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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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3.03.30
•【字号】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6届〕第4号
•【施行日期】2023.03.30
•【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
正文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六届〕第4号)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的决定》已于2023年3月30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的决定
(2023年3月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深入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部署要求,大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的宏大事业中创造具有重庆辨识度的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果,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重庆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重庆的重要战略机遇。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市委“一号工程”和全市工作总抓手总牵引。

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的重大任务,也是新重庆最具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全市人大系统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作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坚决扛起人大责任,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在努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成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加快建成更高水平的经济高效便捷绿色安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彰显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

二、牢牢把握原则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至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全过程人民
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深化细化、丰富完善我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体系、平台载体,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标杆,确保助推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坚持依法履职。

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主题主线,立足人大职能职责,突出人大工作特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坚持统筹谋划。

注重观全局与谋一域、抓当前与谋长远的有机结合,把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党的二十大赋予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与市委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贯通起来,通盘考虑、合理安排、聚焦聚力、加速推进,确保助推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突出重点。

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两中心两高地”战略定位、行动方案和“七个重大问题”,助力实现“六个大幅跃升”;聚焦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三重要一中心”功能定位、五年行动方案和“六方面重点工作”,助力实现“五个新突破”。

坚持立足自身。

把助推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放在重庆自身发展上,从实际出发,聚焦目标任务,找准工作抓手,发挥全市人大系统整体效应,集中精力把自己的事情干好干实干出成效。

三、强化立法保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适应。

加强前瞻性谋划,主动对接、系统研究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涉及的地方立法问题,跟进立法需求、体现特色管用、突出急用先行,科学编制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

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加强促进数字化变革、优化营商环境、产业转型升级、交通物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壮大通道经济、发展平台建设、地方金融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创制性立法,推动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毗邻地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地区的协同立法,强化法规制度的系统设计和集成供给。

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工作,切实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协助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修法建议。

四、强化监督促进。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用实用好法定监督方式,组织实施联动监督、组合监督、跟踪监督,完善调研检查、审议询问、交办督办、跟踪落实的闭环链条。

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部署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作为常委会任命干部报告履职情况、有关部门报告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督促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实行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适时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

五、强化代表助力。

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围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开展代表培训、代表活动,优化“两联一述”、代表建议办理“两次评价”机制,迭代升级代表之家(站、点),拓展和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在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通过走访、调研、视察、进代表之家(站、点)等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行业优势,提出相关议案建议。

同时,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建功立业,主动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献计出力。

六、强化协同联动。

会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省区市人大迭代升级合作项目,持续深化协同立法、联动监督、代表工作等。

每年就协同立法项目及有关问题等进行研究讨论,选定有关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形式协同开展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开展分片区、跨区域视察调研活动、提出议案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专题调研等方面进一步密切与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上下联动,强化对基层人大开展助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市人大各专工委切实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沟通衔接,找准切口、明确重点、提出建议,在推进过程中深化细化助推举措。

七、强化机制创新。

进一步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制度机制,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市委重大部署安排有效贯彻落实。

进一步完善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机制,增强监督刚性。

进一步完善调研献策机制,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相关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开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和理论研讨,为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通过专题报告、专项对接、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支持。

建立健全专班推进、闭环落实、例会交流、联动协同、宣传引导等工作机制,对助推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式推进,推动各类数字化平台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以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建设现代化人大履职团队,彰显全市人大系统整体合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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