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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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控制和排查煤矿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相关管理单位。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安全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对矿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及时跟踪,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人员安全。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档案,记录排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效果等内容。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矿井、采区、运输通道、机电设备、通风、排水等方面。

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职安全员或监理人员负责,同时可请相关专业人员参与。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综合运用勘察、检测、考察等方法,深入了解隐患情况。

第十一条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后,应当及时编制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应当向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隐患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采取行政手段、技术手段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

第十五条对于一些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处理方案,并保证安全。

第十六条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后,应当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告给有关部门。

第四章相关制度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并对安全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五章管理监督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程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煤矿隐患排查的内容、方法和责任,规范煤矿隐患治理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加强煤矿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监督和考核,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

二、煤矿隐患排查的目标1. 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2. 发现和纠正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3. 加强煤矿安全管理,规范运营程序。

三、煤矿隐患排查的内容1. 设备隐患排查:包括矿井设备的巡查和隐患排查,对各类设备的运行状态、维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2. 环境隐患排查:对煤矿的环境卫生、通风系统、防灭火系统等进行检查,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隐患;3. 安全隐患排查: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煤矿隐患排查的方法1. 定期检查:按照一定的频率,对煤矿进行全面的隐患检查,如每季度、每半年或每年检查一次;2. 不定期检查:根据煤矿运营的实际情况,随时对煤矿进行隐患检查,如当发生重大事故、设备故障或环境变化时;3. 专项检查:对某一特定的设施或系统进行详细的检查,如矿井通风系统、井下电力设备等。

五、煤矿隐患排查的责任1. 矿长:负责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和安排煤矿隐患排查工作;2. 检查人员:经过培训和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负责煤矿隐患的排查和整改;3. 所有员工:积极配合煤矿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参与隐患的整改工作。

六、煤矿隐患治理的程序和要求1. 隐患报告:检查人员对煤矿的隐患进行整理和报告,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矿长和相关部门;2. 整改方案:矿长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确定整改责任人;3. 整改措施:责任人按照整改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报备整改情况;4. 审核验收: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符合要求;5. 整改追踪:矿长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和监督,确保整改到位;6. 整改报告:矿长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做好整改工作的总结。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全面负责,矿(井)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范围、内容、程序和责任,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隐患排查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一)通风、瓦斯、煤尘、火灾、顶板、机电、运输、放炮、水害等方面的隐患;(二)作业环境、作业程序、操作规程等方面的隐患;(三)安全设施、个人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备等方面的隐患;(四)其他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各岗位专责人员的检查制,明确检查项目、时间、周期及其它相关规定。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标准。

三、隐患治理第八条煤矿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治理措施包括:(一)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二)采取措施,排除隐患;(三)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治理方案;(四)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确保隐患消除。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一)A级:难度大,矿解决困难,须上报公司解决的隐患;(二)B级:难度较大,段解决困难,须由矿组织解决的隐患;(三)C级:由段及业务科室必须解决的隐患。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验收及销号制度,对整改完成的隐患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____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冲击地压、“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公司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监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____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业务科室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7、驻外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抓好监督整改。

8、地面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执行《华丰煤矿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规定》。

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煤矿。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监察处等业务处室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公司每月对各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____次,对高瓦斯、容易自燃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每月排查____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____次;各煤矿科、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重大隐患由矿长____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对确认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由公司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

决定书应包括系列内容:(一)下达停产整顿(停止作业)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二)按照《公司煤矿安全隐患处罚办法》,对矿井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三)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一般隐患要下达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

第十一条煤矿自接到停产整顿(停止作业)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必须立即按照要求实施停产整顿(停止作业)。

由煤矿主要负责人____制定停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并上报公司。

停产整顿期间,煤矿要____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1、矿长是全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每月召开安全办公会,听取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必需的人、财、物。

2、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对冲击地压、“一通三防”和防冶水等重大隐患的排查处理具体负责。

3、各分管副矿长、公司经理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并负责对安全隐患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4、安监处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对危及安全生产隐患不进行排查处理而继续生产时有权停止作业。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整改、落实、监督、组织验收负直接责任。

5、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所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处理工作。

6、各业务科室在分管领导统一部署下,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工作,及时检查督促,并对各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参加验收。

7、驻外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隐患的排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抓好监督整改。

8、地面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执行《华丰煤矿地面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规定》。

二、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矿井安全隐患的识别、分类1、矿井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a、b、c三级事故隐患。

a级隐患: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作量,区队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隐患: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影响,由区队必须解决的隐患;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

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他。

(二)隐患排查为将各类事故消除在未发生之前,建立矿井、专业、区队、班组、岗位“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和原则:确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2. 隐患排查:制定科学、系统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包括排查的频次、范围和方法等,确保全面、深入地排查隐患。

3. 隐患整治:建立隐患整治的工作机制,明确整治程序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整治措施,确保各项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4. 监督检查: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度、结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5. 信息报告: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报告制度,要求各参与单位及时、准确地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为决策提供参考。

6. 问题处理:建立问题处理的机制,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处置和纠正,确保事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降到最低。

7. 教育培训:开展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法等,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8. 绩效评估: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绩效评估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效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以上是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等要求制定。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第一章绪论1.1\t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煤炭仍然是我国能源的主要来源。

然而,由于煤矿开采存在一系列的安全隐患,煤矿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因此,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1.2\t研究目的本制度旨在对煤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与治理,并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从而保证煤矿的安全生产。

1.3\t研究内容和方法本制度的研究内容包括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的具体措施、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等方面。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调研、案例分析和专家访谈等。

第二章煤矿安全隐患排查2.1\t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目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目标是全面了解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为后续的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例子:一、目的和原则1. 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1. 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领导成立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三、隐患排查1. 每月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 分级排查,先排查重点部位、重点区域。

3. 采取现场巡查和检查设备、设施运转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四、隐患整改1. 隐患整改责任人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2. 对于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

3. 完成整改后,要进行复查确认整改到位。

五、隐患报告和记录1.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对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进行记录,用于后续的回顾和总结。

六、奖惩措施1. 对积极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 对违反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1. 对煤矿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以上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的一个示例,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为加大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职责和任务,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掘进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各副总工程师安检科科长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信息采集筛选、督促落实整改、制度考核及治理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职责1、矿长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背景煤矿是我国能源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如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给煤矿生产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同时也加重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负担。

要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必须对煤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2. 排查原则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应该根据以下原则进行:1.全面性原则:对整个矿山区域进行排查,不能留下死角。

2.细致性原则:排查应该细致、深入,不能简单粗略。

3.单位性原则:排查应该按照单位进行,每一个矿山单位都应该进行一次排查。

4.时效性原则:排查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拖延。

3. 排查步骤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以下步骤:3.1 制定计划在排查前,应该制定详细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排查时间计划等,确保排查有条不紊进行。

3.2 了解情况在排查时,要先了解矿山的情况,包括人员组织、生产设备、产量情况、安全事故情况等,以便于更加准确地进行排查。

3.3 集中排查对于同一单位的不同区域和设备进行集中排查,加强对设备运行状态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

3.4 分析问题在排查时,应该根据情况、技术标准和实践对问题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和矛盾所在。

3.5 制定解决方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应对。

3.6 跟踪监督排查后,在矿山运行过程中,应该跟踪监督可能存在的措施效果,对于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4. 治理制度为规范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4.1 职责分工明确此工作的职责分工、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任务和需签署和认可的文件资料。

4.2 安全标准制定煤矿安全规范标准,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审核标准,强制执行,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符合标准和要求。

4.3 检查机制建立相应的检查机制,对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发现问题和事故处理的力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本(4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本(4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及其所属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1) 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门,明确负责人,并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2) 矿井负责人应负责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4) 矿井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报告。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程(1) 安全隐患排查:矿井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包括设备、工艺、人员等方面的安全问题;(2) 隐患整改计划:安全隐患排查后,矿井负责人应立即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3) 隐患整改落实:责任人按照整改计划要求,及时整改隐患,并做好记录;(4) 隐患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5) 隐患整改跟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门进行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并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3. 报告的内容(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排查时间、地点、责任人等;(2) 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列出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3) 隐患整改情况:列出已整改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还有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4) 隐患整改验收情况:记录已验收的隐患及验收结论;(5) 隐患整改跟踪情况:列出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隐患,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6) 上级报告情况:将报告发送至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并记录回复情况。

四、报告的要求(1) 报告应及时、准确地反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 报告应具备可读性和可操作性,清晰明了;(3) 报告应包括相关附件,如隐患照片、整改措施、验收文件等。

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制定排查、治理方案1.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排查范围和周期:确定排查的范围和周期,要覆盖煤矿的各个环节和区域,并确保定期进行排查。

二、组织排查、治理工作1.组织排查人员:根据煤矿的规模和特点,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2.分工合作:根据煤矿的特点和排查范围,分工合作,确保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和区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建立排查、治理档案:建立并完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各次排查的情况、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形成档案汇总。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制定排查计划:根据排查周期和范围,制定排查计划,确保每个部门、每个区域都得到排查。

2.开展现场检查:采取现场勘查和设备检测等方式,对煤矿的各个环节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3.记录隐患信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位置、性质、原因等,为后续的整改提供依据。

四、整改安全隐患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排查结果和隐患的严重性,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2.跟踪整改进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3.整改验证: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验证,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五、定期评估和改进1.定期评估: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2.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煤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培训:定期组织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栏、安全提示、横幅等方式,加强安全隐患的宣传,提醒矿工注意安全。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2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一、建立健全矿、科室、区队、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二、职责1、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责任,每月召集一次隐患排查会议。

2、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总工程师和其他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本职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严重隐患制定应急预案或整改措施。

4、采掘区队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及时____人员进行整改。

具体为:①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闭合管理台账;②及时排查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③按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采掘班组在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进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①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②落实交接班制度,重点交代清楚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和注意的安全事项;③对照安全检查表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生产系统、措施落实和作业人员的情绪状态、健康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排查处理作业现场动态事故隐患;④及时排查并消除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⑤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其排查治理等情况。

6、作业人员及时消除身边威胁安全作业的隐患。

具体为。

①清楚本岗位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②上岗前进行安全确认;③杜绝违章作业、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④及时查找、消除并报告事故隐患和险情。

⑤身体欠佳或情绪异常及时向班组长报告;⑥掌握作业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当采取的措施,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并同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三、分级排查隐患1、按事故隐患严重程度可分为:重大、较大、一般隐患;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

“一通三防”、“水害”、“顶板”、电气、提升、运输、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和其他隐患。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矿务局局长、矿长对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副局、矿长、总工程师对局、矿长负责,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

二、矿务局、矿各业务处、科室具体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隐患定级、上报、检查和整改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编号分类管理,建立登记,并指派专责人员进行追踪考核。

三、安全监察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管理,监察隐患的认定和整改,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统计、上报。

四、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处理难度,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矿务局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车间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车间队必须解决的隐患。

五、隐患的种类,按系统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其它。

六、车间、队组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行政副职对正职负责,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直接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在碰头会上予以通报,当日填写隐患卡,上报安全监察部门。

七、安全监察部门对上报的A、B级隐患,必须及时转发给各业务处、科室、车间、队组落实整改。

对确因客观因素整改不完的隐患,负责整改隐患的单位必须说明具体原因、整改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八、矿务局每月、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隐患排查治理专业会解决处理B级以上的重大隐患,并确定A级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及措施一并上报。

九、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一天一检查,两天一循环、四天一通报、五天一上岗、十天一战评”的检查制度,坚持“四定”原则(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做到C级隐患当班内整改,B级隐患两天内整改,若整改不完,必须二十四小时内有干部盯在现场。

十、安全监察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效果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隐患排查治理态度消极、拖延的除通报批评外,并追究责任。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二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二篇)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煤矿隐患的排查治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排查治理的责任与要求第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治理队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专门从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即时整改,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影响,确保职工的安全。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报和闭环管理制度,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系统和及时。

第三章排查治理的内容和方法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七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火灾隐患排查、通风系统和排风设备的检测等。

第八条隐患排查可以采用现场检查、设备检测、材料检查、档案查阅等方法进行。

第九条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第四章排查治理的监督与考核第十条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自查,自评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并将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对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十三条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煤矿企业制定并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修改。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二)第一条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矿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矿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矿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和所在单位报告。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重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第三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分为定期排查和日常排查两种形式。

定期排查由煤矿负责人组织,日常排查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

第四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并由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五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严禁违反相关规定。

第六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第七条定期排查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时间进行,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定期排查应当全面、细致,包括采掘工艺、设备设施、电力供应、通风系统、人员行为等方面。

第八条日常排查应当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每天至少进行一次。

日常排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的正常工作状态、周围环境的安全状况、人员的安全行为等。

第九条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第十条安全隐患的处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修理设备、更换配件、补充材料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治理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按照优先级顺序进行,优先处理重大和紧急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进行指导。

第十三条安全隐患治理的过程中,应当确保人员的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当及时通报煤矿负责人,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相关制度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分工和责任。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档案,留存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隐瞒安全隐患、虚报治理情况或者不按照要求落实治理措施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排查工作第二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指对煤矿内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系统的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目标和任务第三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煤矿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任务是:(一)加强煤矿安全隐患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二)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目标;(三)建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四)组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综合、系统的检查和评估;(五)及时整改煤矿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六)建立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档案和台账,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责任划分第五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工作人员负责。

第六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一)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二)组织安全隐患检查和评估;(三)协调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四)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五)制定和修订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一)负责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按照排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和评估;(三)对煤矿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和调查;(四)制定整改措施,并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五)定期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五章排查方法和工具第八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采用综合的方法和工具,包括:(一)现场检查和观察;(二)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测试;(三)人员的访谈和调查;(四)文件和资料的阅读和分析;(五)数据的统计和比对。

第六章隐患整改和治理第九条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和治理。

第十条排查工作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提出整改意见。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煤矿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保障矿工的安全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排查和治理煤矿安全隐患,可以制定以下制度模版:一、制度目的与依据1.1 目的(1)为了保障和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2)为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治理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导。

1.2 依据(1)《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2)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意见;(3)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责任与权限2.1 职责(1)煤矿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2)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煤矿生产部门配合并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煤矿职工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

2.2 权限(1)煤矿企业负责人具有最终决策权;(2)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具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权;(3)煤矿生产部门具有配合协助的权利;(4)煤矿职工具有参与、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3.1 制定工作计划(1)煤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安全隐患排查计划;(2)安全管理部门要充分考虑煤矿的实际情况,重点排查存在较高风险的区域和环节。

3.2 组织实施(1)按照工作计划,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煤矿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2)组织人员应包括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煤矿生产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及必要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3.3 排查内容(1)排查区域:包括井下、井口、井前、井后等各个环节;(2)排查要点:瓦斯、矿尘、火灾、爆破、通风、运输等各方面的安全隐患。

3.4 安全隐患记录(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安全隐患记录,记录包括隐患描述、发现时间、责任单位、整改要求等内容;(2)对于较大的、紧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汇报。

四、安全隐患治理措施4.1 制定整改方案(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责任单位、具体措施等;(2)整改方案要合理、可行、具备可操作性。

苏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苏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苏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真正做好苏村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运河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第二条苏村煤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安全、生产、机电、经营)成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及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工会、企管等科室正、副职。

第三条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各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总工程师负责隐患等级确认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科长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行政主管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广大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各类隐患标准,发现隐患及时向矿汇报,矿值班领导、工区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第九条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隐患排查会上通报。

第三节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标准第十条煤矿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邻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

第十一条按危险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等。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确认标准: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防止和化解煤矿安全事故,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责任、程序和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的煤矿企业,包含煤矿开采、运输、矿井辅佑襄助设施等。

第三条重要内容本制度重要包含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和责任、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程序、煤矿安全隐患的整治和整改。

第二章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和责任第四条组织机构为了实施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

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由煤矿企业法务、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构成。

第五条职责与权限(一)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订立煤矿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编制安全隐患清单,协调推动隐患整改工作等。

(二)安全隐患排查小构成员应当定时完成相应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安全隐患排查小构成员在工作中有权要求各相关部门搭配完成工作,并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程序第六条排查计划的订立(一)每年初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应当依据煤矿企业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情况订立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并报企业领导审批。

(二)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应当明确排查内容、时间、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

第七条排查方法与技术(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应当采取全面、系统的方法,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

(二)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工具,如红外测温仪、无人机等。

第八条排查内容与标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二)煤矿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等设施的运行情况。

(三)煤矿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掌控措施。

(四)煤矿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设施的可用性。

(五)其他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排查结果与整改要求(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录,并依据隐患的严重性划分为一般隐患和重点隐患。

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某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制定排查、治理方案1.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确定排查范围和周期:确定排查的范围和周期,要覆盖煤矿的各个环节和区域,并确保定期进行排查。

二、组织排查、治理工作1.组织排查人员:根据煤矿的规模和特点,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2.分工合作:根据煤矿的特点和排查范围,分工合作,确保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和区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建立排查、治理档案:建立并完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各次排查的情况、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形成档案汇总。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制定排查计划:根据排查周期和范围,制定排查计划,确保每个部门、每个区域都得到排查。

2.开展现场检查:采取现场勘查和设备检测等方式,对煤矿的各个环节和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3.记录隐患信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位置、性质、原因等,为后续的整改提供依据。

四、整改安全隐患1.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排查结果和隐患的严重性,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2.跟踪整改进展: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3.整改验证: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验证,确保隐患得到彻底解决。

五、定期评估和改进1.定期评估: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2.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煤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1.开展培训:定期组织煤矿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加强宣传:通过宣传栏、安全提示、横幅等方式,加强安全隐患的宣传,提醒矿工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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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村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真正做好苏村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与责任追究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务院第446号令《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山西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关于《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运河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第二条苏村煤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安全、生产、机电、经营)
成员: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及安全、生产、机电、调度、工会、企管等科室正、副职。

第三条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各分管副矿长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总工程师负责隐患等级确认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科长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行政主管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广大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各类隐患标准,发现隐患及时向矿汇报,矿值班领导、工区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第九条每月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隐患排查会上通报。

第三节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邻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源。

第十一条按危险程度安全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严重隐患、一般隐患和轻微隐患四等。

(一)重大事故隐患的确认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岩柱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11.年产6万t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集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16.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17.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18.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二)现场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粉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三)地面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备压力容器、劳动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按处理职责安全隐患分为四级,即A级、B级、C级、D 级。

A级隐患:治理难度大,须由集团公司归口业务处室牵头治理的隐患。

B级隐患:治理难度较大,由矿负责治理的隐患。

c级隐患:有一定难度,由区队负责治理的隐患。

D级隐患:可以当场或当班进行整改,由班组负责治理的隐患。

第四节安全隐患的排查
第十三条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级负责制,自下而上层层排查治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行政主管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第十五条在每月的生产作业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区队干部,根据本月生产计划和现场条件对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C级隐患在生产过程中要立即解决,B 级及以上隐患要上报矿,隐患排查治理必须于每月5日前书面报安全
监察科。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科、企管办每月10号、20号、30号组织安全质量验收小组成员开展全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并做好记录。

每月5号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会,矿领导班子、生产科室、生产辅助区队单位负责人、技术员参加,对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确认、汇总(机电科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七条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口副矿长、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A、B级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审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时间,并对排查出的A、B级隐患按时上报集团公司(生产科形成纪要)。

第十八条各单位每班现场发现隐患问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制订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节安全隐患的治理
第十九条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井下安全隐患由归口领导负责组织整改落实。

地面安全隐患由各职能部门组织整改落实。

第二十条隐患整改资金从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每季度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分管范围,由分管的相
关业务科室牵头,经过矿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小组确认,拿出治理方案,落实治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间,报安全监察科备案,由安全监察科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和措施的现场落实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于隐患治理的检查验收,由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生产、安全、机电、调度、企管、生产辅助单位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检查验收要有专门记录,记录存放在安全监察科备查。

第二十三条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跟踪闭合管理,即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和复查情况均实行签字闭合制度,谁排查、谁安排,谁签字、谁负责。

第二十四条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10日前,A、B级隐患及治理情况由安全监察科报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

第六节考核处罚
第二十五条为了便于对现场事故隐患的掌握、检查和考核,按照事故隐患分类分级标准,对现场查出的隐患,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每查出一条A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3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5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罚款100元。

(二)每查出一条B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200元,对有责任的安全员
罚款50元。

(三)每查出一条C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单位管理干部及有责任的班长、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标准要求限期整改。

对到期不整改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层层追究责任,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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