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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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国防教
育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3.31
•【字号】扬府办发[2008]49号
•【施行日期】2008.03.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
的意见
(扬府办发〔2008〕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下简称《国防教育法》)指出:“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明确“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有关课程,将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为贯彻上述规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推进中小学国防教育“三进”(进课表计划、进校本教案、进相关课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贯彻《国防教育法》的基本要求,是学校各类学科任课教师的法定义务。

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正处在世界观、价值观及国防观的形成时期,是国家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

结合中小学各学科知识传授的实际,把国防知识灌输、国防意志磨练、国防观念培植融入文化教学,在提高文化素养的过程中增加国防教育素养,使之成为新世纪合格的建设者和保卫者,这
是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途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各类文化学科任课教师,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抓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指示要求,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把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的动力建立在为了祖国更加强大安全的基点上,不断增强在文化教学中结合开展国防教育的自觉性,提高结合渗透教育的质量和成效。

二、把与文化教学结合渗透作为全面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的基本途径
国家《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强调:“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当将国防教育的有关内容,渗透到语文、历史、体育、思想品德等课程之中”。

从实际情况看,中小学各学科不少知识本身就是开展国防教育的生动教材,结合渗透进行国防教育既符合知识传授的规律,又提高了知识教学的多重效应。

为此,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教育部《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学校国防教育常规》等规定,认真贯彻《扬州市学校双拥(国教)工作规范》(扬府办发[2005]23号)文件精神,推动国防教育进课表计划、进校本教案、进相关课堂。

把国防教育与文化教学结合渗透工作纳入中小学各类文化学科教学计划,确保“进课表”。

小学在制定语文、数学、思品等各学科教学计划和课表时,针对各个文化学科不同的教学内容,提出结合渗透开展国防教育的具体目的与要求;初中要把语文、数学、政治、化学、物理、地理、历史等中的显性和隐性国防教育内容加以系统梳理,对各个文化学科教学计划提出相关要求,并在学科教学时适度延伸、适度突出、适度强化。

同时,中小学都要把《国防教育基本常识》中未能在各类文化学科教学结合渗透的内容纳入地方课程,统一安排相应课时进行讲授。

规范国防教育与中小学文化教学结合渗透的内容,确保“进教案”。

小学阶段主要将国旗、党旗、军旗、国徽、国歌、版图、领土(领空、领海)、边防(海
防、空防)、主权、常规兵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及高新技术武器知识、反侵略斗争历史知识、军史知识等内容结合相关文化教学进行;初中阶段主要围绕国防常识及简易技能将国防与战争、国防法规、国防义务、国防简史、国防政策、国防力量、“三防”、周边国家关系等常识及轻武器射击、战场简易救护、野外生存、军事技能训练等内容结合相关文化教学进行。

中小学要结合本校特点,编写结合渗透的校本教案。

条件成熟时,市教育局要组织力量,在校本教案的基础上,编写中小学国防教育结合渗透的地方教材。

抓好国防教育与中小学文化教学结合渗透工作的互动,确保“进课堂”。

各类学科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结合传授国防知识,要从教案准备、课堂讲授、上课提问、作业布置及批改、测试等方面有意识地加以体现。

结合教学时要自然贴切、深入浅出、融合贯通,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感受科学文化知识在国防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激发爱国报国的思想感情和强烈的求知欲望,使青少年在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国防基础知识教育。

三、不断提高和巩固中小学国防教育与文化教学结合渗透工作的成效
为推进国防教育“进课表计划、进校本教案、进相关课堂”,提高结合渗透的成效,中小学要增加图书室、阅览室国防教育书籍、报刊的订阅;校园网络要设立《国防教育法》宣传、军事常识普及、国防教育“三进”等栏目,交流国防教育学习心得,不断提高国防教育结合渗透整体水平。

依据中小学课堂国防教育渗透的相关内容,统筹安排国防教育实践活动。

借助全民国防教育日、清明祭扫、寒暑假等时机,开设国防教育主题班(队)会,组织参观英模故居或当地驻军、祭扫烈士陵园、慰问军烈属、举办军事夏(冬)令营或军训活动,体会今日幸福源于无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体察军营生活和军人风采,感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实现富国与强兵统一的至关重要,强化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居安思危”、爱军习武的国防意识和奉献精神。

重视发挥中小学青少年军(警)校在国防教育结合渗透中的作用。

青少年军(警)校是中小学国防教育实践的有效载体。

要坚持周一升国旗,进行国旗下讲话,评选“光荣的国旗手”活动;要适度增加体育课中生存、自救等军训科目,掌握国防武术基础技能;要在周末活动中适当安排为驻地军烈属提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要运用音乐课学到的知识,自编自演反映国防内容的文艺节目;要通过劳动课,手工制作军事模型,培养国防教育创造能力。

要将国防教育融入学校德育工作,融入团队学军拥军活动,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

通过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实践,帮助青少年掌握国防基础知识和军事基础技能,培养团队精神,提高抗挫折能力,锻炼健康体魄,养成良好学风,增强履行国防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把国防观念转化为爱国拥军的实际行动。

四、切实加强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从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发展利益及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把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适时邀请人大开展执法检查和政协专题视察,促进中小学国防教育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防教育法》关于“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的规定,把中小学国防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纳入《中小学综合督导“基础性”指标评估细则》,在素质教育考评中单独立项,其分值不低于素质教育评估总分的10%;同时,每年结合教师培训,安排国防教育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国防教育与文化教学结合渗透工作的意识、能力和讲授水平。

各类中小学要按照《国防教育法》提出的关于“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的要求,健全国防教育组织网络,加强国防教育结合渗透研讨,通过组织听课、授课竞赛、观摩座谈、推广结合渗透优秀课件和教案等形式,推进任课教师的结合渗透授课工作,并把结合渗透开展国防教育的实效列为
续聘教师、评选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内容。

驻扬部队要为有组织的中小学国防教育结合渗透活动选派国防教育和军事教员,提供必要的国防教育实践和军事训练场地、设施以及其它便利条件。

各级国教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国防教育“三进”工作进行指导,总结先进经验,培植宣传典型,积极协调社会各界在中小学开展国防教育与文化教学结合渗透工作方面形成合力。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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