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必看考点《刑法》(2021年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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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必看考点《刑法》(2021
年含答案)
事业单位招聘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选题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

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

则某甲_____。

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B: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 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 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D。

2、单选题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

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

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

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

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

甲的行为_____。

A: 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 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
C: 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预备、未遂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犯罪的判断需要因罪而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杀的时候起码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是着手,显而易见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

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是预备犯。

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别。

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别除了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

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种情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是为了获得财物,开始使用暴力威胁行为。

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

3、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_____
A: 殴打行为
B: 诽谤行为
C: 诬告陷害行为
D: 贪污行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2)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

(4)主观条件。

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因此选A。

4、单选题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_____。

A: 已构成受贿罪
B: 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 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 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

陈某的行为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

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陈某的行为显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选项D正确。

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中止的要件的是_____。

A: 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
B: 必须自动放弃犯罪
C: 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
D: 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
ABCD[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
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项:(1)必须是在危害结果产生之前放弃犯罪;(2)必须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放弃犯罪;(4)必须有效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6、单选题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B: 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C: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D: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折抵刑期。

故本题应选D。

7、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

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

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B: 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 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 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D。

【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剌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8、单选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

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疏忽大意的过失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意外事件
参考答案: A来源:91exam .org
本题解释:
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

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
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

9、单选题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

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_____
A: 过于自信的过失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 间接故意
D: 直接故意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本题也较简单。

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肯定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

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根本不存在是不是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10、单选题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_____个月。

A: 3
B: 4
C: 7
D: 6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1、单选题依据法律规定,在管制的判决和执行方面,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
A: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3年
B: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
D: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依据《刑法》第38条和第69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所以A、B选项的内容
本身是正确的。

根据《刑法》第39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所以C选项内容本身是错误的。

在劳动中应酌量发给报酬的是对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执行内容。

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所以D选项不选。

12、单选题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

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

结果,歹徒杀害了该女子。

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B: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

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

乙躺在血泊中。

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

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 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

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

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

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

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要件:(1)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务。

义务的来源通常包括:①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③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④先行行为造成的。

(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

据此a项中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对阻止犯罪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或职务上的义务,不成立犯罪。

同理d项中路人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b中甲携6岁的侄子乙外出,由于这一先行行为,甲对乙便负有救助的义务。

甲构成不作为。

故ABD三项表述均有误。

13、单选题我国刑法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采用的是_____。

A: 从新原则
B: 从旧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
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

”故我国刑法的溯及力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14、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

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

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

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

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

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15、单选题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16、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D: 累犯不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

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是“应当”。

B错误。

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17、单选题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_____
A: 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 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 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 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A选项正确。

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

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情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18、单选题乙与丙因某事发生口角,甲知此事后,找到乙,谎称自己受丙所托带口信给乙,如果乙不拿出2000元给丙,丙将派人来打乙。

乙害怕被打,就托甲将2000元带给丙。

甲将钱占为己有。

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_____
A: 按诈骗罪处理
B: 按敲诈勒索罪处理
C: 按侵占罪处理
D: 按抢劫罪处理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可以采用排除法来解答本题。

首先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因为不符合抢劫罪的行为方式。

其次,甲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的前提是合法持有他人财务。

19、单选题所谓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其中,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属于_____。

A: 犯罪主体
B: 犯罪客体
C: 犯罪的主观方面
D: 犯罪的客观方面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并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总和。

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

其中,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是犯罪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行为与结果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及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这种心理态度由罪过、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等主观方面因素构成。

因此本题答案为C。

20、多选题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须满足的条件包括_____。

A: 案件事实清楚
B: 证据充分
C: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D: 公诉人或自诉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
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故应排除D项。

21、单选题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

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

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

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他人找出。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
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
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
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答案】C。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①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②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③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
④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

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

22、单选题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_____
A: 犯罪客体
B: 犯罪客观方面
C: 犯罪主体
D: 犯罪主观方面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

解析:体现犯罪实质特征的犯罪要件是犯罪客体。

23、单选题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_____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 甲的法定代理人
B: 甲的父亲.
C: 甲的配偶
D: 甲的工作单位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据此可知,曱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

24、单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C: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D: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
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故C项错误,应选。

25、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

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_____。

A: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
B: 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
C: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
D: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

故本题选A。

26、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
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

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_____
A: 自首
B: 坦白
C: 立功
D: 悔改表现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27、单选题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_____。

A: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
B: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
C: 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
D: 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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