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GB14902-94预拌混凝土.
混凝土试验
第八章混凝土一、依据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预拌混凝土》(GB14902-94)《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建筑工程冬期施工技术规程》(JGJ104-9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二、检验项目1.施工现场应测试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干硬性混凝土要测维勃稠度),同时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和标准养护28d的试块,测其抗压强度。
2.现场浇注的抗渗混凝土、抗冻混凝土,均要对其抗渗、抗冻性能进行检验。
3.混凝土配合比在试配时要进行拌合物密度、坍落度(干硬性混凝土要测维勃稠度)、3d(或1d、7d)、28d抗压强度测定,用于检查后期强度龄期不应小于90d。
注:a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
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正配合比的依据。
b.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
每工作班检查一次。
雨、雪天气应增加检查次数。
4.路面用混凝土要测28d抗折强度,28d抗压强度。
5.轻骨料混凝土要测28d抗压强度、干密度,有保温要求的要测导热系数。
三、取样要求(一)代表批量1、现场搅拌混凝土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⑴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⑵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⑶当一次连续浇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不得少于一次;⑷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⑸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019年整理】GB14902-94预拌混凝土
GB14902-94预拌混凝土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厂)生产并销售的混凝土拌合物,不适用于轻集料混凝土。
注:集中搅拌站生产自用的混凝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8076混凝土外加剂GB9142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10172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GBJ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28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3术语3.1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系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3.2通用品通用品系指强度等级不超过C40、坍落度不大于150mm、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并无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3特制品特制品系指超出通用品规定范围或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4供方与需方供方与需方系指签订合同的双方,供方是提供预拌混凝土的一方;需方是接收预拌混凝土的一方。
3.5交货地点交货地点系指供需双方根据合同商定的交接预拌混凝土的地点。
3.6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系指集中搅拌站(厂)在预拌混凝土出站(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3.7交货检验交货检验系指在交货地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的检验。
3.8运输车运输车系指运送预拌混凝土的特定运输设备。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取样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GBT14902-2019预拌混凝土-精选文档
JGJ/T 193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 JGJ 206 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GJ/T 221 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40 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 JTJ 270 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 HJ/T 4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 土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拌混凝土 ready-mixed concrete 在搅拌站(楼)生产的、通过运输设备送至使 用地点的、交货时为拌合物的混凝土。 3.2 普通混凝土 ordinary concrete 干表观密度为2 000 kg/m3~2 800kg/ m3的混凝土。 3.3 高强混凝土 high strength concrete 强度等级不低于C60的混凝土。
ICS 91.100.30 Q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4902-2019 代替GB/T 14902d concrete
2019-12-31发布
2019-09-01开始实施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性能等级及标记 5 原材料和配合比 6 质量要求 7 制备 8 试验方法 9 检验规则 10 订货与交货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 5011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GB 50164—2019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557 重晶石防辐射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JC 475 混凝土防冻剂 JG/T 317 混凝土用粒化电炉磷渣粉 JG/T 351 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 JG/T 5094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JGJ 51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 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JGJ 5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取样标准最新版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及各种材料取样标准 (1)
混凝土取样标准(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取样标准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标准重点讲解之预拌混凝土篇
1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
保水性 指混凝土拌合物在施工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保水能力,不致产生严重的泌水现象。 泌水是混凝土拌合物经浇筑、振捣后,在凝结硬化过程中,伴随着粒状材料的下沉所出现的部分 拌合水上浮至混凝土表面的现象。 在混凝土拌合物表面产生少量泌水属正常现象,它对混凝土拌合物及硬化混凝土的质量没有什么 不利的影响,但泌水量过大则会影响混凝土拌合物及硬化混凝土的一些性能。如混凝土拌合物的 体积变化、塑性收缩、混凝土的强度和密实度、浆体与骨料的粘结、浆体与钢筋的粘结、耐久性、 表面缺陷等。 泌水量的多少与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水泥、矿物掺合料及骨料等原材料的性能、环境温度等 各种因素有关。 水胶比和坍落度越大,骨料级配较差,泌水的可能性越大。
在混凝土中掺入引气剂,可减少泌水量,掺粉煤灰、火山灰等矿物掺合料也可以减少泌水。
过振也会增加泌水性。
1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
凝结时间 水泥加水拌合后,即开始进行水化反应。混凝土的初凝是指混凝土加水至失去塑性所经历的时 间。终凝是指混凝土加水到产生强度所经历的时间。
1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2016)
坍落度经时损失
坍落度经时损失对于水胶比较大的普通混凝土,影响并不很大,但对于水胶比小的高性能混凝土 影响就很大。 温度越高,损失越快。 水泥和外加剂的相容性越差,损失也越大。 与外加剂的品种、掺量与掺入方式有关。 与骨料的吸水率、水分蒸发速率、含气量降低、水化速率与水化产物等因素相关。
混凝土取样和抽检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及各种材料取样标准 (1)
混凝土取样标准(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GB14902-94预拌混凝土
GB14902-94预拌混凝土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厂)生产并销售的混凝土拌合物,不适用于轻集料混凝土。
注:集中搅拌站生产自用的混凝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8076混凝土外加剂GB9142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10172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GBJ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28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3术语3.1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系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3.2通用品通用品系指强度等级不超过C40、坍落度不大于150mm、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并无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3特制品特制品系指超出通用品规定范围或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4供方与需方供方与需方系指签订合同的双方,供方是提供预拌混凝土的一方;需方是接收预拌混凝土的一方。
3.5交货地点交货地点系指供需双方根据合同商定的交接预拌混凝土的地点。
3.6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系指集中搅拌站(厂)在预拌混凝土出站(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3.7交货检验交货检验系指在交货地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的检验。
3.8运输车运输车系指运送预拌混凝土的特定运输设备。
最新预拌混凝土规范标准
预拌混凝土本标准代替GB 14902-1994《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与GB 14902-1994相比主要变化有:1.在适用围中取消了不适用于轻集料混凝土,明确了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浇筑、振捣及养护。
2. 通用品中的最大强度等级由C40改为C50,坍落度由150mm改为180mm。
3. 修改了固定式搅拌机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搅拌时间。
4. 根据目前社会对环保的要求及混凝土生产的具体情况,增加了对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其产品的环保要求。
5. 增加了用混凝土工程实际量对混凝土实际供货量进行复核的允许偏差。
6. 增加了有抗渗、抗冻要求的预拌混凝土的取样检验频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国建设部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北京市建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安托山混凝土公司、上海嘉华混凝土公司、华威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谊合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宏福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建设委员会、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田华和众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上海建筑科学研究院、信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金建科技有限公司等。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许鹤力、韩素芳、路来军、功轩、王章夫、一鸣、梁锡武、旭晨、越、韩芳贤、康伟、朱建华、高金枝、于明、倪清、尧亮、双群。
本标准1994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预拌混凝土1 围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供货量、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生产的预拌混凝土。
本标准不包括运送到交货地点后的混凝土浇筑、振捣及养护。
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14902预拌混凝土 职能及管理人员应知应会考核试卷
GB14902预拌混凝土职能及管理人员应知应会考核试卷gb14902预拌混凝土-职能及管理人员应知应会考核试卷《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22)职能及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理论考试卷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0分,共30题60分)1、依据gb/t14902-2021的要求,强度等级为c30、坍落度为180mm,抗渗等级为p6、抗冻F200级、抗氯离子渗透性、电通量QS为1000C的预拌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和最大粒径为25cm的粗骨料,其标记正确()。
a、bc30p6f200-180-gd25-p.ob、a-c30-180(s4)-p6f200q-iii(1000)-gb/t14902c、ac30p6f200-180-gd25-p.od、b-c30-180(s4)-p6f200q-iii(1000)-gb/t149022、gb/t14902-2021中,自密实混凝土的种类代号及其强度等级代号下列表示正确的是()。
a、h、cb、s、cc、l、lcd、w、c3.在GB/t14902-2022中,轻骨料混凝土和重混凝土的型号代码正确()。
a、 L,WB,W,LC,h,SD,L,S4。
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是指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符合规定的要求。
a、C天、D天、3天及以后5、预拌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入搅拌运输车至卸料时的运输时间不宜大于()min,如需延长对于交货时间,应采取相应有效的技术措施,并通过试验进行验证;使用自卸车时,运输时间不大于()分钟。
a、60;30b、90;60c、120;60d、90;456、当混凝土拌合物的坍落度要求为160-210mm时,坍落度等级为()。
a、s1b、s2c、s3d、s47.在混凝土抗氯离子渗透性分类(电通量法)中,q-iii级电通量QS/C应为()。
A.≥ 4000b,≥ 2000,<4000摄氏度,≥ 1000,<2000D,≥ 500, < 10008. 预拌混凝土的供应应根据运输车辆的总交付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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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902-94预拌混凝土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的定义、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订货与交货。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搅拌站(厂)生产并销售的混凝土拌合物,不适用于轻集料混凝土。
注:集中搅拌站生产自用的混凝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59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8076混凝土外加剂GB9142混凝土搅拌机技术条件GB10172混凝土搅拌站(楼)技术条件GBJ8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19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28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定JGJ63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3术语3.1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系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集中搅拌站(厂)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3.2通用品通用品系指强度等级不超过C40、坍落度不大于150mm、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并无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3特制品特制品系指超出通用品规定范围或有特殊要求的预拌混凝土。
3.4供方与需方供方与需方系指签订合同的双方,供方是提供预拌混凝土的一方;需方是接收预拌混凝土的一方。
3.5交货地点交货地点系指供需双方根据合同商定的交接预拌混凝土的地点。
3.6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系指集中搅拌站(厂)在预拌混凝土出站(厂)前对其质量进行的检验。
3.7交货检验交货检验系指在交货地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进行的检验。
3.8运输车运输车系指运送预拌混凝土的特定运输设备。
4产品分类及标记4.1分类预拌混凝土分为通用品和特制品两类。
4.1.1通用品4.1.1.1通用品应在合同中指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及粗集料最大粒径,其值可按下列范围选取:强度等级:C7.5,C10,C15,C20,C25,C30,C35,C40。
坍落度(mm):25,50,80,100,120,150。
粗集料最大粒径(mm):不大于40mm的连续粒级或单粒级。
4.1.1.2通用品根据需要应在合同中指定下列事项:a.水泥品种、标号;b.外加剂品种;c.掺合料品种、规格;d.混凝土拌合物的密度;e.交货时混凝土拌合物的最高温度或最低温度。
4.1.2特制品4.1.2.1特制品应在合同中指定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坍落度及粗集料最大粒径。
对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坍落度除按通用品规定的范围外,尚可按下列范围选取:强度等级:C45,C50,C55,C60。
坍落度(mm):180,200。
4.1.2.2特制品根据需要应在合同中指定下列事项:a.水泥品种、标号;b.外加剂品种;c.掺合料品种、规格;d.混凝土拌合物的密度;e.交货时混凝土拌合物的最高温度或最低温度;f.混凝土强度的特定龄期;g.氯化物总含量限值;h.含气量;i.其他事项1)。
注:1)其他事项是指对预拌混凝土有耐久性、长期性能或其他物理力学性能等有特殊要求的事项。
4.2标记4.2.1用于预拌混凝土标记的符号,应根据其分类及使用材料不同按下列规定选用:a.预拌混凝土分类符号通用品以符号A表示,特制品以符号B表示;b.水泥品种以表1的符号表示;c.粗集料最大粒径符号,是在所选定的粗集料最大粒径值(mm)之前加大写英文字母GD;d.坍落度符号,直接用所选定的混凝土坍落度值(mm)表示。
4.2.2预拌混凝土标记用其类别、强度等级、坍落度、粗集料最大粒径和水泥品种等符号的组合表示。
5技术要求5.1材料5.1.1水泥5.1.1.1水泥应符合GB175、GB1344及其他相应标准的规定。
5.1.1.2水泥进货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书,对进厂水泥应按批检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合格后方可使用。
5.1.2集料5.1.2.1集料应符合JGJ52和JGJ53的规定。
5.1.2.2预拌混凝土应采用砂石生产场或材料供应站供应的集料,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对进厂集料应根据JGJ52、JGJ53规定按批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拌合用水拌制混凝土用水,应符合JGJ63规定。
5.1.4外加剂5.1.4.1外加剂应符合GB8076规定。
5.1.4.2外加剂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
其掺量及水泥的适应性应按GBJ119的规定通过试验确定。
5.1.5掺合料5.1.5.1粉煤灰掺合料应符合GB1596规定。
5.1.5.2粉煤灰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其掺量应按JGJ28规定通过试验确定。
5.1.5.3当采用其他品种掺合料时,必须经过鉴定,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5.2质量5.2.1强度预拌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GBJ107的规定。
5.2.2坍落度在交货地点测得的混凝土坍落度与合同规定的坍落度之差,不应超过表2的允许偏差。
5.2.3含气量含气量与合同规定值之差不应超过±1.5%。
5.2.4氯化物总含量混凝土拌合物中氯化物总含量不应超过合同指定值,当合同未指定时,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5.2.5其他当需方对混凝土其他性能有要求时,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
其结果应符合合同规定。
5.3混凝土配合比5.3.1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由供方按GBJ107、JGJ55、JGJ28以及合同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但对坍落度的确定应考虑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值。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供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进行设计:a.合同有要求时;b.所用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c.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5.3.2按5.3.1设计的配合比配制出的混凝土质量必须满足5.2条的要求,并应按第7章的规定检验合格。
5.4制备5.4.1材料贮存设施5.4.1.1水泥的贮存设施应按水泥品种和标号区分,同时应能防止水泥结块和污染。
5.4.1.2集料的贮存设施应保证集料的均匀性,不使大小颗粒分离,同时应将不同品种、规格的集料分开,以免混杂或污染。
5.4.1.3外加剂的贮存设施应按不同品种分开,并应防止其质量发生变化。
5.4.1.4掺合料的贮存设施应按品种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严禁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料混杂。
5.4.2计量设备5.4.2.1计量设备的精度应满足GB10172有关规定。
5.4.2.2计量设备应具有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
5.4.2.3计量设备必须能连续计量不同配合比混凝土的各种材料。
5.4.3搅拌机搅拌机应符合GB9142的规定,宜采用固定式搅拌机。
5.4.4运输车5.4.4.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
5.4.4.2卸料时,运输车应顺利地把混凝土拌合物全部排出。
5.4.4.3翻斗车仅适用于运送坍落度小于80mm的混凝土拌合物,并应保证运送容器不漏浆,内壁光滑平整,具有覆盖设施。
5.4.5计量5.4.5.1各种原材料的计量应按质量计,水和外加剂溶液的计量可按体积计。
5.4.5.2材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超过表4规定的范围。
5.4.6搅拌5.4.6.1预拌混凝土应采用符合5.4.3规定的搅拌机进行搅拌,并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的规定使用。
5.4.6.2采用固定式搅拌机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a.当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混凝土时,其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b.当采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时,其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GBJ204的有关规定。
5.4.7运送5.4.7.1预拌混凝土应采用5.4.4规定的运输车辆运送。
5.4.7.2当需要在卸料前掺入外加剂时,外加剂掺入后搅拌运输车快速搅拌的时间应由试验确定。
5.4.7.3混凝土运送时,严禁往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5.4.7.4混凝土的运送时间系指从第一盘混凝土由搅拌机卸出开始至运输车开始卸料为止,运送时间应满足合同规定,当合同未作规定时,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的混凝土,宜在1.5h内卸料;采用翻斗车运送的混凝土,宜在1.0h内卸料;当最高气温低于25℃,运送时间可延长0.5h。
5.4.7.5混凝土的运送频率,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应符合合同规定。
5.4.8质量管理供方为使其制备的混凝土拌合物达到5.2条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具有完备的档案资料。
5.5供货量5.5.1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以m3为计量单位。
5.5.2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计算,应由混凝土拌合物密度1)除一台运输车实际装载量2)求得。
注:1)混凝土拌合物密度系指经密实后的单位体积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
2)一台运输车实际装载量,可由用于该车混凝土中的全部材料的质量和求得或由卸货前后运输车的质量差求得。
6试验方法6.1强度强度试验应按GBJ81的有关规定进行。
6.2坍落度坍落度试验应按GBJ80的有关规定进行。
6.3含气量含气量试验应按GBJ80的有关规定进行。
6.4氯化物总含量氯化物总含量可根据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氯化物含量计算求得。
6.5混凝土拌合物密度混凝土拌合物密度的试验应按GBJ80的有关规定进行。
6.6特殊要求项目对合同中规定的有特殊要求的检验项目的试验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7.1一般规定7.1.1本章检验是指对混凝土强度、坍落度、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等项质量指标进行试验,以判定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7.1.2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
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供需双方协商承担单位,其中包括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有试验资格的试验单位,并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7.1.3当判断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强度、坍落度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氯化物总含量可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7.2检验项目7.2.1通用品应检验混凝土强度和坍落度。
7.2.2特制品除应检验7.2.1所列项目外,还应按合同规定检验其他项目;对有含气量检验要求的混凝土,应检验其含气量。
7.3取样与组批7.3.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
7.3.2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GBJ80规定在20min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7.3.3每个试样应随机地从一盘或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
7.3.4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