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体育局镇江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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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体育局镇江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镇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1.09
•【字号】镇政办发[2012]261号
•【施行日期】2012.11.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体育局镇江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2〕261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市体育局《镇江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镇江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为提升我市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落实《镇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根据《江苏省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订镇江市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体育需求、提高人民群众
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市区联动、城乡一体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体育为民、惠民、便民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
二、目标任务
到2014年底,镇江城乡建成设施健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居民以正常速度步行10分钟左右(直线距离800-1000米),就有一处可供健身的场馆(地)或设施,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健身服务,有全民健身电子地图。
具体要求为:
1.场馆(地)设施建设:有居民正常速度步行10分钟左右就能健身的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绿(步)道、社区体育设施(棋牌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等)、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体育设施及民办体育场馆设施(健身馆、健身房、俱乐部等);上述设施有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常年负责管理,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正常向居民开放。
2.组织建设:有居民可参加的各类体育组织或机构(协会、俱乐部、晨晚练健身点、社区文体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并配备相对固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3.活动建设:有居民可常年参加的有组织的健身活动或竞赛。
4.健身指导:有指导居民进行科学健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有获取科学健身知识、进行体质测试、接受健身指导的渠道。
5.信息服务:建成并开通电子地图,能为居民提供场馆(地)设施查询、健身指导、健身咨询等信息服务。
三、重点工作
1.加强市、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
做好镇(街道)、建制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维护更新和提档升级,在全市扶持建设20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或体育公园)、10条由20件以上健身器材组成的健身路径。
提高体育设施覆盖率,为有需求、有场地条件、有管理主体的居民小区(自然村)配建体育设施,配建率达100%。
2.引导多渠道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山野等天然场地,建设一批体育公园、体育广场、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结合城乡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全民健身户外营地、青少年户外活动基地、健身步道、登山步道等户外运动设施。
3.支持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各类体育资源为居民服务的能力。
4.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加强市全民健身设施维修中心、辖市(区)全民健身维修站、镇(街道)全民健身维修点三级体育设施管理网络建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责任。
5.加大科学健身宣传力度。
邀请健身专家每年举办1-2次科学健身讲座;深入开展科学健身进社区活动;充分运用镇江体育网和“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网络服务平台宣传健身知识。
6.提高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活动”的要求,提高俱乐部的服务能力和市场化运作水平。
完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健全完善以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为依托,以片长、分片长为纽带,以基层健身站点和团队为基础的四级组织管理网络,全市每个晨晚练健身点、体育健身设施点、社区和建制村体育健身俱乐部配备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在“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网络服务平台公布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姓名、等级和指导的体育健身项目。
7.完善健身信息服务。
不断完善“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网络服务平台,及时更新信息,实现网上实时检索,将每个健身点或体育设施做成体育活动的参与平台,
并开发体育设施的分类显示功能等,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健身信息服务。
8.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辖市区每四年举办一次全民健身运动会;镇(街道)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社区平均每月举行(或参加)1次以上健身竞赛或活动。
倡导“一区一品”特色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实现全年有安排。
发挥市文明办、农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作用,举办全市老年人健身活动、妇女健身展示、职工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农民运动会以及青少年阳光体育等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9.完善国民体质测试网络。
建立国民体质测试长效机制,建成市、区两级国民体质测试网络,建立市、区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充实国民体质监测仪器设备,实现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完善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和国民体质数据信息库,每年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
四、实施步骤
句容市、扬中市和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积极打造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
丹阳市结合体育基本现代化试点,积极打造城乡一体的“十分钟体育健身圈”。
建设任务分三年实施,2014年全部完成。
具体分解为:(一)2012年,“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成率达50%。
完成全市201个城市社区的体育场地设施现状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启动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
1.开展全民健身宣教。
开展科学健身讲座2次,利用体育网站和“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网络服务平台宣传全民健身,社区开设健身知识宣传橱窗,向居民赠送科学健身宣传手册。
2.做好体育设施配建。
全年建成体育公园5个,为40个居民小区、自然村配建健身器材,打造特色健身点10个。
3.建立网络服务平台。
完成“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实时搜索、体育设施分类显示。
4.加强体育场馆建设。
基本完成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工程建设。
积极打造金山湖水上健身基地。
5.打造全民健身服务品牌。
创新“健身大家学”、“阳光体育”、“全民健身日”、“千台万人”乒乓球赛等活动品牌;积极打造“镇江金山湖国际龙舟大奖赛”品牌赛事。
6.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2012年每万人拥有3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重点做好国家级和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送培工作。
加强大学生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2012年底全市50%有大学生村官驻点的村,有1名村官成为社会体育指导员。
7.加强国民体质监测长效机制建设。
免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2.1万人次,年终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8.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
市属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未成年人免费。
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9.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和管理。
提高体育社团“三化五有”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体育社团星级评估,力争1个达4A,2至3个达3A。
新增市级社区健身俱乐部10个。
评选市级优秀晨晚练点80个。
创建省级以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3个、优秀晨晚练点50个。
(二)2013年,“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成率达90%。
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
重点加强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建设质量,提升服务品质。
1.实施《镇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中期评估,出台中期评估报告。
2.完善网络服务平台。
定期更新“十分钟体育健身圈”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和信息,拓展服务功能,提供更多健身信息服务。
3.加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市体育会展中心投入运营,全民健身中心对市民开放;打造以市体育会展中心为核心的南山绿色健身基地;整合健康路体育资源,打造健康路休闲健身基地。
4.加快体育设施配建。
为市民有需求、有场地条件、有管理主体的居民小区、农民集中安置小区配建体育设施,配建率达100%。
结合省新一轮农村体育设施建设,为人口比较集中的自然村配建体育设施。
5.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送培工作,在有大学生村官的村,大学生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率达100%。
6.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举办镇江市第14届运动会。
7.免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2.1万人次以上,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8.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和管理。
提高体育社团“三化五有”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体育社团星级评估,力争1个创5A,再创1个4A、2至3个3A。
新增市级社区健身俱乐部10个。
规范晨晚练点建设,评选市级优秀晨晚练点80个。
创建省级以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4个、优秀晨晚练点50个。
(三)2014年,上半年“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成率达100%。
1.开展“创示范工程、建特色团队、树品牌活动”的创先争优活动。
创建省级以上全民健身工程2个,打造特色全民健身点10个。
市区每个健身晨晚练点都有健身团队,实现一市(区)一品。
举办5次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2.深入实施体育为民便民惠民工程。
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全面达标。
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自然村体育设施配置率达100%,新建小区、公园和有条件的绿地、广场体育设施配置率达100%。
新增市级社区健身俱乐部10个,评
选市级优秀晨晚练点80个。
创建省级以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5个、优秀晨晚练点60个。
免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2.1万人次以上,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3.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不断扩大全民健身的影响力,形成良好的全民健身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的组织领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
各辖市区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加强协调。
市体育局要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定期检查督促,确保落到实处。
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
(二)规范建设标准。
各辖市区要按照高于省定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全面加强本地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要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有机融入城乡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社区空间,科学合理选定建设地址、配建体育器材设施。
要严格按照体育器材设施招标要求,严把质量关。
要统筹考虑设施建成后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问题,提高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
(三)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逐步提高全民健身事业经费。
各级政府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点支持全民健身事业。
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捐助、赞助、合作、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参与兴建和管理全民健身设施,赞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各辖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按照市、区共建原则,京口、润州、镇江新区经费由市体育局负责,其它辖市区采用省、市两级以奖代补的形式,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强化督查考核。
各辖市区政府要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实施计划,严格按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市政府将对各辖市区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并反馈。
同时,将城市社区“十分钟体育健身圈”
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列为体育部门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