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小提琴表演艺术的“恰当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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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小提琴表演艺术的“恰当之美”
作者:许蓉张燕
来源:《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
[内容提要]“恰当之关”这一审美规律在何种艺术领域,都是衡量关的一个准则。

文章从
二次创作与原作品的恰当统一,“技’’与“艺”的恰当结合,“分寸感”的恰当把握以及肢
体语言与面部表情的恰当运用等四个方面论述了小提琴表演艺术的“恰当之美”。

这四点的正
确运用是提高欣赏者的审美水平与演奏者表演水平的关键。

[关键词]小提琴/演奏/恰当之美
中图分类号:J6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736(2011)04-0210-2
人们常说“音乐是一种情感的艺术,夸张的艺术”。

小提琴表演属于音乐表演艺术范畴,
然而夸张的表演并非是小提琴表演艺术所追求美的最高境界。

17世纪法国的哲学家笛卡尔把“美”理解为:“美就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协调和适中”,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曾指出:“美就
是恰当”。

由此可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是对审美标准的普遍共识,深刻认识这一审美
准则不仅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审美情趣,而且还可以提高小提琴表演的创造能力。

尤其要在小提
琴演奏过程中注意把握准确以下四个方面的“恰当”,从而演绎出小提琴表演艺术的“恰当之美”。

一、表演者的创造性行为要与原作品的精神内涵恰当统一
“音乐是写下没有生命的音符,需要通过表演来给予它生命。

”所以,要想把这些枯燥的
音符变成动听的旋律,就得需要表演者对作品进行二度创作。

许多优秀的小提琴表演艺术家都
非常尊重作曲家的原创意图,他们会大量地翻阅相关资料并对原谱进行研读,尽可能地想象作
曲家生活的特定时代,努力揣摩作曲家当时的思想与心理活动,力求将作品做到真实、完美的
再现。

正如著名的小提琴家埃涅斯库所说:“我觉得我在演奏巴赫的一部奏鸣曲时,不置身于
18世纪,那么我恐怕就不能很好地把作品表达出来了。

”然而,艺术贵在创造,没有创造性的
音乐不能称之为艺术。

马里坦曾说:“艺术不是创造的结果,而是创造的本身。

”每一个表演
者与作曲者毕竟在所处的年代和社会特征等方面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听众的欣赏水平也
随着社会的变迁发生了变化,所以,表演者应该在原作品风格保持不变的同时加入自己对作品
独特的理解,然后再对作品进行处理与创造性的表现,这样演绎出的作品既保留了作曲家的原
创风格,又体现了表演者的创造性,使作品更具时代特征,这样才能更容易被广大听众所接受。

被誉为“琴坛之王”的俄国小提琴演奏家雅沙·海菲茨,他的演奏声音宏大、音色精美、挥洒
自如、技艺超群,不论是演奏大型的协奏曲,还是精致的小品,都能恰到好处的忠实于原作但
又不乏创造性。

他那如火一般的激情与冷酷严肃的表情,把浪漫主义的激越情感和古典主义的
严谨庄严表现的淋漓尽致,这就是我们所推崇表演者的创造性行为与原作品的精神内涵恰如其
分的统一。

二、“技”与“艺”的恰当结合
俄罗斯著名的钢琴家涅高兹认为:“技术的改进是艺术的一部分,是它的实际体现。

”世
界著名的小提琴教育家约瑟夫·霍曼曾说:“我们衡量一个艺术家的价值不是凭他的技巧,而
是要看他如何运用技巧。

”技术技巧只是艺术的表现手段,如果演奏者一味地追求技术技巧的
熟练程度,而忽视了对音乐情感内在的深层次理解,这样的演奏像是机械陛的运动,毫无感人
之处,是一种“无灵魂”的艺术。

当然,我们也并不是排斥所有的技巧性表演,世界上许多杰
出的演奏家始终将高难度的技术练习视为每日的必练功课,从而不断地提高自己对各种技能技
巧的把握,这正如法国著名的艺术家罗丹所说:“技法只是手段,但是轻视技法的艺术家,是
永远不会达到目的的。

” 享有“乐器王后”美誉之称的小提琴,有着其他乐器远远不能比拟
的技巧和丰富的艺术表现力,但是我们却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的演奏者拥有非常好的
技巧,对乐曲中的各种技巧都能驾轻就熟,但却忽视了对作品内涵的深入挖掘,认为炫技性的
演奏才是表现音乐的最高境界。

这种演奏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大大地吸引观众的眼球,令人有
一种目不暇接的华丽之感,但最终会因为没有真情的投入而打动不了人心,从而失去与观众之
间的情感共鸣,使表演显得美而不真;而有的演奏者对情感体验和艺术表现的成分则过重,但
技术技巧不足,在运用高难度的技巧时常常会捉襟见肘、力不从心,这样也会使表演显得真而
不美。

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不断提高,音乐教育的普及化程度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许
多青少年由于从小就接受了正规而系统化的训练,所以要想获得娴熟的技能技巧并非一件难事,但是想要成为一名演奏家可绝非容易之事,这正如伟大的钢琴家李斯特所说:“在音之诗人和
普通的音乐家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别。

前者力求表达自己的感受,把这些感受再现于音乐中,后
者循着传统的陈规,将音符排列、组合、轻巧地超越种种障碍,得到的至多是一些新奇而任意
复杂的音响配合。


在“技”与“艺”的关系上,笔者认为要将二者恰当而完美的结合起来。

伟大的小提琴教
育家加拉米安认为:“一个好的演奏家应当让完美的演奏技巧和可以使每个人理解、信服的音
乐表现能力结合在一起。

”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演奏者,不仅要具备纯净的发音、精确的音准以
及精湛的演奏技巧,而且还应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与生活体验以及广博的知识与深厚的艺术修养、敏锐的音乐直觉力与大胆的想象力、独具魅力的演奏风格以及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20世
纪最杰出的小提琴家弗里兹·克莱斯勒,一生曾涉及医学、绘画、军旅等不同领域,丰富的人
生经历与深厚的文化知识,使他高超的技巧中饱含着作品深刻的内涵,同时,他还是一位富有
独创精神的作曲家,他亲自演奏自己创作的每一个精美小品,并把它们表现得清新亮丽、精致
细腻,成为了后人所珍爱的艺术藏品。

著名的匈牙利籍小提琴家约瑟夫·约阿希姆,他的演奏
严谨、质朴、端庄、典雅,不但拥有高超技巧,更重要的是他非常注重艺术的表现力,善于挖
掘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表达心灵深处的感受。

他始终认为,一个真正的小提琴家,只有广泛涉猎
艺术的各个领域,才能提高演奏的品味。

由此可见,前辈们之所以有着精彩绝伦的演奏艺术,
就是将“技”与“艺”做到了恰当而完美的结合。

因此,在小提琴表演的过程中,明确技巧和
艺术的关系至关重要。

我们只有将把它们做到恰当而完美的融合与统一,才能使小提琴发出充
满活力的音符。

三、“分寸感”的恰当把握
音乐表演中的“分寸感”,指的是表演者的自由发挥程度要受到作曲家的创作意图、情感
需要及乐谱中的各种记号等因素的制约。

表演者既要感悟乐曲的情感实质并受其制约,又要将
作品的艺术形象加以创造性的加工、表现,想要做到真实与创造的融合,制约与自由的统一,
就在于分寸感的恰当把握。

把握小提琴表演“分寸感”的重要两个方面就是节奏感和音色感。

节奏是音乐的基础,具有良好的节奏感是从事小提琴表演艺术的先决条件。

不同的乐曲有不同
的节奏感,就是在同一首乐曲中都会有不同的节奏变化,表演者要对不同的节奏有敏锐的控制
能力。

一些年轻的表演者认为“快”就是最佳的艺术效果,不论是哪种隋感基调的乐曲,一味
的追求“快”,让观众看得目不暇接,听得火急火燎,这就是没有把握好乐曲中富有变化的速
度和休止符的分寸感。

一个小小的休止符会让整个乐曲产生不一样的艺术效果,就象是我们朗
读诗词的标点符号,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逗号”、“感叹号”、“句号”,一首诗词会被
朗诵成什么样。

因此,在表演时要认真分析乐曲的节奏特征,并且要把每一个休止符都准确的
表现出来,把握好不同节奏变化的分寸感。

音色感是音乐表演的重要因素,小提琴有着丰富的
音色变化,时而柔美恬静、温情脉脉;时而宽广大气、雄浑阳刚;时而纯净明亮、清可见底;
时而豪迈奔放、热情洋溢。

同样的一个乐句,运用不同的力度及揉弦都会产生不同的音色变化,那丰富多彩的音色就在于把握力度与揉弦的分寸感,正如古代的词赋家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所描述的“臣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

四、肢体语言与面部表情的恰当运用
小提琴在舞台上的表演,虽然不象歌剧演唱者一样,依靠大量的肢体语言与面部表情来塑
造人物形象,但也要有合乎作品风格的舞台形象。

20世纪杰出的小提琴演奏家帕尔曼,虽然身
患残疾,但相信所有观看过他演奏的人们,不仅在听觉上给人以无限的享受,而且还能给人带
来视觉上的愉悦。

他坐在轮椅上演奏时所表现出的丰富表情和幽默的身体律动,使人赏心悦目
之余,更不由得为之赞叹!韩国著名的小提琴女性演奏家郑京和,从她的演奏中可以看到,注
重作品外在形式的同时始终充满了放射性的激情。

她是一个非常情绪化的演奏家,肢体语言夸张,面部表情丰富。

忧伤沉思之时眉头紧锁,悠扬动听之处又露出甜美的微笑,这一切都是那
么的恰当适度、自然得体、没有一丝的匠气与做作。

但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能够看到有些表
演者对作品的创作背景、结构特征以及音乐风格等等要素没有做到充分地了解与深刻地探究,
就主观的夸大肢体语言与面部表情,结果给观众一种哗众取宠之感,不为音乐增色,反而成为
了音乐的累赘。

与之相反,另外一种表演者则站在舞台上纹丝不动,认为这样才能体现自己的
高贵气质,其实不然,这种“兵马俑”似的神情给观众一种沉重之感,显得单调而疲倦。

现在
国外非常流行一门叫“体态律动学”(Eurhythrnic)的课程,教师要求学生听到音乐时将所感受到的通过体态动作宣泄出来,认为人受到音乐感染时手舞足蹈是必然的现象。

所以,肢体语言
与面部表情要合乎情理,合乎作品风格的需要,只有将它们合理而恰当的运用在作品中,才能
为艺术作品增添无限的感染力和艺术魅力。

由此可见,在小提琴表演艺术中,只有将原作品与创造性完美的统一起来才能称之为表演
艺术;只有将技巧与艺术恰当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彰显真正的艺术魅力;只有将分寸感在表演
中恰当的把握好,才能体现艺术的“得体”之美;只有将肢体语言与面部表情恰当的运用在作
品中,才能使音乐形象与舞台形象彼此依托、相互辉映。

所以,我们每一位从事小提琴表演的
人要认真体会这四个“恰当之美”,并将其准确的运用在表演实践中,才能不断提高我们的审
美水平与表演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前、王次熠.音乐美学基础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2
[2]陈婷.小提琴名家名曲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4
[3]程民生.音乐关纵横谈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0
[4]罗小平.音乐关的寻觅上海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
[5]王朝刚.器乐表演技能教学新论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6
[6]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1986(1)
(责任编辑张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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