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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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周转材料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建筑工程公司规范化管理周转材料,加强材料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及材料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公司所有工程中的材料采购、管理和周转。
三、管理原则
1.材料统一采购,统一配发;
2.材料采购应优先考虑公司库存和量化预算;
3.材料使用统一计划,统一管理;
4.材料的计量应精确可靠,应按规定记录和报表;
5.审核材料使用申请单时,应时效性、合理性和严谨性。
四、材料采购
1.材料采购应从合法供应商进行采购。
2.采购前应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种类、数量、价格、送货时间、供
应商资质和评审结果,经财务部门和采购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采购。
3.财务部门应安排资金支付,确保支付及时。
五、材料配发
1.材料配发应根据各分包工程实际需求,按计划配发。
2.配发前应核实所配发的材料种类、品牌、型号、数量和质量等信息。
3.材料领用单由施工方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方可
领用。
4.材料配发单须附有施工方领用单和财务部门审核单据,经过工程主管
签字确认后方可配发。
六、材料使用
1.施工方应按计划使用材料,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保管和维护材料。
2.施工方负责使用各项材料的验收,严格按照验收规定验收进场材料和
使用材料。
3.遇有使用材料品种、批号、规格等变更的情况时,必须经相关人员批
准并在记录表中注明。
七、材料管理
1.施工方应建立材料管理制度,成立材料管理组,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管
理工作。
2.材料管理组应对材料进行统筹规划、组织调配、保管管理、验收等工
作,掌握库存、领用、使用情况。
3.施工方应妥善存放各项材料,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实与实际情况相符。
4.施工方应加强材料保管和使用管理,禁止私自挪用、出售、毁损、浪
费和损耗等行为。
八、材料结算
1.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材料帐务处理。
2.合法有效的施工方领用单、材料配发单及各项相关单据的审核票据须
办妥备,财务部门应对发票关联资料进行验收并给出确认签字、印章,以备后续结算时查阅。
3.无法提供相关单据的材料不予发放、口头领取、外带和挪作他用。
九、责任追究
1.施工方承担材料管理的主要责任,如发生私自挪用、出售、毁损、浪
费和损耗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有材料使用不当、按规定记录不实等情况,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
任。
十、附则
本制度由建筑工程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应及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