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大道施工用电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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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5 标段
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1.编制目的
为了指导临时施工用电的组织和实施,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和施工用电安全,实现项目部全年“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不超过两人次,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2 万元”的安康目标。
2.编制依据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3 施工现场条件和需求。
3.适用范围
本项目部承担施工任务的公路桥梁的临时施工用电和办公、生活用电。
4.工程概况
4.1 工程简介
滨海新区港城大道工程,沿空港中心大道方向,西起规划蓟汕联络线,向东跨越规划天铁专用线、规划新地河及东金路后,利用滨海高新区及开发区西区之间的杨北公路进行拓宽改造,下穿在建蓟港复线及现状唐津高速后,向东跨越现状北环铁路,终点至滨海新区西中环,为区域内重要的大件通道。
北环铁路桥位于港城大道主线上跨既有北环铁路位置,该桥与北环铁路交点桩号为K15+221.381 ,斜交角度45° ,该桥工程起止桩号K14+951.004-
K15+559.864,全长608.86m。
4.2 工程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3工期目标
2009年11月28日开工,2010年8月15日竣工,总工期为260天。
5、施工临时用电总体布置
5.1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工
作。
项目安质部部长李士东担任组长,负责施工用电的宏观管理;电工1名具体负责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操作及维修等工作;保障部负责电器材料的采购并做到符合规范要求;综合办负责生活、办公区的用电管理,技术部负责技术指导。
临时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士东
成员:宋国明
5.2施工队的安排和任务划分
设桩基施工队、墩台施工队、预制梁施工队、现浇梁施工队、专业吊
装队。
5.3临时用电数量
本工程的临时用电计划由天铁专用线引出电源,接入本项目部的临时变压器,然后引入各施工区的分配电箱,供应各施工用电区、生活区、办公区。
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量见表5.1
表5・1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量表
5.4施工临时用电总平面布置图
临时用电总平面布置图见图5.1
5.5用电布置(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5.1由于本工程跨既有铁路施工,固在既有铁路俩侧各设置一个315KVA变压器。
计划从铁路西侧引出的电源用90mm2铜芯五线电缆接入本单位设置的1#变压器内;从铁路东侧引出的电源用75mm2铝芯五线电缆将电源引入本单位设置的2#变压器内。
5.5.2从1#变压器内用25mm2X 3+16 mm2x 2的五芯铜丝橡皮电缆各
113m、333m分别将电源引入项目部临建及钢筋加工厂一区1 —1#分配电箱;预制梁场施工区1 —2#分配电箱。
5.5.3从2#变压器内用25mm2X 3+16 mm2x 2的五芯铜丝橡皮电缆各
106m、72m 分别将电源引入桩基施工区2—1#分配电箱;钢筋加工厂二区2—2#分配电箱。
5.5.4所有分配电箱均采用铁皮厚度〉1.5mm的防雨商品闸箱,内装150A漏电保护器开关、3X 5A三相四线有功电表、150/5互感器。
5.5.5供电主线路电缆一律埋设,埋深0.6m,并做好防护和标志。
5.5.6各移动配电箱和开关箱一律采用防雨商品闸箱,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为0.1s的30A〜60A漏电保护器。
5.5.7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用电设备作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
6. 施工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管理
6.1 临时施工用电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并必须做到:
一、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和操作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四、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五、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2 建立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一、临时施工用电试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二、修改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三、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检查表。
五、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六、定期检(复)查表。
七、电工维修检查记录。
6.3 临时用电工程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并复查接地电阻值。
6.4 检查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7、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7.1 接地
7.1.1施工现场专用的接地电力线路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的50%或2.5mm2的绝缘铜线。
7.1.2正常情况下,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
J— | —A
零:
一、电机、电器、照明器材、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二、电器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三、电器设备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操作台等;
四、安装在电力线杆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等。
7.1.3保护零线除必须在总配电箱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分配电箱)和末端处(用电设备)做重复接地,且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
7.1.4接地线应采用2 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与电器连接
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连接线,垂直接地体采用角钢或圆钢,不准使用
螺纹钢
7.1.5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作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电流。
7.1.6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接零,应在绝缘良好的多股铜线电缆内,其截面不小于1.5mm2,颜色为绿/黄双色。
7.1.7施工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开关箱)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2 供电线路
7.2.1 本工程的临时供电线路一律采用电缆线路。
7.2.2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搭设,避免机械损伤和腐蚀。
7.2.3电缆类型和截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
724电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并做好保护和标识。
7.2.5电缆需穿过道路或易受到机械损伤时,加设套管防护。
7.2.6埋地敷设的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防水,或将接头架高距地面0.6m 以上。
7.2.7移动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电杆设置,并用绝缘线固定,严禁使用金属线作绑线。
7.2.8电缆线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做好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7.3 室内配线
7.3.1 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采用塑料管敷设,高度不小于2.5m
7.3.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采取防护措施。
7.3.3室内配线所用导线应根据用电量确定,其截面不应小于 2.5mm2
7.4配电箱及开关箱
7.4.1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
7.4.1.1 本工程除使用甲方电源箱外,另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分级配电落实。
实行“三级控制、二级保护”的规定。
7.4.1.2 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设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7.4.1.3 总配电箱设在变压器下,分配电箱设置在用电设备和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
开关箱和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
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4.1.4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7.4.1.5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在干燥、通风处,并应防雨、防尘、防火、防砸、防撞击等。
7.4.1.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供2 人同时作业的空间,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和杂物等。
741.7配电箱及开关箱应采用铁皮厚度>1.5mm的商品箱。
7.4.1.8 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
安装在牢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应大于1.3m,小于
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7.1.4.9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活动, 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7.4.1.10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必须做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
保护接零和接地应通过接线端连接。
7.4.2电器装置的选择
742.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742.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严禁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电器设备。
742.3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符合规定,即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时间应小于0.1s。
742.4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应在箱体的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做防水弯,导线不得与箱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绝缘电线。
7.4.3使用与维护
7.4.3.1所用配电箱要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7.4.3.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7.4.3.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穿戴绝缘鞋、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7.4.3.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下述顺序操作: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 ------- 分配电箱 -------- 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 分配电箱-------- 总配电箱。
7.4.3.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7.4.3.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
7.5电动设备
7.5.1 一般规定
7.5.1.1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
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选购的电动设备、手持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
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二、建立和执行专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保护零线符合要求。
四、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应做好重复接地和安装漏电保护器。
7.5.1.2 电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使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线。
其中绿/黄双色线只能做保护接零线或重复接地线。
7.5.2夯土机械
7.5.2.1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护型漏电保护器。
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不应大于15mA ,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7.5.2.2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
7.5.2.3 使用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应有专人调整电缆。
电缆
长度不应大于50m。
严禁电缆缠绕、打结和被夯土机械跨越。
7.5.2.4夯土机械的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7.5.3焊接设备
7.5.3.1使用焊接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7.5.3.2 焊接设备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的良好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5.3.3 焊接设备的二次线宜采用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转电缆。
电缆的长
度不应大于30m,禁止用其他导体作导线。
7.5.4手持电动工具
7.541 —般场所应选用H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安装额定动作电流不
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若采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7.5.4.2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转电缆,并不准有接头。
7.5.4.3 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空载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
7.5.5其他电动工具
7.5.5.1 平板震动器、地面磨光机、水泵等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应符合要求。
7.5.5.2 平板振动器、地面抹光机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7.6 照明
7.6.1一般规定
7.6.1.1夜间施工、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设置照明。
7.6.1.2 施工场所使用典钨灯照明,办公室、食堂使用荧光灯照明,宿舍使用灯泡照明。
基坑等危险地点,夜间应用红灯警示。
7.6.1.3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或器材。
7.6.2照明供电
7.6.2.1施工场所和生活、办公采用220V 电压照明。
7.6.2.2 施工场所的典钨灯应采用2mm2电缆供电,且每条线只为一个典钨灯供
电。
7.6.2.3 生活、办公区域的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项回路上,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 个
7.6.2.4单项照明零线的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7.6.2.5室内外照明线路的敷设应符合要求。
7.6.3照明装置
7.6.3.1 典钨灯具的金属架应作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安装漏电保护器。
7.63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7.6.3.3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7.6.3.4螺口灯头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
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二、灯头
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或漏电。
7.6.3.5 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
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到绝缘包扎并可靠。
7.6.3.6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
严禁将插
座与搬把开关靠近安装,严禁在床上安装开关。
7.6.3.7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 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8、施工安全规定
8.1重视安全用电工作, 并有领导分工负责,经常对本单位生活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防止事故发生。
8.2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 做到持证上岗。
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真正把安全用电工作落实到实处。
8.3 新工地上场前或用电设备五台以上者, 必须要有用电计划, 要
有电器安装平面布置图、主线走向图,确保规范电器安装。
8.4 施工现场配电线路必须规范架设,架空线路必须采绝缘导线, 不得成束敷设,更不能沿地面明敷设。
8.5 室内配线应符合规范,室外电线敷设架空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
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 米。
8.6 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规
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8.7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必须安全可靠、完好,其造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各类闸箱要牢固,防尘、防用。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8.8 各种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同时要设两级
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8.9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
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和电源线应绝缘完好,维修和保管要有专人负责。
8.10 施工现场一般照明用电,必须按规定布线和安装灯具,并在电源一
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特殊场所按规定安装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8.11 现场配、变电处,应备高压安全用其及灭火装置。
安装变压器应设
护拦,并设置“高压危险,切勿接近”的警示牌。
8.12现场抢修电器设备时,应停电作业。
不用的电器设备及线路,随即
拉下开关或切断电源。
8.13 生活照明不得擅自拉线、接灯、装插座等,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
它电器。
8.14 施工现场临时敷设电线不得缠挂在钢筋、模板、脚手架、树
木等物体上。
8.15 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做好接地接零保护。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其它物体代替,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等。
8.16 雷雨天气禁止室外电气作业。
根据现场和生活区实际情况,需要时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8.17 带电作业时应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及安全帽,穿长袖工作服并束紧袖口和裤脚,登杆作业时系好安全带,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时要用绳吊,严禁抛掷,杆下不准行人逗留。
8.18 对支援抢修电气人员,要介绍清楚电气设备安装情况和有关注意事项后,方可开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