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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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
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
【标 签】税收条款换函生效,中意政府海运协定
【颁布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京地税法﹝2005﹞272号
【发文日期】2005-05-30
【实施时间】2005-05-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意大利政府海运协定税收条款换函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5]53号)转发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