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风险防范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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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风险防范与控制
[摘要]当前政府采购面临诸多风险,譬如技术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道德风险、泄密风险、制度执行风险和竞争风险等,由于采购风险普遍存在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因此,如何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提出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是当前政府采购领域急需解决的重难点问题。

[关键词]政府采购;风险;防范;控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和任务的不断拓展和延伸,传统的政府统一配送、统一供应已不再适应发展的需要,自主采购日益普遍,因此采购所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增长。

本文拟在对政府采购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一些防范和控制风险的方法,以期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减少风险损失,提高采购效益,控制财政支出。

1 政府采购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
政府采购风险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稍有不慎,都有可能产生风险,采购风险是一个整体概念,目前对政府采购主要风险的研究还不是很多,特别是对制度执行风险的研究,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而政府采购风险产生的负面影响和导致的严重后果已经真实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我们必须要对这种现象进行深入分析,探索控制的方法,以规避风险。

目前逐渐显露出来的政府采购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1 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基于不懂技术带来的采购风险。

目前,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部门是单位自主成立的,采购人员基本上是从其他工作岗位中调整过来甚至有的是兼职的,采购队伍中技术全面的人员少,因此带来的采购风险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片面地追求大品牌、高性能,由于采购人员技术不全面,在专用物资采购中,一般仅由需求部门参与组织实施,真正让专家参与评定的少,而一些通用物资采购甚至没有任何技术人员参与,因此在不懂“行”的情况下,采购标准则体现为大品牌、高性能,这便带来高采购成本,而实际工作可能不需要如此大品牌、高性能,这就往往造成资金浪费,效率低下;二是片面追求价格,采购人员仅看中低价,而对于产品的供货渠道、性能数据、地理空间、配置标准、人为炒作等因素缺乏足够的技术认识,在没有统一标准的前提下,价格因素被高估,供应商甚至抓住机会不顾一切利用低价“抢标”,采购人员本想通过低价节约成本的设想化为乌有,相反后
期因验收公关、质量问题、重新购置等弥补花费的资金更大,结果得不偿失。

1.2 信息不对称风险
一是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信息技术条件和专业化水平的种种限制,采购单位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够全面的,而作为交易对方的供应商却是专业人员,对本领域的信息了如指掌,对比之下,采购方明显处于信息劣势,信息不对称使得采购部门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及时发现供应商虚报价格,以次充好等问题。

二是采购单位中各部门之间信息的不对称。

在诸多采购实践中,采购单位各部门之间利用对方信息不完全的缺陷,来隐藏本部门真实采购目的,从而影响组织内权利配置朝有利于本部门的方向发展。

如在采购过程中,需求部门会提出需要市场调研、考察、出差及其他许多看似“必不可少”的要求,从中为本部门、为自己牟取私利,而采购部门是很难发现,即使发现也是不便监管的。

由于这些“搭便车”因素的存在,容易出现各部门之间相互争权、推诿的情况,造成采购效率低,采购成本不必要加大等问题。

1.3 道德风险
所谓道德风险,又称人员素质风险。

一方面是采购人员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是供应商道德风险。

这种风险是难以防范和加以控制的,因为在签订采购合同后,由于采购方不能完全观测到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就有可能不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办事,设法为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而损害采购方利益。

1.4 泄密风险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采购本身就是一种商业活动,同样有其商业秘密,像标底、供应商资料、评标人员情况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将会造成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围标等后果,使招标活动完全沦为形式,对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透明度没有任何益处。

另外,有些采购活动涉及国家安全机密,一旦泄露后果更是不堪设想的。

1.5 制度执行风险
制度执行风险体现在采购制度执行弱化。

一是工程采购游离政府采购之外,政府采购基本以货物采购为主,规模效应不能体现。

二是采管分离得不到有效落实,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监管部门同时存在于财政部门当中,体制不顺,监管形同虚设直接影响政府采购事业,使其难以走向深入。

三是采购监管部门权力、职能等符合法律规定的体制尚未设立,执行与监管相互越位、缺位现象干扰了政府采购正常秩序。

1.6 竞争风险
政府采购领域必须要保证供应商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而目前并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 如信息不对称、招标信息公布不及时、发标书时间短、开标时间
不符合要求、对供应商资质的歧视性要求、标底泄露、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等,都会导致供应商的不公平竞争,不公平竞争便容易引发投诉,投诉带来的负面影响,如纪委调查取证,勒令重新开标等,既牵扯精力,又造成重复浪费。

2 政府采购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2.1 推行采购资格认证制度
为了从根本上防范和控制技术风险,应该参考“会计从业资格认证制度、执业医师资格认证制度”等,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逐步实行集中采购资格认证制度,认证可以从理论考核、模拟实践等方面进行,全部考评合格者取得从业资格,只有持证者,才能到单位采购部门任职,参与政府采购。

而且对已经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实行年检制度,一旦发现有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或其他情况不再适合从事采购工作的,取消资格,免除职务。

同时,单位应该鼓励其他专业骨干参加采购资格认证,充实采购队伍,提高采购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采购技术力量配备,提高技术风险防范能力。

2.2 建立采购需求评估制度
建立采购需求评估制度,从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等抽调人员,组成采购需求评估小组,通过一系列科学的评估分析,确认采购产品的必要性,各项要求的合理性,采购需求与任务要求、存量资产是否相结合,防止超财力采购、超现实采购、重复采购等问题,所有采购需求必须首先经采购评价机构评估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计划。

2.3 注重采购价格与价值的统一
政府采购价格与价值相统一,能够有效的防止意想不到的采购风险。

从采购项目的要求上来看,政府采购项目总体上可以分成固定型号配置和非固定型号配置两种,对于前者价格问题可以成为定标的直接依据,也就是竞争性谈判上规定的低价中标原则,而法律要求的不定品牌的采购项目,就不能以价格作为唯一的定标依据,必须要考虑到价格与价值的统一问题,通俗一点说就是性价比因素。

采购部门要在这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及时扭转由于低价中标带来的合同履行不力、诚信危机、财政资金的浪费、政府采购事业蒙羞等不利局面。

2.4 完善采购保密制度
完善采购保密制度是政府采购避免泄密风险、竞争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持政府采购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能够保障政府采购公平合理,避免人为腐败行为的发生,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完善采购保密制度要做好四项基本工作:一是
标前保密,涉及的采购项目预算、供应商数量、标书、评分办法、评委成员等;二是开标保密,包括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报价与技术性能等、评委评标时协商的内容、评委的具体评分分值等;三是标后保密,对各供应商投标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内部保密信息、开标现场的所有数据与资料等;四是设立回避制度和专人负责制度,如需求部门与采购部门人员相分离、标底掌握人员与评标委员相分离等,同时派出专人保管采购预算书、标书、标底等涉密资料。

2.5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五个方面:风险分析、风险决策、风险处理、事后评价、采购监督。

每次采购实施前,都应进行项目风险分析,主要是明确风险种类、发生概率、损失程度、对正常工作的影响等,然后依据风险分析结果进行风险决策,运用风险管理理论、概率论、统计学和成本效益理论等进行科学决策,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积极防范,必要时可参与投保、以市场的方式化解风险。

2.6 采购全过程严格把关
2.6.1 供应商审查
供应商资格审查是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第一步,也是有效控制后期履约风险的强有力的手段,适用于任何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包括预审、开标现场审核以及资格后审三种。

资格预审的重点内容就是了解投标人的基本情况、经验和过去完成的类似业绩、财务状况人员及设备能力情况;预审的目的就是在采购活动的前期,及时发现并剔除不合格的投标人,减少招投标人的费用、节约采购资金,同时能够摸清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对采购风险可以防患于未然。

开标现场审核是利用专家评委对行业内资质较为熟悉的特点,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查。

资格后审是在确定中标候选人以后,对中标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进行进一步审查,目的是更好地控制采购风险。

2.6.2 评委定标
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的体现方式之一,就是选择供应商是由随机抽取的评委进行评定,评委事先不知道任何采购信息,与采购人和供应商也没有任何的联系。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采购人、采购机构等不得干涉评委正常的评标工作,没有正当的理由必须维护评定结果的严肃性,采购人与供应商必须接受评定的结果。

评委要对自己的工作负责任,正确对待采购人的不合理要求,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能人云亦云。

高效合法的评审制度是预防采购风险的重要内容,各级采购机构要给予高度的重视。

2.6.3 严把验收关
目前的验收贯彻的是“谁使用谁验收”原则,这种验收体制存在种种弊端。

政府采购要落实好验收工作责任制,对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验收项目,有必要时要让采购人事先制订验收方案,验收结果要及时上报采购机构备案,验收单要具体和全
面涵盖验收的项目清单,便于采购机构对验收项目进行审查,验收组的所有参与成员要签字认可报备验收单,并承诺对验收结果负责,承担验收不实之责任。

对重大的和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要组织评委和专家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是政府采购风险防范的最后一道关口,来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它能有效确保验收质量,减少采购质量风险。

参考文献:
[1]潘玉欧.控制和防范政府采购风险的思考[J].财会研究,2006(9):49-55.
[2]董丽丽.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风险防范[J].中国政府采购, 2004(2):40-50.
[3]陈晓红,王宁红.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4(7).
[收稿日期]2009-03-08
吴伟强(1980—),男,福建漳州人,福建省漳州市第175医院财经管理中心会计、助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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