》)等。
蕴藏于这些法律中的法律规范具有不同于以往法律规范的特质:国家有权对私人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干预、对经济运行要素进行国家协调,从而可以对垄断组织进行一定的限制,并在一定程度上取消或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和私权神圣原则。
由于法律的实施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绩效,这些不同于传统民商法和行政法倾向或特质的法律规范得到了德国社会和国家的确认,并逐渐成为一个新型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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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分析题【案例1】(本小题10分)2011年10月,A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出走,不知去向。
A公司内部管理因此陷入混乱。
2012年1月,A公司所欠B公司工程款200万元债务到期,B公司要求还款,A公司因无人理事而未予回应。
B公司遂于2012年2月1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
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称该公司不能偿还B公司债务的主要原因是法定代表人至今下落不明,公司无人管理,而非资不抵债,并提出证据证明其账面资产尚大于负债。
2月27日,人民法院裁定驳回A公司的异议;同日,裁定受理B公司提出的A公司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并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在清理A公司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实:(1)2011年7月1日,C公司向银行借款5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一般保证担保。
截至破产申请受理之日,C公司尚欠银行借款本息40万元。
银行已向A公司的管理人申报该40万元担保债权。
(2)2011年8月3日,D公司向A公司购买了一批塑料薄膜,尚欠15万元货款未付。
A 公司长期租用E公司仓库,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已拖欠E公司租金13万元。
2012年3月5日,D公司以5万元对价,受让E公司对A公司的租金债权。
D公司已向管理人主张以该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15万元货款中的13万元。
(3)2011年9月30日,A公司与F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A公司向F公司订购一台设备,2012年3月上旬交货;卖方送货上门,货到付款。
2012年2月25日,F公司将设备发运。
F公司于2月29日获悉A公司破产案已被人民法院受理后,立即通知管理人,要求取回在途设备。
3月1日,设备到达A公司。
在债权人会议对债权申报进行核查时,债权人甲提出,A公司对银行的保证债务尚未到期,故银行无权进行债权申报。
债权人乙提出,A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银行尚未通过诉讼或仲裁向C公司求偿,故不得进行债权申报。
债权人丙认为,D公司无权以受让的租金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货款。
债权人丁认为,设备已交付,其所有权已由F公司转移给A公司,构成破产财产的一部分,故F公司无权取回。
要求:(1)人民法院驳回A公司异议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依据何在?(2)债权人甲主张银行无权申报债权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债权人乙关于A公司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债权人丙关于D公司无权进行债务抵销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债权人丁关于F公司无权取回设备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案例1参考答案】(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法人的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债权人甲关于银行无权申报债权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可将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在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后予以提前清偿。
因此,银行有权就未到期的保证债权进行申报。
(3)债权人乙关于A公司对银行享有先诉抗辩权的主张不成立。
因为,如果允许A公司行使先诉抗辩权,银行就必须待债务到期后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C公司求偿;待银行确定不能从C公司获得清偿,再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时,A公司的破产财产可能已经分配完毕,从而变相免除了A公司的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丙关于D公司无权进行债务抵销的主张成立。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5)债权人丁关于F公司无权取回设备的主张不成立。
因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
买受人的破产案件受理时,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之中,且价款尚未付清,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可发生取回法律效力。
【案例2】(本小题10分,可以选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最高得分为15分。
)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某商业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
B公司收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偿还所欠C公司的租金,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
C公司欠D公司一笔应付账款,遂直接将D 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汇票交给D公司。
D公司随后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于票据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
”D与E因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未能验收合格而发生纠纷。
纠纷期间,E公司为支付广告费,欲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
F公司负责人知悉D与E之间存在工程纠纷,对该汇票产生疑虑,遂要求E公司之关联企业G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
该保证合同约定,G公司就E公司对F公司承担的票据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但是,G公司未在汇票上记载任何内容,亦未签章。
F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A公司未在该行存入足额资金为由拒绝付款。
F公司遂向C、D、E、G公司追索。
要求:(1)C公司是否应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2)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3)D公司能否以其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4)F公司能否向G公司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5)G公司是否应向F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案例2参考答案】(1)C公司不应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由于C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2)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生效。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影响背书行为的效力,被背书人仍可依该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或答: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3)D公司可以以其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F公司明知D公司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却仍然接受汇票,故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其前手E公司。
(或答:F公司明知D 公司与E公司的工程纠纷尚未解决,却仍然接受汇票,故D公司可以基于该抗辩事由拒绝向其承担票据责任。
)(4)F公司不能向G公司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办理票据保证手续时,应在票据上记载保证文句并由保证人签章。
G公司未在票据上记载任何内容,亦未签章,其行为不构成票据保证,G公司不属于票据债务人,故F公司不能向其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5)G公司应当向F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尽管G公司不存在票据上的保证责任,但G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适用担保法有关保证责任的规定。
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E 公司不履行债务时,G公司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案例3】(本小题18分)A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甲系A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35%。
乙持有A公司股份192万股。
2007年8月20日,乙听到A公司欲进行产业转型的传闻,遂通过电话向A公司提出查阅董事会近一年来历次会议决议的要求。
次日,A公司以乙未提出书面请求为由予以拒绝。
同年9月30日,A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1)公司变更主营业务,出售下属工厂;(2)授权董事会适时增持B上市公司(简称B公司)的股份,使A公司持有的B 公司股份从3%增至30%。
此时,C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公司)持有B公司5%的股份,而甲则持有C公司51%的股权。
在股东大会上,乙对两项决议均投反对票。
10月11日,乙要求A 公司回购其股份,遭拒绝。
丙持有B公司51%的股份。
2007年10月12日,A公司与丙商谈收购丙所持B公司股份事宜。
自10月15日起,B公司股价连续两日涨停。
B公司遂披露公司控股股东正在商谈股份转让事宜,但未有实质性进展。
10月25日,A公司宣布将依据与丙签订的协议从丙处收购B公司22%的股份,另再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增持B公司5%的股份。
10月26日,A公司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宣布拟向B公司所有股东要约收购5%的股份,支付方式为A 公司持有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乙就此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A公司应向B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同时认为要约收购的价款支付应当采用现金方式。
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后未采取行动。
11月20日,A公司正式发布要约。
要约期满,预受要约的股份达到B公司股份总额的8%。
收购顺利完成。
2008年6月10日,因流动资金紧张,A公司向C公司卖出所持的B公司部分股份,获利800万元。
此举引发B公司股价下挫。
6月13日,乙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收购人收购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中国证监会亦未采取行动。
7月2日,乙向B 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A公司转让B公司股份所得800万元利润,应归B公司所有。
要求:(1)A公司拒绝乙查询董事会会议决议之请求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回购乙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说明理由。
(3)B公司在本公司股价连续两日涨停的情况下,是否有义务披露尚在进行中的收购谈判事项?并说明理由。
(4)A公司能否通过协议收购方式,一次性向丙收购其所持有的B公司27%的股份?并说明理由。
(5)乙关于A公司应向B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全部股份的要约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6)乙关于A公司的要约收购价款应当用现金支付的观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A公司拟要约收购B公司股份总额的5%,而实际预受要约的股份达到了总额的8%,A公司应如何处理?(8)乙认为A公司向C公司卖出所持B公司部分股份违反相关规定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9)乙关于A公司向C公司卖出B公司部分股份所得利润应归B公司所有的观点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案例3参考答案】(1)A公司拒绝乙查询董事会会议决议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询董事会会议决议,但并未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A公司有权拒绝回购乙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只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不包括转让主要资产。
(3)B公司在本公司股价连续两日涨停的情况下,有义务披露尚在进行中的谈判。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证券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时,公司必须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等信息。
(4)A公司不能通过协议收购方式,一次性向丙收购其持有的B公司27%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