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城区江河段水域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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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城区江河段水域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5.20

•【字号】梧政办发[2014]71号

•【施行日期】2014.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城区江河段水域养殖网

箱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4〕71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城区江河段水域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第10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20日梧州市城区江河段水域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环境清查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梧政阅〔2014〕11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改善梧州江河河道环境,保护江河水资源,决定对城区范围内江河段水域养殖网箱全面清理整治。为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梧州江河水域功能布

局,统筹兼顾防洪、航运、生态、电力、供水等功能,规范养殖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清理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梧州市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指导、协调、组织相关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全面开展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工作。

组长:严伯贵副市长

副组长:陈景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春宝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吴福安市环保局局长

朱钢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黎远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胡晓源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龙市法制办副主任

梁德林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大益梧州海事局副局长

李汪梧州航道管理局副局长

赖彩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贺秀琴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

梁继荣市水政监察执法支队队长

徐伟宏万秀区副区长

陈莹杰长洲区副区长

李国龙圩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本次养殖网箱清理整治的日常工作和具体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景文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赵春宝同志兼任,林英、贺秀琴、梁继荣等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梧州海事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抽调。

三、整治范围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确定整治范围为:

(一)桂江河段:莲花大桥至鸳江大桥河口水域的养殖网箱(排筏)。

(二)西江、浔江河段:长洲水利枢纽坝底至两广交界的养殖网箱(排筏)。

据初步调查,清理整治范围内的养殖网箱业主共178户,养殖网箱367只,养殖总面积36255.24平方米(其中,桂江河段养殖网箱业主22户,养殖网箱数量34只,养殖面积3401.2平方米;西江河段养殖网箱业主156户,养殖网箱数量333只,养殖面积32854.04平方米),准确数据以最终核实为准。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整治时间为5月20日至11月30日。整治工作分4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教育和责令整改(时间:5月20日至6月15日)。

1.宣传动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城区政府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工作组,对养殖网箱业主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城区养殖规划和有关政策,动员各养殖户在养殖规划水域内申请养殖证,迁移养殖或自行拆解清理,同时做好养殖户的思想稳定工作。

2.完善养殖水域规划。各城区政府要按市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在6月15日前完成本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修编工作,并报市政府。

3.调查登记。由各城区对辖区整治清理范围内的养殖网箱面积进行确认并造册登记。

4.责令整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在非规划养殖

水域内或无证的养殖网箱业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

(二)第二阶段:签订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协议书(时间:6月15日至30日)。

6月30日前,各城区政府与网箱业主签订《网箱清理整治协议书》。

(三)第三阶段:补助安置和自行清理(时间:签订网箱清理整治协议之日起至9月30日)。

1.补助经费来源:各城区政府对自行迁移至规划养殖水域持证养殖或自行拆解的养殖网箱业主给予一定经济补助。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70%,城区政府财政承担30%。

2.补助标准: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的,按养殖面积补助:

(1)8月31日前,实行自行拆解清理网箱的每平方米补助120元,在养殖规划水域内获得养殖证并自行迁移的每平方米补助30元。

(2)9月1日至30日,实行自行拆解清理网箱的每平方米补助60元,在养殖规划水域内获得养殖证并自行迁移的每平方米补助15元。

(3)从10月1日起,强制清理的养殖网箱不再补助。

3.补助程序: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城区政府与养殖户签定《网箱清理补助协议》。城区政府与养殖户签定补助协议后,先发放总补助金的30%给养殖业主。领取30%补助金后,养殖户应在补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治。完成后,经城区政府和市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合格,凭证明到城区政府领取剩余70%的补助金。

同时,各城区政府和市网箱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做好未签定协议的业主思想工作,力争主动配合。

到9月30日止,未与城区政府签定《网箱清理补偿协议》的养殖户,视为放弃自行清理。有关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有关规定依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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