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停车位划定和管理第三章收费标准第四章收费方式和收费时间第五章收费管理第六章处罚与监督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管理,保障停车位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停车秩序,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商业区、市场、住宅区等地的停车位管理单位,以及公共停车设施的收费管理。
第三条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停车位的划定、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收费时间应当依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收费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收费管理能力。
第二章停车位划定和管理第六条停车位的划定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方便车辆停放,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秩序。
第七条停车位应当标明车位编号和收费标准,并设立合适的提示标识,明确停车位的使用规定和收费方式。
第八条停车位的管理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停车管理员,负责停车位的管理和收费。
第九条停车位管理单位应当及时维修和保养停车位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
第三章收费标准第十条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透明,公布在停车位设施的显著位置或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向公众公示。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位位置、时间、租期等因素综合考虑,参照当地市场情况,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提前公示,并说明调整的理由和生效时间。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备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停车费收取的发票应当按照规定征收税费,并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开具。
第四章收费方式和收费时间第十五条收费方式包括按时收费、按次收费、按月收费等多种形式,应当根据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和市场需求确定。
第十六条收费时间包括白天和夜间两种时段,夜间收费标准可以低于白天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收费方式和收费时间应当明确标示在停车位设施附近的显著位置,并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向公众公示。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昆山市人民政府文件昆政规〔2011〕10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山开发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收费标准出现异常时,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六、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场;(二)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的配套停车场;(三)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设置的停车场;(四)货运物流中心、各类专业市场的停车场;(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利用政府投资建造的城市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昆山市是一座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完善,停车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管理停车资源,维护市民停车秩序,昆山市政府制定了停车收费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昆山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为市民和来昆山旅游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首先,昆山市的停车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两类,路边停车和停车场停车。
对于路边停车,按照不同区域划分了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分为市中心区和郊区两个大类。
市中心区的停车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一般按照每小时收费来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停车位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而在郊区,停车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一般按照每次停车收费来计算,也有一些地方是免费停车的。
其次,对于停车场停车,昆山市也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停车时间来计费的,一般分为半小时计费和小时计费两种方式。
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会根据停车场的位置、规模、设施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停车场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为统一,市民和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停车场。
除了收费标准之外,昆山市还对停车管理规定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比如,禁止在禁停区停车,否则将会被处以罚款;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停车,一经发现将会被强制移车等。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维护停车秩序,确保市民和来昆山旅游的朋友能够有序停车,方便出行。
总的来说,昆山市的停车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停车资源,维护停车秩序,方便市民和游客出行。
希望市民和游客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停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
同时,也希望市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提高停车服务水平,让市民和游客能够享受更便利的停车体验。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昆山停车收费标准和管理规定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出行提供一些帮助。
希望大家在昆山的出行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文明停车,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昆山成为一个更加宜居、宜游的城市。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该文件旨在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文件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9月2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十楼,邮编:215300,传真:57009213,电子邮箱:***************。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1. 收费标准:停车场可以自行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在依法履行申报、公示等程序后执行。
2. 收费项目:停车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停车费用的分类收费。
常见的收费项目包括按小时收费、按天收费、按月收费等。
3. 收费方式:停车场可以选择现金支付或电子支付(如手机支付、刷卡等)的方式收费。
4. 收费时间:停车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停车收费的时间段,如白天全天收费、夜间免费或减免费用等。
5. 公示:停车场在实施新的收费标准或变更收费项目前,应当提前公示一定期限。
公示内容应包括收费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时间、支付方式和停车场的名称、地址等信息。
6. 收费管理:停车场应当配备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和规范。
7. 执法监督: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停车收费的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 违规处罚:停车场应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罚制度,并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超时停车、非法占用停车位等。
9. 收费发票:停车场应提供停车收费发票,确保用户的交费记录真实可信。
以上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可根据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和细化。
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相关信息。
昆山停车场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场收费标准在昆山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市民和车主们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
毕竟,停车费用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出行成本,也直接影响到停车场的利润和管理。
因此,昆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制定合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首先,对于居民停车场,昆山市政府制定了一些基本的收费标准。
对于小区停车场,通常会根据车位的大小和位置来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小时计费的,比如每小时5元或10元不等。
而对于居民停车证持有者,通常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每月固定收费,或者购买季度、年卡等方式来减少停车成本。
其次,对于商业停车场,昆山市政府也有相关规定。
商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通常会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周边交通情况、停车需求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商业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会比居民停车场略高一些,因为商业停车场通常会提供更多的便利设施和服务。
比如,一些商业停车场会提供代客泊车、24小时监控、充电桩等服务,因此收费标准会相应调整。
此外,对于临时停车场,昆山市政府也有相关规定。
临时停车场通常是指一些临时性停车点,比如临时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
对于这类停车场,收费标准通常是按照停车时间来计费的,比如每小时5元或10元不等。
同时,也会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和周边交通情况来调整收费标准,以保证停车场的正常秩序和市民的出行需求。
总的来说,昆山市政府一直在努力制定合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以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营。
在制定收费标准时,昆山市政府会充分考虑市民的出行成本、停车场的管理成本、以及市场供需情况,力求制定出合理、公平的收费标准。
希望市民和车主们能够理解和支持相关政策,共同维护好昆山市的停车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停车环境。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收费标准昆山市停车收费标准是市民和车主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针对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不仅需要考虑到市民的停车需求,还需要兼顾城市交通管理的整体规划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因此,昆山市政府对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制定,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根据昆山市政府的规定,停车收费标准主要分为道路停车和停车场停车两种情况。
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按照停车时间计费,具体标准如下,在市区主干道和繁华商业区道路停车,首小时收费5元,续时每小时增加3元;在其他城市道路停车,首小时收费3元,续时每小时增加2元。
而在停车场停车的收费标准则根据停车场的地理位置和设施等级来定,一般而言,地下停车场收费相对较高,而郊区地面停车场收费相对较低。
在制定停车收费标准时,昆山市政府充分考虑了市民的停车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力求让停车收费标准合理公平。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停车收费的监管,确保停车收费的合法合规。
对于一些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行为,政府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除了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外,昆山市政府还积极推进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通过引入先进的停车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停车收费的便捷性和透明度,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停车服务。
同时,政府还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和管理,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区域市民的停车需求。
总的来说,昆山市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政府将继续加强对停车收费的监管,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智慧停车系统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停车服务。
希望市民和车主们能够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列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该文件旨在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文件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生产密切相关,因此,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草案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各界人士可以将书面意见于9月2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昆山市前进中路108号市政府大楼十楼,邮编:215300,传真:57009213,电子邮箱:。
昆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为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0〕933号)、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改革意见的通知》(苏府〔2006〕8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三、凡在本市区域内实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部门、开展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停车场业主),均应遵守本办法。
四、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
五、下列车辆停放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写字楼等)配套的停车场(库)(以下简称停车场);(二)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内部自备停车场;(三)按月、按年等长期合同停放的车辆(不含住宅小区、道路停车)。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场业主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法利润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机动车停放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营机动车停放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____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机动车停放场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标准。
第五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____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和停放服务供求关系确定。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调整,由经营者提出书面申请,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停车场所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
(一)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合理经营成本、依法纳税的原则核定。
(三)经营成本按照停车场维护、管理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岗、定员的基础上确定。
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
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如下:
1. 收费标准:停放区域的收费标准由相关管理机构制定,应当公示并严格执行。
2. 收费时间:机动车停放的收费时间应当明确规定,包括白天和夜间的收费时段。
3. 停车费用缴纳方式:停车费用可以使用现金、电子支付或其他指定支付方式进行缴纳。
4. 收费地点:收费站点应当设置在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入口或出口,方便收费人员进行收费管理。
5. 收费管理人员:相关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收费人员,负责收取停车费用,并确保收费过程的公平、公正。
6. 收费设备和系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应当配备必要的收费设备和系统,如收费亭、收费柱、道闸等。
7. 收费时间限制:对于长时间停放的机动车,管理机构可以设定停车时间限制,并对超过限定时间的车辆收取额外费用。
8. 违规停放处罚:对于违反停车规定、未缴纳停车费用或擅自停放的机动车,相关管理机构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并可能对其进行罚款或车辆拖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以上为一般规定,具体的规定请参考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相关法规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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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3篇)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根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如下:1.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主体应当是具备相关资质的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
2.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遵循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价格合理、公平、公正。
3.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立院内、场内、路边等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并在停放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4.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停车场所的不同级别、设施设备、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合理制定。
5.收费单位应当采取防止无证经营、乱收费和涨价等不文明行为的措施,确保停放服务收费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6.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收费方式可以包括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多种形式,并应当提供发票或者收费凭证。
7.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应当公示,以便用户了解和选择。
8.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停车场所的监管和安全管理,确保用户财产的安全。
9.对于违规停车的车辆,停车经营单位或者停车管理机构可以依法收取违停费用,并采取相应的扣款、拖车等措施。
10.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以上规定仅作为参考,具体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法规而有所差异,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停车场管理秩序,维护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设有机动车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商业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
第三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依法履行收费管理职责,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公告的收费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变动或增加额外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为车主提供优质的停车场服务。
昆山停车费收费标准
昆山停车费收费标准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
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是指在昆山市范围内对停车场、停车位等停车设施进行收费的规定。
根据《昆山市停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昆山市对停车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停车市场秩序,促进城市交通的有序发展。
首先,针对不同类型的停车设施,昆山市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例如,对于室内停车场、室外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不同类型的停车设施,根据其位置、区域、停车时长等因素,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这样的做法能够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城市停车资源,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
其次,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还涉及到不同时间段的收费规定。
通常情况下,白天和夜晚的停车费收费标准是不同的,白天的停车费一般会略高于夜晚的停车费。
这样的做法能够更好地引导市民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另外,昆山市还对特殊车辆的停车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
例如,对于残疾人车辆、公交车辆等特殊车辆,昆山市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或者制定特殊的收费标准。
这样的做法能够更好地满足特殊群体的停车需求,提高城市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度。
此外,昆山市还对停车费的收费方式进行了规定。
通常情况下,停车费可以通过现金、电子支付等多种方式进行支付。
这样的做法方便了市民的停车缴费,也提高了停车场的管理效率。
最后,昆山市还对停车费的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规定。
对于违规停车、逃费等行为,昆山市会根据《昆山市停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停车市场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昆山市停车费收费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停车市场秩序,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理的收费标准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昆山市将会建设更加便捷、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山市区内的所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
第三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由市政府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收费第四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根据车辆类型、停放时长、停放地段等因素进行分类收费。
第五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分为道路停车和地下停车两种形式。
第六条道路停车的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和停放时长进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市政府规定。
第七条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根据地下停车场的位置、设施等条件进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由地下停车场管理方制定,但需报市政府备案。
第八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应公示于停放场所。
车辆停放服务管理方应向车主开具停放服务收费凭证。
第三章管理第九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有专门的监督机构进行管理,监督机构由市政府指定。
第十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监督机构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收费违规行为时,有权要求相关停车场整改,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监督机构应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停车场收费情况,包括收费标准、收费征管、收费违规情况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停车场,监督机构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第十三条随着市区车辆数量的不断增加,车辆停放需求也在增加,收费管理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内容,共计1200字。
这份办法的目的是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市民和车辆的停车权益,维护市区停车秩序。
办法对车辆停放收费进行了分类,包括道路停车和地下停车,收费标准由市政府和地下停车场管理方制定。
办法还设立了监督机构,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对严重违反管理办法的停车场,可以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列入信用黑名单。
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加,管理办法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昆山市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规定
昆山市机动车停车行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21年9月目录1总则............................................................................................................ - 1 -2术语............................................................................................................ - 2 -3管理框架...................................................................................................... - 4 -3.1部门职责与任务.................................................................................. - 4 -3.2总体流程.............................................................................................. - 5 -4规划审批流程与要求........................................................................................ - 8 -4.1配建停车场.......................................................................................... - 8 -4.2公共停车场.......................................................................................... - 8 -4.3临时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道板停车位.................................. - 9 -5建设审批流程与要求...................................................................................... - 10 -5.1配建停车场........................................................................................ - 10 -5.2公共停车场........................................................................................ - 10 -5.3临时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道板停车位................................ - 10 -6验收流程与要求.............................................................................................. - 11 -6.1配建停车场与公共停车场................................................................ - 11 -6.2临时公共停车场................................................................................ - 11 -6.3道路停车位........................................................................................ - 11 -6.4道板停车位........................................................................................ - 11 -7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流程与要求...................................................................... - 12 -7.1基本要求...................................................................................... - 12 -7.2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临时公共停车场................................ - 13 -7.3道路停车位........................................................................................ - 13 -7.4道板停车位........................................................................................ - 14 -8停车设施设置标准.......................................................................................... - 14 -8.1配建停车场........................................................................................ - 14 -8.2公共停车场........................................................................................ - 14 -8.3临时公共停车场................................................................................ - 19 -8.4道路停车位........................................................................................ - 19 -8.5道板停车位........................................................................................ - 20 -9经营性停车场管理服务规定.......................................................................... - 23 -9.1服务设施要求.................................................................................... - 23 -9.2停车场经营者要求............................................................................ - 24 -9.3停车管理员要求................................................................................ - 26 -9.4机动车停放者要求............................................................................ - 26 -9.5安全管理要求.................................................................................... - 27 -9.6收费管理要求.................................................................................... - 27 -9.7违规处罚............................................................................................ - 28 -9.8智能化管理要求................................................................................ - 29 -1 总则1.0.1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为进一步明确昆山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备案及管理等整体流程,细化机动车停车设施设置及管理标准,推动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引导机动车规定有序停放,提升机动车停车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以下简称“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昆山实际,对《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昆政规〔2015〕8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定了《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修订的必要性(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42号)规定,“修订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列入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2016年12月,省物价局、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出台了《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
2017年12月,苏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服字〔2017〕128号)。
国家、省、苏州相继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做好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与上级最新政策的有效衔接,需要对原《办法》开展修订工作。
(三)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连年攀升,停车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按照统计年鉴反映,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机动车数量达59.52万辆,较2014年底36.95万辆增长61.1%。
在公共停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合理使用,可以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从而减少中心区域机动车流量,提高道路通行速度,适当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状况。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的收费管理,提高停车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维护市民和停车场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交通秩序的良好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昆山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
第三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停车收费标准应当包括计时收费标准、包时包天收费标准和其他特殊收费标准等。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通过先进的停车收费系统进行收费,并及时提供电子票据。
第五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停车场环境的良好、安全和地面卫生,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二章停车收费标准第六条停车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公开,具体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向昆山市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依法办理,停车场经营单位应提前15天向昆山市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应当保证公众知情权,依法合理合法。
第九条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当将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依据、程序向社会公布,并对社会公众提供申诉渠道。
第三章停车缴费方式第十条停车缴费方式应当多样化,便于市民选择和使用。
第十一条停车缴费方式应当包括现金支付、刷卡支付、移动支付等多种方式。
第十二条停车缴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应当明确,并向公众公示。
第四章停车管理第十三条停车场基本设施应当齐全,包括停车位标示、指示牌、导向设施等,以方便车辆停放和行车流线的合理引导。
第十四条停车场应当设立明显的入口和出口,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停车场秩序井然。
第十五条停车场应当制定规范的停车场规则,包括停车时间限制、禁止存放违禁物品等,提醒车主合法停车和爱护公共财物。
第十六条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收费处,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停车缴费和安全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昆山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经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昆山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苏价规〔2016〕24号,以下简称“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昆山实际,对《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昆政规〔2015〕8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拟定了《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修订的必要性(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8〕42号)规定,“修订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列入2018年度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2016年12月,省物价局、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出台了《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4号)。
2017年12月,苏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苏价服字〔2017〕128号)。
国家、省、苏州相继对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做好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与上级最新政策的有效衔接,需要对原《办法》开展修订工作。
(三)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数量连年攀升,停车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按照统计年鉴反映,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机动车数量达59.52万辆,较2014年底36.95万辆增长61.1%。
在公共停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合理使用,可以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从而减少中心区域机动车流量,提高道路通行速度,适当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状况。
昆山南站停车场收费标准
昆山南站停车场收费标准
昆山南站停车场是昆山市的一个重要交通枢纽,为了更好地管理停车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以下是昆山南站停车场的收费标准:
1. 普通车辆停车费用:
小型车,每小时5元,封顶费用为30元/天。
中型车,每小时8元,封顶费用为50元/天。
大型车,每小时10元,封顶费用为80元/天。
2. 长期停车费用:
小型车,每月800元。
中型车,每月1200元。
大型车,每月1500元。
3. 月租车位费用:
小型车,每月600元。
中型车,每月1000元。
大型车,每月1200元。
4. 超时费用:
小型车,超时30分钟内按半小时计费,超时30分钟以上按整小时计费。
中型车,超时30分钟内按半小时计费,超时30分钟以上按整小时计费。
大型车,超时30分钟内按半小时计费,超时30分钟以上按整小时计费。
5. 免费停车政策:
残疾人车辆,凭有效证件可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电动车,凭有效证件可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请广大车主在停车时按照以上收费标准进行缴费,如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致电停车场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配合,祝您出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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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意义】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界定】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包括公共停车设施、专用停车设施经营者和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者),为机动车提供停放场地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一)公共停车设施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库、楼)、建筑物配建的公共停车场(库、楼)等。
(二)专用停车设施是指为本单位、本住宅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的专用停车场(库、楼)、建筑区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车位。
(三)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经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批准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定价方式】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分类定价。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和车辆违法营运等原因被依法扣留、扣押、拖移停放于指定地点的停车场(以下简称指定停车场)。
(二)下列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 机场、车站、码头、城市交通枢纽、轨道交通换乘站、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公园、城市广场、市民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 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体中心、艺术中心,青少年、妇女儿童、老年活动中心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 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
(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以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对上述规定对象以外的,或确有特殊情况的,依据定价形式的分类原则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其定价形式和收费标准。
第五条【标准制定】实行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
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规定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制定或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综合成本、停车设施设备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社会承受能力以及有利于资源集约、促进技术创新等因素。
第六条【自主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收费标准出现异常时,市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据价格法规,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措施。
第七条【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停车设施,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并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经营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经营者)应当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收费标准调整与财政投入协调机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成本、供求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收费标准。
第八条【扣押车辆收费】指定停车场对行政机关依法扣留、扣押的机动车,在法定处理期限内的停车费及车辆的保管费用,由实施扣押措施的执法机关承担。
经告知逾期不接受处理或处理后不及时提取车辆的,逾期或不及时提取车辆所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车主承担。
第九条【住宅小区停车】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设施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号)、《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服〔〕号)、《昆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昆政规〔〕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差别化政策】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执行“分区分类分时”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的制定遵循“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的原则。
第十一条【计费方式】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以采取计时、计次或包月等计费方式。
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计时操作程序。
住宅小区周边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面向小区业主、附近单位人员停车,可采取包月方式收费。
第十二条【收费条件】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有偿收费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适场地,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二)配备专职人员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住宅小区除外);(三)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收费备案】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住宅小区除外),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在依法取得机动车停车许可和经营资质后,应按下列程序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备案手续:(一)递交《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备案表》(一式份),并提供下列相关材料:.市停车主管部门出具的停车场(库)备案审核表份;.具有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份,或其他相应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份,指定停车场须提供与行政执法部门签订的车辆委托存放管理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份;.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或相应的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套,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应同时提供相应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份;.停车场停车泊位平面简图份以及现场照片套;.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复印件各份;.按规定制作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样张份。
(二)价格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材料审查、明确定价方式、确认收费标准。
(三)凭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备案表》,向税务、财政部门办理票据领购手续。
第十四条【优惠措施】下列机动车实行免费停放:(一)在法定工作日规定工作时间内办理公务,需在政府行政机关(包括参照行政机关管理的其他机关)及相应场所临时停放的;(二)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临时停放时间不超过分钟的;(三)悬挂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在道路临时泊位停放时间不超过小时的,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汽车在道路临时泊位停放时间不超过小时的;(四)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五)进入住宅小区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搬家等服务临时停放的。
第十五条【鼓励政策】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错时开放。
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第十六条【明码标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停车场入口处、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价目牌(表),公示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式、收费标准、优惠措施、计费方式及停车场地经营单位、联系电话、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收费票据】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必须使用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合法票据,实行收费给票、一车一票和取车验票制度。
实行长期合同停车的,也应建立停、取车凭证制度。
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不提供合法的收费票据,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第十八条【责任约定】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应由该经营者或者管理者与停放人双方约定,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的住宅小区,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商议收费标准时一并明确。
第十九条【管理责任】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做好车辆进出的相关登记、停车场地的巡视(或监视)工作及安全预案和风险防范措施。
第二十条【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
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一)不执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存在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改变收费频次和计费方式收费;(二)实施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费用;(四)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一条【解释权限】本办法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执行日期】本办法自年3月日起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昆政规〔〕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 机动车车型分类.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区域类别划分. 昆山市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实行政府定价的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昆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昆山市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备案表. 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附件:机动车车型分类昆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区域类别划分一类区域:.江浦路以东、省道以南、黄浦江路以西、国道以北(中环以内);.祖冲之路以东、萧林西路以南、江浦路以西、震川西路以北。
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附件:昆山市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备注:.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但不得上浮。
.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可按所在区域同类停车场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
.高铁站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的,首小时内元,以后每半小时元,小时内最高收费为元。
.凡实行以次计费的停车场(道路)不实行以小时计费,以连续停放小时为次,不足小时按次计收。
.凡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设施并建立相应的计时操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