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阶段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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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方法的种类和阶段的划分

勘察方法的种类和阶段的划分

勘察方法的种类和阶段的划分勘察地下水的主要技术方法有以下几种:水文地质测绘,水文地质勘探,水文地质试验,水文地质遥感遥测,地下水动态与均衡研究,室内实验模拟研究等。

水文地质测绘:是在野外进行一种地面调查工作。

通过对各种自然地质现象,特别是地下水露头的观测和描述记录,进行综合分析与图件编制支认识区域地下水形成和分布的一般规律。

水文地质测绘是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先行步骤,也是水文地质勘测察工作的基础。

水文地质测绘是认识和掌握区域地质构造、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的重要的也是基本的调查研究方法。

水文地质勘探:是指利用钻探、井探、槽探、坑探等工作手段直接揭露地下水和地质现象的过程,其中水文地质钻探为水文地质试验和物探测井提供工程条件,也是开采地下水和防治地下水引起不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问题的重要手段。

目前,水文地质勘探中主要的采用钻探,而槽探、井探和坑探等手段只是在一定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下,为某些专门目的才使用,如溶洞水的探采以及为解决地下水引起的某些工程地质危害问题等。

水文地质物探:是根据地质体与地下水以及不同的地下水之间存在的物性差异,如电性、磁性、弹性、放射性等,利用地球物理学方法去研究和解释地质、水文地质现象的一种手段。

在应用最普遍的是电法,其次是地震法和电磁法。

用物探方法确定含水层的埋藏位置和厚度,控测基岩界面起伏,寻找裂隙水富集带,确定溶洞位置和咸、淡水的分界面等,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水文地质试验:分室内和野外两方面试验,在野外条件下是测定水文地质参数,研究地下水运动特征的主要方法,是评价含水单元的过界条件及为各种水文地质计算提供数据的重要手段。

其中钻孔抽水试验应用广泛,而注水试验、压水试验、渗水试验、地下水实际流速测定、连通试试验以及回灌试验等,则是在一定的水文地质条件下为解决某些专门水文问题而被使用的。

地下水动态与均衡的研究:动态即包括对地下水水位、水质、水量和水温进行长期观测,掌握其动态变化特征、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

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划分研究勘察、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在勘测过程中,不能把施工勘察作为一个固定的阶段处理。

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1可行性研究勘察——选址勘察通过收集与研究分析相关材料与现场调查来选择场址勘测,结合规范要求对拟选的场地进行评价与评定。

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做出评价。

2初步勘察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勘察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对场地地形、地质构造、地质稳定性进行评价,通过相关评价确定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对地基基础工程与不良地质现象提出评价与整治方案的建议。

初步勘察阶段根据已收集与整理的资料数据,对工程的地质进行调查、勘探、测试工作。

2.1勘探点、线布置要求初步勘察的勘探点、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勘探线应与地单元、地层界线布置、地质构造垂直。

勘探点要合理布置在个地单元上,在地层相对变化较大的地段与地单元交接部,相应的勘探点要适当加密。

根据不同地形平整度选择不同的勘探点布置方式,地形平坦地区,选取格网的勘探点布置方式。

根据地质构造、地质性质、水文条件等或按地方标准确定岩质地基,勘探线、勘探点的布置与勘探孔的深度。

2.2勘探点、线间距的确定对于土质地基,勘探点、线间距的确定应按相关规范确定,局部异常地段应予以加密。

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的1,5~l/3,且个地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点。

2.3勘探孔深度的确定勘探孔深度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实际的工作中,要结合具体的工程实例和施工要求,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确定勘探孔深度。

初步勘察勘探孔的深度应按工程重要性来确定,勘探孔包括钻孔、探井和原测试孔等。

2.4取样和原测试为了解岩土体的岩土工程性质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变化规律,适当选择某些探孔取原状土样进行室内试验和一定数量的原测试工作,取土试样和进行原测试的勘探孔(井)宜在平面上均匀分布。

初步勘察中采用试样和进行原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结合地单元、地层结构和土的工程性质布置,土试样与进行原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可占勘探点总数的1/4~1/2;②结合地层特点和土的均匀程度,来确定土试样的数量以及孔内原测试的竖向间距。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勘察阶段:对于勘察区域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初步明确勘察的重点和工作范围。

2.详细勘察阶段:对于初步勘察获得的信息进行进一步细化,进行详细调查和采样,获得更准确的数据和实验结果。

3.工程地质分类与划分阶段:将获得的数据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工程要求,确定工程地质单位和分类,对各种地质结构进行划分和确定。

4.地下水勘察阶段:对于勘察区域的地下水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水位、水流方向和流量等信息。

5.灾害地质勘察阶段:对于勘察区域存在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包括地震、滑坡、地面塌陷等各种地质灾害。

6.工程地质评价与预测阶段:结合勘察获得的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地盘沉降、地下水涌出等问题进行评价和预测。

7.勘察报告编制阶段:将各阶段勘察的数据、实验结果、地质单位和分类、地下
水情况、地质灾害情况、工程地质评价和预测等内容进行综合,并根据工程需要编制相应的勘察报告。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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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 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 力20%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可取 附加压力应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 10%的深度;
5.建筑总平面内的裙房或仅有地下室部分
(或当基底附加压力p0≤0时)的控制性
勘探孔的深度可适当减小,但应深入稳 定分布地层,且根据荷载和土质条件不 宜少于基底下0.5~1.0倍基础宽度。
节,其目的在于从总体上判定拟建场地 的工程地质条件能否适宜进行工程建设。 一般通过取得几个候选场址的工程地质 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拟选场址的稳定 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 2.初步勘察阶段 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的要求。其主要任务是对拟建建筑地段 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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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 土工程特征;(2)在季节性冻土地区, 应调查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3)查 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分布、对场地 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4)对抗 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场地,应评 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初步勘察还 应调查地下水类型、补给、径流和排泄 条件,实测地下水位并初步确定其变化 幅度,以及判别地下水对建筑材料的腐 蚀作用。
(5)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 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 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 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 个控制性勘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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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勘探孔的深度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土主要受
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 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 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基柱基,不应小于 1.5倍,且不应小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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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原状土的取样 1. 取土器类型系列 (1)软土取土器,适用于软土、饱和砂土、

第二节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第二节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布孔标准
布孔项目 布孔位置 间 距 /m 地基复杂等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初步勘察 详细勘察 按建筑物平面形状沿主要承重墙和柱的轴线排列, 按建筑物平面形状沿主要承重墙和柱的轴线排列,主要建 筑物四角 线 距 50~ 50~100 75~ 75~150 150~ 150~300 点 距 30~ 30~50 40~ 40~ 100 75~ 75~ 200 10~ 10~15 15~ 15~30 30~ 30~50
第二节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结合, (4) 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结合,在复杂地 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 质条件、湿陷性土、膨胀岩土、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 宜布置适量探井。 区,宜布置适量探井。 (5)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 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 (5)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 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 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 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 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 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第二节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1.选址勘察阶段 选址勘察工作对大型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选址勘察工作对大型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其目的 在于从总体上判定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能否适 宜进行工程建设。 宜进行工程建设。一般通过取得几个候选场址的工 程地质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程地质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拟选场址的稳定性和 适宜性作出评价。 适宜性作出评价。 2.初步勘察阶段 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要求。 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要求。其 主要任务是对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主要任务是对拟建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矿产勘察阶段划分规定

矿产勘察阶段划分规定

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1987年3月31日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储发〔1987〕27号)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加强对矿产勘查工作的统一管理,缩短勘查周期,使矿产勘查工作与矿山基本建设程序紧密衔接,从而进一步提高矿产勘查和矿山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产勘查工作,划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阶段。

普查阶段之前,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勘探阶段之后,为矿山开发地质工作。

第三条普查阶段。

目的和任务是对已发现的矿点和地质、物化探等异常进行普查工作,查明是否有进一步工作的价值,提交普查报告,一般探求D+E级储量,为是否进行详查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一般要求是:1.大致查明普查区内地质、构造情况;2.对矿体(层)的形状、产状和分布情况,矿石品位、物质成分、结构构造、自然类型等的控制和研究程度,应达到探求相应储量级别的要求;3.对矿产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对比和研究,做出是否可能作为工业原料的评价;4.大致了解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5.对矿床进行概略的技术经济评价 ** 。

第四条详查阶段。

目的和任务是对经过普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床,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提交详查报告,一般探求C十D级储量,其中C级储量,一般金属矿10%~20%,非金属矿20%~50%,为是否进行勘探阶段工作提供依据,并可提供矿山总体规划和作矿山项目建议书使用。

一般要求是:1.基本查明详查区内地质、构造情况;2.对矿体(层)的形状、产状和空间位置,矿石的品位、物质成分、结构构造、工业类型和品级等的控制和研究程度,达到探求相应储量级别的要求;3.对矿产的加工选冶性能进行对比和研究,做出是否有工业价值的评价;4.基本查明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其他开采技术条件;5.对矿床进行初步的技术经济评价 ** 。

第五条勘探阶段。

目的和任务是对经过详查阶段工作证实具有工业价值,并拟近期开采利用的矿床进行勘探,按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范探求各级储量,提交勘探报告,作为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的依据。

建筑勘察阶段划分依据

建筑勘察阶段划分依据

建筑勘察阶段的划分主要基于以下几个依据:
1. 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建筑勘察的内容和阶段划分往往与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有关。

例如,大型综合性建筑项目可能需要进行更为详细和复杂的勘察工作,而小型简单建筑项目可能只需要进行一些基础勘察。

2. 建设项目的阶段:建筑勘察的阶段划分通常与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相对应。

一般来说,建筑勘察可以分为前期勘察、设计前勘察、设计过程中勘察和施工前勘察等不同阶段。

3. 建筑规划和设计要求:建筑勘察的划分还与建筑规划和设计的要求有关。

根据建筑设计的要求和需要获取的勘察数据,可以划分出相应的勘察阶段。

4.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建筑勘察过程中,还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这些法规和标准可能对勘察工作的内容和阶段划分提供了指导。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勘察的阶段划分可能因不同的项目和要求而有所变化。

因此,具体的建筑勘察阶段划分应根据具体项目的要求、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内容
工程勘察技术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掌握并了解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管网规划和分布,以及管网建设情况。

2. 在规定的十个工作日内对已申报的用户进行勘察或回复,并进行相关统计。

3. 对勘察过程中需派工的项目填写工程登记表,并进行跟催。

4. 对申报用户、勘查情况等信息进行登记整理。

此外,工程勘察技术还需要进行工程地质调查和测绘、勘探及采取土试样、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等工作,以满足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需要。

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

工程勘察是基本建设的首要环节,其意义在于从地质角度对场地、地基进行认识,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施工提供有关地形地貌的依据,并对地质环境进行评价,以保证工程的合理进行,促使工程取得最佳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工作内容可能会因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勘察阶段而有所不同。

岩土工程勘察-第四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第四章-岩土工程勘察等级、阶段划分

工程需要时,详细勘察应论证地基土和地下水 在建筑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 和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方案、防水设计水位和抗 浮设计水位的建议。
另外对地震场地效应,桩基及基坑工程的勘察 应符合相应的规范。
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和勘探孔深度,应根据建筑 物特性和岩土工程条件确定。
对岩质地基,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 况等,结合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按地方标准或当地经 验确定;
勘探线应垂直于地貌单元、地质构造、地层界线 布置。 每个地貌单元均应布置勘探点,在地貌单元交接 部位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当加密。 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网格布置勘探点。 对岩质地基,勘探线和勘探点布置及勘探孔的深 度,应根据地质构造、岩体特性、风化情况,按当 地标准或当地经验确定。
对于土质地基还应符合如下要求: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
注: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及地基复 杂程度均为三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乙级。
二、岩土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在其总则中规定: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 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 按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资料,查 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 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当土层性质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样数量或原位测 试工作量。
基坑或基槽开挖后,岩土条件与勘察资料不符或 发现必须查明的异常情况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在工程施工或使用期间,当地基土、边坡体、地 下水等发生未曾估计到的变化时,应进行监测,并对 工程和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
地基变形计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 设计规范》(GB50007—2002)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 定执行。

1.2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1.2 勘察阶段的划分及布孔

1.2.3原状土的取样 原状土的取样 1. 取土器类型系列 软土取土器,适用于软土、饱和砂土、 (1)软土取土器,适用于软土、饱和砂土、 粉土和饱和黄土; 粉土和饱和黄土; 一般粘性土取土器,适用于软土、 (2)一般粘性土取土器,适用于软土、可 硬塑粘性土和老, 3)黄土取土器,适用于失陷性黄土和新近 堆积黄土。 堆积黄土。
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结合, ( 4 ) 勘探手段宜采用钻探与触探相结合 , 在复杂地质条件、 湿陷性土、 膨胀岩土、 在复杂地质条件 、 湿陷性土 、 膨胀岩土 、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 宜布置适量探井。 风化岩和残积土地区 , 宜布置适量探井 。 (5)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 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 (5)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 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 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 应少于4个 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 应少于 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 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 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 个控制性勘探点。 个控制性勘探点。
在季节性冻土地区, (6)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提供场地土的标 准冻结深度; 准冻结深度; 判定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判定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1.2.2岩土工程勘察的布孔 1.勘探点的布置 布设勘探孔位、间距、 布设勘探孔位 、 间距 、 技术孔取原状土样 部位标高及原位测试地点数量等。 部位标高及原位测试地点数量等 。 钻孔 间距取值, 间距取值 , 为一个孔的资料所能代表的 范围, 按地基土层分布的简单与复杂、 范围 , 按地基土层分布的简单与复杂 、 场地的复杂程度以及建筑工程重要等级 而确定。 而确定。
1.选址勘察阶段 选址勘察工作对大型工程是非常重要的环 节,其目的在于从总体上判定拟建场地 的工程地质条件能否适宜进行工程建设。 的工程地质条件能否适宜进行工程建设。 一般通过取得几个候选场址的工程地质 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对拟选场址的稳定 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 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 2.初步勘察阶段 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的要求。 的要求。其主要任务是对拟建建筑地段 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的稳定性作出评价。

岩土勘察各阶段内容和要求有哪些?,预可研阶段

岩土勘察各阶段内容和要求有哪些?,预可研阶段

岩土勘察各阶段内容和要求有哪些?,预可研阶段
各阶段对应的工勘阶段及内容如下:
1.↓预可研阶段→主要是收集整理已有资料,特别是区域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包括各种图件、文字报告、影像资料如航卫片等)
↓(项目建议书)→根据预可研阶段成果编制项目建议书,可以根据需要做少量
〈踏勘〉的调研或实地考察。

2.〈可勘阶段〉↓可研阶段→ 根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组织安排一次性的工勘工作,主要任务是选址、选线。

完成方案比选所需要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工程地质条件评价,为项目的可研报告的编制提供必要的依据。

同时对重大工程还要解决工程项目中主要问题的研究方向等。

3.〈初勘阶段〉↓初设阶段→ 根据可研报告的批复意见和可研阶段的成果,详细查明所确定的场址、线路等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确定场址、线路的具体位置,为初步设计提供必要的工程地质资料及评价。

4.〈详勘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初设成果,开展详细勘察和专题研究,有针对性地对需解决的工程地质问题提出设计及措施,为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提供一切必需的工程地质资料。

5.〈补充勘察阶段〉↓↓施工阶段→ 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工程地质问题,可做一定程度的专题研究。

配合施工(可以少量变更设计图),开展监测工作。

6.工程使用管理→针对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的工程地质问题,研究并加以解决,提出原则性意见。

勘察设计程序阶段的划分

勘察设计程序阶段的划分

勘察设计程序阶段的划分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它是工程项目从规划到实施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步。

在勘察设计的过程中,有着一系列的程序阶段,这些阶段的划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下面将对勘察设计程序阶段的划分进行详细介绍。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前期准备是勘察设计的第一阶段,它是整个勘察设计过程的基础。

在这个阶段,需要进行项目的初步调研和规划,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

同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包括土地使用情况、地质地貌、气象水文等方面的资料。

此外,还需要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后续的勘察设计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是勘察设计的核心环节,它是对项目所在地的实地考察和调查。

在这个阶段,勘察人员需要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地质地貌、水文气象等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周边的环境进行调查,包括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情况。

通过现场勘察,可以获取到项目所需的详细数据和信息,为后续的设计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阶段:数据分析与设计方案数据分析与设计方案是勘察设计的重要环节,它是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进行的。

在这个阶段,勘察人员需要对前期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包括地质地貌数据、水文气象数据等。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对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

同时,还需要制定出合理的设计方案,包括工程结构、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方面的内容。

设计方案需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技术要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四阶段:勘察设计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报告是勘察设计的总结和归纳,它是对前三个阶段工作的总结和成果展示。

在这个阶段,勘察人员需要将前期的调研、勘察和设计工作进行整理和编制,形成一份完整的勘察设计报告。

勘察设计报告需要包括项目的背景和目标、勘察设计的过程和方法、数据分析和设计方案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勘察阶段的划分

勘察阶段的划分

勘察阶段的划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释义】本条是对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准确、齐全的规定。

所谓原始资料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赖以进行勘察作业、设计作业、施工作业、监理作业的基础性材料。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活动的总负责方,向有关的勘察单位、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原始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是其基本的责任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根据委托任务必须向勘察单位提供如勘察任务书、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地形地貌等在内的基础资料;向设计单位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文件,设计任务书,有关城市规划、专业规划设计条件,勘察成果及其他基础资料;向施工单位提供概算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用地的征用资料,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落实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的平面图等资料。

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除包括给施工单位的资料外,还要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文本。

所谓真实是就原始资料的合法性而言的,指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的来源、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即必须是合法的,不得伪造、篡改;所谓准确是就原始资料的科学性而言的,指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够真实反映建设工程原貌,数据精度能够满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作业的需要。

水利工程勘察阶段划分解读

水利工程勘察阶段划分解读

水利工程勘察阶段划分解读水利工程勘察阶段划分是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一般将水利工程勘察阶段划分为以下七个阶段:规划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以下分别对这七个阶段进行解读。

1.规划阶段规划阶段是水利工程勘察的起始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或地方发展规划,针对某一地区的水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该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近期、远期目标。

这一阶段需要开展的工作包括水资源调查、水文分析、地形测量、地质勘察等。

2.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是在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行性,对某一具体水利工程项目提出建议。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包括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效益分析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进行初步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

3.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在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对项目进行深入的技术和经济分析,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方案设计、环境保护措施、投资效益分析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进行详细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4.初步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根据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初步的工程设计。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工程方案详细设计、施工方案详细设计、投资概算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进行详细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5.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是在初步设计获得批准后,根据初步设计的成果进行详细的施工图设计。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编制施工图设计报告,包括施工图纸绘制、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进行必要的地形测量和地质勘察工作,为现场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6.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根据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

勘察等级的划分_甲级_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勘察等级的划分_甲级__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勘察等级的划分甲级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 引言1.1 概述勘察等级的划分是土地勘察工作中一个重要的分类指标,它对于勘察工程的实施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在土地勘察领域,勘察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甲级是最高等级,代表着最为严格和全面的勘察要求。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勘察等级划分中甲级的定义和背景,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其次解释划分甲级的具体标准,包括对数据收集、现场调查、实验室测试等方面的要求;最后概述甲级勘察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并与其他勘察等级进行比较。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深入探讨甲级勘察等级的概念与要求,加深人们对该等级意义及其重要性的理解。

通过了解不同勘察等级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以及甲级勘察所具备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可以帮助决策者更好地制定勘察计划,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此外,本文还将提供未来研究方向或建议改进之处,以促进勘察等级划分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注意:以上内容为普通文本格式,仅供参考。

实际写作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完善。

2. 勘察等级的划分- 甲级2.1 定义和背景甲级勘察是指对土地、水域或其他特定区域进行全面调查和研究的一种高级别勘察等级。

它要求精确收集并分析相关数据,评估可行性以及可能的环境影响,并为后续工程规划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不同类型的项目进行适当分类是非常重要的。

勘察等级的划分是根据项目需求以及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来确定的。

甲级勘察作为最高等级,承担着提供最准确和详尽信息的任务。

2.2 划分标准决定一个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甲级勘察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规模:大型和复杂项目通常需要更高级别的勘察来确保全面了解各个方面。

- 敏感性:对于环境敏感区域或具有特殊文化意义的地区,需要更全面、深入和详细的调查。

- 可行性:需要评估项目是否可行及其成本效益。

- 法律法规要求:许多国家和地区规定了特定项目的勘察等级要求,甲级勘察可能是其要求之一。

建筑工程技术 教材 概述之工程勘察之勘察阶段划分及等级

建筑工程技术 教材 概述之工程勘察之勘察阶段划分及等级

模块一概述单元二工程勘察之勘察阶段与等级教案首页工程勘察之勘察阶段与等级一、岩土工程勘察定义: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进行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手段包括钻探、井探、槽探、坑探、洞探以及物探、触探等〔勘察方法中讲解〕。

二、勘察阶段划分:整体建设程序应该遵循勘察-设计-施工步骤。

包括1、可行性勘察〔选址用〕。

2、初步勘察〔初设用〕。

3、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用〕。

4、施工勘察〔地层条件复杂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对某个问题进行勘察〕。

大型、复杂工程需要各阶段顺序推进;小型工程、周边有成熟经验,各阶段可合并进行。

其确定应与建筑设计、施工阶段内容同步。

三、勘察分级根据重要性地基、场地地基、地基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

〔一〕工程重要性等级:〔1〕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2〕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3〕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二〕场地等级: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以下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4地形地貌复杂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4地形地貌较复杂5根底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3〕符合以下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 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3地质环境根本未受破坏4地形地貌简单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三〕地基等级1、一级地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为一级地基:1岩土种类多,性质变化大,地下水对工程影响大,且需特殊处理;2多年冻土及湿陷、膨胀、盐渍、污染严重的特殊性岩土,对工程影响大,需作专门处理的;变化复杂,同一场地上存在多种的或强烈程度不同的特殊性岩土也属之。

工程地质案例分析及答案

工程地质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1.以房屋建筑为例,说明勘察阶段的划分、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及适用手段。

答:勘察阶段是与设计阶段相适应的,一般分为:可行性研究阶段、初勘阶段、详勘阶段。

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及适用的手段为:可研阶段-评价区域稳定性、场地适宜性,进行场地方案比选;手段-测绘+物探+钻探。

初勘阶段-评价场地稳定性、确定总平面布置、论证不良地质现象和防治方案;多用勘探(物探、钻探)和室内、少量原位测试方法。

详勘阶段-评价地基稳定性、提供地基设计参数;勘探(钻探、坑探)+原位测试。

2.工程地质钻探有那些技术要求,作简要分析。

答:控制回次进尺;岩心采取率;孔中实验;取土要求。

控制回次进尺,准确划分地层,岩土鉴别分类、描述,每钻进1~2m提钻;岩心采取率应达到80%以上,破碎带应不小于60%,采取相应技术、设备措施以满足技术要求;按要求进行孔中实验(水文:测水位、水温、冲洗液耗量,按要求分层止水等);取土要求:按要求的深度取样,保持土样原状(含水量、结构),为此可考虑地层特点采用相应技术或设备措施。

3.分析制约建筑物基础砌置深度的地质因素。

答:制约建筑物基础砌置深度的地质因素主要包括岩土工程地质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季节性冻土深度等三方面。

首先根据地层岩土的性质确定持力层;结合建筑物使用要求与地基持力层条件调整基础埋深;置于地下水位以下、最大季节冻深以上较有利。

4.试分析桩基类型选择与施工条件的关系。

答:选桩型时考虑施工条件主要对预制桩和灌注桩,考虑两点:技术可行性和对环境的影响。

首先选预制桩,要考虑保证桩基质量的前提下,桩穿过的各土层打入的可能性,同时考虑环境是否允许打桩产生的噪声;当打(压)入有困难或环境因素不允许打桩噪声,则选择灌注桩,采用灌注桩要考虑成孔质量问题,是否会产生缩孔、流沙及各种原因导致孔底残土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5. 分析冲积平原区可能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

答题要点:该题无固定答案,学生只要能答出2个以上问题,并能分析其产生原因及影响因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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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阶段的划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释义】本条是对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原始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真实、准确、齐全的规定。

所谓原始资料是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赖以进行勘察作业、设计作业、施工作业、监理作业的基础性材料。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活动的总负责方,向有关的勘察单位、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原始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是其基本的责任和义务。

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根据委托任务必须向勘察单位提供如勘察任务书、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地形地貌等在内的基础资料;向设计单位提供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文件,设计任务书,有关城市规划、专业规划设计条件,勘察成果及其他基础资料;向施工单位提供概算批准文件,建设项目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建设用地的征用资料,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落实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的平面图等资料。

向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除包括给施工单位的资料外,还要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文本。

所谓真实是就原始资料的合法性而言的,指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的来源、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即必须是合法的,不得伪造、篡改;所谓准确是就原始资料的科学性而言的,指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够真实反映建设工程原貌,数据精度能够满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作业的需要。

数据精度是相对而言的,譬如有关地质、水文资料,只能依据现在规范、规程和科学技术水平得出相对精确的数据,不可能得出绝对精确的数据;所谓齐全是就原始资料的完整性而言的,指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的范围必须能够满足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作业的需要。

因此,按照本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提供为使其完成承包业务需要的原始资料,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因原始资料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勘察阶段划分举例油气田及管道工程(《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568-2010)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各类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宜按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开展工作。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通过各阶段岩土工程勘察,逐步深入认识工程建设区域及工程场地岩土工程条件,为不同设计阶段提供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建(构)筑物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

当建筑物总平面图已经确定,且场地或邻近场地已有岩土工程经验或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管道线路工程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三个勘察阶段。

对于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对于工程地质条件简单或有建筑经验的地区,可适当简化勘察阶段。

储罐岩土工程勘察应在搜集其上部荷载、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和变形要求等方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宜分阶段进行,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

当总平面图已经确定,且场地或邻近场地已有岩土工程经验或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勘察阶段的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1对城市中重点的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勘察阶段宜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三阶段进行;2当场地勘察资料缺乏、建筑平面位置未定,或场地面积较大、为高层建筑群时,勘察阶段宜分为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进行;3当场地及其附近已有一定勘察资料,或勘察等级为乙级的单体建筑且建筑总平面图已定时,可将两阶段合并为一阶段,按详细勘察阶段进行;4对于一级(复杂)场地或一级(复杂)地基的工程,可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或已出现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施工勘察。

地基基础施工时,勘察单位宜参与施工验槽。

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

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GC20-2011公路工程地质勘察可分为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简称预可勘察)、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简称工可勘察)、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简称初步勘察)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简称详细勘察)四个阶段。

《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2007表3.1.1 勘察阶段与设计阶段对应表《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487-200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宜分为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等阶段。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勘察工作宜基本满足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要求。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勘察宜分为安全评价、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三个阶段。

各勘察阶段技术要求举例:房屋建筑与构筑物工程房屋建筑与构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与详细勘察阶段。

对于单体建筑物如高层建筑或高耸建筑物,其勘察阶段一般划分为初步勘察阶段和详细勘察阶段两个阶段。

当工程规模较小且要求不太高、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时,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可合并为一个勘察去完成。

当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大建筑地基,或基槽开挖后地质情况与原勘察资料严重不符而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尚应配合设计和施工进行补充性的地质工作或施工岩土工程勘察。

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的任务与要求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对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评价,其任务要求主要为:(1)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地震、矿产和附近地区的工程地质资料及当地的建筑经验。

(2)在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场地的地层、构造、岩石和土的性质、不良地质现象及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不良地质现象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活断层、洪水淹没及水流对岸边的冲蚀等。

(3)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符合要求,但其他方面条件较好且倾向于选取的场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及必要的勘探工作。

在确定建筑场地时,在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宜避开下列地区或地段:①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稳定性有直接危害或潜在威胁的;②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③对建筑物抗震危险的;④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

该阶段作为厂址选择来讲称为选厂勘察阶段,其主要任务是,首先在几个可能作为厂址的场地中进行调查,从主要工程地质条件方面收集资料,并分别对各场地的建厂适宜性作出明确的结论,然后配合有关选厂的其他有关人员,从工程技术、施工条件、使用要求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对比,最后选择一个比较优良的厂址。

初步勘察阶段的任务与要求初步勘察是在可行性勘察基础上,根据已掌握的资料和实际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为确定建筑物的平面位置,主要建筑物地基类型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工程方案提供资料,对场地内建筑物地段的稳定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搜集可行性研究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取得建筑区范围的地形图及有关工程性质、规模的文件。

(2)初步查明地层、构造、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埋藏条件以及冻结深度。

(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类型、规模、成因、分布、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4)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详细勘察任务与要求详细勘察一般是在工程平面位置,地面整平标高,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已经确定,基础形式和埋深已有初步方案的情况下进行的,是各勘察阶段中最重要的一次勘察,且主要是最终确定地基和基础方案,为地基和基础设计计算提供依据。

该阶段应按不同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对建筑地基应作出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并应对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和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取得附有坐标及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结构特点,可能采取的基础形式、尺寸、预计埋置深度,对地基基础设计的特殊要求。

(2)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危害程度,并提出评价与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和整治方案建议。

(3)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计算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4)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沉降、差异沉降或整体倾斜。

(5)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的场地,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尚应分析预测地震效应,判定饱和砂土或饱和粉土的地震液化,并应计算液化指数。

(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

当基坑降水设计时尚应查明水位变化幅度与规律,提供地层的渗透性。

(7)判定环境水和土对建筑材料和金属的腐蚀性。

(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的影响,提出防治措施及建议。

(9)对深基坑开挖尚应提供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和评价基坑开挖、降水等对邻近工程的影响。

(10)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并确定单桩承载力;提出桩的类型、长度和施工方法等建议。

施工勘察要点〈1〉一般规定1〉所有建(构)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①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详勘阶段难以查清时;②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土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③施工中边坡失稳,需查明原因,进行观察处理时;④施工中,地基土受扰动,需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⑤为地基处理,需进一步提供勘察资料时;⑥建(构)筑物有特殊要求,或在施工时出现新的岩土工程地质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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