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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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页码:2/7
1. 目的: 明确和规范公司涂装产品的表面检验标准,以确保生产和检验有章可循,确保产
品受入检验及出荷品质符合行业及客户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涂装品的受入检验,完成品检验,以及外协供应商。
3.职责 3.1 品质部:依本标准进行检验与测试; 3.2 物流部(仓库)依本标准进行仓存。
以上 ,允许 3 以上 ,允许 5
处以内
处以内
宽 0.20mm 以 宽 0.30mm 以
内,长度
内,长度
10mm 以内,间 20mm 以内,间距
距100mm 以上, 150 mm以上,可
可以接收3处
以接收5 处
深度≥0.20mm 深度≥0.50mm
不接受
不接受
C 级面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 成功能性影响。 具体可参照样板。
变化,或仅有少量涂层迁移到软布(或脱脂棉)上为合格(用 95%无水酒精,则来 回擦拭涂膜50 次) 7.3.5 盐雾试验: 具体操作依据盐雾试验作业指导书,具体标准按客户产品图纸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或
行业相关标准执行,一般来说按5%盐水35℃500H 不发霉氧化管控(未特别指示情 况下)。
7.3.6 耐湿性 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50℃湿度98%以上的恒温恒湿,240 小时无异常。 7.3.7 耐沸腾水性 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浸入自来水 98~100℃ 3 小时无异常。 7.3.8 耐湿水性 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浸入自来水 40~50℃240 小时无异常。 7.3.9 耐盐水性 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100%NaC1 液体中浸泡(20℃)240 小时无异常 7.3.10 耐碱性 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5%NaOH 液体中浸泡(20℃)48 小时无异常 7.3.11 耐酸性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5%醋酸液体中浸泡(20℃)24 小时无异常 7.3.12 耐油性 没有特别指示的情况下:60℃ Spindle油中浸泡60分钟无异常 附加说明:以上性能测试项目只列入描述,具体项目要求依据喷涂行业标准进行。
8.缺陷用语定义:
磨花/磨痕:产品表面由于摩擦而造成的擦花痕。 刮伤/划伤:产品表面由于与尖硬物摩擦而造成的刮痕/划痕。 刀痕:因用锉刀或机加工时刀具所留下的痕迹。 砂带痕:因用砂带打磨所留下的痕迹。 拉模伤:顺着出模方向遗留在铸件表面上的拉伤痕迹。 凹陷:平滑表面上凹瘪的部分或者成型过程中填充不完整的部位 压伤:切边模冲压或机加工时挤压所留下的痕迹。 碰伤:产品表面,边角受碰撞引起的变形痕迹 冷隔:金属流对接未完全熔合形成的不规则下陷线性纹路,在外力作用下有发展趋势 可能 冷纹:肉眼可见与金属基体颜色不一样的纹络,无发展趋势 印痕:铸件表面由于模具型腔磕碰挤压而形成凸出或凹下的痕迹。 流痕:表面上用手感觉得出的局部下陷的纹路,无发展趋势 孔穴:气孔,缩孔和夹杂物等缺陷所形成的孔洞 针孔:喷涂时表面产生的像针尖一样的小孔 缺料/崩缺:外力敲击水口或切边模产生的缺损
适用范围:社内
标题 斑点、麻点 (颗粒杂质)
斑点、麻点 (线条杂质)
污点、脏点
基准类三级文件
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ф≦1.5 mm,H ≦0.5mm ,间距 ≥100mm,个数 ≦5 可以接受 长≦5 mm 宽≦ 0.5 mm,H≦0.5 mm ,间距≥ 100mm条数≦2 可以接受 ф≦1.0,间距≥ 10mm个数≦5, 不脱落露白,可 以接受
100mm个数≦3, 对产品造成功能
可以接受
性影响
ф≦5.0 mm,H 可接受,但不能
≦0.5
对产品造
mm ,间距≥ 成功能性影响,
100mm 个数≦5 可以接

ф≦10.0,间距 可接受,但不能
≥100mm可以接 对产品造成功能
受5 处
性影响,
一般可接受
可接受,但不能
对产品造成功能
性影响
一般可接受, 可接受,但不能
适用范围:社内
标题
基准类三级文件
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6. 外观检验项目和判定标准
缺陷名称
表面质量级别
编号: 页码:3/7
备注
磨花、磨痕
刮伤、划伤 (有指甲感)
刀痕、砂带痕 (包括拉模伤
A 级面
B 级面
长度不超过 10 长度不超过
mm ,同 一个面距离在
50mm, 同 一个面距离在
100 mm
100mm
适用范围:社内
基准类三级文件
编号:
标题
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页码:7/7
裂纹/裂痕:模具表面有呈直线状或波浪形的纹路,狭小而长,在外力的左右下有发 展趋势 毛边:边缘轮廓上因涂料堆积出现的边缘涂层不整齐现象 斑点/麻点:产品表面形成的凸起颗粒或突出性杂物 污点/脏点:颜色与正常表面不一致的色斑印迹 气泡:涂层覆盖部分气体在烘烤时产生的泡状凸起缺陷。 桔皮/橘皮:涂层表面呈现出许多半圆状高低不平的桔子皮形状突起,易造成脱落起 皮。 色差:产品与色板的颜色差异。 露底/掉漆:局部无涂层或涂层缺失/覆盖不平露出底材。 黄变:喷涂烘烤不良造成表面留下的烧痕迹。 少漆/薄漆:喷涂不到位或涂层流动而造成的厚度不均匀。 补漆:因涂层损伤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补救.
ф≦3 mm,H≦ 0.5 mm间距(同 一个面)≥100 mm,不露底可以 接收3 处 H≦1.0 mm
凹入深度≥0.40 mm面积≥20c ㎡不接受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不能影响产品组装
孔穴、针孔 缺料、崩缺
按图纸要求或客户要求、客户样板判断。一般测量值在以下范围之内为良。
A 级面
B 级面
C 级面
50-80μm
45--60μm
40—50μm
(注: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必须按客户图纸或样板执行。)
检测方法 涂层测厚仪
7.2 色差(色泽与光泽): 1.有色板或样板的可以根据上、中、下限度签样或喷涂色板进行目测,颜色须符合设 计图纸或与色板比较无明显差异。 2.使用色差仪测试,与样品比对 △E>2.0 为不良; 3.光泽度:光泽度使用光泽度仪进行测量判定,入射角度60°,±5%误差以内为检 验合格。 7.3 破坏性检验: 7.3.1 附着力: 7.3.1.1 百格试验法: ①.用百格刀依垂直交叉2个方向(#字形)划透涂层表面,注意以适当的力度划透涂 层,划痕以露出基体为准。(若涂层厚度超过60μm,则切线间距应为2mm) ②.用3M 胶纸(600#)沿一切划方向贴在有方格的涂层上(胶纸不能起皱),用手 指压紧胶纸使其与涂层紧密接触(透过胶纸可见涂层颜色),完全贴好后以垂直涂层 表面方向迅速拉起胶纸。以1 个方格中20%面积被撕下为不良。验收标准为5 级, 即脱落数量为不超过5 个方格为合格。 7.3.1.2 弯板试验法:喷涂后,取一随炉色板,将其弯曲180 度,并使内弯园角等于 厚度(r=t)或弯曲90 度往复一次,涂层无脱落现象 7.3.1.3 耐冲击试验: 利用试验设备,用500 克的重锤从300mm 的高度自由下落,判定标准为:1/4 的冲 头 正面冲击后,表面涂膜无开裂、掉膜现象 7.3.2 涂层硬度: 用笔芯长 3mm 的2H 或3H 铅笔与涂膜面呈45°,沿直尺在喷涂面向前推 10-30mm, 用橡皮擦掉后检查涂膜表面,判定标准为:没有丝毫底材显露时为合格。 五金普通喷粉表面硬度≥2H。 7.3.3 耐摩擦性 以直径 6.35mm 的圆形橡皮放置于涂层表面并垂直载入约1.6kg,在25.4mm 的行程 内以每分30 次往返的速度摩擦100 次。试验后的表面状态变化部分长度大于2mm
ф≦3.0 mm,H ≦1.0mm ,间距 ≥100mm个数≦ 5 可以接受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长≦20mm 宽≦ 0.8 mmH≦0.5 mm,间距≥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100mm条数≦5 可以接受
ф≦2.0,间距≥ 可接受,但不能对
10mm个数≦10, 产品造成功能性
4. 表面等级 A 级面: 指该表面位于工件或组装后经常看到的外表面,或客户日常操作能近距离视 角接触,并直接正视关注的产品表面或商标文字和图案丝印表面。 B 级面: 指该表面位于工件或组装背面,或不经常看到但在一定条件下能看到的面, 或客户不明显关注的外观表面,或不易被客户直接视角接触正视的外部表面。 C 级面: 指该表面位于工件或组装不可视面,或客户一般不易观察并关注到的内外部 表面,或只有在装配过程中才能看到的面,或经其他工件覆盖需拆卸才能被客户直接 视角接触正视的内外部表面。 5. 检验条件 5.1 检验亮度:400-800 Lx,相当于室内自然光或40W 日光灯。 5.2 检验视角:如条件许可,检验者目视方向应与光源方向成45°。有多个面的部件, 每一侧都要当作一个单独的平面来检验。。如下图所视:(图1)
批锋、毛边 (含二次批锋
ф≦0.5 间距≥ 10mm个数≦3 可以接受 不允许
高≥0.15 mm,厚 ≥0.3mm有利边 刮手不接受
ф≦1.0 间距≥ 10mm个数≦6 可以接受 不允许
高≥0.3 mm,厚 ≥0.5mm有利边 刮手不接受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裂纹、裂痕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必要时用色差 仪或光泽计检 验
适用范围:社内
标题
基准类三级文件
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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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对产品造成功能
性影响
附加说明:⑴(图纸中标注的不需要喷涂的部位,需要做好防护,避免基材上有多余
涂料、其它残留物,例如螺纹牙孔。
7. 性能测试要求:
7.1 涂层厚度: 在距涂层边缘大于10mm的不同区域选取5个以上位置膜厚仪测量其涂层厚度,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 成功能性影响, 具体可参照样板
无 感 刮 的划伤 参照磨花、磨 痕要求。
可接受,但不能对 产品造成功能性 影响
凹陷、压伤、 碰伤
顶针印、行位印 印痕、流痕
ф≦2 mm,H≦ 0.2 mm间距(同 一个面)≥ 100mm,不露底 可以接收2处 H≦0.5 mm
凹入深度≥0.20 mm面积≥10c ㎡不接受
适用范围:社内
标题
基准类三级文件
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编号: 页码:6/7
为不良
7.3.4 耐溶剂性测试: 用分析醇(99.8%无水酒精)沾湿棉花棒或白色无纺布(或脱脂棉),室温下在涂层 表面上用1 千克的力和1 秒钟往返1 次的速度来回擦拭涂膜20 次,合格标准为:目 测表面状态无变化,外膜不得有任何剥落、变色、发涨现象,可以允许光泽度有少许
适用范围:社内
标题
基准类三级文件
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修订 版本
章节 NO. A0
更改前 内容 新制定
变更履历 NO.
编号: 页码:1/7
更改后 内容
制定/修订日 期
2009.07.03
NO.
接受部门
1
2 3பைடு நூலகம்
4
5 制定部门
品质课
份数
作成
张皎
备注
确认
承认
张皎
适用范围:社内
标题
基准类三级文件
涂装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不允许
ф≦3.0 mm,H ≦0.5 mm ,间距≥ 100mm 个数≦3 可以接 受 不允许
目视不明显可接 受 目视不明显可接
一般可接受, 可接受,但不能
对产品造
成功能性影响,
具体可参照样
板。
ф≦10.0,间距 可接受,但不能
≥100mm可以接 对产品造成功能
受3 处
性影响
ф≦0.8,间距≥ 可接受,但不能
5.3 检验距离/时间:日光灯距离产品为600~900mm。 A 级面: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之间的距离 400-500 mm,目视时间约6 秒。 B 级面: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之间的距离 500-700 mm,目视时间约4 秒。 C 级面:检验者沿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之间的距离 700-900 mm,目视时间约3 秒。 备注:当一个面并没有在图面中被定义时,按一般要求 B 级面作业。
不脱落露白,可 影响
以接受
编号: 页码:4/7
气泡
ф≦1.0,间距≥ 10mm个数≦5, 不脱落露白,可 以接受
ф≦2.0,间距≥ 可接受,但不能对 10mm个数≦10, 产品造成功能性 不脱落露白,可 影响 以接受
桔皮(橘皮)
色差、异色 露底、掉漆 积漆、溢漆
烧焦、发黄 少漆、薄漆 补漆
参照样板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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