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创新思考建议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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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创新思考建议5篇范文
第一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创新思考建议
一、**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基本情况
**市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于1994年分税制改革时建立并在近几年逐步得到完善的。
财政体制改革时,湖北省在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基础上,相应调整了原有的财政包干体制下的转移支付形式,建立了省政府对**市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制度,初步形成了以税收返还、专项补助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转
移支付体系。
近几年,为配合中央其他政策的实施,又相继建立了诸如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多种形式的转移支付。
(一)**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行情况
转移支付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即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业税免征和取消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表
性质
项目财力性转移支付(f)/专项转移支付(s)
“两税”返还 f
所得税基数返还 f
一般性转移支付 f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f
农业税免征和取消农业特产税转移支付 f
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 f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f
专项转移支付 s
1、税收返还
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实施税收返还,将中央通过调整收入分享办法集中的地方收入存量部分返还地方,保证地方
既得利益。
目前中央、省对**市的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
“两税”返还是为了保持地方既得利益,将原属于地方税源的上划给中央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一定计算方法确定后,按来源地原则返还给地方政府。
“两税”返还额以1993年中央增值税与消费税为基数,从1994年起对比上年增加部分按1:0.3的系数返还地方。
所得税基数返还为固定数额,省对**市所得税返还基数为16.7亿。
对企业所得税基数的核算办法,市级以2000年实际完成数乘以2001年1-9月增幅或者1999年、2000年两年平均增幅为基数。
2、一般性转移支付
根据所依据的政策、测算时所考虑的因素以及政策目标和资金功能的不同,省对**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分为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和政策性(一般)转移支付两种形式。
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在保持已形成的市财力基数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存量不变的基础上,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量中的一部分作为激励性(一般)转移支付,鼓励地方进一步发展经济,壮大财政收入规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做小财政供养系数;政策性(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重大政策在**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对两类转移支付补助的具体分配和测算,按照规范化与透明化的要求,采用因素法,实行公式化计算,纳入省及县(市)两级预算管理。
(1)激励性转移支付
激励性转移支付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保障干部职工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社会保障等公共支出、偿还政府债务以及支持经济发展。
激励性转移支付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工商四税激励性转移支付、市州本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财政改革与管理量化考核激励性转移支付和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组成。
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为计算依据,主要考核市一般预算收入的完成情况。
某地地方一般预
算收入增长幅度达到一定的水平,省给予激励性转移支付,具体计算办法用公式表示为:
mi=[(fi-f)/∑(fi-f)]*m
其中:
mi为某地享受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
fi为某地一般预算收入可比增长率
f为全省同类地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率;
∑(fi-f)为全省县(市)(fi-f)为正数之和,当某地(fi-f)<0时,该地不享受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激励性转移支付;当某地fi<0时,该地下一年度fi按两年平均数计算。
m为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激励性转移支付总额。
②工商四税激励性转移支付
工商四税激励性转移支付以工商四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长为计算依据,主要考核地方工商四税的完成情况。
其主要计算指标为按财政供养人员计算的人均工商四税增长幅度和工商四税增长绝对额。
对**市,工商四税增幅超过16个市(州)的平均增长水平,根据其省级工商四税增收绝对额,省财政按省分成当年增量的5%给予奖励。
③市州本级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
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后,省政府为了进一步调动市(州)政府帮助和支持所辖县市大力发展县城经济的积极性,对**按照其所辖县市财政收入增长享受的省财政
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额(含工商四税激励性转移支付、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和市对所辖县市财政补助增加额,给予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
具体计算公式为:
某市本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该市所辖县市享受省收入激励性转移支付之和+该市本级对所辖县市财政补助增加额]×省转移支付补助系数
④财政改革与管理激励性转
移支付
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四大改革,是建立在公共财政的基础,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是市场经济机制对财政运行的客观要求。
为了促进各市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与管理,省财政专设财政改革与管理激励性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按**市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的考核结果确定。
财政改革与管理激励性转移支付,50%作为市财力,50%用于财政系统推进四项改革工作的人员培训、宣传发动、必要的设备购置等支出,并接受审计监督使用。
⑤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
为了支持我省烟草工业的发展,省委、省政府对各市支持烟草行业发展、完成烟草年度销售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并通过转移支付实施奖惩。
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的考核以省烟草公司下达各市(州)支持烟草公司销量计划和卷烟年销售收入计划为责任目标,并适当考虑卷烟销量比上年实际销量增减的因素,用公式表示为:
某市州卷烟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某市州年销售卷烟实际完成数-某市州年销售计划指标数)/全省各市州销售卷烟超计划之和×50%+(某市州省产烟年销售收入实际完成数-某市州省产烟年销售计划完成数)/全省各市州省产烟销售收入实际完成超计划之和×35%+(某市州年销售卷烟实际完成数-某市州上年卷烟销售实际完成数)/全省各市州卷烟销量超上年之和×15%]×省对市州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之和
(2)政策性转移支付
政策性转移支付包括: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
义务教育、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专项用于保证教师、公检法司干部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机构的正常运转;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用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支持市域经济发展。
①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
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着力于提高地方财政基本保障能力,支持其经济的发展。
具体为:省财政对**市2004—2008年
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财力,给予全额返还。
用公式表示为:
某税种省集中增量财力=(该年该税种完成数-2003年该税种完成数)×(现行财政体制省分享比重-2002年体制调整前省分享比重) 当省集中某税种财力为负值时视为零值,不与省集中其他税种增量财力相抵。
②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
近几年来,由于我省部分县(市)行政区划变更,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这些原属县(市)管理的农村中小学划入**市城市区管理,为体现均衡性,将这些城区管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范围,总的原则是按学生数进行分配,同时按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力进行补助系数调整。
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包括义务教育经费财务困难补助、缺编人员经费补助、超编人员经费补助、奖励补助。
用公式表示如下:某地义务教育政策性专项转移支付= 该县(市、区)义务教育经费财力困难补助+ 该市义务教育缺编(或超编)人员经费补助+ 该市义务教育奖励补助
③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
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弥补公检法司部门基本运转经费不足,通过转移支付,切实提高政法部门基本经费保障能力。
主要根据政法标准人员经费需求、标准公用经费需求、政法标准政法人员、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测算的。
计算公式如下:
某县(市、区)政法需求缺口转移支付 = 该县(市、区)政法经费需求缺口×政法需求缺口转移支付系数
其中:
某县(市、区)政法需求缺口 = 该县(市、区)公检法司标准需求省对该市“两奖一补”之和]×省转移支付补助系数+ 人均补助水平偏低调增补助
地方补缴乡镇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求额
=该市乡镇事业人员数的标准×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平标准
5、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的目标是通过中央对地方的适当补助,缓解财政困难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由于增加工资和离退休费而形成的财政支出压力,促进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1999年—2003年,中央四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出台发放一次性年终奖金和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
中央对地方四次调资转移支付,每次补助地方的数额确定后,以后年度均作为基数定额补助。
6、专项转移支付
与财力性转移支付不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拨付时即指定了使用方向,其使用必须依照相应的要求,除专款专用外,还包括事先确定好具体的项目和所需资金,以及拨款的对象和拨款的时间,有时还必需配套相应资金等。
我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公共支出、地区均衡发展等方面的支付比重较大,大多用于国家要求重点保证的支出项目,如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医疗、支农、粮食风险基金、天然林保护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等公共领域。
(二)2004年至2006年**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总量情况
1、财力情况
2004至2006年期间,**市财力呈稳步上升趋势,按同比例计算,全市财政收入以年均28.13%的比率增长,同时全市财政支出以年均28%的比率递增。
我市全市财政收入由三部分构成:上划中央“两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上划省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
2004年**全市财政收入288.59亿,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9.21亿,而全市财政支出163.85亿。
2005年,**市全市财政收入达到389.35亿,地方财政收入达170.43亿,全市财政支出204.9亿。
2006年,全市财政收入达502.3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31.8亿元,全市财政支出为298.2亿。
2004,2005,2006三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78.85%,83.17%和77.73%。
2、转移支付总量情况及分析
为支持**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央、省①对**市的转移支付
力度在不断加大。
按宽口径计算(将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计入全部转移支付)②,中央、省对**市转移支付总量2004年为74.04亿,到2005年增加到84.82亿,2006年则达到105.09亿。
具体上,从财力性转移支付来看,省对**市的税收返还(包括“两税”返还与所得税基数返还,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为16.7亿)在数量上始终占据我市转移支付总额的绝对多数,从2004年的55.76亿上升到2006年59.93亿,占省对**市转移支付总额的比例有所下降,从2004年的75.3%降至57%,这主要是由于省对**的一般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省对**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2004年数额为1.2亿,2006年增加至10.67亿,翻了近九番,占总额比从1.62%上升到10.15%;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略有降低,从2004年的6870万元减至6106万元,占比从0.93%降至0.58%;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从2005年的6683万元增至2006年的10311万元,占比从0.788%增至0.98%。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小幅上涨,从2004年的5.1亿增加至2006年的9.77亿,占比从6.89%上升到9.3%;其他转移支付略有增加,从2004年的5.1亿到2006年的8.2亿,占比从6.89%到7.8%。
专项转移支付金额也逐年上升,2004年为3.66亿,2005年为7.8亿,2006年则达到12.89亿,占比从2004年的4.95%上升到2006年的12.26%。
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作用及效果
(一)对地方财力的弥补
数据显示,中央、省对我市的转移支付已构成**市地方可用财力的一项重要来源。
按宽口径计算,从转移支付总额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来看,2006年为35.24%,2005年为41.39%,2004年为45.18%。
从市本级情况来看,2004至2006三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总额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25%,58.69%,67.86%;转移支付与市本级总支出之比分别为36.44%,34.1%,36%。
可见,转移支付资金为我市地方财政提供了额外的收入来源,弥补收支差额,增强了地
方财政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能力。
(二)对政策目标的贯彻
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确保了政策目标的落实与贯彻。
以社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例,社保资金的常规项目有50多个,广泛分布于公共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与其他专项多个方面。
充分利用社保资金,**市近年来不断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
2006年,**市筹措就业再就业、养老、抚恤救济、城乡低保等资金35.13亿,开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和“4555”人员社保援助,支持与全面落实新一轮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安排资金21.3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标政策;拨付资金6.15亿元,支持开展城乡低保、大病医疗统筹、残疾人救助、“5个5”救助、鳏寡孤独及乞讨流浪人员救助等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筹措资金5.14亿元,做好国有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军转干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涉及民生事项的政策落实。
此外,2006年,**市还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8亿元,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要和乡镇机构正常运转;对“三农”投入20.85亿元,重点支持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公路、小城镇建设,发展农村教育及文体事业,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落实各项惠农政策。
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近年来,上级部门非常重视**市的经济发展,每年安排大量的转移支付资金,**市社会事业和经济建设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但是,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分税制已实施十多年,当前财政转移支付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弊端。
(一)转移支付确定方法不科学
“基数法”即“存量不变,增量调整”。
从一般性转移支付来看,“基数法”限制了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作用。
此外,省级政府对地方的
税收返还和原体制补助仍贯用按“基数法”确定,专项拨款有不少也采用“基数法”分配,只能增不能减。
“基数”未能具体考虑我市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的发展等因素影响,忽视了不同地方的收入能力和支出需要的客观差异,缺乏合理的客观标准,导致了不规范的分配模式。
不但不能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各地区财力不均问题,而且使现行的地方转移支会制度依旧保持原体制的分配格局,起不到平衡地区间财力的作用。
(二)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
现行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有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各项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等,种类过多,错综复杂,政策指向不明确,多年沿袭的财政体制利益交错,得不到良好的解决。
转移支付形式种类繁多,补助对象涉及各行业,缺乏统一、严密的制度,资金分配的标准或依据尚不够科学,造成专款的分配过程不透明,资金零星分散,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
这种多形式转移支付制度,不可避免地使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公共事务划分不稳定,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公共事务与其财力不匹配。
从专项补助来说,由于专项转移支付涉及基础建设、教育科技、农村农民、文化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较多方面,有的专项过多,如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几近巧立名目,杂乱无章;有的专项太少,如基础教育、科研、环保等方面,资金零星分散,难以重点突出。
同时,上级专项补助地方支出的项目几乎涵盖所有预算科目,有的项目设置依据不足,失去政策导向作用;有的分类不科学,交叉重复,改变了原意;有的用途不明,事权界限模糊等等。
并且,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缺乏事权依据,分配方法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随意性大,客观性差,容易发生“寻租行为”。
(三)影响地方预算的完整性
目前由于上级政府在安排补助下级专项补助资金时的预算不细化、用途较模糊,而且预算管理不透明、资金分配随意性较大,致使下级政府无法全面掌握上级补助地方支出的规模和种类,在年初的预算安排中也无法准确编入上级补助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对于地方来说,每
年的转移支付是不可预测的,年初不能知道转移支付的数量,无法和地方自主财力一起统筹考虑使用。
同时,不稳定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使下级财政对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难以准确预测,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无法纳入当年的财力安排,影响了预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此外,中央有些属于自身职能范围的支出政策,中央只通过转移支付安排一部分资金,其他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
由于地方的财力年初预算已经有所安排,如果安排配套资金,对地方预算将造成较大冲击。
(四)增加地方政府利息负担
再者就是转移支付的拨付不及时,地方不得不靠银行贷款使资金按时到位,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更增加了地方的财力紧张程度。
如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由于地方自身社保基金收不抵支,和自由财力不足,必须依靠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来提供保障,如果上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及时到位,下级为按时兑现落实政策,除财政拿出一部分进行补助外,大部分基金缺口需向银行贷款解决,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和利息负担,更为为严重的是,地方财政并未将债务收支列入预算,因此债务负担自然也就成为地方财政的无形缺口,当勉强维持政府运转的地方财政在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必然挤占用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资金,甚至诱发专项资金的违规和错位,严重侵蚀财政的根基。
四、创新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若干建议
创新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首先要实现转移支付制度的功能复位。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纵向或横向平衡财政。
但是,中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的这种作用并不明显:财政转移支付的的趋势是向财力发达地区集中,转移支付资金中真正用于均等化的不多,没有起到保证最低社会公共服务的作用。
产生此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转移支付的规定和做法杂乱无序,很不规范。
因此,要调整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使转移支付制度从形式到内容都符合规范化要求。
(一)短期思路:调整规范,合并相类似的项目,将已固化的专项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等
简化转移支付种类,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形式,首先应分类处理,将具有一般目的转移支付性质的资金纳入过渡期转移支付,以确保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
对具有专项转移支付性质的资金,应纳入专项拨款的范围,根据成本补偿或其他原则,针对特殊政策目标进行分配。
同样,决算补助也要根据情况,能进体制基数的进基数,对其中具有财力补助性质的资金要纳入过渡期转移支付中。
其次,应根据我国的情况,确定合理的转移支付形式。
转移支付形式的选择主要依据两条原则:一是在近期如何有利于新旧体制的衔接;二是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
建议,我国的转移支付可分为如下四种类型:
1、税收返还。
为了保持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不对地方财政情况造成剧烈的冲击,从目前的情况看,还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留税收返还这种形式,等它的比重逐渐下降到一定程度时,再予以取消。
2、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或称均等化拨款。
在分配方法上,采用因素法,根据各地的客观差异,确定不同的参数变量,再按照有关法定公式对各地区的补助额进行测算。
在扩大“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规模,逐渐完善计算方法的基础上,以之为主体形成我国的均等化拨款。
3、专项拨款。
应该大力规模现有的专项拨款,使之成为国家在环保、产业等各个方面对地方政府加以引导,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4、分类拨款。
建议设立分类拨款来贯彻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主要是对地方的农业开发、交通运输、通信、能源、原材料和教育、科技等方面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特定项目进行补助。
再次是应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转变管理机制的要求,清理现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使项目的设置更科学、合理。
该项工作的重点为:规范政府行为,取消不合理的专款项目,如用于支持生产性企业的科技三项费用等;将部分具有财力补助性质、宏观调控作用不明显的专项补助改为一般财力补助,作为中央对地方一般转移支付时考虑的调整因素。
具体上,可将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分为取消类、整合类、固定数额类、保留类等四种类别,并分别处理。
对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以及按照新形势不需要设立的项目,予以取消;对使用方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