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工资指导基准线出炉及调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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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出炉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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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出炉及调整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公布了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
各类企业应该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积极展开工资集体协商。
其中,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并履行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等民主程序,职工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
据了解,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确定,并通过了国家人社部审核和省政府的批准。
各类企业应当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议),并将专项集体合同(协议)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着重体现劳动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价值,使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和利润增长有相应幅度的提高。
同时,企业应不断规范协商程序、增强实效,提工参与度和总体满意度。
2019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四川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
2017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
四川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
8月11日,省人社厅公布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提出生产困难企业经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
这是我省近十年来在发布工资指导线时首提负增长,目的在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减轻生产困难企业负担,确保职工就业稳定。
此外,今年还强调国企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增长工资,但国企负责人薪酬应按国家和地方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而以往对国企的提法是如果职工不增长工资,负责人也不增长工资。
今年这种提法变化主要体现企业工资增长应向一线倾斜,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省人社厅强调,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
的工资调整幅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经济效益较好工资水平又较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一些;工资水平已经较高的,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一些。
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并履行职代会讨论等民主程序,职工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
各类企业应当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议),并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同时,企业应不断规范协商程序、增强实效,提工参与度和总体满意度。
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在国资监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范围内调整、确定工资增长和分配水平。
国有企业工资增长确需突破上线的,应经国资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再增加工资。
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拓展阅读:企业工资指导线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基本方式。
也就是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照系,对企业并没有强制性。
其作用是为企业与工
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对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工资指导线测算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等。
组成结构
相关漫画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
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其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