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文明上网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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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文明上网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上网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有效保护网络安全,提升教职工的网络素养,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在进行网络活动时,应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相关规定,遵循网络伦理,保护个人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当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念,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严禁进行违法犯罪、损害学校声誉和涉及政治敏感等行为。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对于泄露、篡改、散布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网络行为
第五条学校教职工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应遵守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的原则,禁止编造虚假信息、违法信息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六条学校教职工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应尊重他人权益,特别是涉及他人个人隐私、名誉的事宜,应慎重处理,不得恶意诽谤、造谣传谣等。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在网络上进行交流和评论,应保持良好的言辞和风度,不得使用不文明、带有歧视性、攻击性言论等令人不适宜的言辞。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在网络上传播网络谣言或谣传信息的,应当及时澄清或删除,并向受影响人道歉。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在使用网络资源时,应合理合法使用,不得浪费资源,不得进行盗窃、侵入他人网络系统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应严守学校网络系统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删除他人存储的信息,不得利用网络系统进行非法活动。
第三章网络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保护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安全,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不得冒用他人账号使用网络资源。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在使用网络时,应定期备份重要信息,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应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应当接收并执行网络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自己的网络素质和安全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上网行为被发现违反网络安全规定的,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网络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教职工上网行为的监督。
第十七条学校将定期检查教职工上网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通报。
第十八条学校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加强网络设备的维护和安全措施的完善。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应积极配合学校的网络监督和管理工作,向学校举报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学校的网络安全。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先前相关规定和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学校,如有需要,学校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
学校教职工文明上网规定(2)
学校教职工文明上网是指在使用互联网时要遵守一些基本规定和道德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学校教职工文明上网规定:
1. 合法合规:教职工上网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传播违法信息。
2. 网络礼仪:教职工应遵守网络道德,不发表或传播涉及谩骂、侮辱、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等信息。
3. 保护个人隐私:教职工应尊重个人和他人的隐私,不得盗用、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4. 禁止盗版行为:教职工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软件、音乐、电影等版权作品的盗版、传播等违法行为。
5. 禁止非法下载:教职工应遵守版权法,不得通过非法途径下载软件、音乐、电影等作品。
6. 禁止传播不良信息:教职工不得散布淫秽、色情、暴力、恶心、恶搞等不良信息。
7. 良好工作环境:教职工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进行个人娱乐、购物等非工作相关的活动。
8. 敬业爱岗:教职工在网络使用中应本着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浪费时间。
9. 慎用社交媒体:教职工要谨慎使用社交媒体,避免发表可能引起争议或对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言论。
10. 管理权限:学校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对教职工上网行为进行监管,必要时可以限制访问某些网站或应用。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教职工的网络行为合法、文明,维护学校网络环境的秩序和安全。
教职工应遵守以上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与调整。
学校教职工文明上网规定(3)
是指规定教职工在使用学校网络时应遵守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旨在保障网络环境的良好秩序,保护学校网络资源的安全。
具体规定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合法合规:教职工在使用学校网络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进行非法传播、复制、下载等活动。
2. 文明用语:教职工在网络交流中应尊重他人,文明用语,不发表、传播辱骂、诽谤、侮辱他人的言论,不恶意攻击他人的个人隐私。
3. 合理使用:教职工应合理利用学校网络资源,不进行过多的娱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滥用网络资源造成资源浪费。
4. 禁止传播违规信息:教职工不得在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淫秽色情内容、暴力恐怖信息、违禁物品信息等违法违规信息。
5. 保护个人隐私:教职工应保护个人帐号和密码的安全,不得借用他人帐号和密码登录学校网络,不得随意透露他人的个人隐私。
6. 禁止盗用他人作品:教职工不得以他人作品为己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或发布他人的著作权作品。
7. 公共设备规范使用:教职工在使用学校公共设备时应遵守规定的时间和使用要求,不得占用和破坏公共设备。
违反上述规定的教职工可能会面临纪律处分,或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教职工应时刻注意自己的网络行为,遵守相关规定,为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做出贡献。
学校教职工文明上网规定(4)
为了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加强师德教育,严肃纪律,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现代化设备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制定了《教职工文明上网规定》。
具体如下:
一、教职工办公室电脑由各科室主任、年级组组长负责监管。
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办公室中教职工的上网活动情况,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二、教职工办公室电脑仅供教职工教育教学办公使用。
提倡教职工多浏览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网站。
三、在学生上课期间,不得在上网时大声喧哗,不得放大音响的声音,以免在学生中造成很坏的影响。
影响正常教学。
四、教职工在上班期间,禁止在计算机上玩各种游戏、上网聊天、观看电影、查询股市与基金行情。
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制作、不发布、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违反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抵制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进入一些非法、不健康网站,禁止浏览各种不健康的网页,不得下载一些非法、不健康内容。
六、严禁利用电子邮件发送不健康的信息、游戏和伤害他人的信件。
七、严禁在任何论坛或留言板上写危害国家安全、攻击党和政府、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以及恶意攻击他人,或不符合教师形象的语句等。
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或者对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应通过申诉、复议或诉讼途径获得法律救济,或通过组织协调解决,不得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制作和传播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学校和政府信誉的信息。
八、教职工在下班期间,离开办公室应该安全关闭电脑,切断办公室电器的电源,同时要注意重要资料的备份。
九、教职工上网的开通时段由学校制定,由学校电教中心负责执行。
教职工在学校规定的时段内享受上网服务。
十、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予以全校通报批评,违反信息安全或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