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利局公告第46号--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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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利局公告第46号--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专利局
•【公布日期】1995.01.19
•【文号】中国专利局公告第46号
•【施行日期】1995.01.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利执法,专利代理,专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中国专利局公告
(第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隆天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该公司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国专发法字[1993]第63号文),同时指定该公司为代理台湾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来大陆申请专利的专利代理机构。
名称:隆天国际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18号中环广场40楼4001室
帐号:宝生银行上环分行
美元 07092692041664
港元 070292600016269
特此公告。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