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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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
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29
•【字号】余府办字[2009]54号
•【施行日期】2009.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9〕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打造办事效率最高、项目审批时间最短、工作作风最优、行政执行力最强、群众办事最方便的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办字〔2009〕1号)和《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的通知》(余府办字〔2009〕29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化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余府发〔2007〕31号),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目标任务
㈠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从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方面进一步清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和程序,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政府网站、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9月底
㈡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在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林权改革、征地补偿、涉农补贴、低保、新农村合作医疗、扶贫救灾资金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将农村基层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事项进行公开。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将教育、医疗、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事项进行公开。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0月底
㈢做好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
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保证资金管好用好,切实发挥效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㈣做好化解重大事故事件的政务公开。
对一些重大事故事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全面客观地介绍事件进展情况、政府举措和公众防范措施,防止因信息发布不及时、舆论引导不得力造成负面影响。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㈤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有效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布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等制度,保证及时主动公开。
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㈥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
通过办示范点,总结经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示范点名单另发。
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责任单位:确定为示范点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是落实本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既对完成本级工作任务负责,也对基层工作任务的完成负责。
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牵头工作的操作方案,抓好典型示范,整体推进。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做到目标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有力、务求实效。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目标和主要内容,结合本单位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㈡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强化工作考核,定期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
对工作进展缓慢、群众不满意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切实采取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搞形式主义、欺上瞒下的,要认真查处。
㈢统筹规划,加强协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要注意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工作的协调,做到推行政务公开制
度与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相结合,与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与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相结合。
㈣注重实效,搞好考核。
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客观公开透明、群众公认原则,设置考核项目、指标和分值,力求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以平时考核和阶段性检查为主,不搞年终集中考评。
各地各部门平时要及时上报工作情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