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工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精品文档你我共享工学院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大学生素质综合评价准则》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准则: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进行各种奖励的重要依据,学校在每学年初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2.学生工作部负责测评准则的制定,各学院在准则要求的范围内,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测评的实施细则,并要将实施细则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批准后实施。
3、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察和动态测评相结合,班级考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4、综合素质测评应从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应体现每个学生在班级的思想行为、学习成绩和身心素质的测评名次。
5、思想行为测评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理想信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公益劳动、文明行为、社会公德等十个方面。
3、奖励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类学科竞赛、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社会实践、参加科技活动、文学艺术、体育竞赛、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宿舍建设、参加大型活动、社会工作及公益活动等方面。
处罚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违反校规校纪和校、院有关规定等。
4、05级班级综合测评在大类分班前原班级中测评。
5、03、04级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20%+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学分积)*70%+体育成绩*10%+附加分*10%05级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10%+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学分积)*80%+体育成绩*10%+附加分*10%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评定细则
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校发【2009】16号),制定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是一项针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综合教育实践活动给予一定的学分,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取得不少于10个综合教育实践学分。
第二条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的实施工作在学校综合教育实践学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共青团组织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修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学生在校最后一年未修满综合教育实践学分,按照学校学分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学生通过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可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参与学分和奖励学分。
参与学分指学生参加经学校、学院审核同意的教育实践活动获得的学分;如果学生参与活动时还得到了组织单位的表彰奖励,则可获得奖励学分。
第五条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内容包括: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各类国家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职业资格认证;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类竞赛活动;实验项目;学术竞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类作品;科研项目或成果等。
第六条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的学分认定:参加各种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的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见表1。
表1:第七条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学分认定:(一)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的,在四年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中只认定一次,认定范围及标准见表2。
(二)参加各种学校社团一年以上,计0.5学分,累计不超过0.5学分。
(三)参加各种“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或因见义勇为(其他先进事迹)而受到表彰可获得相应学分,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见表3。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教育实践活动是学生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方面。
以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为目的,坚持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帮助大学生完善智能结构,全面成长成才,为了能够更好的完善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推出了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学生通过参加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综合教育实践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一.综合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范围学生通过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可获得相应的综合素质拓展学分。
教育实践活动包括: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参加社团活动、社会实践、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各类国家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职业资格认证;校园文化活动;体育类竞技活动;实验项目;学术竞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类作品;科研项目或成果等。
二.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加分标准综合素质拓展学分加分标准详见《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手册》中《本科生综合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三.综合素质拓展活动参加情况收录细则1. 思想教育、学术、艺术讲座活动及社会实践●学校组织的讲座及活动由参加讲座班级的班长统计参加人员名单并上报至工作人员处核实,各班名单上报后便不可修改。
●学院组织的讲座及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长组织本班级同学签到并由工作人员进行收集整理并且核实人数。
●“8+3”主题团日活动与德育部配合,将每班的团日活动学生参加情况进行记录。
记录方式参见附表1。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服务部配合,青年志愿者服务部将评出每学期社会实践的优良中差。
纪检部负责记录每个人的得分以便在大四时进行综合素质拓展学分的录入。
●体育类竞技活动与体育部配合,将每次活动参与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由纪检部进行记录保存。
在活动中获奖的学生,由各班班长将证书复印件收齐上交,纪检部成员进行统计并与体育部核实名单。
2.学生干部各班班长统计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2 。
由纪检部负责核实并记录。
3.各类等级考试各班班长统计本班通过各类全国外语考试或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名单填写附表3并将各种证书复印件收齐上交,由纪检部进行统计。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一、首先,测评的目的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目的在于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同时也是高校教育的质量保证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相关基础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需要以下基础条件:1. 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和流程,明确测评的指标和标准。
2.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如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果、参与社团的情况等等,以便为评估做好准备。
3. 学生自己主动积极参与,配合学校的要求,全面展示自己的素质水平。
三、测评指标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指标应综合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人文素养、职业能力、人际交往和创新能力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业成绩。
学生的学习成绩是评估一个学生学习能力和努力程度的重要依据。
2.社会公益服务。
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展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
3. 实践能力。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情况反映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习、科研、创业等方面。
4. 社团活动。
学生参加校内外课外活动,体现了个人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等各种素养。
5. 学术科研。
学生参加学术活动和科研项目等方面,展示了个人的学术水平和创新精神。
四、测评标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标准必须明确、合理、科学。
标准可分为三个层面:1. 给出总分的评估标准或综合素质总评成绩计算公式。
2. 对各项指标制定权重,以体现各指标的重要程度。
3. 按照不同的指标要求制定得分标准。
五、测评方案具体实施细则需要根据学校特定的情况制定。
测评方案应当明确以下事项:1.测评流程。
包括:测评时间、流程、负责人、各相关部门等事项。
2. 测评指标和标准。
具体标准和指标应当明确可操作可衡量。
3. 信息采集和记录。
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学生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应当进行核实和审查。
4. 涉及到的奖惩措施。
加强正面激励,给予学生更多的鼓励和肯定,同时也要开展一些惩罚措施以防止学术不端和作弊行为。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河北工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科学、有效地教育、管理、考核和评价学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学生德、智、体、美、劳、创新等方面素质的综合评定,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
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校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备案后,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素质教育思想在学生个人评价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考核及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并突出不同学科学生的特点、特长,张扬学生个性,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五条测评成绩是评奖评优、组织发展、毕业鉴定、研究生推免、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过程是学生自我检测的过程。
测评前,各学院要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素质测评工作;测评中,要教育学生正确估价自己和他人,实事求是;测评后,如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学院要及时展开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并已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第二章测评内容第八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由德育素质测评分、智育素质测评分、身心素质测评分、创新素质测评分和其他素质测评分五部分构成,五项满分均为100分,其权重分别为10%、60%、10%、10%和10%。
第九条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比例为20%,良好比例为40%,合格比例为30%-40%,不合格比例为10%以下。
第十条各项测评中,相同项目加分只就高、不叠加,项目加、减分标准,以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准。
最新内蒙古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答题技巧 - 副本
内蒙古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试题指导内蒙古工业大学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指导;一、内蒙古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近几年的;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三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面试时按10-20人分成大组,每次进入1名考生,;如果面试的时间比较充足的话,就会进入到考生基本素;(二)、辩论面试;参加这种面试方式的考生一、内蒙古工业大学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形式介绍近几年的面试方式呈现不同的特点,主要有单独面试和群体面试两种方式。
单独面试就是考生一个人单独的面对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就是由多名考生共同参与的面试。
在单独面试中,最常用的就是三对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的面试方式,即由三位主考官共同面试一个考生,面试过程中,考官提出问题,学生作答,然后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给出相应的面试分数。
在大多数情况下,考官也会给考生提问的机会。
考官提的问题一般都有很强的综合性,交叉考核考生的多方面的能力。
群体面试就是若干个考生一起接受主考官的面试,群体面试一般有对话式、讨论式、情景式和辩论式几种方式。
(一)个人陈述答辩方式面试面试时按10-20人分成大组,每次进入1名考生,接受3-5名面试官的集体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0分钟。
一般也要先进行自我介绍,考官会问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一般都从考生的基本情况开始提问。
如:在学校学习情况如何,家里有没有兄弟姐妹,为什么要报考这所学校,在学校和同学的关系如何等等,这些问题考生如实作答即可。
有的学校,在考生较多的情况下,可能只有时间问这些最基本的情况,一般对考生基本情况的了解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如果面试的时间比较充足的话,就会进入到考生基本素质的测试阶段。
主考官会就考生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等诸多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
大多数的学校都采取考官临场提问的方式,这些问题都比较开放,不需要考生思考和计算就能回答的问题。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完善学生的素质结构,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发展,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学生。
第二章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与评分办法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与能力、身体素质和其他素质与能力四部分组成,详见表一。
表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构成表第四条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由思想道德表现和行为表现奖惩两部分组成,旨在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自律、学会乐群。
思想道德表现分=《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办法》评定分值×15% 行为奖惩由评优表彰奖励、宿舍达标奖励、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四部分组成。
先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
合算时,累计奖励加分满5分后,对超出的分值按20%折算加分。
减分项目直接累计,不进行折算。
第五条评优表彰奖励和宿舍表现奖励旨在鼓励学生争优创先,增强集体荣誉感,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加分标准见表三、表四。
表三评优表彰奖励加分标准注:1、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各级组织表彰的6人以上的学生团体。
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等受各级组织表彰的学生个体(不包括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的个人),具体加分范围及等次由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共同议定并公布。
2、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集体奖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3、同一学期获得多项先进个人个人奖项的学生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个人奖励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4、在2、3基础上,同一学期兼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直接进行累计加分。
表四宿舍达标奖励加分标准第六条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旨在警示和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会自律、懂得慎独。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使对学生的综合评估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的表现。
综合测评的成绩是学生评优、享受奖学金及学院向用人单位择优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分由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和文体测评分三个单项之和构成。
构成比例是:综合测评总成绩=德育成绩x25%+智育成绩x65%+文体成绩X 10%第四条各班级按学生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定名次。
各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毕业生按总分排定名次。
第二章德育测评第五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第六条思想品德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先得到此分,再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分和扣分。
第七条德育测评加分的有以下七项。
(一)担任校三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8分、6分、3分。
担任院系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委员分别给予6分、4分、2分。
担任班级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分别给予4分、2分。
(注:班长和团支书加4分,其他加2分)。
担任学生党支部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对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别给予5分、3分。
心理健康教育协会学生干部满一年,履行职责,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酌情加分(另见条例)。
(二)凡有为集体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为学校争得荣誉者,酌情加分。
其中受院系通报表彰奖励者加3分;受其他县处级通报表彰奖励者加5分;受学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者加10分;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加15分。
(三)获各类国家级优秀个人、省优秀个人、市优秀个人、校优秀个人、院系优秀个人称号的,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3分。
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大学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为切实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在突出职业知识传授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激励和引导学生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和促进学生全面可持续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1、综合测评主要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和综合能力素质四项。
2、综合测评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积分=德育素质积分×15%+智育素质积分×40%+体育素质积分×10%+综合能力素质积分×35%。
二、德育素质测评内容及积分方法(满分100分)1、学生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在平时考核记录的基础上,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评分:(1)政治立场和政治表现。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同错误思想作斗争。
(2)人生态度和进取精神。
主要包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进取,奋发向上,乐观豁达。
(3)学习态度和学习成效。
主要包括: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4)集体观念。
主要包括:集体荣誉感强,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5)法制观念。
主要包括:法制观念强,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6)劳动观念。
主要包括: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信息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其他素质与能力)(试行)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的教育管理,完善《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充分调动我院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结合我院学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是学生深入了解社会的有效途径,对学生的自身发展起着积极作用。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保质保量完成校院两级布置的任务,由学院团总支视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给予评定表现分,加分计入社会实践活动一栏。
加分情况见下表注:在分队中担任队长的在上表所列表现分基础上再附加0.3分,担任通讯员的再附加0.15分。
二、其他各类活动:(一)学生干部组织学校、学院各类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视其表现情况由团总支酌情奖励附加分(最高奖励分值不得高于3分),并计入学生参与各类活动获奖情况一栏。
(二)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未设置奖项且属于非教学类),按0.2分/次——0.5分/次由学院团总支酌情加分。
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比赛,奖励加分=名次分+训练次数×0.2分。
(三)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且造成负面影响的按下表扣分。
(四)受院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下表加分。
注:1、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学院组织表彰的6人以上的学生团体。
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院组织表彰的学生个体。
2、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集体奖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3、同一学期获得多项先进个人奖项的学生,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个人奖励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10﹪进行累计加分。
4、在2、3基础上,同一学期兼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直接进行累计加分。
(五)获得院级科研及创新能力奖励加分标准见下表。
注:1、学生参加学院科技学术活动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竞赛的决赛获奖均按本表标准加分。
2、特等奖、一等奖按第一名加分,二等奖按第三名加分,三等奖按第四名加分,优秀奖(或优胜奖)按第六名加分。
综合测评操作手册(学生)
综合测评(学生)操作手册编制人员:葛剑辉目录1综合测评 (3)1.1学生申请 (3)1.2综合测评与获奖结果公示 (5)2荣誉称号 (6)2.1学生申请 (6)1综合测评1.1学生申请申请以上学年个人素拓总表和获奖证书为参考!!!!!!!!!!!先把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1.登录信息门户,右边点击“学工服务”。
2.登录学工服务系统后进入->综合服务->综合测评申请菜单,点击“申请”按钮;3.点击“申请”后打开如下页面,可以看到有分三大块,思想品德、学业科研、文体素质,每一块会显示可申请的测评项和已申请测评项,如果需要申请某一项,则点击蓝色的箭头,就加到下面已申请的框里了,如果想取消,则在“已申请的测评项”里点击蓝色箭头。
可申请的项里有分三类:1、手动输入:即添加后数量和分数是自己填写;2、按次数算:即添加后输入相应的数量,后自动计算出分数;3、固定值:即添加后数量和分数都不能输入,按之前设置好的固定分值;(每添加一项必须填写“事项描述”,双击需要填写的地方就可以填写内容)(如果在可申请项中未找到要申请的项,则选择其他加分项,然后填写对应项的分值,在“事项描述”处填写要申请项的名字。
例如在思德模块可申请项中没有“升旗仪式”的,则选择其他加分项,在“事项描述”中填写是“升旗仪式”,分值填写为1分)4.填写后可以先“保存”,待全部确认无误后就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就不能再修改),审核状态、审核意见,是提交后各级审核时可以看到每一项的状态和意见,每一项的状态有:学生提交 / 通过 / 不通过,最后计算总分时计算是只计算“通过”分数;当还未提交或辅导员退回,就还可以点击“编辑”按钮,再次修改提交,提交后就不能再修改,只能查看相关信息;1.2综合测评与获奖结果公示点击“综合测评与获奖公示”菜单可以看到在公示期间内,自己所在班的所有学生的测评信息及排名,点“查看”可以看到详细内容,获奖公示也是在此菜单里查看;2荣誉称号2.1学生申请当综合测评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申请荣誉称号,进入系统,点击“奖惩服务”->我的荣誉称号选择“可申请荣誉称号”,页面会列出所有开放的荣誉称号,如果显示“无资格”,则表示你不符合条件,如果显示“申请”表示,你可以申请,点击申请按钮弹出另一页面;打开页面后,填写申请理由(300字左右),也可以上传证明材料,点提交即可。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行为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均应该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第二章考核评价原则与内容第三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价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的原则,以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思想品德实际表现为依据,实行量化考核,定性综合评定。
第四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评价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志愿者服务表现、遵纪守法、社会公德、集体观念等五个方面,总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详见《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附表一)。
第三章考核评价要求与程序第五条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学期进行。
各学院可按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六条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的组织实施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要求一致,由班级综合测评考评组负责。
第七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是一项严肃而复杂的工作。
各班级要建立考核制度,班团干部要明确职责,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实事求是地记载每个学生各方面的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事实依据。
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后各班级考评组根据班级相关记录材料对学生进行评议,如实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评价结果汇总表》(附表二,以下简称《汇总表》)。
第九条《汇总表》应向学生公布,学生无异议后确认签字。
学生对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班主任应接受学生咨询。
咨询后仍有异议的,可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核并予以答复。
第十条《汇总表》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四章考核评价的运用第十一条思想品德考核评价成绩以15%进行折算,作为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的一项内容。
内蒙古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内蒙古大学普通本专科生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点击次数:291次文章来源:内蒙古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更新时间:2007-9-27 18:27:1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我校学生管理和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素质测评是将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分为德育、智育、体育、奖惩几方面进行评定,然后作出综合评价。
第三条我校素质测评标准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培养目标,依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我校按国家计划招生录取的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均按本办法参加素质测评。
第五条由学院负责每学年测评一次,做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项奖励的依据。
学生完成学业毕业时将各学年的测评总和除以学年数,然后按专业进行名次排列,择优向用人单位推荐。
第六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校学生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成绩合格,学习态度端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校规校纪;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文体活动、公益劳动。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基础测评成绩为100分。
第七条学生如有违反《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视情节扣1—3分。
第八条学生违反《内蒙古大学学生社区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酌情扣0.5—5分。
第三章学习成绩测评标准第九条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努力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按照现行学籍管理办法计算出每学年的平均成绩,乘以70%即为测评的学习成绩。
第十条实行学分制的学生提前一年修完学业,素质测评成绩=3年的素质测评成绩×1.75。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届毕业生学生体质健康
内蒙古工业大学2014届毕业生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补考方案为了配合我校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保证2014届学生顺利毕业,体育部将为该年级毕业成绩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学生进行补考,请参加测试的教师准时到场,认真组织测试,严肃考试纪律,检查参加补考学生的有效证件。
一、考试负责人:组长:张晓静副组长:荀盛龙参加测试教师:李晨、东岩、董萍、勾凤云、晓梅、马浩鹏、阿力、张博二、考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上午八点。
三、考试地点:新城校区田径场。
四、考试方法:第一测试小组测试教师:东岩、董萍、阿力、张博测试内容:补考名单中,凡在“测试项目数”一栏中标记为“三项”的同学,说明该同学毕业《标准》成绩未达到50分或缺少大四年级《标准》测试成绩。
测试项目:50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评分方法:三项得分相加(单项得分满分为100分)除以3为补考成绩。
第二测试小组测试教师:李晨、勾凤云、晓梅、马浩鹏测试内容:1、补考名单中,凡在“测试项目数”一栏中标记为“五项”的同学,说明该同学缺少两学年的《标准》测试成绩。
测试项目:50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
评分方法:三项得分相加(单项得分满分为100分)除以3为第一学年测试成绩。
后两项得分相加除以2为第二学年测试成绩。
2、补考名单中,凡在“测试项目数”一栏中标记为“六项”的同学,说明该同学缺少三学年以上的《标准》测试成绩。
测试项目:50米,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男子1分钟俯卧撑/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
评分方法:三项得分相加(单项得分满分为100分)除以3为第一学年测试成绩。
中间两项得分相加除以2为第二学年测试成绩。
最后一项得分为第三年测试成绩。
体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教研室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
思想道德考核评价办法
学院:理学院班级:电科11-1
序号
姓 名
考 核 项 目
总 分
学生签字
思想政治表现
(满分20分)
志愿者服务表现(满分20分)
遵纪守法
(满分20分)
社会公德
(满分20分)
集体观念
(满分20分)
王俊丽
19
19
19
20
20
97
王蒙
19
20
19
19
20
97
张彪
19
19
序号
姓 名
考 核 项 目
总 分
学生签字
思想政治表现
(满分20分)
志愿者服务表现(满分20分)
遵纪守法
(满分20分)
社会公德
(满分20分)
集体观念
(满分20分)
刘燕
19
19
19
20
20
97
黄霆
19
19
19
19
20
96
郑秋丽
19
20
19
19
20
97
佟磊
19
19
19
19
19
95
刘雪晴
19
19
19
20
20
97
孙瑞平
19
19
19
19
20
96
吴少达
19
19
19
19
20
96
李继明
19
19
19
20
19
96
余良
19
19
20
19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无体育课的年级,身体素质表现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合格的按零分计。
体育运动能力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技比赛获奖情况,并予
以加分鼓励。加分标准见表十二。
第十条 其他素质与能力是指学生的文学艺术修养、审美素质、社会工作与
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多项素质与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分+身体素质分+其他素质与能力分
第四条 思想道德素质评价由思想道德表现和行为表现奖惩两部分组成,旨 在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自律、学会乐群。
思想道德表现分=《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办法》评定分值×15% 行为奖惩由评优表彰奖励、宿舍达标奖励、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四 部分组成。先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合算时,累计奖励加分满 5 分后,
专业素质与 1、学习成绩
平均学分绩点数×75%
能力
2、学习研究能力表现
身体素质
1、体育成绩 2、体育运动能力表现
依据表八、表九、表十评定 体育课成绩×5% (无体育课年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5%)
依据表十二评定
其他素质与 1、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社会实践成绩×5%
能力
2、学生参与各类活动获奖情况 依据表十一、表十二、表十三评定
生参与科技学术活动情况,并予以加分鼓励。加分标准见表八、表九和表十。先
分项计算奖励加分,再进行合算。
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参照相应加分标准,在学院实施细则中制订
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水平奖励标准。
3
表八
外语水平奖励加分标准
英语等级考试级别
加分分值
国家英语六级合格
2分
国家英语四级合格
1.5 分
第四章 综合素质测评的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 学期进行,校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并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制订相应实施细则,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7
第十五条 各班级组成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班团干部和 2-3 名 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考评组(一般为 7-9 人),根据本学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和 班级相关原始记录,对本班学生进行民主测评。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完善学生的素质结构,提高学生的创新 意识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全面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学生个性与特 长发展,结合我校学生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 学生。
注:1、学生参加各级科技学术活动集体项目或个人项目竞赛的决赛获奖均按本表标准加分。
2、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科研学术论文,按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加分;在其它国内正式
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科研学术论文,按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加分。
3、特等奖、一等奖按第一名加分,二等奖按第三名加分,三等奖按第四名加分,优秀
奖(或优胜奖)按第六名加分。
四星级宿舍
0.8分/人
誉,宿舍成员每人再加0.3分。
三星级宿舍 二星级宿舍
0.5分/人 0.3分/人
四、五星级宿舍兼获“先进宿舍团小组” 荣誉,宿舍成员每人再0.2分。
一星级宿舍
0.2分/人
达标宿舍
0.1分/人
第六条 违纪处罚和宿舍不良表现处罚旨在警示和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校纪 校规,学会自律、懂得慎独。扣分标准见表五、表六。
长、团支部书记
院学生会(团总支)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大学生自我管理委 1分
员会副部长
0.8 分
校、院学生会聘用的干事;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委员;班委、 团支部干部;《学生工作简报》编辑部成员
0.5 分
0.5 分
宿舍长、宿舍团小组组长
0.3 分 0.3 分
注:1、兼职学生干部取最高项加分。
2、学生干部任期至少三个月,且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无渎职行为,可得分基
值的 10%进行累计加分。
3、同一学期获得多项先进个人个人奖项的学生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个人奖励按
其奖项对应分值的 10%进行兼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的,直接进行累计加分。
表四
宿舍达标奖励加分标准
星级等次
加分分值
备注
五星级宿舍
1.2分/人
五星级宿舍兼获“红旗宿舍团小组”荣
本分,根据其工作情况及效果酌情评定绩效分,两项合计为总分。
3、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及学院团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评
定加分分值。
4、班级干部由班级考评组评定加分分值。
5、宿舍长、宿舍团小组组长由班级考评组结合星级宿舍等级评定绩效分。
第三章 综合素质测评资料的提供与收集
6
第十一条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提供综合素质测评资料,并在校园局域网本部 门网站公布,以便班级考评组查询。
第二章 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与评分办法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与能力、身体素
质和其他素质与能力四部分组成,详见表一。
表一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构成表
项目
项目内容
评分办法
思想道德 1、思想道德表现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思想道德考核办法》评定成绩×15%
素质
2、行为表现奖惩
参照表三、表四、表五和表六评定
1/人
注:1、先进集体包括“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等各级组织表彰的 6 人以上的学生团
体。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优秀大学生”
等受各级组织表彰的学生个体(不包括获得各级各类奖学金的个人),具体加分范围
及等次由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共同议定并公布。
2、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项集体奖按其奖项对应分
第十六条 班级考评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做 好测评工作,要注意听取其他学生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
1、教务处负责提供学生各科学习成绩。 2、体育部负责提供学生体育课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3、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负责提供学生相应
社会工作奖励分值。 4、学生工作处、校团委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共同负责确定并公布可
予加分的校级以上(含校级)评优表彰、大型学生科技学术活动、文体 活动奖励范围及相应等次。 5、学校各职能部门举办学生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应将活动范围、规模、 评奖等次等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和校团委,三方共同议定加分奖励范围及 等次。 6、校学生工作处公寓管理中心、金川校区管理委员会学生工作办公室和东 区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提供学生星级宿舍奖励分、不达标宿舍处罚分。 第十二条 班级考评组利用校园局域网收集综合素质测评资料后实施测评。 要注重附加分评分依据的规范性、统一性。 1、评优表彰学生奖励加分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文件或上级表彰文件(学校 网站首页)为依据。 2、学生外语学习奖励加分、计算机学习奖励加分、文字表达能力加分以学 生个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刊物为依据。 3、语言表达能力、文体特长、创新能力加分以学生工作处、校团委公布的 活动范围及相应等次为准,以学生的获奖证书为依据。 4、违纪处罚分以学校处分文件为依据(学校网站办公自动化网)。学生公寓 宿舍表现奖惩分从相应公寓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或以纸制版名单(需加盖 公章)为依据。
注:学生仅在首次通过计算机级考试的学期享受奖励加分。
表十
科研及创新能力奖励加分标准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参赛
级别
国家级
5 分 4.5 分 4 分 3.5 分 3 分 2.5 分 2 分
自治区级
4 分 3.5 分 3 分 2.5 分 2 分 1.5 分 1 分
校级
3 分 2.5 分 2 分 1.5 分 1 分 0.7 分 0.5 分
述分值加分。
2、同一学期发表多篇文章的,取最高项加分后,每多一篇按其对应分值的 10%折算后
累计加分。
表十二
文学、艺术、体育特长表现加分标准
名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参赛
级别
国家级
4 分 3.5 分 3 分 2.5 分 2 分 1.5 分 1 分
自治区级 3.5 分 3 分 2.5 分 2 分 1.5 分 1 分 0.5 分
加分分值
全国发行的报纸、期刊
文章字数> 1000 字
3 分/篇
主要面向地区发行的报纸、期刊、学校校刊
> 500 字 < 500 字
1 分/篇 0.5 分/篇
学校有关部门及学院主办的内部刊物
> 500 字 < 500 字
0.5 分/篇 0.3 分/篇
注:1、担任校、院、系刊物记者、编辑的学生在工作规定篇目内不予加分,超出篇目按上
奖(或优胜奖)按第六名加分。
4、陪练可按参赛加分,在陪练中担任本职工作的学生干部不加分。
5、同一学期获得多次奖励的取其中最高分项加分后,每多一项按其奖项对应分值的 10%
折算后累计加分。
6、学院组织的此类活动由学院在实施细则中制订加分标准。
表十三
社会工作奖励加分标准
社会工作
加分 基本分 绩效分
校学生会主席
1
对超出的分值按 20%折算加分。减分项目直接累计,不进行折算。
第五条 评优表彰奖励和宿舍表现奖励旨在鼓励学生争优创先,增强集体荣
誉感,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加分标准见表三、表四。
表三
评优表彰奖励加分标准
表彰级别
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