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制度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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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了构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以激励的方式提升员工能力,促使公司持续、快速、稳定的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1)适用于各部门和事业部的经理级、主管级、普通员工以及所有正式员工。

(2)不适用于:试用期、临时工、高层管理人员。

1.3绩效管理理念
(1)“一引领”,为绩效计划:由总经办根据公司计划进行统一部署。

(2)“两类别”,为绩效分类:为常规项、关注项两类进行。

(3)“三级制”,为绩效层级:分业绩绩效、团队绩效、个人绩效。

(4)“四维度”,为绩效维度:主要围绕公司的业绩达成、品质输出、时效保证、员工发展来开展工作。

(5)“五原则”,为绩效过程:必须遵循SMART原则,不间断的循环
迭代。

※ S代表具体(Specific),指绩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标,不能笼统;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绩效指标是数量化或者行为化的,验证这些绩效指标的数据或者信息是可以获得的;
※A代表可实现(Attainable),指绩效指标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的目标;
※ R代表相关性(Relevant),指绩效指标是与工作的其它目标是相关联的;绩效指标是与本职工作相关联的;
※ T代表有时限(Time-bound),注重完成绩效指标的特定期限。

(6)“强关联”,为绩效结果:作为职务升降、工资等级调整、培训发展等重要参考依据。

1.4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考核标准的制定是通过协商和讨论完成的,考核过程是公开的、制度化的。

(2)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记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3)反馈的原则:考核人在对被考核人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同时听取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释。

(4)公私分明原则:绩效考核是针对工作业绩进行的考核,绩效考
核应就事论事,而不可将与工作无关的因素带入考核工作之中。

(5)时效性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的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
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
务。

1.5组织职责
(1)总经理:负责制度的审批和签发。

(2)行政部:负责制度的编制和修订、组织、执行和协调;以及各层级的绩效指标制定和部门负责人的团队绩效指标分解、与考
核内容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和分析。

(3)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指导下属部门或本部门员工的团队/个人绩效指标的分解、计划和实施,以及考核材料的收集和记录,
月底组织和完成本部门团队/个人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
提供给行政部负责人审核。

(4)人事部:负责将总经办审核的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编至《员工考勤表》中,交与财务部。

(5)财务部:负责按既定的核算方法,完成与薪酬关联和结算。

1.6评分方式与周期
(1)业绩绩效和岗位绩效双重考核,岗位绩效的量化基础分(简称:KPI)总分为100分,如有特别关注任务,KPI总分=基础分+特
别项。

(2)考评周期: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

月度绩效、季度绩效:收集统计时间从每月1日至10日,考核
上月度或上季度绩效情况(特殊岗位会有所不同);
年度绩效:收集统计时间从每年1月1日-30日,考核上年度
绩效情况。

1.7绩效考核者关系及要求
(1)部门内部基层岗位员工的绩效考核者为部门主管;
(2)部门主管的绩效考核者为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
(3)部门经理的绩效考核者为上级副总及总经理;
(4)人事部主管组织并监督各部门绩效考核实施过程,并将考核结果汇总报给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5)总经理对考核结果有审阅、建议权,各级绩效管理人员需及时作出回应或调整,针对严重情况给予相应行政干预;
(6)绩效考核者的要求:需要考核人熟悉掌握绩效考核相关的表格、流程、制度,做到与被考核者的及时沟通与反馈,公正地完成
考核工作。

第二章月度绩效
2.1 绩效结构
(1)月度绩效体系的结构,是依据各部门职能、职级、岗位的特性不同,分别与业绩(或计件)、品质、时效、服务等组合式的关联。

各部门具体关联情况见下表:
月度绩效结果将与个人薪酬关联的对应部分进行上下浮动,具体关联幅度以个人薪酬结构相关;
2.2 绩效考核反馈
考核标准以行政部拟定的考核表为准,进行上报、审批。

考核表以基层员工和管理层、业务类等进行分类。

(1)基层员工:各部门自行拟定或行政部拟定的员工个人考核表和面谈表,并留存备查。

按期汇总统计以行政部提供的本部门基层员工总表进行上报、审批;
(2)管理层:非业务类的管理层的考核表,以行政部针对各个管理层岗位定制的为准,进行上报、审批;
(3)业务类:以行政部拟定的部门全体员工总表进行上报、审批。

2.3 考核表内容要求
(1)须列明被考核(或激励)对象的信息和日期,如:部门、岗位、姓名、日期等;
(2)考核或评分项目,须概述被考核的内容及评分方式;
(3)各项的评分结果,须简述达成情况和对应评分;
(4)考核表内,须有分项汇总和总分统计;并列明计算方式,以便于各审批环节计算。

(5)打印前需核算公式计算结果,确保计算结果无误。

2.4 考核结果反馈与面谈要求
(1)被考核(或激励)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者需主动告知被考核者(或激励)当月考核(或激励)的结果;(2)考核结束后,必要时,上级应与下级就最终考核结果进行一次绩效反馈面谈,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如下:
1)、与员工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
2)、针对员工的能力评价,分析员工的优点与不足,并要求予以改善;
3)、沟通并制订次月工作计划、临时调整考核内容等;
4)、反馈面谈后,应予以记录,以备查阅。

2.5 绩效申诉
员工如对考核内容或评分有异议,可以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行政部申诉,由行政部对员工申诉情况进行核查并提报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核查结果须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

第三章年度绩效
3.1 绩效结构
(1)年度绩效是以月绩效为结果,并按个人固定比例提取累计至自然年底,做为年终权益。

(2)年度考核是以年终预发放的权益作为关联基础,其评分方式主要以年底各部门的综合评价,和总经理给予的建议。

(3)具体绩效结果执行方式,以每年制定的方案为准。

3.2 发放方式
(1)每年的年终权益如中途有离职,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不再发放;(2)每年的最终权益发放日期:每年公司年会日。

第四章附则
4.1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有关绩效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4.2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经公司管理层协定后做补充或修订。

4.3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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