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
资产评估报告主要依据
资产评估主要评估依据资产评估工作中我们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一)经济行为依据经济行为涉及有抵押、保险、课税、投资、清算、转让、保全、交易、兼并、拍卖、租赁和补偿等类型。
经济行为类型同时也是确定资产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的主要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5.《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6.《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91号);8.《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正);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1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6.《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2020年11月29日修改;1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1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国资委、财政部32号令);1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20.《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2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22.《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0〕71号);23.《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24.《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4〕95号);2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26.《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27.《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28.《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56号);29.《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1]59号);3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7月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三次修订);3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9年3月2日第四次修订);3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3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1月19日修订);3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7年11月19日修订);3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36.《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37.《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38.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操作指导意见(试行)
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操作指导意见(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承接第三章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第四章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内涵及评估思路第五章收益法基本模型及其适用前提第六章收集资料与现场勘察第七章访谈第八章财务报表调整第一节财务报表调整的原则和内容第二节部分科目调整的实务操作第九章财务报表分析第一节目前常用的财务比率第二节其他常见的财务比率第十章企业分析第十一章收入、成本与费用的分析与预测第一节收益预测口径第二节收入的预测第三节成本及毛利率的预测第四节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预测第五节财务费用的预测第六节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的预测第七节投资收益的预测第八节企业所得税的预测第十二章负债的分析与预测第十三章营运资金的分析与预测第十四章折旧摊销和资本性支出的分析与预测第十五章折现率的预测第一节折现率的定义第二节折现率的分类口径第三节收益法三大基本原则第四节折现率模型简介第五节常用的折现率模型分析第六节通货膨胀的问题第十六章缺少流通性折扣、控股权溢价及缺乏控制权折价第一节缺少流动性折扣第二节控股权溢价/缺少控制权折价第十七章协同效应第十八章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分析(敏感性分析)附件:收益法评估计算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操作指导意见(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导意见遵循财政部、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等具体准则、本公司执业规程及监管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仅对采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提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要求,仅是一种基本程序。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以制造业企业特点为出发点,在指导意见中未作特别提示和说明的,均指制造业企业。
第二章项目承接第四条项目经理和/或资产评估师(简称:评估师)在承接项目时,至少应明确以下基本内容:(1)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2)评估目的(具体的经济行为及经济行为的方案);(3)评估基准日;(4)评估对象和范围。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附件8: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为满足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需要,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中评协在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组织起草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指南》”或“本指南”)。
为便于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相关部门、人士全面理解《报告指南》,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报告指南》的必要性2007年11月,中评协发布8项新准则,其中《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评估报告的最基本的要求,适用于所有评估目的、资产类别评估业务。
为了适应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审核评估报告的要求,需要根据企业性质不同,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制定相应的规范。
2008年11月中评协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仅适用于一般企业,金融企业与一般企业在会计报表格式及经营方式上均有很大不同,制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对于完善准则体系、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内容与格式、提高执业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起草的指导思想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以下指导思想:1.恰当定位,相互协调根据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规划,业务性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关系到国有资产权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不可能脱离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管理。
本指南以备案核准为目的,定位为评估指南。
为保证准则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报告指南需要与已经发布的准则和正在起草的其他准则项目在逻辑、体例等方面实现相互协调。
2.增强针对性,突出可操作性在充分总结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和管理实践的基础上,使指南便于评估师操作,便于评估报告审核人员审核。
指南在评估报告准则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提出了细化要求;在评估报告准则主要规范要素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格式提出要求。
2022年-2023年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
2022年-2023年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自我提分评估(附答案)单选题(共45题)1、财政部依据《资产评估法》制定的对资产评估行业实行行政监管的规定是()。
A.《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B.《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C.《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D.《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答案】B2、下列关于收益法的应用前提,说法错误的是()A.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被预测并可以衡量B.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不可以衡量C.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被预测并可以衡量D.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被预测【答案】B3、下列关于供给理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供给是生产者愿意提供的某种商品的数量B.供给曲线是反映商品价格与供给量关系的曲线C.供给曲线向右下方倾斜D.商品价格不变,随着生产成本提高,供给曲线向右移动【答案】B4、下列关于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描述错误的是()。
A.评估报告作为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用语必须清晰、准确、不应有意或无意地使用存在歧义或误导性的表述B.判定一份评估报告是否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就要看评估报告使用人在阅读评估报告后能否对评估结论有正确的理解C.资产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是以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为前提的D.如果程序受限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无法判断其影响程度的,可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但是需要说明情况。
【答案】D5、对评估资料进行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不包括()。
A.函证B.复核C.监盘D.询问【答案】C6、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估测资产价值采用的思路及方法是()。
A.比较或类比B.可比公司法C.对比D.类比【答案】A7、下列关于资产评估报告正文相关内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在正文中应当阐明委托人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的身份,包括名称或类型B.为了更好地满足委托人的评估需求,资产评估报告中可以同时体现多个评估目的C.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如果评估报告所披露的评估假设不成立,将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D.资产评估报告日通常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可以不同于资产评估报告的签署日【答案】B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我国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本专家指引是一种专家建议。
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参照本专家指引,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适当的做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根据业务发展,对本专家指引进行更新。
一、引言第一条为指导评估机构运用收益法对金融企业进行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制定了本专家指引。
第二条资产评估师应知晓不同类型的金融企业有各自的业务模式,收益法评估中应据此选取适当的评估模型和参数。
第三条金融企业是特许经营行业,行政监管严格,资产评估师在收益法评估模型和参数确定时应适当考虑监管指标的要求。
二、评估模型第四条资产评估师在确定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时,应区分控股性产权变动业务和非控股性产权变动业务。
第五条在金融企业控股性产权变动业务中,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可以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也可以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如金融租赁公司等。
其中: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可以参照如下公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权益增加额+其他综合收益净利润是由企业的收入减去支出决定的;权益增加额与资本性支出和净流动资金增加额之间存在差异,概念不应混同。
权益增加额应通过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变化进行预测。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列示在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是指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33条。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可以参照如下公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净流动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用来购买、改善、扩张固定资产等用途的支出;净流动资金增加额是指为营运准备的现金,一般定义为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
第六条根据评估对象的周期性特点,采用两阶段、三阶段或其他评估模型,报告中应说明采用模型的理由。
资产评估收益法中参数的确定
资产评估收益法中参数的确定首先,现金流量是资产评估收益法中最重要的参数之一、现金流量指的是资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产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金额。
为了准确估计资产的现金流量,需要对相关的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预测。
通常可以从历史财务报表、行业平均数据和市场调研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在确定现金流量时,需要考虑资产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以确保估计的现金流量更加准确。
其次,折现率也是资产评估收益法中的一个重要参数。
折现率指的是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算到现在的利率。
在确定折现率时,需要考虑到资产的风险水平和市场利率的变化。
一般而言,如果资产的风险较高,折现率也会相应提高,反之亦然。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参考类似项目的折现率或市场利率进行估计,也可以通过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等方法进行计算。
最后,增长率也是资产评估收益法中一个需要确定的重要参数。
增长率指的是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增长速度。
在确定增长率时,需要考虑到市场的发展趋势、行业的增长潜力和公司的战略规划等因素。
一般而言,如果市场前景较好或者公司有较好的发展计划,增长率可以适当提高。
相反,如果市场处于下行周期或者公司发展受到限制,增长率可以适当降低。
在确定这些参数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情况和具体的评估对象。
不同的资产可能有不同的特点和环境,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参数。
在确定参数时,可以采用敏感性分析的方法,对不同的参数进行测试和验证,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总结而言,确定资产评估收益法中的参数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
在确定现金流量、折现率和增长率时,需要考虑到资产的特点、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等因素。
通过分析和预测相关的经济指标,使用适当的方法和技术,可以更准确地确定这些参数,从而提高资产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
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征求意见稿,本专家提示是一种专家意见。
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参照本专家提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适当的做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根据业务发展~对本专家提示进行更新。
第一条为指导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收益法评估业务中恰当运用敏感性分析方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制定了本专家提示。
敏感性分析不是按照资产评估准则规定必须履行的评估程序。
当委托方以及评估报告使用者有需要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运用敏感性分析方法对评估结论进行相关分析~帮助委托方以及评估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评估结论。
第二条敏感性分析是从定量角度研究一定数据模型中的输入变量变化对输出变量的影响程度的一种不确定性分析技术。
进行敏感性分析时~一般选择主要输入变量加以考察~通过在可能的取值范围内改变相关输入变量的数值~来获取输出变量受此影响大小的分析结果。
相比较而言~如果某输入变量的较小幅度变化能导致输出变量的较大幅度变化~则1称此输入变量为敏感性因素~反之则称其为非敏感性因素。
根据每次改变输入变量数目的多少~敏感性分析可以分为单因素敏感性分析和多因素敏感性分析。
每次只变动一个输入变量而其他输入变量保持不变时所做的敏感性分析~为单因素敏感性分析,每次同时变动多个输入变量时所做的敏感性分析~为多因素敏感性分析。
在单因素敏感性分析中~输出变量数值变动率与引起该变动的某输入变量数值变动率之间的比值~称为该输入变量的敏感性系数。
如果某输入变量与输出变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则该输入变量的敏感性系数为一常数,如果某输入变量与输出变量之间不存在线性关系~则该输入变量的敏感性系数往往不恒定。
第三条收益法中的敏感性分析~是为揭示相关评估参数,即输入变量,变动对评估结论,即输出变量,的影响程度~以及评估结论的不确定性~而不是为验证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也不是为预测评估结论在未来时点可能发生的价值波动。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本专家指引是一种专家建议。
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能够参照本专家指引,也能够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其他适当的方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根据业务进展,对本专家指引进行更新。
第一章总则金融行业的安全与稳固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健康进展,为了确保金融行业稳固运行,预防大规模金融风险的发生,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并根据不一致类型金融企业的业务特点与风险特点,制定了不一致金融企业所适用的金融监管指标。
对金融企业进行评估,应充分考虑现行金融监管法规对金融企业价值的影响。
为指导评估机构在金融企业评估中关注金融监管指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制定了本专家指引。
金融监管机构根据金融行业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与完善已有法规,执行评估业务需要关注金融监管指标的变化,并充分考虑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我国金融管理体制正在由政府管制的金融监管体制向市场化的金融监管体系转变,市场化的监管体制,从审核审批向监管执法转型,从事前把关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某种程度上的“去监管化”顺应了金融行业的进展形势,但是“去监管化”不等于淡化监管甚至取消监管,而是意味着在风险防范问题上,监管机构将更加着力于探索新的习惯市场需要的管理模式与监管指标。
随着金融企业客户风险意识的提高,金融监管不仅是监管机构的事,广大客户也会根据金融企业的各项风险指标,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机构。
资产评估师在评估金融企业价值时,不仅要关注金融监管指标,更要关注金融行业的风险指标变化趋势及金融企业客户的风险偏好程度对金融企业权益价值的影响。
本专家指引根据的法规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监管机构公布的有关法规,在评估执业中,应参照最新的监管法规,充分考虑监管指标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第二章商业银行一、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开展各项经营业务,要紧受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上市商业银行同时受到中国证监会监管。
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 (2)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本专家指引是一种专家建议。
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参照本专家指引,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适当的做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根据业务发展,对本专家指引进行更新。
第一条为了指导市场法评估金融企业的执业行为,合理选择市场法的评估模型、确定评估参数,提高执业质量,依据资产评估相关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制定了本专家指引。
第二条在使用市场法评估金融企业时,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第三条在使用市场法评估金融企业时,应关注宏观系统性经济因素,如:广义货币(M2)、市场利率、汇率等对金融企业市场交易价格的影响。
第四条运用市场法评估金融企业,涉及对资本市场的选择时,应首选与评估对象注册地处于相同国家、地区的市场,如确需选择不同国家、地区的资本市场,应考虑对其差异进行修正。
第五条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选择可比上市公司时,应慎选如下上市公司:1.近期发生有重大并购重组行为,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业务结构、未来盈利状况、行业类别等发生重大改变的公司;2.新上市公司;3.近期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司;4.近期发生严重亏损的公司;5.近期出现有暂停交易,或因累计涨、跌幅限制而导致临时盘中终止交易的公司。
运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交易案例的交易行为应为公开市场上的正常交易。
第六条选取可比公司时,应关注可比公司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
这种可比性通常体现在行业、企业规模、业务结构、经营及盈利模式、盈利状况、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
第七条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参数的选取应突出行业及评估对象的特点,从盈利、资产、收入、风险、行业监管等角度,选择有利于合理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因素。
可比公司与评估对象的数据口径及计算方法、交易方式、交易条件、交易时间等交易因素应一致,存在差异的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八条采用市场法评估金融企业时,在样本数量充足且满足统计分析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统计分析方法,以减少主观因素对价值比率乘数选取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提高评估结论的客观性。
收益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收益法估价的操作步骤收益法是一种常用的资产估价方法,适用于评估投资物业、企业或项目的价值。
该方法基于预计未来的收入流,并将其折现到当前值,以确定资产的估计价值。
以下是以收益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1. 确定收益来源:首先需要确定资产的收益来源。
例如,对于一栋出租房产,收益可以来自租金收入;对于一家公司,收益可以来自销售收入。
收益来源的确定是进行收益法估价的基础。
2. 收集数据:收集与收益来源相关的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数据。
例如,对于出租房产,需要收集过去几年的租金收入和支出数据,以及市场租金和成本的预测数据。
3. 确定未来收入流:根据收集到的数据,预测未来的收入流。
这可以通过分析市场趋势、行业前景和竞争情况等因素来进行。
对于房产,可以考虑租金的增长率和空置率等因素。
4. 确定折现率:折现率是将未来收入流折现到当前值的利率。
它反映了投资的风险和机会成本。
折现率可以根据资产的特性和市场情况来确定。
较高的折现率意味着较高的风险和较低的估价。
5. 计算净现值:净现值是将未来收入流折现到当前值后得到的结果。
净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减去投资成本。
如果净现值为正数,则说明投资具有价值;如果净现值为负数,则说明投资不具有价值。
6. 进行敏感性分析:敏感性分析是对估价结果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调整关键变量,如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可以评估不同情景下的估价结果。
这有助于了解估价结果的可靠性和风险。
7. 比较市场数据:将估价结果与市场数据进行比较,以确定估价的合理性。
这可以通过比较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或市场价值来进行。
如果估价结果与市场数据相符,说明估价具有合理性。
8. 编写估价报告:最后,根据以上步骤的分析结果,编写估价报告。
报告应包括估价方法、数据来源、关键假设、估价结果和敏感性分析等内容。
报告应准确、清晰地描述估价过程和结果,以便他人理解和参考。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使用收益法对各种类型的资产进行估价。
这种方法基于未来收入流,考虑了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可以为投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练习题(一)及答案
2023年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练习题(一)及答案单选题(共60题)1、下列关于“国际评估准则104——价值类型”准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市场租金、公平价值、投资价值、协同价值和清算价值B.该准则是一项资产准则C.常见的使用假设包括最高最佳使用、现状使用/现有使用、有序清算和强制出售D.其他确定价值类型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实体特定因素、协同、假设和特别假设以及交易成本【答案】 B2、在工作底稿归档的具体工作中,评估机构应做到的方面不包括()。
A.评估档案归集B.确定档案的内容及形式C.底稿审核D.电子文档的管理【答案】 C3、公司X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包括两个长期投资A公司和B公司,现需要对公司X进行转让目的的评估,则评估对象是()。
A.X公司的股权B.X公司的可辨识资产和相关负债C.X公司的相关负债D.X公司対A公司的权益【答案】 A4、某中国境内上市公司G收购了香港上市公司H,L公司为H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注册地在美国。
G公司拟转让L公司的股权,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对L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市场法评估所使用的参照物市场应当是()。
A.美国的股权交易市场B.香港的股权交易市场C.中国境内的股票交易市场D.在美国和香港的股权交易市场中选择最有利者【答案】 D5、能使肾上腺素升压作用翻转为降压作用的药物是A.α受体阻断药B.M受体阻断药C.β受体阻断药D.N受体阻断药E.DA受体阻断药【答案】 A6、评估专业人员在无法亲自调查的情况下采用的替代措施是()。
A.询问B.访谈C.函证D.核对【答案】 C7、下列关于司法领域评估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资产评估可以为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所涉及的财产价值或侵权损失提供参考,但不能用于对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B.服务于司法举证的资产评估应当由法院进行委托C.民事判决执行的资产评估目的是为确定拟拍卖、变卖执行标的物的处置提供价值参考D.服务于司法执行的资产评估应当由诉讼当事人或其代理律师进行委托【答案】 C8、下列关于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产生与发展说法正确的是()。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占有国有资产并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下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上发表声明。
声明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2023年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资产评估师之资产评估基础真题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200题)1、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用()来衡量的。
A.工人的活劳动B.商品中的物化劳动C.社会必要劳动时间D.具体劳动【答案】 C2、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归集,自成体系的是()。
A.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两家以上B.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三家以上C.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四家以上D.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仅有一家【答案】 A3、(2017年真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应当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论为作价依据,未获得经济行为批准机关的同意,交易价格不得低于评估结论的()。
A.85%B.50%C.75%D.90%【答案】 D4、某资产评估报告的基准日为2015年6月30日,资产评估外勤完成日为当年7月10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当年8月29日,下列事项中,属于资产评估期后事项的是()。
A.当年6月28日中央银行调整存贷款利率政策B.当年9月1日被评估单位处置某一批原材料C.当年7月19日被评估单位仓库遭受特大洪水灾害D.当年6月11日所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答案】 C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经验,这是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专业人员的()的要求。
A.独立性B.职业道德C.专业能力D.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答案】 C6、()是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价值量大的、关键或重要的资产进行抽样调查。
A.系统抽样B.分层抽样C.随机抽样D.重点项目抽样【答案】 D7、关于完全垄断市场,表述错误的是()。
A.完全垄断市场为不完全竞争市场,行业中只有唯一供给者B.寡头垄断市场形成的原因与完全垄断市场不同C.完全垄断市场是一种极端的理论抽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几乎不存在D.独家垄断厂商完全排除了竞争,控制了行业的生产、销售和价格,消费者没有其他选择【答案】 B8、下列资产评估方法中,不属于市场法的是()。
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模型概述
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模型概述1.收集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数据、竞争对手信息等。
2.分析企业的历史财务数据:通过对企业的历史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了解企业的盈利能力、成长状况、风险等。
3.预测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基于分析的结果和对行业的了解,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
预测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趋势分析、回归分析等。
4.估计企业的风险:企业的风险是影响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评估企业的风险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β系数、风险溢价等。
5. 折现未来现金流量:将预测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得到现值。
折现率一般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WACC)来计算。
6.确定企业的终值:企业在评估期结束后仍然会存在价值,该价值称为终值。
终值的确定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永续增长法、多重退出法等。
7.计算企业的价值:将折现的未来现金流量和终值加总,得到企业的估值。
然而,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模型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模型的准确性高度依赖于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准确预测,而且预测的准确性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其次,模型对于企业盈利能力和风险的预测需要基于对行业和市场的深入理解,对分析师要求较高。
综上所述,企业价值评估收益法模型是一种常用的企业估值方法,它基于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通过预测和折现的方式来评估企业的价值。
该模型相对全面地考虑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风险因素,对于成长型企业的估值尤为重要。
然而,模型在预测的准确性和对市场的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一、前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了解国有资产的价值和质量,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本报告将从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评估对象1.评估对象范围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对象包括所有国有控股的金融企业,如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2.评估对象特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其主要特点包括:规模大、组织复杂、运营风险高等。
三、评估方法1.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一种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对市场上类似或相同的资产进行比较分析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中,可以采用同行业其他企业或类似企业作为比较标准。
2.收益法收益法是一种以未来现金流为基础计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中,可以通过对企业未来现金流的预测来确定资产价值。
3.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以资产重建或替代成本为基础计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中,可以通过对企业资产的重建或替代成本进行估算来确定资产价值。
四、评估内容1.财务状况评估财务状况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主要包括企业的营收、利润、现金流等方面。
2.经营管理评估经营管理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主要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
3.市场竞争力市场竞争力是评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主要包括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品牌形象、客户群体等方面。
4.风险控制能力风险控制能力是评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
主要包括企业对各种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的控制能力。
五、结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评估结果应该客观、准确,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在评估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中评协发布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中评协发布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2017-09-13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近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25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修订稿,修订后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1项职业道德准则和25项执业准则,其中执业准则为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准则。
一、基本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7〕31号)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7〕34号)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7〕36)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中评协〔2017〕40)11.《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中评协〔2017〕41)三、资产评估指南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3)3.《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4.《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5.《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四、资产评估指导意见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3.《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4.《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5.《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1)6.《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2)7.《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3)8.《实务期权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4)五、资产评估专家指引1.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中评协〔2015〕 62 号)2.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2号——金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资产评估方法选用》(中评协〔2015〕 63 号)3.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中评协〔2015〕 64 号)4.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中评协〔2015〕 65 号)5.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5号——寿险公司内部精算报告及价值评估中的利用》(中评协〔2015〕 66 号)6.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2015〕 67 号)7.《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5〕68 号)六、资产评估操作指引1.《PPP项目资产评估及相关咨询业务操作指引》(中评协[2016]38号)2.《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中评协[2014]70号)3.中评协发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七、其他1. 中评协关于印发《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6〕14号)八、其他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3号令)5.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6.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国务院令第91号);7. 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9.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10.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发(2006)306号);11.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12.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13.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1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2017);13.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17.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18. 《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529 号);21. 《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资产评估准则汇总
资产评估准则目录第一部分基本准则 (1)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 (1)第二部分执业准则 (7)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中评协〔2018〕35号) (7)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中评协〔2018〕36号) (10)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的通知(中评协〔2018〕37号) (12)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8〕38号) (14)关于印发《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17〕30号) (19)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的通知(中评协〔2017〕31号)(已作废) (21)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的通知(中评协〔2017〕32号)(已作废) (2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通知(中评协〔2017〕33号) (27)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的通知(中评协〔2017〕34号)(已作废) (29)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的通知(中评协〔2017〕35号) (31)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的通知(中评协〔2017〕36号)(已作废) (3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的通知(中评协〔2017〕37号) (38)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的通知(中评协〔2017〕38号) (41)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的通知(中评协〔2017〕39号) (44)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的通知(中评协〔2017〕40号) (46)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的通知(中评协〔2017〕41号) (49)第三部分评估指南 (52)关于印发修订《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中评协〔2017〕42号) (52)关于印发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的通知(中评协〔2017〕43号) (73)关于印发修订《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的通知(中评协〔2017〕44) (96)关于印发《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通知(中评协〔2017〕45号) (102)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的通知(中评协〔2017〕46号) (105)第四部分指导意见 (112)关于印发《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9〕14号) (112)关于印发修订《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47号) (115)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48号) (117)关于印发修订《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49号) (119)关于印发修订《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0号) (122)关于印发修订《商标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1号) (125)关于印发《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2号) (128)关于印发《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3号) (131)关于印发《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4号) (133)关于印发《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6〕14号) (138)第五部分专家指引 (147)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的通知(中评协〔2015〕68号) (147)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的通知(中评协〔2015〕67号) (154)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5号—寿险公司内部精算报告及价值评估中的利用》的通知(中评协〔2015〕66号) (156)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4号—金融企业市场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的通知(中评协〔2015〕65号) (172)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的通知(中评协〔2015〕64号) (178)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2号—金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资产评估方法选用》的通知(中评协〔2015〕63号) (198)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号—金融企业评估中应关注的金融监管指标》的通知(中评协〔2015〕62号) (205)第一部分基本准则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通知(财资〔2017〕43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单位: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PPT课件第二章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第三四节 收益法 资产评估方法的比较和选择
如果你朋友欠你钱2000元,方案归 还。方案一:现在就全部归还;方案二: 现在还1000元,一年后再还1000元,你 希望是哪种?
请你作 决策
三、货币的时间价值〔见P35〕
〔一〕货币时间价值的含义 指货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
3、注意:收益额是归资产所有者所有的收益 如果某些收益并不归资产所有者所有,那么是不能算的。
比方用利润赚了很多钱,利润的一局部要交所得税,所得税 并不归所有者所有,而是归国家,作为税金流出企业,那么 所得税不能包含在收益当中。
4、有关收益额内容的主要观点
①税后净利润
②现金净流量
③利润总额
说明:以上三种都可以作为预期收益额, 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对象的类型、特点等具 体情况,加以选择。重要的是不管选择哪种, 都应准确的反映资产的收益并与折现率或本 金化率的口径保持一致。一般都选择税后净 收益。税后利润与净现金流的差异在于确定 原那么不同。净现金流=税后利润+折旧-追 加投资。从资产评估角度出发,净现金流更
例:有一座写字楼,用于出租,那么出 租的收益也就是租金,在评估中用租金 作为收益,租金用什么指标来算?
可以用实际收了多少租金,比方说 每天每平米3元,3元/天×面积=实际收 益;但也不一定用实际的每天每平米收3 元来算,而是根据同档次的写字楼,在 所处的地理位置一样的情况下写字楼的 租金而定。假设同档次的写字楼一般每 天每平米是5元,而你收的是3元。由于5 元是公允的,那么不能用实际收的3元而
资产的收益通常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流而收益有时间价值因此为了估算资产的现时价值需要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折算为现值这就是资产的评估一基本思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精明的买者在购买一项资产时他所付出的代价绝不会高于该项资产能为他带来的收益也就是说不会高于具有相似风险的同类资产能够实现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如果将资产未来产生的收益流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由此得出的收益现值就可以视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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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3号——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确定本专家指引是一种专家建议。
评估机构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参照本专家指引,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他适当的做法。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将根据业务发展,对本专家指引进行更新。
一、引言第一条为指导评估机构运用收益法对金融企业进行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制定了本专家指引。
第二条资产评估师应知晓不同类型的金融企业有各自的业务模式,收益法评估中应据此选取适当的评估模型和参数。
第三条金融企业是特许经营行业,行政监管严格,资产评估师在收益法评估模型和参数确定时应适当考虑监管指标的要求。
二、评估模型第四条资产评估师在确定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模型与参数时,应区分控股性产权变动业务和非控股性产权变动业务。
第五条在金融企业控股性产权变动业务中,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可以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如,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也可以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如金融租赁公司等。
其中: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可以参照如下公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权益增加额+其他综合收益净利润是由企业的收入减去支出决定的;权益增加额与资本性支出和净流动资金增加额之间存在差异,概念不应混同。
权益增加额应通过所有者权益科目的变化进行预测。
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要求,列示在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是指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33条。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可以参照如下公式: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净流动资金增加额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用来购买、改善、扩张固定资产等用途的支出;净流动资金增加额是指为营运准备的现金,一般定义为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
第六条根据评估对象的周期性特点,采用两阶段、三阶段或其他评估模型,报告中应说明采用模型的理由。
可以通过长期监测并计算利润波动幅度的变异系数来判断行业的周期性,进而客观、科学地预测企业未来的收益和风险。
第七条企业持续经营中,待企业达到正常稳定经营后,评估模型可以考虑永续期间的价值,永续模型可以采用永续不增长模型或永续增长模型。
若采用永续增长模型,则应在折现率中适当体现永续增长的要求。
在采用永续增长模型中,增长率应根据企业的留存收益率和股利分配率合理确定。
在永续增长阶段通常不考虑通货膨胀率。
第八条金融企业非控股性产权变动业务中,可以采用股利折现模型。
股利折现模型亦可以采用增长模式,增长率应根据企业的留存收益率和股利分配率合理确定。
三、金融企业收入等项目的预测思路第九条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中,宜按照先预测资产负债表,根据负债情况(资金来源)安排资金使用,然后根据资产配臵预测资金产出即企业收益和资金耗费,具体操作是:先预测未来的资产负债表(参见案例一),再根据资产配臵情况预测收益、成本和费用,同时应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参见案例二)。
第十条收入预测中应根据企业的业务类型,细分收入构成项目,其中:(一)银行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
利息收入和支出预测中宜根据银行的贷款结构和确定的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应特别关注评估基准日后到评估报告出具日之间利率调整事项,并酌情考虑该调整事项对未来预测期的影响;手续费收入应根据银行提供服务的项目类型和收费标准以及客户数量综合确定(参见案例三)。
(二)证券公司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证券承销业务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等。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预测中应考虑企业的佣金费率和客户数量以及市场交易量等综合测算(参见案例四);证券承销收入应根据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客户数量、承销费率,按照权责发生制预测。
(三)保险公司收入包括已赚保费、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
已赚保费=保险业务收入-分出保费-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其中:保险业务收入由新业务期缴保费收入、新业务趸缴保费收入、续年期缴保费收入构成。
新业务期缴/趸缴保费收入根据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保险深度的加强,对未来市场进行预测,得出不同产品的保险业务收入,也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渠道销售能力,通过对年化新业务保费(ANP)增长率进行预测;续年期缴的保费收入可以根据基准日有效保单在未来产生的保费收入进行预测。
分出保费是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将部分风险向再保险公司分出而产生的。
根据保险公司对分出保费的核算方法,选择比例计算分出保费或者非比例计算分出保费。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一年以内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健康险业务按规定从本期保险责任尚未到期,应属于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险费中提取出来形成的准备金。
寿险公司准备金的预测除根据现行的监管文件预测外,可以借助于保险公司的精算软件(参见案例五)。
(四)信托公司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等。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应根据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中发挥的作用、提供的服务和信托产品的创新能力等综合判断,宜通过合理预测信托资产规模和信托手续费费率,其中信托手续费率宜采用评估对象本身的费率(参见案例六)。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的投资收益的预测宜根据资产配臵规模和期望报酬率合理预测,其中投资收益的期望报酬率应注意与折现率中采用的股东期望报酬率之间的匹配关系。
第十二条金融企业的营业费用预测中,应考虑随着营业收入带来的费用必然增长。
在费用预测中,可以根据企业的核算特点,分别固定性费用和变动性费用测算,其中人员费用应注意到人员数量与人均工资薪酬的匹配。
同时应知悉同行业的平均水平。
(参见案例七)第十三条金融企业的资本性支出科目的预测应根据行业监管的要求逐年测算,特别注意监管中对于净资本的要求。
如: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预测银行的资本、净资本,并转化为净资产,体现在预测的资产负债表中。
第十四条在金融控股公司的评估中,有两种思路可供选择。
第一种思路:以母公司报表为基础评估金融控股公司价值在这种模式下,金融控股公司总部为管理性总部,为费用中心,发挥控股内部资源配臵的作用。
各子公司在总部的管理下根据业务范围独立经营,在收益法评估中,可以对金融控股企业母公司及各长投板块分别采用相应的收益法评估模型进行评估,将各长投板块评估值作为溢余资产加回。
各长投板块评估模型的参数确定参照以上相关内容介绍的方法进行。
不同之处在于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的折现率,可参照各个板块所在行业上市公司的风险系数结合板块权重进行设定。
权重的确定通常根据收入或者利润比重进行测算,不应以资产作为权重确定的依据。
这种评估思路的优点是途径清晰,无需考虑剔除少数股东权益;缺点是金融控股企业各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未能在估值中得到有效反映。
第二种思路:以合并会计报表和分部报告为基础评估金融控股公司价值这种思路以金融控股企业合并利润表,分析合并口径的收入和成本构成,一般以合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分部报告信息作为预测基础,对各个板块业务类型逐一了解、分析,确定各个业务的收入和成本。
这个过程和第一种思路中的途径近似。
在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预测中,需要就金融控股公司整体测算,考虑各个板块之间的协同性。
这种评估思路的优点是能够在估值中反映板块间的协同效应。
但是这种思路在操作中对于合并层面的所得税预测和少数股东损益的预测较为复杂。
我国目前的所得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与会计准则趋同的趋势,会计政策与所得税政策之间的时间性差异在会计准则下基本得到了解决,永久性差异未能得到解决,但是永久性差异对价值评估而言,比重较小,可以忽略不计。
少数股东损益是按照各个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对利润分配形成的结果,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对各专业公司持股比例可能存在差异,少数股东损益可以根据各公司盈利状况单独确定,加总确定少数股东损益,也可以假设股利分配政策与评估基准日一致,采取评估基准日少数股东损益与净利润的比例进行简化处理,也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方式评估。
四、折现率第十五条 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中,可以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等确定折现率。
εβ+-⨯+=)(f m e f e r r r r式中:r f :无风险报酬率;r m :市场期望报酬率;βe :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r m- r f :股权风险溢价;ε:评估对象特有风险调整系数。
第十六条 无风险报酬率应选择在距离评估基准日有效期在10年以上或者5年以上的国债到期收益率。
第十七条 金融企业折现率中的贝塔值计算应注意基准日和未来预测期资本结构的影响,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公司多采用无杠杆贝塔,多元金融可以使用有杠杆贝塔值。
贝塔值计算应注意三个变量的选择:作为市场近似的指数的选择:可以选取上证指数、深证成指、沪深300等指数;计算历史回报率的时间长度:一般5年是最常见的用于外推的历史期间;回报率计算的周期:公开交易证券和市场回报的计量平度可以是每日、每周、每月、每季或者每年为基础。
月度和周是使用频率较高的回报率计算周期。
第十八条股权风险溢价可以通过市场期望报酬率与无风险利率的差值来确定,也可以直接计算股权风险溢价。
股权风险溢价是在评估基准日无直接可观察市场报价时的一种预期,能够通过参考历史数据观测已实现的历史风险溢价,当这种风险溢价有偏差时,应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特有风险系数反映评估对象在行业内竞争地位、公司特性等因素,说明评估对象与计算股权风险溢价的可比公司之间存在着差异。
第二十条在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中,折现率应采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
其中:企业的资本结构宜根据预测期的资本结构动态确定;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的比例应以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市场价值为基础。
第二十一条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 ACC)确定的折现率在数值上通常应小于采取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的折现率。
五、评估报告的注意事项第二十二条金融企业的收益法评估结论可以采取区间值或者确定值形式。
在采取区间值形式的时候,区间值的确定应该是对影响评估结果的主要参数,如收入增长率、折现率、永续增长率等参数做敏感性分析的基础上形成。
敏感性分析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特点按照参数每变化0.5个单位,如折现率增加或减少0.5%进行分析。
第二十三条在金融企业收益法评估报告中应披露评估假设和预测基准,如:银行的不良率,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指标;保险公司的费用率,投资收益品种和投资收益率等指标。
第二十四条评估结论是否考虑了具有控制权溢价或者缺乏控制权折价,或快速变现对评估对象价值影响的,应当披露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折价数值的测算过程及确定依据,并对相关差异进行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