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小高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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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从事小学教学研究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小学(幼儿园)教师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须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6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四、计算机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小学(幼儿园)教师:1、较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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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
称评定标准条件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这些标准条件将为教师们提供准确的评定标准,并帮助他们了解如何达到中高级职称的要求。
职称评定标准条件
1. 学历要求:
- 中级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 高级职称:硕士及以上学历。
2. 年限要求:
- 中级职称:至少具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
- 高级职称:至少具有10年以上教学经验。
3. 业绩要求:
- 教学方面:具备一定的教学成果,如教学评估结果、教学论文、教学获奖等;
- 学术研究方面: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4. 培训要求:
- 中级职称:完成一定的教育培训学时;
- 高级职称:完成更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学时。
5. 业务水平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一定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 高级职称:具备较高水平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
6. 专业素质要求:
- 中级职称: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素质;
- 高级职称:具备更高水平的学科专业素质。
结论
通过本文档,教师们可以了解到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最新标准条件。
教师们应根据这些标准条件,不断提升自己的学历、教学经验、教学成果和专业素质,以满足职称评定的要求,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以上为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标准条件的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相应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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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评审条件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取得资格后获得本科学历的任职满7年。
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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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正高级教师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河北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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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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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2020年新编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名师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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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博士学位,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四、计算机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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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博士学位,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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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博士学位,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须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
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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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半月。
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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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高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河北省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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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
河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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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高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半月。
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中学教师中高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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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中高评审条件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城镇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四、计算机条件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职条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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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职条件(1)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一级教师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并较好地完成任务;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在培养、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高级中学教师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获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小学(幼儿园)教师获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6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1.较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2.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并较好完成任务;3.主持完成1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4.在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成绩良好。
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要求
![评审中小学高级教师条件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11b0a784af1ffc4fff47ac7d.png)
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拥有优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依据所教课段学生的年纪特点和思想实质,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踊跃指引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就比较突出;拥有所教课科坚固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教课经验丰富,教课业绩明显,形成必定的教课特点;拥有指导与展开教育教课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课方法等方面获得明显的成就,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获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课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育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了显然收效。
一、合用范围本条件合用于一般中小学、职业中学、少儿园、特别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课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课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少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拥戴党的领导,胸襟祖国,热爱人民,恪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目标,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拥有崇高的师德涵养、职业道德和责随意识,敬业爱岗,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确实执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时期,年度查核合格以上,此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异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博士学位,获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拥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获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少儿园)教师,拥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获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城镇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乡村校校或单薄学校任教经历。
四、计算机条件娴熟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切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获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1、熟习中学各阶段的教课内容及有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课工作,专任教师年均达成教课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许多于120学时,并年均在公司实践许多于20天),校长年均教课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许多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课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余从事教育教课管理人员,其年均达成教课工作量应许多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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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2014.08.06
评定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或初中、职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教师资格5年以上。
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城镇中小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一般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四、计算机条件
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教师:
1、熟悉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20天),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本学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初级中学教师:
1、熟悉初级中学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专任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够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3、主持完成2项校本研修任务,并有完整的总结报告。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三)小学、幼儿园教师:
1、熟悉小学、幼儿园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
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2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治学态度严谨,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能够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有突出专长。
3、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担任学科教育教学带头人,主持或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评价等工作。
2、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等,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三分之二,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省级40天,市级70天,县级100天。
3、每年承担1次公开课,主讲2次培训课并组织1次经验交流会。
4、承担1项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
推广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1项以上。
5、培养、指导本学科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所教班级班风、学风良好,担任班主任期间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级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
(二)中学、职业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市级以上优胜(优秀)奖。
(三)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并在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奖(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教学研究机构人员组织开展的教学研究以及教育教学改革
等成绩突出,成为当地骨干,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主持完成1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鉴定证书为准)。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的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任现职后,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独撰或第一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或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或提交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案1篇。
在村小学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任现职后,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有1篇以上获奖或提交中心校(学区)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相应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案1篇。
(二)教学研究机构人员任现职后,在公开出版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教科研论文3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八、破格条件
对特别优秀的教师,取得一级教师资格3年以上,除具备高级教师所要求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条件外,还须获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可破格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