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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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公告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公告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0.03.30•【字号】•【施行日期】201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10年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公告为大力引进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来苏创新创业,推动苏州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根据《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现就2010年度申报“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扶持对象面向海内外,重点支持在太阳能光伏和风电装备、医药及生物技术、新型平板显示、智能电网、软件与集成电路、传感网络、互联网增值服务、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高性能新型材料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3、为2008年7月1日后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主要参股人,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三、扶持政策1.给予2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

2. 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三年租金。

3.给予100-400万元的科技专项经费资助。

4.给予不少于风险投资基金首次投资额10%的配套投资。

5.优先申请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费补贴资金、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贷款,不超过30万元的科技保险费补贴和不超过50万的贴息资助。

6.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和国家“千人计划”。

四、申报办法1.申报材料: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入项目申报平台”,按要求填写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6•【字号】苏府[2011]16号•【施行日期】2011.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苏府〔2011〕1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市政府决定,对为我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决定:一、授予钱宝荣等5人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

二、授予李世收等3人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

三、授予“电子级均苯四甲酸二酐的研发”项目成果苏州市技术发明二等奖。

四、授予“国家一类新药爱若华(来氟米特片)的研发与产业化”等9项成果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基于直线传动技术的高精密数控PCB钻床的研发与产业化”等23项成果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ES-350(kN)型电动振动试验系统”等85项成果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再创佳绩。

全市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再创“三区三城”建设新业绩,夺取“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全面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附件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名单3.2010年度苏州市技术发明奖获奖名单(二等奖1项)4.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名单(共117项,其中一等奖9项,二等奖23项,三等奖85项)二等奖。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几点要求【法规类别】科技企业【发文字号】苏科高[2010]33号【发布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0.03.09【实施日期】2010.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几点要求(苏科高〔2010〕33号)各区科技局、财政局:根据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苏科计〔2010〕63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苏州市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一、2010年度省创新资金不再组织科技型企业家项目。

面向科技创业园内企业的项目与往年相同实行限额申报:国家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项,省级科技创业园每家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项。

二、申报项目企业必须符合《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且原则上属于《江苏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确定的范围。

三、关于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请严格按照省《通知》操作(文件及申报程序请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省财政厅网站:)。

创新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孵化器内注册经营的中方控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内,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3、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4、资产负债率65%以内;5、无不良诚信记录。

申请资助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政策,属于我省优先发展重点技术领域;2、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3、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4、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5、项目处于研发、中试或小批量试销阶段;6、项目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生物、医药类可放宽至3年)。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09.02.16•【字号】•【施行日期】2009.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完成《苏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到2020年远景目标》和《苏州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扩大内需、扩大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形式”的要求,决定对市级科技计划体系进行调整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科学发展、抢抓机遇和加大自主创新的需要。

现将《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附件:关于完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的意见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完成《苏州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到2020年远景目标》和《苏州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保民生;扩大内需、扩大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形式”的要求,决定对市级科技计划体系进行调整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科学发展、抢抓机遇和加大自主创新的需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以促进产业技术创新、企业自主创新和社会发展科技创新为重点,重视前瞻性研究,加快创新人才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科技计划衔接,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强化集成,构建以基本计划为基础、专项计划为重点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1、为突出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并与省科技计划体系进行衔接,将原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攻关与科技示范计划,调整为科技支撑计划。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一、前言本文档旨在为苏州市的科技领域从业者提供一份详尽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苏州市是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经济繁荣的地方。

随着时代的发展,苏州市已经逐渐转型为一个科技创新型城市。

苏州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本地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的发展,并通过多种项目来实现这一目标。

为此,苏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了一份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本指南旨在对该计划进行详细说明和解读,提供便捷性和实用性。

二、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简介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旨在推动苏州市的科技创新发展,促进各类企业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提高苏州市科技领域的竞争力。

该项目的主要任务包括:1.鼓励和引导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进行投入,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2.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和市场化程度;3.加强苏州市内外科技合作,促进共同研发和技术创新;4.支持和培育苏州市的科技创业企业,提高创新创业者的发展水平和能力。

三、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流程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流程大体分为以下几步:1. 准备项目在进行科技项目申报之前,第一步是准备项目。

这个阶段需要分析项目的科技实现能力和商业化前景,制定详细的申报方案,确保达到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确定性和可行性。

2. 填写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是科技项目申报的重要步骤。

申请表中需要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科技实现能力以及市场化前景;•科技成果目标和创新性;•申报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内容以及所需技术和经费等。

3. 组织答辩在填写申请表之后,需要接受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查以及现场答辩。

答辩的主要目的是检查项目的方案是否可行,并且对项目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与业务结合的深入探讨。

4. 审批通过在顺利完成答辩之后,苏州市政府将对项目进行审批,并正式批准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经费和技术支持,并提供相关的实施指南。

四、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1. 公司准备•准备注册企业的相关证件;•制定公司的研究规划以及技术开发计划;•技术开发人员的项目分配。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印发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新文本。

新文本包括: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总结申请表、调整(研究内容与时间等)申请表、中止(撤销)申请表。

新文本从2009年9月1日起启用,在科技局网站--下载中心--科技项目管理栏中下载。

请各主管单位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按新文本填写、办理项目结题等相关手续(所有上报文本均一式四份)。

根据《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分为验收结题〔验收结题形式有会议(现场)验收和函审验收两种〕和总结结题两种,申请总结结题的项目将不再办理项目验收证书。

附件:1.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2.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略)3.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总结申请表4.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调整申请表5.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止申请表6.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操作流程图(略)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1: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计划类别::::(盖章)项目参加单位::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00九年印制填写说明:一、关于第二部分“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三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可以不填写;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与社会发展计划项目根据项目的不同要求,按实际情况填或不填,其他计划项目均要填写。

二、关于第四部分“主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由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填写,其他项目不填写。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下达2008-2009年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下达2008-2009年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下达2008-2009年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08.11.24
•【字号】
•【施行日期】2008.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下达2008-2009年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苏科计〔2008〕40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8-2009年度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

附件:1、苏州市2008-2009年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2、苏州市2008-2009年国家火炬项目计划项目表
3、苏州市2008-2009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1:
苏州市2008-2009年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单位:项
附件2
附件3。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

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工作目标1.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工作目标之一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我们将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紧密结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动力。

2. 培育科技创新人才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另一个工作目标是培育科技创新人才。

我们将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吸引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人才,为苏州科技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人才基金,提供人才创业投资和贷款担保,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建设高水平人才载体,提升人才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全链条服务;•实施人才培育项目,支持人才培训和交流,提高人才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贡献热情。

3.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第三个工作目标是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我们将充分发挥苏州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强科技创新资源整合,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具体措施包括:•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发展科技创新园区,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全方位科技服务;•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资源,提升苏州科技的国际影响力。

工作任务1. 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的工作任务之一是制定科技发展规划。

我们将根据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和苏州市实际情况,编制科技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指导科技工作有序开展。

具体工作包括:•开展科技创新需求调研,了解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需求;•组织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团队,制定科技发展规划草案;•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完善科技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苏府[2010]2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苏府[2010]21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苏府〔2010〕2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苏州市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苏人办〔2009〕80号)精神,为更好地做好今年政府立法工作,确保立法计划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府立法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三区三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仍未消退,我市处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比较复杂和突出。

立法工作要正确把握今年我市各项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立法工作者要凭借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始终。

法规、规章的起草部门和审核部门在立法过程中,都要始终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制度对经济增长方式、产业转型升级、社会稳定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为我市“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提供法律依据,为“三区三城”建设提供法律支撑,为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提供法律保障。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苏科计[2006]172号【发布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06.10.09【实施日期】2006.10.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苏科计﹝2006﹞172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使我市“十一五”期间的科技计划更好地服务于自主创新开展,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06年10月9日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使我市“十一五”期间的科技计划更好地服务于自主创新开展,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现对加强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为核心,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目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发挥中介作用,健全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和不断调整、完善适应科技创新发展要求的地方科技计划体系,推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公正、公开、规范和高效。

坚持政府职能转变与计划管理改革创新并举,促进管理模式从直接推动和干预向间接调控和服务转变;加强管理体制总体设计,集成配套,积极、稳步、协调、有序地推进。

二、目的与任务加强科技计划宏观目标确立和宏观管理职能,将局机关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集中于宏观管理层面,强化战略研究和需求分析,确保自主创新宏观管理的主导职能到位。

加强科技管理基础,重点解决和完善计划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科技发展宏观战略研究、技术发展预测、科技统计分析。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0.02.20•【字号】苏科高[2010]21号•【施行日期】2010.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通知(苏科高〔2010〕21号)各区科技局:为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方面的引导作用,认真组织好2010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认定工作,现就2010年度高新技术产品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符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的企业均可申报,军工配套产品不在申报支持范围之内。

二、申报重点根据《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省新一轮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实施纲要(2008-201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2010年申报认定工作的重点为:1、围绕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创业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建设申报的产品;2、围绕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深入实施自主创新“双百工程”组织申报的产品。

三、申报材料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3、必备的附加材料:(1)特殊行业许可证。

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2)产品采标证明;(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10.07.02•【字号】苏科市[2010]117号•【施行日期】201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市〔2010〕117号)各市、区科技局,各大专院校,市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10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苏府〔2007〕111号)和《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苏科市〔2007〕14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为了鼓励自主创新,激励全市科技人员“创业创新创优”,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2010年重点奖励在我市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合作、科技投融资、科技普及推广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或组织。

下列情况不属于苏州市科学技术奖励范围1、在知识产权方面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2、成果实际应用未满一年的;3、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因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4、同类项目已奖励或已奖励项目的系列产品、衍生产品,其原理、结构、性能等无新的突破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十分显著的。

二、奖励类别设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苏州市技术发明奖、苏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苏州市科技合作贡献奖四个奖项。

三、申报推荐要求1、按地域和行政隶属关系申报推荐。

各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市级机关、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大专院校、部省属科研院所负责本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所在地科技部门推荐。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科技专项--轨道交通专题)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科技专项--轨道交通专题)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科技专项--轨道交通专题)项目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科技专项--轨道交通专题)项目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苏州工业园区科发局、苏州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轨道交通建设是关系苏州民生的重大实事工程。

为了紧密配合和保障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2008年起在市科技专项计划中设立轨道交通专题,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现发布专题项目指南,请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

轨道交通专题项目申报在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受理。

定于5月28日13:30在苏州市科技局(人民路797号科技大楼二楼科技情报中心资料室)召开项目答疑会,对申报项目有关疑问现场答疑。

项目申报受理日期(节假日除外):6月2日~6月10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受理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受理咨询电话:窗口68622067 (6月2日~6月10日);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65128236联系人施先生。

附件:2008年苏州市科技计划(轨道交通专题)项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08年5月15日2008年苏州市科技计划(轨道交通专题)项目一、总体目标轨道交通建设是关系苏州民生的重大实事工程。

为了紧密配合和保障苏州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降低工程风险,优化施工方案和工艺,提高项目网络化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苏州轨道交通建设的整体科技水平。

二、申报方式本年度项目采用自主申报、定向组织两种方式。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苏科成〔2010〕105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组织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重点201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发展创新型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导向,加强项目组织,重点奖励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及前沿技术的重大科技成果,突出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成果,重大自主创新装备类成果,依托国家重点工程的科技成果,行业内有影响的集成创新成果,引进和培育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取得的创新成果,鼓励企业及产学研联合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范围1、应用类科技成果应用类科技成果必须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有重要创新,成果在省内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成功应用,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江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基础类研究成果基础类研究成果必须是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要突破,其原创性科研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

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

三、申报条件1、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应当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取得的成果,或者本市单位和个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2、凡在2009年度综合评审结果公示期间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须隔年申报。

3、申报项目推荐之前应在本单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成果简介等进行公示。

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一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第一部分专项计划项目指南一、科技金融专项加强科技和金融合作,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鼓励银行为企业科技开发和成果产业化提供贷款;对企业和研发机构投置科技保险给予补贴;为企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本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市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专项根据《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合作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的科技贷款。

本计划对合作银行的科技贷款提供有限代偿责任,合作银行对专项资金贷款给予利率优惠。

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具有优秀的创新管理团队和一定的经济规模、良好的成长性和社会信誉。

2、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重点支持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

3、贷款资金用于科技项目产业化,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列入《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的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风险补偿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申报办法:1、申报企业通过苏州市科技局网站进入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经过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入平台企业库。

2、企业在平台上填报和提交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录入相关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等附件材料,并打印申请表,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书面申报材料需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3、贷款申请常年受理,集中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科技保险补助对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投置的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科技保险的险种范围: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专利保险。

申报事项:1、科技保险补助是对2009年度支出的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0年1-6月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统计数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0年1-6月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统计数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0年1-6月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统计数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统计局•【公布日期】2010.08.03•【字号】苏科高[2010]155号•【施行日期】2010.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0年1-6月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主要统计数据的通知(苏科高(2010)155号)各市、区科技局、统计局,市有关部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为把握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和态势,为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决策依据,苏州市科技局、苏州市统计局联合将2010年1-6月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高新技术产业总体情况2010年1-6月全市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4270.49 亿元,比上年增长28.1 %,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总量的36.7 %;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163 亿元,增长28.9 %;出口交货值2672.86 亿元,增长29.7%;完成利税总额224亿元,增长68.6%。

二、高新技术产业分行业发展状况2010年1-6月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中,航空航天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92亿元,占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的0.3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920.40 亿元,占21.6 %;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930.14 亿元,占45.2 %;医药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24.55 亿元,占2.9 %;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11.49 亿元,占2.6 %;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582.54 亿元,占13.6 %;新材料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471.39 亿元,占三、高新技术产业分区域发展状况2010年1-6月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中,市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836.64 亿元,占全市的43.0 %,五市(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433.85 亿元,占全市的四、软件产业发展情况2010年1-6月全市软件产业(含嵌入式软件)产值290 亿元,比上年增长31%;软件出口11亿美元,增长1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国家科技型中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国家科技型中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苏科高[2010]83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05.12
【实施日期】2010.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
导基金项目的通知
(苏科高〔2010〕83号)
各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创投机构:
2010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科发计[2010]158号“关于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对象
符合《财
1 / 1。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10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10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10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苏科计[2010]262号【发布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10.12.07【实施日期】2010.12.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10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材料的通知(苏科计〔2010〕262号)各市、区科技局:今年以来,各市、区科技局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区三城”建设要求,积极落实加强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和苏州市2010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促进了我市各项科技工作蓬勃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了进一步总结成绩,鼓励先进,根据苏科计〔2010〕43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度对市、区科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市科技局决定对各市、区2010年度科技工作的实绩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的内容,撰写1000字以内的“科技考核工作小结”,重点反映本地区科技工作的亮点、特色及主要做法。

2.请各市、区科技局根据《2010年度对市、区科技工作考核办法》及具体指标,对照目标任务分解和实际完成的情况,打出自评分(见附表)。

每项指标的打分都须附有证明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3.上报材料按照考核工作总结、评分表、证明材料的次序,装订成册。

证明材料请按考核规定次序排列,每个类别之间用彩页分开。

材料力求简洁明了,尽量装订成一本。

4.各科技局上报材料一式二份,于2010年12月30日前送到市局发展计划处。

请各市、区科技局充分重视考核工作,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保证材料质量并按时报送。

市科技局将按照工作实绩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分,并公布结果。

联系人:唐丽红电话:65233149附件:1.2010年市、区科技工作考核评分表(五市四区)2.2010年市、区科技工作考核评分表(古城区)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附件1:2010年市、区科技工作考核评分表(五市四区)。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根据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称项目)是指以国家、省科技发展战略和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在市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事业等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

市科技计划项目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解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为重点,是实现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科技局立项、市财政拨款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市科技攻关项目、成果转化项目、社会发展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创新载体建设项目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市科技局是项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市科技局可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授权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机构或委托有关机构处理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

第五条市科技局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招标;(二)负责项目的立项、调整和终止;(三)按项目合同确定的额度划拨科技经费;(四)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组织或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进行重点项目的中期检查或评估;(五)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按进度正常进行;(六)组织项目的论证、评估和验收;第六条市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归口管理。

由所辖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主管部门、高等院校等作为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的管理机构(简称主管部门)。

第七条主管部门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申报材料;(二)匹配项目约定拨付的科技经费,督促项目自筹资金到位;(三)定期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协同市科技局进行重点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检查或评估,协调项目的实施,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四)实施项目执行情况统计工作;(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布部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10.04.06【实施日期】2010.04.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与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2010年市科技计划以推进“三区三城”建设为目标,围绕四大产业跨越发展工程和“6+4”产业振兴计划,重点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创新载体和人才团队的布局,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为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

现将《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你们。

本年度“指南”包括五个专项计划与五个基本计划。

为了切实做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申报方式分为自主申报和定向组织两种方式。

指南中对定向组织项目已作标注或说明。

自主申报项目按指南要求申报,定向组织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论证后立项。

申报采取推荐方法,除苏科计〔2007〕32号文确认的项目主管部门外,其余项目申报单位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单位所在地的市(区)科技局推荐。

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限额申报的要进行筛选和排序,匹配经费需签署承诺意见,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二、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基础;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鼓励产学研合作,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专利、软件著作权、自主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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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0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第一部分专项计划项目指南一、科技金融专项加强科技和金融合作,扶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壮大。

鼓励银行为企业科技开发和成果产业化提供贷款;对企业和研发机构投置科技保险给予补贴;为企业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贷款给予贴息补助。

本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市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

011001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专项根据《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合作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的科技贷款。

本计划对合作银行的科技贷款提供有限代偿责任,合作银行对专项资金贷款给予利率优惠。

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具有优秀的创新管理团队和一定的经济规模、良好的成长性和社会信誉。

2、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具有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重点支持已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

3、贷款资金用于科技项目产业化,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列入《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的产业化项目的实施。

风险补偿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申报办法:1、申报企业通过苏州市科技局网站进入科技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经过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入平台企业库。

2、企业在平台上填报和提交风险补偿资金贷款申请表、按要求录入相关证明文件、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等附件材料,并打印申请表,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书面申报材料需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3、贷款申请常年受理,集中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011002 科技保险补助对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投置的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科技保险的险种范围: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专利保险。

申报事项:1、科技保险补助是对2009年度支出的科技保险费进行补贴。

2、应提供的申请材料:(1)苏州市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2)申请人同相关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3)支付科技保险费的原始发票(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5)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其它相关的材料。

011003 科技贷款贴息用于补贴实施国家、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市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和市技术专项等项目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用于补贴企业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申报事项:1、项目于2008年1月1日后立项,按计划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项目贷款期限在项目实施期内,贷款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

3、同一贷款不能重复申请政府贴息资助,已经获得政府贴息的项目贷款不得申报。

4、应提供申请资料(1)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资助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验原件,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3)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凭证、企业结息汇总表和凭单(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或银行印章);(4) 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科技项目立项文件;(6)其它相关的材料。

二、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020001 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科技创业提供创业场所、商务、融资、技术等服务。

根据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科技创业提供的优惠服务提供经费资助。

申报事项:1、申报单位应是注册在市区并经认定的苏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

2、基地为入驻的大学生新创办企业提供相应优惠服务的,以每个企业不超过3万元的经费给予基地补助。

3、大学生新创办企业是指2007年以后的大学毕业生、并在2009年及以后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4、应提交的申请材料:(1)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补助申请表;(2)大学毕业生和创办企业的相关说明材料(创办人员身份、学历证明、与创办企业的关系证明等;创办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等,企业股东构成、团队、研发活动、经营等情况)。

(3)基地为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提供的优惠服务证明。

三、技术专项本年度技术专项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产业优化升级,集中支持一批能够整体带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的重大项目,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快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及重大目标产品,为国家重大专项、省成果转化资金专项培育项目源,为我市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1、新型平板显示036501 高世代大幅面平板显示器关键器件与配套材料研发036502 大尺寸高性能AMOLED有机发光显示材料与器件研发2、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036103 高效新结构太阳能光伏电池研发和产业化036104 太阳能光伏电池关键设备及成套生产线研发和产业化036105 2MW以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036106 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并网接入关键设备研发和产业化540401 新能源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3、智能电网036607 智能电网智能化电气设备(智能电表等)研发和产业化036608 智能电网业务传输、配电监控、智能用电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540401 智能电网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4、传感网036709 新型传感器、传感网核心芯片及其应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036710 典型行业传感网应用系统研发和产业化5、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036811 新型动力锂电池组、关键材料、能量管理系统研发和产业化036812 电动汽车整车、关键部件研发540401新能源汽车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6、新材料036213 高品质纳米粉体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036214 低成本、高性能金属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7、智能装备035615 面向工业控制、危险作业、医疗康复等领域的智能机器人研发和产业化035616 高性能、高精度数控设备研发和产业化540401 智能装备领域企业研究院建设(定向组织)8、软件与互联网035117 高可靠性网络安全防护、监测和控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035118 Web3.0网络服务系统开发与应用9、医药及生物技术035519 新型医用实时成像系统、核心部件研发035520 医药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外包服务关键技术及支撑平台035521 基于小核酸干扰技术的药物合成及其目标产品开发035522 高相容性、功能性人工器官及关键材料与辅助装置研发10、节能环保035723 具有显著效果的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关键装备、系统产品研发和产业化030301 苏州城区河道水体水质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定向组织)11、轨道交通专题031324 轻轨2号线建设工程保障性技术研究与应用(定向组织)申报条件:1、优先支持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转型升级的大企业申报和实施技术专项,促进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规模型企业做强做大。

2、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高科技企业申报和实施技术专项,促进进入高成长阶段的企业快速壮大。

3、优先支持国家、省研究院所、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载体单独或与企业联合申报实施技术专项,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强化重大研发载体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上述企业、研发载体申报技术专项不受省、市在研项目的限制(应结未结项目除外)。

四、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部分)]围绕提升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及企业转型发展,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1、电子信息046925纳米级集成电路关键技术、设备及目标产品046926半导体器件、片式元器件、机电组件等新型电子元器件046927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环保、通信等领域应用电子设备及产品046928智能RFID、新型传感器、智能电网技术及终端产品046929无线互联系统与传感网络、光通信网络技术及产品046930数字音视频、数字高清互动传输、IPTV技术及产品2、软件支撑与服务045131面向行业应用的高可靠支撑软件及中间件045132信息家电、消费类电子、移动数字终端等嵌入式软件产品045133支持三网融合、业务融合的关键技术及增值业务应用产品045134网络访问控制、加密、鉴别等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3、先进制造及装备045635新型智能化仪器仪表及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045636高性能科学分析、检测仪器及行业专用检测仪器045637绿色制造、快速制造、微纳米制造等先进制造技术、工艺及设备045638智能型开放式数控系统、伺服驱动、数控加工等先进数控技术、工艺及设备045639激光、超声波、等离子、电加工等特殊加工技术、工艺及设备045640模具、汽车零部件等行业先进制造技术、关键机械基础件4、新材料046241纳米微粒、纳米薄膜、纳米块体、纳米器件等纳米材料046242新型显示、磁光存储、光电传输和处理等信息功能材料046243金属基、陶瓷基、高分子基等先进复合材料046244稀土材料、膜材料、特种纤维等高性能功能材料046245自适应、自修复、自检测、自调节等智能材料046246循环再生、低环境负荷、污染控制等生态环境材料5、新能源与高效节能046147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及产品046148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组)、高性能电池(组)技术及产品046149新型高效储能、能量转换、新型热泵技术及产品046150工业生产过程余能利用、节能降耗新技术及产品046151半导体照明应用关键技术及产品6、资源与环境控制047052有毒害、难降解工业污水、废水处理技术及产品047053重点行业有毒害工业废气防治、控制技术及产品047054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047055环境监测、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技术及产品7、其他040056属于《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技术指引》的其他关键技术和目标产品。

申报条件和要求: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方向,项目具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明确的目标产品,项目实施期内完成中试或批量产业化,优先支持能够形成发明专利、技术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申报单位在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申报。

3、鼓励沧浪区、金阊区、平江区创业园(孵化器)内企业申报,并在申报材料封面注明所在创业园(孵化器)名称,加盖区科技局公章。

五、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专项围绕苏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加大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和集聚,积极打造人才高地和创新创业人才首选城市,为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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