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环境保护局
•【公布日期】2009.12.27
•【字号】并环发[2009]200号
•【施行日期】2009.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环发[2009]200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三个开发区环保局:
为了有效控制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决定开展太原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现将《太原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太原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进入冬季采暖期以来,我市大气环境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改善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决定开展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采暖期结束2009年12月27日-2010年3月31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环保系统冬季大气环境污染攻坚百日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继光、梁丽明
副组长:刘福、梁建中、许德茂、孔向明、李锦、戈新文、孙占良、郭玺、王安才
成员:张安武、张智杰、刘士俊、孙建星、严庆、谢宇琪、张秀芬、贺梅、师海军、贾瑞芳、牛爱民、夏玉林、赵玲、张清海、刘剑明、付立、郭宏、刘效文、冀卫萍、武元原、刘先智、温彦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支队。

办公室主任:许德茂(兼)
副主任:武元原(兼)
成员:师跃文、王英、王完清
办公室职责:负责汇总检查情况,负责编写信息、简报。

三、主要内容
对造成冬季市区大气污染主要成因的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及综合面源污染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一)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1、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工业企业或部分生产设施实施停产
市管重点企业: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2台30万机组、大唐第二热电厂1台20万机组、太化合成氨分公司3条硝酸生产线和1台循环硫化床燃煤锅炉。

区管重点企业:
小店区:太原市伟炜钢业有限公司、太原市万瑞鑫金属结构有限公司、太原市大代铸造有限公司、太原市圆宝铸造有限公司
杏花岭区:物博锻造有限公司、旭达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胜鑫锻造有限公司尖草坪区:太原市尖草坪区岖巍水泥厂、山西犀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太原市
联建石料有限公司(4台机组)、太原市尖草坪区联鑫石料厂(1台机组)、太原市尖草坪区合新石料厂(2台机组)、太原市尖草坪区慕云山石料厂(1台机组)、太原市尖草坪区镇城石料厂(7台机组)、尖草坪区中咀沟石料厂(5台机组)
太原市广厦水泥有限公司金滩建筑材料厂、太原金聚猫建材有限公司、太原智海集团有限公司粉磨站、太原市市政总公司西张水稳站、太原市尖草坪区永伟实业公司、新翟村低硫煤厂、刘富生储煤厂、太原市尖草坪区龙山拌合站、太原辰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万柏林区:西峪砖厂、固邦公司粉磨站
晋源区:水利水泥厂、宏鑫源铁合金厂、太原市恒行盛化工有限公司
2、对部分工业企业实施限产
市管重点企业:太化焦化厂、太原煤气化焦化厂、太原煤气化第二焦化厂、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限产20%以上,东山电厂、太原煤气化矸石电厂、太化合成氨分公司、蓝星化工有限公司限产30%以上,西山煤电水泥厂、狮头水泥厂限产40%以上。

区管重点企业:
小店区:对太原市鑫佳誉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顺鑫金属加工厂、太原市乾红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太原市兆恒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三地石钢型材加工厂、太原市小店区军圣金属加工厂等6个企业限产50%。

杏花岭区:对春光锻造有限公司、中华锻造有限公司、钢企第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双良水泥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限产30%。

尖草坪区:对山西祎达特钢有限公司、太原双丰特种钢有限公司、太原市尖草坪区荣宜铁合金厂、山西合丰科技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限产50%。

万柏林区:对西山白家庄矸石电厂限产20%,对太原金浦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
站、山西固邦工贸集团公司搅拌站、山西卦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太原鸿峰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太原万海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个企业限产30%,对太原狮头水泥第一分公司粉磨站限产40%,对山西省公路构件厂限产50%。

晋源区:对太原侨友化工有限公司、山西天工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太原市伸华化工有限公司、太原维安特化工有限公司等4个企业限产50%,对太原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晋源分公司、华锦荣混凝土有限公司、玉井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限产30%。

3、严格环境监管,确保工业企业其它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强化冬季燃煤设施的管理
1、监察支队、六分局及三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每个锅炉房的环保责任人。

并对燃煤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脱硫除尘装置、加碱装置、煤场、灰场封闭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污染隐患。

对存在问题的非采暖设施要立即责令进行整改并予以查处,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运行。

2、对燃煤设施所使用的燃料进行采样,凡煤质采样一次不合格的限三日内整改,非采暖设施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责令关停。

3、各分局在一周内,查清型煤生产企业的底数,并对型煤质量进行监测,不达标的列入黑名单,实施市场限入。

4、对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燃料情况实施监管,杜绝冒黑烟现象。

(三)整治扬尘污染
1、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及拆除作业,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整改。

2、严格控制建筑工地燃煤污染,建筑施工工地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太原市关于燃煤污染控制的规定。

3、所有采石企业在“百日行动”期间暂停生产。

四、人员分组
成立“百日行动”督查组、新闻报道组和责任追究组。

1、督查一组
组长:刘福
成员:孙建新、大气处1人
督查区域:小店区、经济区
督查内容:工业企业及燃煤污染
2、督查二组
组长:梁建中
成员:严庆、水处1人
督查区域:迎泽区、高新区
督查内容:工业企业及燃煤污染
3、督查三组
组长:许德茂
成员:张智杰、法规处1人
督查区域:尖草坪区、不锈钢园区
督查内容:工业企业及燃煤污染
4、督查四组
组长:戈新文
成员:张秀芬、科技处1人
督查区域:万柏林区、晋源区
督查内容:工业企业及燃煤污染
5、督查五组
组长:孙占良
成员:贺梅、办公室1人
督查区域:杏花岭区、民营区
督查内容:工业企业及燃煤污染
6、督查六组
组长:郭玺
成员:谢宇琪、武元原
督查区域:市区范围
督查内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及燃煤污染
7、督查七组
组长:王安才
成员:刘士俊、宋力、郭亚林
督查范围:市管工业企业
督查内容: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
8、宣传报道组
组长:孙占良(兼)
成员:温彦平、师跃文、局办一人
9、责任追究组
组长:李锦
成员:贾瑞芳、师海军
“百日行动”办公室成立扬尘控制组,由固废处安海明副处长任组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车东任副组长,抽调生态处1人、办公室1人,六分局各抽调2人(含1名副大队长)、一部车辆,监察支队抽调3人、一部车辆,成立6个检查小组,进行专项检查。

监察支队、六分局及三区管委会成立现场检查组,对管辖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及燃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

五、几点要求
1、局各处室、监察支队、六分局、三区管委会环保部门全员上阵,对所辖区域和单位大气污染源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单位将人员分组及企业监管责任人名单于12月28日下午18时前报百日行动办公室),重点企业可派专人驻厂实施24小时监控;各级监测部门全力配合现场监察采样工作。

2、各现场检查组需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中发现各种违法排污行为,一律按高限处罚;违法行为发现两次,一律关停处理。

监察支队、六分局、三区管委会及扬尘控制组每周五下午16点前以电子版形式向百日行动办公室报送检查情况。

3、督查组每周督查三次,每周汇总督查情况。

各督查组组长及各单位一把手每周在局长办公会汇报检查情况。

督查组组长有事外出时,由成员第一人负责汇报。

4、宣教中心组织新闻媒体对检查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5、所有检查人员均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责任追究组将随时抽查,对发现在严查工作中监管不严、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