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个细则考核计算实现说明(20111118)
XX公司“两个细则考核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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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两个细则考核情况说明自电网公司实施两个“细则”考核以来,我公司各单位高度重视,逐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并优化了运行方式。
2022年,公司系统在京津唐、某某南网、宁夏、辽宁、蒙西、云南等8个区域,共计13家单位实施或试行了“两个细则”考核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会议对国电电力系统各单位今后“两个细则”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视“两个细则”的管理工作,转变观念,有所作为,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沟通协调和考核奖惩机制。
二是认真学习和借鉴大同厂“两个细则”的管理经验,结合日常生产经营工作,优化运行方式,加强组织培训。
三是切实做好与电网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了解考核情况。
在安全生产方面,会议要求各单位总结经验,查找差距,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学习,研究掌握各区域两项细则考核的细节,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措施,采取有力措施,为下一步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对内“强身健体”,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企业素质,强化设备可靠性和燃料管理;对外加强沟通,优化企业外部环境,不断提升企业两项细则考核成绩。
在组织管理、技术改造、运行调整、掺配煤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及时了解两项细则考核的最新动态,积极做好各种准备。
一、“两个细则”的具体内容首先,两个细则是一个简称,具体名称为《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东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即从辅助服务和并网运行两个方面对电厂进行考核,是东北电监局于2022年9月开始试行,到2022年底正式发布。
对比以前的细则新增了新能源发电考核办法,并调整了辅助服务分摊方法。
开展两个细则的目的是,运用经济处罚手段奖优罚劣,提高发电企业运行管理水平和参与辅助服务的积极性。
《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现阶段,电力供大于求的形势较为严峻,为缓解调峰矛盾,产生了《东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所有电厂都有为电网调峰的责任和义务,超过基本义务做出额外调峰贡献的电厂理应获得补偿,而不能完成调峰义务的电厂从调峰市场中购买调峰服务补偿给额外调峰的电厂。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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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1•【字号】豫政办[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1]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中原经济区、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立法工作;要坚持“四个重在”(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立足于更加突出科学发展、更加突出改善民生、更加突出社会热点、更加突出地方特色,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承担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做好立法的调研、起草、协调和上报工作。
省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方法,探索建立完善的意见收集、发XXX反馈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强化部门利益的倾向。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经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名盖章后按时反馈。
省政府法制办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适时通报督促,确保《立法计划》按时完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河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度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第一部分省政府规章计划项目(8件)│├───┬──────────────────┬───┬───────────┤│序号│规章名称│分类│起草单位│├───┼──────────────────┼───┼───────────┤│l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省公安厅│├───┼──────────────────┼───┼───────────┤│ 2 │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制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3│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制定│省安全监管局│├───┼──────────────────┼───┼───────────┤│ 4 │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 │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制定│省测绘局│├───┼──────────────────┼───┼───────────┤│ 6 │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制定│省史志办│├───┼──────────────────┼───┼───────────┤│7 │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修订│省质监局│├───┼──────────────────┼───┼───────────┤│8 │河南省气象设施与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制定│省气象局│├───┴──────────────────┴───┴───────────┤│第二部分省政府规章调研项目(17件)│└──────────────────────────────────────┘┌───┬──────────────────┬───┬──────────┐│序号│规章名称│分类│起草单位│├───┼──────────────────┼───┼──────────┤│ 1 │河南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制定│省发展改革委│├───┼──────────────────┼───┼──────────┤│ 2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省财政厅│├───┼──────────────────┼───┼──────────┤│ 3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省环保厅│├───┼──────────────────┼───┼──────────┤│ 4 │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省卫生厅│├───┼──────────────────┼───┼──────────┤│ 5 │河南省省直机关用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省事管局│├───┼──────────────────┼───┼──────────┤│ 6 │河南省竞技人才培养和退役安置办法│制定│省体育局│├───┼──────────────────┼───┼──────────┤│7 │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制定│省编办│├───┼──────────────────┼───┼──────────┤│8 │河南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制定│省人防办│├───┼──────────────────┼───┼──────────┤│9 │河南省性病防治暂行办法│修订│省卫生厅│├───┼──────────────────┼───┼──────────┤│10│河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省畜牧局│├───┼──────────────────┼───┼──────────┤│ll│河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2│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制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13│河南省冶金矿山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4│河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管理办法│制定│省交通运输厅│├───┼──────────────────┼───┼──────────┤│15│河南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制定│省环保厅│├───┼──────────────────┼───┼──────────┤│16│河南省清洁生产管理办法│制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17│河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省发展改革委│└───┴──────────────────┴───┴──────────┘。
新版“两个细则”相关考核、补偿项目具体操作方式说明3(1)
![新版“两个细则”相关考核、补偿项目具体操作方式说明3(1)](https://img.taocdn.com/s3/m/223e045827284b73f2425039.png)
西北区域新版“两个细则”相关考核、补偿项目具体操作方式说明1.1并网运行管理细则第二条新建并网机组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立即纳入本细则管理。
解释:发电企业自归调之日起纳入本细则管理。
1.2并网运行管理细则第十七条(一)凡并网发电厂因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纳入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范围:1.正常运行机组直接跳闸和被迫停运,按额定容量10分/万千瓦考核;2.机组发生临检,按额定容量5分/万千瓦考核;操作方式:本条适用除风电、光伏外的其余并网发电厂机组被迫停运和临检的界定,以发电厂是否在日前计划中提出临时检修申请并得到调度机构批复为依据。
未提出临时检修申请的机组按1类非停10分/万千瓦考核;提出临时检修申请并得到调度机构批复的机组,按2类非停5分/万千瓦考核。
1.3并网运行管理细则第十八条(二)2.投退频次考核若机组AGC 造成短时频繁投退,在进行可用率考核的同时,AGC 投退状态每改变一次按5分考核(短时频繁投退,是指在任意6小时时间段内,因电厂原因造成机组AGC 状态改变次数X 大于等于6,认定为频繁投退,且考核分计为5*X)。
操作方式:AGC一投一退算一次状态改变(四)2.深度调峰期间,机组平均调节速率考核标准与单机模式标准相同。
考核分数在原有单机模式考核分数的基础上乘以深调考核系数m。
操作方式:AGC月平均调节速率是指机组当月历次平均调节速率的平均值。
火电机组AGC月平均调节速率考核分数在月内应按深调和非深调两大时段分别统计计算,之后用二者所占时长比重作加权平均求得,即火电机组调节速率考核分数=深调时段调节速率考核分数×月内深调时长所占比重+非深调时段调节速率考核分数×月内非深调时长所占比重。
1.4并网运行管理细则第十九条(一)2.风电场、光伏、光热电站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控制有功功率变化值,要求月均10min 最大功率变化不超过装机容量的33%,月均1min 最大功率变化不超过装机容量的10%,每超出1%按10分/月考核,功率变化考核功率上升阶段和下降阶段的变化,因环境因素变化导致的功率下降速率过快不予考核。
某有限公司《两个细则》考核管理规定
![某有限公司《两个细则》考核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f299f4c3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586b959.png)
某有限公司《两个细则》考核管理规定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两个细则》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使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安全、经济运行的基础上能够满足《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细则》)的要求,落实公司“关键指标硬对标、对标过程硬管控、对标奖惩硬考核”管理要求,最终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依据《两个细则》相关条款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企业。
第三条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应高度重视,由企业一把手牵头制定本企业两个细则相应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强化对标管控,落实主管领导、主管部门、专业负责人员的职责,加强专业管理,减少和避免考核。
第四条本规定实行月度考核,按月在《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对标管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兑现。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公司属各发电企业是两个细则管理的责任主体,主管领导应及时从电网调度机构获取相应考核情况明细,加强和调度机构的沟通和申诉,每月不少于两次。
第六条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核情况明细表(备注主管领导到电网调度机构沟通协调的时间和姓名)上报公司安生部。
逾期不报,按照《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对标管控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相应条款纳入考核。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所属发电企业监督考核工作,考核最终以调度机构、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布的数据为依据。
第三章奖惩规定第八条对基层领导班子成员的奖惩,按照以下系数执行:基层单位厂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按0.8的系数奖惩;生产副厂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经营副厂长(主管经营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按1的系数奖惩;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0.6的系数奖惩。
(一)两个细则中涉及发电企业自身反措执行不到位、违反调度纪律、检修计划执行偏差、涉网装置配备不到位、涉网设备及功能缺失等自身管理不到位,被电网调度机构考核的,无论机组装机容量大小,每发生一项,考核责任单位2分,累计不超过5分。
河南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细则
![河南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ff13117eefdc8d376ee32f3.png)
附件河南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细则一、数据传输有效率(一)指标解释数据传输有效率为可实施自动监控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其自动监控数据上报至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数据完整性和数据有效性两方面进行考核的指标,定义为数据传输率和数据有效率的乘积。
(二)计分方法该指标分值为20分。
计分方法为:20分×(数据传输有效率-0.8)÷0.2,负分按零分计。
(三)计分依据1. 以省环保厅正式公布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数据传输有效率为最终依据;2.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环发〔2013〕98号)。
(四)核查重点因弄虚作假等问题,被环保部正式认定应扣减的数据传输有效率分值,考核时予以扣减。
二、环境监控机构与队伍建设(一)指标解释环境监控机构与队伍建设是指为满足环境监控工作需要,各地在环境监控组织机构设臵、人员编制及结构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计分方法该指标分值为5分,其中环境监控组织机构建设3分,人才队伍建设2分。
1. 环境监控组织机构建设根据编制部门批复、人员编制及结构、监控用房、设备配臵等方面的达标情况酌情打分。
未成立环境监控机构的不得分(以编制部门批复为准),批复但未组建的得1分。
2. 人才队伍建设计分方法为:省辖市级环境监控机构人员数量少于5人的,不得分;多于(含)5人少于10人的,得1分;多于(含)10人的,得2分。
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监控机构人员数量少于3人的,不得分;多于(含)3人少于5人的,得1分;多于(含)5人的,得2分。
(三)计分依据《关于加强全省环境监控机构建设及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的通知》(豫环文〔2010〕257号)。
(四)核查重点重点查看由编制部门批复的文件,检查机构人员设臵等情况。
三、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运行(一)指标解释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运行是指各级环保部门、各第三方运行服务单位、相关国省控重点监控企业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和运行包括自动监控基站标准化建设、联网验收、运行维护等相关内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考评及2012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考评及2012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8719898c77da26925c5b0db.png)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考评及2012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豫政[2011]93号【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12.31【实施日期】2011.12.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目标考评及2012年度目标制订工作的通知(豫政〔2011〕9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政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目标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中原经济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为总结过去、谋划未来,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现就2011年度目标考评及2012年度目标制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2011年度目标考评工作(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依据。
1.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引领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科学、准确、全面、客观地对工作成效进行考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全省各方面积极性,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贡献力量。
2.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全面客观;严格程序,科学规范;准确认定,公平公正;导向引领,促进发展。
3.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豫政〔2011〕5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直管试点县2011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二)考评程序。
1.自查自评。
各目标管理责任单位从2011年12月下旬开始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于2012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政府(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一式15份,省直单位一式40份)。
2.考核认定。
在各单位自查自评基础上,省政府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目标办)组织省目标管理各考核认定单位,按照各自所承担的职责对各目标管。
两个细则考核细则试运行稿
![两个细则考核细则试运行稿](https://img.taocdn.com/s3/m/73890cb5172ded630b1cb6a8.png)
附件阿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内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1 总则1.1 制定“两个细则”内部考核实施细则的依据1.1.1 “两个细则”管理内部考核实施细则是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为了避免出现电厂原因导致发电量受考核,特制定《“两个细则”管理内部考核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1.2 本细则的主要依据有《关于印发实施华中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华中电监市场[2009]11号),《华中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及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成电监[2009]19号)及相关规定。
1.3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两个细则”考核程序及考核标准。
1.4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生部、发电部全体员工。
1.5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两细则”考核领导小组。
1.2 制定考核细则的原则1.2.1 本细则实行“分级管理、部门负责(谁主管、谁考核)、双向考核”的原则。
1.2.2 本细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实行按月考核按季度执行的原则,任何人不得降低本细则的考核内容,并确保将各项考核结果落实到责任人。
1.2.3 本细则实行直接考核绩效的原则。
1.2.4 根据本细则,工作责任人被考核时班员承担班(值)长考核绩效的50%。
1.2.5 根据本细则,检查督促人被考核时副主任承担主任考核绩效的50%。
1.2.6根据电监办公布的考核信息,如季度、年度内考核、补偿、分摊费用总计高于电网平均水平,经考核小组评议,除人为原因造成的考核外,公司对被考核的员工可减免考核。
1.2.7 本细则实行不重复考核原则。
若同一考核事件,涉及多个考核标准时,按最高标准执行。
1.2.8 由电监办公布的考核信息中,被考核部门及分管公司领导对连续考核整改措施无效负领导责任。
公司经营班子年效同样列入考核内容。
1.2.9 如发生本细则规定以外的考核项目,参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1.3 组织机构1.3.1 “两个细则”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史胜军副组长:陈宇翔陈启新曹柏平刘昊成员:吴开灿吴良春曾礼杨晓鑫余小平孟帮杰张学连1.4 考核程序及说明1.4.1 对于可能造成“两个细则”考核的隐患、缺陷及事件,当班运行负责人电话、书面通知责任人、督促人处理,并汇报主、分管领导。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503c03f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71.png)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豫国土资发〔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1〕18号各地勘单位主管局、地勘单位,各有关矿业企业,有关单位:现将《河南省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评的原则和依据第三章考评内容与标准第四章考评的组织与实施第五章考评结果与应用第六章附则河南省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管理,提高地质勘查水平及找矿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地质勘查基金地质勘查类项目是由省财政出资、省国土资源厅下达项目任务书并实施管理的地质勘查类项目,包括2004年以来省内地质矿产勘查、基础地质调查评价类项目,以及省外、国外矿产勘查项目。
第三条绩效考评是对地质勘查项目完成情况和项目成果效益情况的综合考评。
第四条绩效考评分为项目阶段(年度)绩效考评、项目总体考评和地勘单位绩效考评三种。
第二章考评的原则和依据第五条绩效考评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六条项目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一)国家及省关于地质勘查工作的方针、政策;(二)适用于地质勘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文件;(三)适用于地质勘查工作的各类项目管理办法及技术规范;(四)适用于地质勘查项目的各项财务制度;(五)项目立项申报材料或投标书、合同、项目设计批复文件;(六)项目检查结果及有关批复、项目成果验收报告、项目资金决算报告。
第三章考评内容与标准第七条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立项质量、工作量及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成果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投入产出效益、资料保管与汇交等,具体见附件1和2。
河南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河南国资委
![河南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河南国资委](https://img.taocdn.com/s3/m/3b066d3b240c844768eaee49.png)
河南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的省管企业负责人是指省人民政府授权由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下列人员:(一)国有独资企业和未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二)设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三)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列入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管理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
第三条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个人业绩考核与企业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第四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省政府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
(二)按照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企业功能定位等不同特点,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实行科学的分类考核。
(三)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价值管理,提高安全发展、自主创新、战略管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质量,实现做强做优。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2419972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70.png)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豫政办[2013]40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4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省政府对《河南省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1日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省辖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本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省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2月底前对各省辖市和省直有关部门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
第五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六条省辖市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三个部分。
省直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两个方面。
第七条考核工作结合每年年初省政府与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以及各省辖市、省直有关部门报省政府的消防工作专题报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两个细则考核计算实现说明(20100610)
![两个细则考核计算实现说明(20100610)](https://img.taocdn.com/s3/m/5acd3c106bd97f192279e9d5.png)
华中网调并网电厂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技术支持系统自动计算方法说明(2010年6月10日版)目录1、日发电计划考核 (3)1.1.频率正常时 (3)1.2.频率异常时。
(3)2、一次调频考核(响应行为考核) (3)2.1.一次调频贡献率K的算法 (3)2.1.1.机组一次调频理论贡献电量的算法 (4)2.1.2.机组一次调频实际贡献电量的算法 (4)2.2.考核规则 (5)3、无功考核 (5)3.1.未达到基本无功调节标准 (5)3.2.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考核 (6)4、 AGC考核 (6)4.1.考核算法 (6)4.1.1 符号定义: (6)4.2.2 调节过程的定义: (7)4.2.3 调节贡献量M的计算 (8)4.2.4 调节速度V的计算: (8)4.2.5 调节精度e的计算: (8)4.2.AGC考核规则 (8)5、 AGC补偿 (9)6、无功补偿 (9)6.1 母线电压在电压曲线范围以内时: (9)6.2 母线电压超出电压曲线范围时: (10)6.3 补偿费用 (10)7、调峰补偿 (10)7.1.运行调峰深度补偿规则 (10)7.2.该补偿由人工输入启停峰次数,补偿标准如下: (10)8、旋转备用补偿 (11)考核计算方法说明1、 日发电计划考核注意:日发电计划考核与调峰考核只考核一次,不重复考核。
1.1. 频率正常时在频率正常的情况下,如果:|计划有功出力-实际有功出力|-计划有功出力*2% > 0,则考核。
考核电量 = |计划有功出力-实际有功出力|*5/60 (万千瓦时)1.2. 频率异常时。
当频率在49.90赫兹以下时,低于有功计划曲线而少发电量,按2倍记为考核电量。
当频率在50.10赫兹以上时,超过有功计划曲线而多发电量,按2倍记为考核电量。
考核电量 = 2×|计划有功出力-实际有功出力|×5/60注意:频率异常时,偏离计划曲线不在设置2%的死区。
即:只要有同向偏离按偏差电量的2倍进行考核。
2011年河南省批零业商品销售额和住餐业营业收入“下管一级”评审办法
![2011年河南省批零业商品销售额和住餐业营业收入“下管一级”评审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b04b6a4f242336c1fb95e01.png)
售额、营业额+个体商品销售额、营业额 其中:限上企业(单位)商品销售额、营业额由可比限额以上企业叠加汇总数
据取得;限下企业商品销售额、营业额由限下样本企业推算取得;个体商品销售 额、营业额是依据个体抽样调查推算结果、个体商品销售额、营业额增速历史数 据、限上商品销售额、营业额增长趋势、限上企业(单位)数据质量等因素对各省 辖市上报的个体商品销售额、营业额数据进行评估的结果。
的零售额与销售总额和营业收入的比例是否符合实际,如:非消费品的销售额只 能填报批发额,不应填报零售额;企业(单位)的零销比(即零售额占销售额比 重)应保持相对稳定,零销比月度间变动大于 1.25(环比),要写出详细的说明 等;新进入名录库的大个体数据来源是否规范,大个体的营业面积及连锁门店数 量是否达标。
省统计局贸易外经处 2011.4.14
2011年河南省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总额和 住宿餐饮业营业收入“下管一级”评审办法
(讨论稿) 根据 2011 年国家统计局数据质量“下管一级”工作要求和《河南省季度 GDP 核算方案(试行)》(豫统文[2011] 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下管一级”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以各省辖市自行分析评估为主,省局审核把关认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集体研究,按制度规定程序进行评审的原则。省局贸易外经处严格 按照已建立的评审“议事制度”,认真开展数据测算和评估工作,力促数据评审全 面、客观、公开、公正。坚持按季度通报制度和数据联审制度。 (三)坚持全省与各省辖市合计数据相衔接的原则。注重批发、零售、住宿、 餐饮行业结构的合理性;注重零售额与销售额和营业收入指标的比例关系协调性。 (四)坚持数据评审与各省辖市数据质量抽查结果相结合的原则。各省辖市应 与省局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搞好调研和质量抽查,深入分析研究,共同提高数据 评审工作水平。省局将适时对增幅前五名和后五名有异议的省辖市开展数据质量调 研或抽查工作,限上单位相关指标异常的,将重点检查。 (五)坚持数据评审与各省辖市贸易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六)坚持以本专业调查数据为基础,辅以相关专业和有关部门数据的辅助指 标检验相结合的原则。 (七)坚持年度注重统计范围,季度注重速度可比的原则。按季度评审数据, 年度最终审定数据;季度数据评审后,根据对各地数据质量抽查结果,依据国家认 定反馈结果,对省市年度数据进行最终审定。 二、“下管一级”工作具体审核方法 (一)基础数据审核。 依据统计制度要求,按季度对限额以上单位、限额以下样本单位和个体样本户 基层数据进行程序审核和逻辑审核,并以此作为对综合数据进行评估的依据。 审核内容:本期数据和上年同期数据。 审核要点: 1、企业增幅超过一定范围。重点是对同比增减变化超过 50%的企业进行审 核和核实,对于无上年同期数的企业或上年同期数变动(同期数小于去年当月数 的 80%)的企业,必须说明具体原因,对一些特殊情况(如歇业、季节性停 工、新成立等)企业,要有相应的开业时间证明。 2、填报指标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重点是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
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7a82fc9d700abb68a982fbe7.png)
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人员安全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河南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管理的建筑集团公司、总公司(见附件一)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除企业主营资质为铁路、交通、水利以外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企业主营资质为铁路、交通、水利工程业务范围,但同时兼有其他增项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经铁路、交通、水利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必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不进行备案的,不予核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程业务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河南直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
![河南直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29a02b51998fcc22bdd10d38.png)
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以下简称河南直管项目)各施工单位合同意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落实河南直管建管部制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河南直管项目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把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
河南直管建管部特制订《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以下简称河南直管项目)各施工单位合同意识,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落实河南直管建管部制定的有关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等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河南直管项目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把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
二、考核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直管项目。
三、考核依据(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二)施工承包合同。
(三)《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线局豫直工〔 2009 〕71 号文印发)。
(四)《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试行)》(中线局豫直工〔 2009 〕70 号文印发)。
(五)《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安全管理办法》(中线局豫直工〔 2009 〕63 号文印发)。
(六)《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河南直管建管部建设期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线局豫直工〔 2009 〕 32 号文印发)。
四、考核办法质量、安全、进度与文明施工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
月度考核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施工单位参加,安排在每月末进行。
新修订的两个细则考核规定汇总
![新修订的两个细则考核规定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d3c792ec0b1c59eef9c7b47f.png)
新修订的《两个细则》考核规定汇总各位领导:山东电监办于2月16日至17在济南举办了新修订后的《两个细则》培训班,现将细则中队电厂的考核规定提取汇总,以方便大家交流学习:第一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监管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将整改结果报电力监管机构,抄送电力调度机构,电网公司应配合并网发电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计划完成整改的,每项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第二条并网发电厂应落实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反事故措施。
对涉及并网发电厂一、二次设备的措施,并网发电厂应与电力调度机构共同制定相应整改计划,并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对于因电厂原因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每逾期一天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1%,累计考核电量不超过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1%。
第三条并网发电厂应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预案的统一部署,制定事故处理预案,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
对于未制定事故处理预案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2%;对于无故不参加电网联合反事故演习的并网发电厂,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4%。
第四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服从所属电力调度机构的指挥,迅速、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
接受调度指令的并网发电厂值班人员认为执行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系统安全的,应立即向发布调度指令的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人员决定该指令的执行或者撤销。
出现下列事项之一者,定为违反调度纪律,每次考核电量为并网电厂全厂当月上网电量的0.5%。
(一)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改变调度管辖范围内一、二次设备的状态, 以及与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的机组调速系统(一次调频)、励磁系统(包括PSS)、高频切机、低频切机、安全稳定控制装置、AGC、AVC装置等的参数或整定值(危及人身及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938ae19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7f.png)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0.24•【字号】豫建[2011]180号•【施行日期】2011.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豫建〔2011〕18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我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以来,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不少城市在努力破解城市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0〕129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的(豫建〔2010〕170号)有关要求,我厅拟定于2011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四个组对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考核范围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二、考核依据和内容依据《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试行)》(豫建〔2010〕170号)。
按照考核标准对考核项目中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
三、工作要求1.此次检查考核活动是对各城市规划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考评,对于巩固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务信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务信](https://img.taocdn.com/s3/m/3fff0a2ab52acfc789ebc966.png)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务信息量化评分考核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工信办[2011]8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1.02.24
【实施日期】2011.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务信息量化评分考核标
准的通知
(豫工信办〔2011〕8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室),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办公室,郑州等18个无线电管理局办公室,有关重点工业企业:为规范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政务信息考核评先工作,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务信息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做到年度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据可依,确保政务信息评先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策法规处制定了《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政务信息量化评分考核标准》,现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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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https://img.taocdn.com/s3/m/861444f0a58da0116c174963.png)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豫政办[2011]92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09
【实施日期】2011.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
考核办法的通知
(豫政办〔2011〕9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综合考核办法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开始对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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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网调并网电厂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技术支持系统
自动计算方法说明(2011年8月19日版)
目录
1、日发电计划考核 (3)
1.1.频率正常时 (3)
1.2.频率异常时。
(3)
2、无功考核 (3)
2.1.未达到基本无功调节标准 (3)
2.2.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考核 (4)
3、无功补偿 (5)
3.1.母线电压在电压曲线范围以内时: (5)
3.2.母线电压超出电压曲线范围时: (5)
3.3.补偿费用 (5)
4、调峰考核 (5)
4.1.不满足基本技术要求 (5)
4.2.自行占用备用容量 (6)
5、调峰补偿 (6)
5.1.运行调峰深度补偿 (6)
5.2.启停调峰补偿 (6)
6、非计划停运考核: (7)
6.1.考核规则 (7)
考核计算方法说明
1、日发电计划考核
计划曲线考核采样周期为1分钟计算。
参与AGC调整的机组(电厂)不参与本考核。
注意:日发电计划考核与调峰考核只考核一次,不重复考核。
1.1.频率正常时
在频率正常的情况下,如果:
|计划有功出力-实际有功出力|-计划有功出力*2% > 0,则考核。
考核电量= (|计划有功出力-实际有功出力|-计划有功出力*2%)*1/60 (万千瓦时)
1.2.频率异常时。
当频率在49.90赫兹以下时,低于有功计划曲线而少发电量,按2倍记为考核电量。
当频率在50.10赫兹以上时,超过有功计划曲线而多发电量,按2倍记为考核电量。
考核电量= 2×|计划有功出力-实际有功出力|×1/60
注意:频率异常时,偏离计划曲线不再设置2%的死区。
即:只要有同向偏离按偏差电量的2倍进行考核。
2、无功考核
2.1.未达到基本无功调节标准
每台机组每5分钟一个点按以下规则计算考核点和合格点:
A、当机组所属电厂的母线电压小于所要求的母线电压下限时:
(1)如果无功小于或等于0,计为一个考核点。
(2)如果无功大于0,其机组的功率因数大于要求值(火电:0.855,水电:0.9),计为一个考核点;其机组的功率因数不大于要求值
(火电:0.855,水电:0.9),计为一个合格点。
B、当机组所属电厂的母线电压大于所要求的母线电压上限时:
(1)如果该机组无功小于0(即具备无功为负的能力),机组无功的绝对值小于进相深度要求(偏差±5MVAR,下同)且全厂机组
无功合计绝对值小于全厂进相深度要求时,计为一个考核点;
机组无功的绝对值不小于单机进相深度要求时,计为一个合格
点。
(2)如果该机组无功不可以小于0(即不具备无功为负的能力),在其机组无功大于0,且机组的功率因数小于1(考虑到测量误
差,可取0.995)时,计为一个考核点;否则计为一个合格点。
C、当机组所属电厂的母线电压符合电压曲线要求时,计为一个合格点:
D、当该电厂母线直接接入机组全部停运时,该点不统计。
每台机组每日只要有一个考核点就考核,考核值为每日1万千瓦时。
2.2.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考核
电厂母线电压合格点与不合格点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统计:
A、当同一时刻该母线接入的各台机组只要一个有考核点时,计为一
个全厂不合格点;
B、当同一时刻该母线接入的各台机组均无考核点时,计为一个全厂
合格点;
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月累计全厂合格点数/(月累计全厂合格点数+月累计全厂不合格点数)*100%
月度母线电压合格率应大于等于99.9%,每降低0.1个百分点,记考核电量2万千瓦时。
3、无功补偿
每台机组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计算补偿:
3.1.母线电压在电压曲线范围以内时:
母线电压在合格范围内不补偿。
3.2.母线电压超出电压曲线范围时:
(1)当电厂母线运行电压越电压曲线下限时:
如果无功出力大于0,其机组的功率因数小于规定的要求(火电机组:0.85、水电机组:0.9),则补偿。
(2)当电厂母线运行电压越电压曲线限定值的上限时:
如果机组在进相运行(无功小于0),其机组的功率因数小于0.97时(水电、火电机组的功率因素要求都为0.97),则补偿。
3.3.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无功出力|*5/60)*50元/MVarh。
4、调峰考核
4.1.不满足基本技术要求
每台机组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计算考核:
在低谷时期,如果:
(1)实际出力 >计划出力*(1+2%)
(2)实际出力/额定容量>50%
考核电量(万千瓦时)= 缺额容量* (5/60) * 2
缺额容量= 机组实际有功出力–机组计划有功出力
4.2.自行占用备用容量
每台机组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计算考核:
在低谷时期,如果:
(1)实际出力 >计划出力*(1+2%)
考核电量(万千瓦时)= 缺额容量* (5/60) * 2
缺额容量= 机组实际有功出力–机组计划有功出力
5、调峰补偿
有偿调峰补偿费用(元)= 运行调峰深度贡献电量(MWh)× 100元/MWh + 启停调峰补偿费用(元)
5.1.运行调峰深度补偿
每台机组每5分钟按以下规则计算补偿:
在低谷时期,实际出力不超过计划值的±2%,如果实际出力 <最低技术出力(上下不浮动),则补偿。
如果实际出力超过计划值的±2%,则不计算该时刻的补偿。
如因机组设备问题造成实际出力低于最低技术出力的,不予补偿。
补偿费用=|最低技术出力-实际出力|*5/60*100元/MWh
5.2.启停调峰补偿
每日24小时内同一台机组起停一次,记为一次启停峰,水电机组无补偿。
该补偿由人工输入启停峰次数,补偿标准如下:
1)燃煤机组(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
启停峰次数×机组容量×0.5万元/万千瓦
2)燃煤机组(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
启停峰次数×机组容量×1万元/万千瓦
3)燃气机组:
启停峰次数×机组容量×500元/万千瓦
6、 非计划停运考核:
6.1. 考核规则
火电机组允许强迫停运次数、允许等效非计划停运时间如下表:
表1 火电机组非计划停运的允许次数、时间 额定容量
允许强迫停运次数(次/年) 允许等效非计划停运时间(小时/年) 200MW 以下
2 144 200MW (含)~300MW
2 168 300MW (含)~600MW
2 180 600MW 及以上
2 220
水电机组非计划停运次数和时间以全厂为单位进行统计和考核,允许强迫停运次数为0.5台次/年、允许等效非计划停运时间为30小时/台。
电力调度机构对并网发电厂非计划停运实施如下考核:
1、非电厂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和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的并网发电厂消缺时段免于考核。
但消缺工期超出调度机构批准的计划工期时,超出计划时间仍计入非计划停运时间。
2、机组发生非计划停运时,并网发电厂应立即向电力
调度机构报告,电力调度机构核查清楚原因后,纳入非计划停运考核;
3、机组未在调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网的,导致偏离
发电计划曲线,按照曲线偏差考核。
机组无法开出的,电力调度机构核查清楚原因后,纳入非计划停运考核;
4、非计划停运次数按年度考核,以允许强迫停运次数
为基数,每超过允许次数1次,按机组容量×1小时记为考核电量;
5、非计划停运时间按年度考核,非计划停运考核电量
=机组额定容量×[等效非计划停运时间-允许等效非计划停运时间](小时),等效非计划停运时间最高不超过允许等效非计划停运时间的1.1倍。
备注:2011年的非计划停运考核,统计机组非计划停运记录从2011年10月份开始统计,10月份以前的记录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