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双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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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预防体系的建设及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两道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从煤矿安全管理实际出发;坚持按照“风险预控挺在隐患前面、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的原则;从树立安全风险意识、落实管理管控责任入手;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我矿拟建立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
作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设置
成立“双预防”机制建设推进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推动煤矿“双预防”工作不断持续进行。

2.制定“双预防”工作机制及实施方案,解决“双预防”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术语和定义
1.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2.风险点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

3.辨识对象
可能产生或存在风险的主体。

4.风险辨识
识别辨识对象所存在或伴随风险的过程。

5.风险评估
针对辨识出的风险,评估其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确定风险等级的过程。

6.风险分级管控
按照评估的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管控层级、方式或频率等的管控方式。

7.风险管控措施
为管控风险所采取的消除、隔离、控制或个人防护等方法和手段。

8.风险预警
根据风险管控效果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相关信息监控风险的变化情况,当其超过预设条件时发出警示信息。

9.隐患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当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落实不到位后,存在的可能导致职业健康损害或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或管理上的缺陷。

10.隐患排查
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隐患进行检查、监测、分析的过程。

三.安全风险防控
(一)工作机制
1.安全部为安全风险防控的专门管理部门,安全副总师负责牵头“双预防”机制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管理考核、跟踪管控。

2.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由矿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矿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矿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
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风险防控全过程管理
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各专业安全风险辨识及专业内风险的管控
生产副矿长:负责采煤、掘进专业生产组织、工序工艺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
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
(二)安全风险辨识
1.辨识方法
(1)常规安全风险辨识(年度)
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常规性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主要指相对固定或长期存在,并能通过制度规定进行规范约束和管理的安全风险。

(如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生产系统运行;生产工序工艺等)。

(2)具体安全风险辨识(年、月、旬)
根据生产条件和现场变化,能够通过制定临时或阶段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管控的安全风险。

可按照时间节点和风险级别进行辨识评估。

a.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每年底由矿长根据全年生产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估。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
b. 月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每月底由总工程师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牵头组织开展月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一些高危作业和重点工程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揭煤、贯通、过构造带、烧焊、启闭、排放瓦斯等)
c.旬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由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各分管领导根据生产进度开展每旬安全风险辨识,主要对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生产计划以外的新增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

2.辨识范围及要求
(1)采区采面设计前专项辨识
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2)系统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前专项辨识
重点辨识作业环境,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高危作业(重点工程)前专项辨识
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4)出现事故或重大隐患后专项辨识
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

(5)现场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后专项辨识
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地质条件、工程技术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6)单项工程或零星工程施工前专项辨识
重点辨识作业环境、工序工艺、工程技术、人为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7)辨识要求
①专项辨识由分管领导组织业务部室进行。

②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③业务保安部门要根据现场开采技术条件有针对性的
进行辨识评估。

④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三)安全风险管控
1.管控模式
(1)管控措施
年度、月度、每旬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必须形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定期检查
a.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完善管控措施。

b.安全副矿长牵头组织,分管领导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3)现场检查
a.带班领导负责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b.安全部牵头组织每月(旬)进行专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c.日常按专业属性划分,由分管业务部室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4)公告警示
年度、月度、每旬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清单及管控措施,由安全部负责下达正式文件并组织全矿各部门单位进行贯彻落实,其次必须按规定在井口进行公示,并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更新。

2.分级管控
(1)重大风险→矿领导负责管控→报上级公司备案;
(2)较大风险→专业领导负责管控→矿领导跟踪督办;
(3)一般风险→业务部室负责管控→专业领导跟踪督办;
(四)保障措施
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上报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2.安全部牵头每年定期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人员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专项培训;
3.安全部牵头对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培训。

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安全风险未形成安全隐患,则工程结束后给予销号处理;若管控措施失效,安全风险形成安全隐患,则进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四.安全隐患防控
(一)工作机制
1.安全部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门管理部门,安全副总师负责牵头“双预防”机制工作的推进落实、管理考核。

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由矿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矿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
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隐患全过程管理
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专业内的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副矿长:负责采煤、掘进专业生产组织、工序工艺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专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分级管理
(1)A类(重大隐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5号令[2015年]《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行;
(2)B类(较大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需要业务保安部门或专业领导组织制定方案方能整改排除的隐患;
(3)C类(一般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有
条件能够采取措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方案
1.矿长负责每月末组织一次全覆盖的综合性安全大检查。

2.矿各分管领导负责每旬组织一次分管范围内的专业性安全大检查。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入井进行安全检查。

4.施工单位每日进行自检自查(附表)。

5.因风险管控措施失效形成的安全隐患。

6.上级公司查出的安全隐患。

上述6项必须在检查完毕后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形成自检自查台账报送安全部,由安全部负责分类、分级汇总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事故隐患治理
1、分级治理
(1)A类(重大隐患)→矿长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并督办整改→报上级公司验收→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备案(2)B类(较大隐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并督办整改→安全矿长组织验收
(3)C类(一般隐患)→区队负责制定措施并按措施整改→安全部负责验收
2、管控措施
(1)必须做到安全隐整改患治理五落实即“预案、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三到位即:“人员、监管、整改”。

(2)责任单位处理事故隐患必须有计划进行,须提前告知安全部门,严禁私下处理,否则,安全部按“事故”追查分析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隐患治理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否则,安全部按无措施施工,挂牌停止作业。

(4)按照安全隐患分类管理,在处理不同类别的隐患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带班指挥,否则,安全部按措施不完善,挂牌停止作业。

(5)各施工单位每天下午5:30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碰头会”根据工作安排对当日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梳理出来的安全隐患由当日值班人员在班前会进行安排布置,同时形成报表报送安全部备案,并由安全部负责监管。

(四)监督管理
1、治理督办
(1)安全隐患治理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和责任人员必须明确。

(2)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安全隐患,由安全部或上一层级单位(部门)实施督办。

(3)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挂牌督办,治理责任单
位(部门)必须建立管理台账并将治理情况和工作进度每天上报公司安全部。

2、验收销号
(1)煤矿自检自查的安全隐患形成单独台账管理,按矿内部分级管理制度进行验收销号。

(2)上级级公司例行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形成单独台账管理,由安全部负责验收销号。

(3)集团、煤监、行管部门下达的执法文书形成单独的台账管理,按照文书的规定时限及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治理方案,由上级公司负责验收销号及文书回复。

3、公示监督
(1)每月月度(每旬)安全例会后,由安全部形成会议纪要并以正式文件下发,以区队和部门为单位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的分布和治理情况。

(2)在井口(或人车乘车地点)设置重大隐患公示牌,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的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等。

(3)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具体制度如下:
①在联合建筑楼下设立隐患举报信箱,由安全部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收集信息;
②建立公布隐患举报矿长电子邮箱;
③建立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安全部座机;
④对实名举报人员实行个人信息保密制度;
⑤对收到的隐患举报信息由安全部牵头核实,确认属实将视情况对举报人员奖励200~1000元。

(五)保障措施
1.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

2.矿长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4.安全部每年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

5.建立日常检查制度,检查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

注: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台账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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