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

合集下载

学校专业管理制度

学校专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专业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专业设置与调整1. 学校专业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2. 学校专业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原则:专业设置应科学合理,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和市场需求。

(2)特色鲜明原则:专业设置应突出学校特色,形成优势专业。

(3)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适时调整专业设置。

3. 学校专业调整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分析专业设置情况;(2)提出专业调整方案,广泛征求意见;(3)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4)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专业建设与管理1. 学校应加强对专业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业建设目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

2. 学校应建立健全专业管理制度,确保专业建设有序进行。

3. 学校应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学校应加强专业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提高课程质量。

5. 学校应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6. 学校应加强专业评估,定期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专业教学质量监控1.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专业教学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

2. 学校应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定期开展教学检查,确保教学质量。

3.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评价工作的指导,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质量评价。

4.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学生、教师、家长等各方对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五、专业改革与发展1. 学校应积极开展专业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竞争力。

2. 学校应加强专业间的交叉融合,促进学科发展。

3. 学校应鼓励教师开展专业研究,提升专业学术水平。

4. 学校应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提升专业国际化水平。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

专业设置与专业动态调整标准一、专业设置标准1 、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市场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职教特色,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2 、学校设置或调整专业,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应符合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专业设置标准,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3 、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 修订)设置专业。

开设新专业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以当地或相邻地区支柱或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为依据。

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

要有专家论证报告,内容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职业背景的调研与论证以及专业发展前景分析,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适应的职业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及素质结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的分析等。

每两年对老专业进行开展一次专业调研论证。

4 、增设新专业须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有相对稳定、数量足够的人才需求。

有利于学校专业建设错位发展,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5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和部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件。

6 、专业年招生不少于两个平行班,其专业教学条件、专业教师配备不少于两个年级需求(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专业一般不少于30 人)。

7 、根据专业设置标准或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具有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专业主要设备总值,一产类专业不低于100 万元,二产类专业不低于250 万元,三产类专业不低于120 万元,校外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实训场所,能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

X审计职业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X审计职业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X审计职业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为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培养适应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X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面向经济主战场和审计战略需求,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打造优势特色专业,实现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不断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包括新设专业、暂停招生和撤销专业三类。

第二章目标任务第三条学院专业设置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专业结构,强化育人功能,实现专业对接产业。

通过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传统优势专业,增设新兴专业,停撤落后专业,推进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更好服务产业创新发展。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招生副院长为副组长,教务、招生就业、组织人事、资产管理、财务和各二级院系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院专业布局和动态调整总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门,教务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学院专业动态调整的日常工作管理、教育部门报批等工作,招生就业部门负责专业招生情况分析与就业管理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增设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专业建设经费支持工作,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专业教学条件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各二级院系成立由院系主任(院长)为组长、相关教研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院系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工作小组,具体落实本院系专业优化设置与动态调整有关工作。

第四章基本要求第六条新设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符合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方向,符合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完整版)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

(完整版)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为了建立健全学校专业增设、淘汰、改造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各专业结构与布局,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使专业培养人才能够切实符合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全面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水平,特建立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1、专业调整原则1)专业的调整需要符合学校的整体专业布局;2)专业调整需要符合本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可持续需求;3)专业调整需要考虑本地其他同类学校专业设置的影响;4)专业调整必须考虑专业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的配套;2、专业调整步骤1)申请。

根据专业调整计划,由系部提出专业调整申请,报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确认。

2)调研。

申请经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同意后,系部组织开展拟调整专业的调研活动。

调研内容包括地区产业政策,如产业发展的规模、趋势、技术动态、岗位设置、知识与能力结构、企业文化和人才需求状况等等。

3)论证。

经过调研形成专业调整可行性报告,经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的论证,确定可以实施调整的,进入下一阶段的操作;没有通过论证的,暂时不予调整。

4)调整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调整可行性报告经论证通过后,立即开展专业培养目标调整工作。

这里的培养目标特指专业的具体业务目标,非指人才素质的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总目标。

5)确定人才培养方案。

在调整后的专业培养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6)确定课程体系。

根据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包括各专业的教学科目、教学内容、教学进程的系统组合和科学安排。

3、专业动态调整实施指导意见1)注重对各专业进行系统的升级改造,突出优秀教师团队的培养。

通过加大对教师的培养,提高各专业的整体师资力量,保障专业建设的可持续进行。

2)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推进各专业的升级与转轨,培养计算机专业高技能人才。

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研活动,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业设置结构、研制专业技能标准与考核方案。

专业预警评估与动态调整办法

专业预警评估与动态调整办法

专业预警评估与动态调整办法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5〕10号)、《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教职成〔2021〕2号)和《“十四五”建设与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为提高专业建设质量,更好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专业预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专业预警和专业调整。

评估对象为当前招生且已有毕业生的三年制专科专业(不含高职扩招类)。

第三条遵循基础性、可比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专业预警评估指标体系由招生、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培养质量、毕业去向落实率、负面清单等六个一级指标组成。

第四条专业预警评估按二级监测指标体系及分值比例、扣分等方式进行具体计算,根据最后得分,对全校所有参评专业进行排序。

排序结果作为是否给予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专业预警与动态调整工作。

下设工作组,工作组主要由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就业服务中心、保卫处、宣传部、统战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根据专业预警定量评估结果进行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

专业预警评估分值排名倒数第1~3位的,给予黄牌警示,连续两次黄牌警示的专业给予红牌警示。

第一次黄牌警示的专业,减少招生人数;连续两次黄牌(即红牌)警示或累计三次黄牌警示的专业,暂停招生资格;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黄牌警示的专业,撤销该专业。

第七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根据专业预警评估结果提出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意见,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评议,评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学校鼓励学院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发展规划和社会需求,主动开展专业动态调整。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职业学校关于专业结构优化与动态调整的实施办法

职业学校关于专业结构优化与动态调整的实施办法

职业学校关于专业结构优化与动态调整的实施办法为了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XX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建立健全专业增设、调整与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我院的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为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注重专业协调发展,彰显学校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适应社会。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间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适度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改善民生急需的相关专业。

2.稳定规模。

依据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行专业总量控制,根据学科专业协调发展的需要,适度增设新专业,稳定办学规模。

3.内涵发展。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办学条件等实际,依托行业背景,突显钢铁冶金办学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4.动态调整。

充分发挥就业状况导向作用、招生计划调控引导作用,建立能上能下的专业调整机制,实行专业动态调整,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

二、规范新办专业增设增设新专业应适应国家特别是XX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依托学校优势学科和办学特色,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的需要,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限制申报专业目录中布点较多的专业,积极创造条件发展尚未布点的专业,鼓励设置尚未开设的专业和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新专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

增设新专业必须进行科学论证。

申报需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社会和用人单位对新增专业的人才需求状况和就业面向,制定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对开办新专业必需的师资队伍以及教学实验设备、实习实训基地等基本教学条件进行论证;学校需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申报的专业基本情况、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通过。

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试行)

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试行)

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试行) 为加强专业建设,规范学院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工作,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良好的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管理机制,依据关于专业设置的相关规定,《关于实施中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专业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打造优势特色专业,围绕社会行业、产业及用人单位的需求,不断夯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原则(一)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面向区域或行业重点产业,依托优势特色专业,紧贴地方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符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

(二)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专业诊断与评估,根据就业需求和实际招生率与报到率,对于不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减少或停止招生。

(三)优化结构,调整布局,进一步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全面提升专业办学质量和效益,打造高水平专业群,注重各专业的协调发展,凸显特色优势,打造学科品牌。

三、增设专业基本条件(一)符合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方向,符合院(系)的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稳定的人才需求;(二)有完整的专业建设规划,包含3年内招生规模、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课程与教材开发建设等方面的建设目标、任务与举措,有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等所必需的教学文件;(三)具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进程所必需的教学资源条件,包括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的配备、课程资源、实训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实习场所等。

四、专业设置程序(一)专业调研与论证。

各院(系)开展行业、企业和就业市场调研,做好人才需求和专业前景预测的基础上,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对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形成论证报告。

院(系)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求不少于5人参加,其中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标准

专业设置与专业动态调整标准一、专业设置标准1、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市场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职教特色,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2、学校设置或调整专业,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应符合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专业设置标准,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 2010 修订)设置专业。

开设新专业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以当地或相邻地区支柱或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为依据。

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

要有专家论证报告,内容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职业背景的调研与论证以及专业发展前景分析,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适应的职业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及素质结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的分析等。

每两年对老专业进行开展一次专业调研论证。

4、增设新专业须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有相对稳定、数量足够的人才需求。

有利于学校专业建设错位发展,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5、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和部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件。

6、专业年招生不少于两个平行班,其专业教学条件、专业教师配备不少于两个年级需求(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专业一般不少于 30 人)。

7、根据专业设置标准或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具有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专业主要设备总值,一产类专业不低于 100 万元,二产类专业不低于 250 万元,三产类专业不低于 120 万元,校外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实训场所,能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

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随着产业发展的不断变化和市场的快速发展,专业设置需要不断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和顺应产业发展的动态。

本文将就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实施方案展开讨论。

一、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为了及时响应产业发展变化,建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该机制由学校领导、学院教师和产业界代表组成,定期进行会议,对产业发展动态进行信息收集和分析。

同时,还可以设立专门的调研小组,定期深入产业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产业对于专业人才的需求,为专业设置的调整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市场需求是专业设置调整的重要依据。

学校可以邀请专门的调研机构或者与产业界合作,对所属区域内市场的需求进行调研。

调研内容包括市场的发展趋势、就业形势、人才需求等。

通过调研结果,学校可以了解到市场对各个专业领域的需求情况,为专业设置的调整提供清晰的目标和方向。

三、设置跨学科专业随着产业发展的进一步细分和深化,传统的学科划分有时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

因此,建议设置跨学科专业,以应对多领域的需求。

例如,可以设置数据科学专业,结合计算机科学、数学和统计学等学科知识,培养具备数据分析和挖掘能力的专业人才。

设置跨学科专业不仅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也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四、强化实践教学产业界对专业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学生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学校可以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具体做法包括与产业界进行深度合作,组织学生参与实训项目和实践项目。

此外,还可以鼓励学生参加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提升其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产业发展需要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因此,学校可以设置创新创业类专业,培养具备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人才。

创新创业类专业的特点是注重实践和项目实施,鼓励学生提出创新创业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创业企业合作,提供实际的创业机会和资源支持,培养出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

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制度

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和指导学校专业动态调整工作。

二、制度目标1. 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社会需求。

2. 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3. 强化专业特色,培育学校品牌,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4. 保障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动态性。

三、制度内容1. 专业设置原则(1)服务国家战略,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3)遵循教育规律,注重人才培养质量。

(4)突出学校特色,发挥学校优势。

2. 专业设置程序(1)学校根据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定位,提出专业设置建议。

(2)相关学院进行论证,形成专业设置方案。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专业设置方案进行评审。

(4)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 专业调整机制(1)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学校每三年对专业设置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专业进行调整。

(2)根据社会需求变化,适时增设或撤销专业。

(3)强化专业特色,培育优势专业。

4. 专业设置保障措施(1)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专业质量。

(2)完善专业师资队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3)加大投入,改善专业教学条件。

(4)加强校企合作,拓展实习实训基地。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学校成立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

2. 学校设立专业设置与调整专家委员会,负责专业设置与调整的评审工作。

3. 学校建立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整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4.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负责解释。

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

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

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业建设与管理,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不断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 建立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动态调整目标:加强专业设置引导和调控,建立健全专业准入、预警和退出机制,合理控制专业数量,形成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行业需求相匹配,并且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专业结构体系,推进学校专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专业动态调整基本原则:1.主动适应原则。

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知识创新、科技进步以及产业发展的需要,立足学校实际,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努力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构平衡和良性互动。

2.特色发展原则。

以学校自身优势和办学传统为基础,依托行业背景,突出专业特色;坚持调整与改造、淘汰与增设相结合,促使品牌、特色和一般专业互相促进、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以办学特色为主线的专业群,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

3.规模稳定原则。

根据学校现有办学条件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坚持专业建设与学校总体发展相结合、需求预测与办学实际相结合,合理规划专业建设与发展规模,促进规模与效益相协调。

4.持续建设原则。

以促进专业长效发展为目的建立相关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专业建设与发展的自我评价机制,保障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可持续性。

第二章新专业申报及设置第三条新设专业应符合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对学院自愿撤销传统专业,申报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的新增专业,按“撤一增一”原则予以优先考虑;鼓励跨专业申报和建设符合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的专业。

第四条学院每年新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1个,学校每年新设专业数一般不超过2个。

第五条新设专业设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和学院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思路、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发展规划;2.有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的论证报告;3.有相关专业为依托,具备专业发展优势和特色;4.有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5.具备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需基本师资队伍及实训条件。

高等工科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动态调整模式的探讨

高等工科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动态调整模式的探讨

高等工科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动态调整模式的探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高等教育领域的需求和要求也在不断增加和增强。

其中,高等工科院校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更为明显。

学院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必须与时俱进,以满足当前和未来的学生需求,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就业竞争力。

因此,动态调整模式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有效方法。

动态调整模式是指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的兴趣进行改变、调整和优化学校的课程设置、学科设置和专业设置的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以满足未来的需求和研究兴趣,而不是跟随传统的学科或专业设置。

教育机构可以跟踪市场变化和趋势,以提供有前途的课程,满足学生、教师和企业的需求。

动态调整模式的实现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和步骤:1.适应市场需求市场变化是当前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学校时刻要关注市场的变化,以提供有前途的课程,满足学生和企业的需求。

例如,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方面,越来越多的公司需要专业人才在这个领域工作,高等教育机构需要有效地跟踪并准备好培养与之相对应的人才。

因此,学校需要定期分析市场问题并增强它们的教育。

2.学科和专业设置学校的学科和专业设置需要从长远和短期角度考虑。

目前的专业需求并不一定会长期存在,因此,学校需要考虑未来的发展和市场需求,以保证专业设置的合理性和灵活性。

一种适应变化的模式是要有一个和学科紧密结合的教学和研究,利用前沿的技术和工具,改善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和研究兴趣。

3.培养学生的能力动态调整模式需要建立一个良好的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领导能力。

学生需要学习各种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未来市场的发展趋势。

学校需要采取一些创新的教学方法,例如实践教学、个性化学习和远程教学。

这些方法都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教师的认识和参与教师团队的认识和参与非常关键,是动态调整模式实现的基础。

学校需要积极培养和支持教师的研究和专业领域的探索,以提高其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

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

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一、本科专业设置的意义本科专业设置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未来就业。

合理的本科专业设置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使其在大学期间能够获得系统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为未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同时,本科专业设置也反映了社会对各个行业的需求,可以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专业人才。

二、本科专业设置的原则1. 市场需求导向:本科专业设置应该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紧密关注社会的需求变化,调整专业设置,培养出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2. 学科交叉融合: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许多学科之间的边界逐渐模糊,需要培养具有跨学科能力的人才。

因此,本科专业设置应该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具有综合能力的人才。

3. 个性化需求:学生个性的差异性也是本科专业设置需要考虑的因素。

不同学生有不同的兴趣和潜能,本科专业设置应该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

三、本科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本科专业设置也需要不断进行动态调整。

动态调整的目的在于适应时代的需求变化,保持专业设置的活力和前瞻性。

以下是一些动态调整的方式和策略:1. 跟踪行业趋势:及时了解各个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变化,调整专业设置,增设新的专业方向,以培养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

2. 增设交叉学科专业:将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融合,增设交叉学科专业,培养具有综合能力的人才。

3.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作方式的改变,实践经验和技能已经成为用人单位考察求职者的重要指标。

因此,本科专业设置需要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4. 与企业合作:与企业合作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将企业实际需求纳入本科专业设置的调整中,使专业设置更符合企业的用人需求。

5. 学生意见调查:定期开展学生意见调查,了解学生对本科专业设置的评价和建议,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

本科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是高等教育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青,以服务徐州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社会职业人才需求和促进学生就业为导向,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进一步合理配置我校教育资源,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结构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专业发展新格局,使专业培养人才能够切实符合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促进专业建设规范化和信息化,全面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水平。

二、调整思路1.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设置和调整专业要根据省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和块状经济的需要,依据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原则,调整专业设置,根据区域产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太力扶持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配套的装各制造、电子电器、机械等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建设:积极拓展与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新兴专业,为社会经济提供技能人才和智力支撑。

2.依托行业和企业优势设置和调整专业充分发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利用行业和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信息、实习场所、人力、企业文化等资惊举办与行业发展密切相关、需求旺盛的专业,努力办成行业特色鲜明、具有影响力的品牌专业。

3.立足学校现有特色,做强主体专业优先着眼于从学校现有的优势特色品牌专业出发衍生和拓展新专业,通过专业结构调整,集聚优质办学资源,做强主体专业,集中力量打造优势专业群,形成整体合力,实现规模效益。

4.限制和掏汰社会需求不足、办学条件不足的专业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拓展新兴专业,改造传统专业〃的思路,严格审核专业设置。

对发展前景不足、实训设施缺乏、教育软硬件条件不具备、与产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专业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调整原则1、前瞻性与现实性。

学校及专业部要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前瞻性的了解,依据人才培养的滞后性等特点开设专业,兼顾学校招生的现实要求,以保持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校专业结构和布局,支持和鼓励各专业加强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逐步打造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充满张力的专业结构和具有活力的专业建设与发展体系,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立足社会经济发展及学校实际,依据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经、管、法、工、理、文、艺相互支撑”的办学传统,注重优势和重点学科的品牌特色,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和边缘学科专业,促进学科协调发展。

第三条本科专业建设与调整的原则与目标是: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提升质量”的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目标定位相适应的专业准入、预警与退出机制,促进学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必须论证充分,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院的教学委员会对所在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进行指导。

学院教学委员会应注重吸收校外专家参加,跨学科专业还应注重吸收校内外所跨学科专家参加。

学院结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本学院现有条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在充分进行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拟新增专业。

学院须于每年5月31日之前将新专业论证材料报送教务处。

第六条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学院提出的新专业申请材料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论证和审议,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

第七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承担学校专业设置评审委员会职责,负责学校专业设置的咨询、审议,接受学校委托,根据社会发展对未来人才的需求、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现有专业布局、申报专业设置条件等情况,对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进行最终审议,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评估。

第八条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新专业申请,由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报送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备案。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专业设置、建设与调整的协调管理工作。

第三章专业调整依据第十条在对各专业建设现状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业结构优化的主要依据。

专业(群)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专业(群)动态调整管理制度

专业(群)动态调整管理制度为建立学校招生、培养、升学、就业联动机制,真正确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主动促进学校专业(群)与地方重点发展产业的精准对接,切实提高各专业及专业群的建设水平,积极打造广东省高水平专业群和校级高水平专业群,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学校设立专业(群)动态调整管理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和各系部专业带头人主要职责:1 .学校委托第三方每年对所有开设专业及在建专业(群)进行年度评价;2 .组织成员对招生、培养、升学、就业过程中出现预警的专业及专业(群)进行原因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整改。

二、专业(群)动态调整管理制度1 .学校所有专业(群)均纳入此评价范围,依据学校委托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得分,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排名,评价结果及时在学校OA平台上进行发布。

2 .专业处于当年学校所有专业排名后3名范围,则对该专业给予预警提醒;4 .被给予预警的专业,若次年处于当年所有专业排名后3名范围,则对该专业提出警告;5 .被给予警告的专业,若次年处于排名最后1名,则对该专业是否继续招生进行论证;6 .新增专业在具有两届毕业生数据后才纳入评价范围;7 .连续停止2年招生的专业,如果恢复招生,需参照新增专业申报程序报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评审;8 .在建专业群通过评价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业群动态调整预警分析报告》。

三、奖惩措施1 .优势专业(群)。

根据该专业(群)实际办学条件和建设规划,由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过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增加当年的招生计划。

学校在进行教育资源配置时,应给予优势专业倾斜。

2 .预警专业(群)。

由学校对设置相关专业(群)的系部进行提醒,相关系部应对该专业(群)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加强招生宣传、专业(群)建设、就业指导等相关工作力度。

预警专业(群)应向学校提交整改报告。

3 .警告专业(群)。

对于给予警告的专业,以前一年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为基准,当年招生计划削减一个教学班,对于前一年招生计划仅有一个教学班的专业,当年该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削减25%。

高等工科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动态调整模式的探讨

高等工科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动态调整模式的探讨

高等工科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动态调整模式的探讨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等教育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为了适应这种变化,高等
工科院校需要不断地调整专业及课程设置,使其满足市场需求及学生需求。

本文探讨高等
工科院校专业及课程设置动态调整模式的相关问题。

动态调整模式指的是高等工科院校不断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调整专业及课程设置
的一种教育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灵活性强,适应性强,能够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和学
生需求,有助于提高高等工科院校的竞争力和教育质量。

动态调整模式需要高等工科院校深入了解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及时调整各类专业及
课程设置。

市场需求方面,高等工科院校需要关注市场领先企业的技术需求和招聘需求,
及时调整相关专业及课程设置,确保学生毕业后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学生需求方面,高等
工科院校需要关注学生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满足学生的需求,使学
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学习。

1、加强产学研合作,了解市场需求。

高等工科院校可以加强与市场领先企业的合作,了解市场领先企业的技术需求和招聘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及课程设置。

2、定期开展学生需求调查,了解学生需求。

高等工科院校可以定期进行学生需求调查,了解学生兴趣爱好和职业规划,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满足学生的需求。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高等工科院校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和教
学水平,为专业及课程设置的动态调整提供更好的师资力量。

4、开设跨学科课程,提高综合素质。

高等工科院校可以开设跨学科课程,提高学生
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择业竞争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业设置与专业动态调整标准
一、专业设置标准
1、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应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就业市场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职教特色,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2、学校设置或调整专业,应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优化职业教育层次、结构和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应符合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专业设置标准,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3、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专业目录”(2010修订)设置专业。

开设新专业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对社会人才需求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和全面分析,以当地或相邻地区支柱或重点产业的人才需求为依据。

通过人力资源需求分析,掌握专业职业领域的内涵与外延,确定专业范围,界定专业技能(专门化)方向。

要有专家论证报告,内容包括:拟设专业的人才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行业背景、职业背景的调研与论证以及专业发展前景分析,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相适应的职业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及素质结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的分析等。

每两年对老专业进行开展一次专业调研论证。

4、增设新专业须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须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满足学校专业结构与布局优化需要,有相对稳定、数量足够的人才需求。

有利于学校专业建设错位发展,形成优势,办出特色。

5、依据国家有关文件和部颁专业教学标准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建设规划,制定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相关教学文件。

6、专业年招生不少于两个平行班,其专业教学条件、专业教师配备不少于两个年级需求(特殊专业如体育、艺术专业一般不少于30人)。

7、根据专业设置标准或专业教学主要内容,具有开设专
业必需的经费、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

专业主要设备总值,一产类专业不低于100万元,二产类专业不低于250万元,三产类专业不低于120万元,校外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实训场所,能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

8、具有开设本专业必需的教师队伍(含教学辅助人员和兼职专业教师)。

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具有与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

专任教师应有10人以上,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

其中,专业教师不低于50%,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不低于40%。

生师比1:20,获得与专业相关的高级工职业资格4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40%,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兼职专业教师不低于10%。

9、通过职业岗位群分析,确定职业岗位群对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的需求。

10、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准确,培养目标紧扣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方向和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能为支柱或重点产业培养技能人才,行业企业以一定的形式参与专业的开发与建设,并发挥一定的作用。

11、有课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范执行国家和省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教学大纲。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合理确定公共文化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的学时比例。

12、艺术类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条件按国家设置标准执行。

13、重点建设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的专业,重点建设朝阳产业需要的专业。

形成专业大类区域集群,专业的学生规模应不低于250人,学校的专业大类不超过5-6个。

二、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标准
建立健全学校专业增设、淘汰、改造的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各专业结构与布局,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使专业培养人才能够切实符合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全面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水平,必须建立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1、专业调整原则
(1)专业的调整需要符合学校的整体专业布局;
(2)专业调整需要符合本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可持续需求;
(3)专业调整需要考虑本地其他同类学校专业设置的影响;(4)专业调整必须考虑专业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条件的配套;
2、专业调整步骤
(1)专业申请。

根据专业调整计划,由专业部提出专业调整申请,报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确认。

(2)专业调研。

申请经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同意后,系部组织开展拟调整专业的调研活动。

调研内容包括地区产业政策,如产业发展的规模、趋势、技术动态、岗位设置、知识与能力结构、企业文化和人才需求状况等等。

(3)专业论证。

经过调研形成专业调整可行性报告,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的论证,确定可以实施调整的,进入下一阶段的操作;没有通过论证的,暂时不予调整。

(4)调整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调整可行性报告经论证通过后,立即开展专业培养目标调整工作。

根据人才需求调研,增减专业(技能)方向。

这里的培养目标特指专业的具体业务目标,非指人才素质的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总目标。

(5)确定人才培养方案。

在调整后的专业培养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6)设计课程体系。

根据调整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对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包括各专业的教学科目、教学内容、教学进程的系统组合和科学安排。

3、预警、停止招生、撤销专业条件
(1)对出现以下两种或以上情形的专业,实行校内预警:A上一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70%;B专业教师严重不足;
C校内专业评估考核低于70分;
(2)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专业予以撤销:
A连续三年列入预警名单;B连续三年停止招生;C根据学校发展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调整的专业。

4、预警、停止招生、撤销专业处理
(1)对被预警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被校内预警一次的专业,限期整改。

要求该负责人和专业教师认真分析专业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认真整改;
B上一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70%的专业,实行规模限制招生;上一年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实行停止招生;
C被校内预警的专业,当年不得申报与专业建设相关的项目。

(2)对被停止招生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暂停教学基本建设投入;B暂停新教师的引进;C暂停申报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工程项目和教学研究项目;D被停止招生专业所在专业部应提出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经校内评估合格,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方能恢复招生。

(3)对被撤销的专业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A停止教学基本建设投入及经费使用;B停止新教师的引进,现有专业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岗位培训、转岗分流;C停止申报与本专业建设相关的项目。

三、专业动态调整实施指导意见
(1)注重对各专业进行系统的升级改造,突出优秀教师团队的培养。

通过加大对教师的培养,提高各专业的整体师资力量,保障专业建设的可持续进行。

(2)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推进各专业的升级与转轨。

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研活动,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专业设置结构、研制专业技能标准与考核方案。

科学地设置课程体系,在加强专业技能培养同时,夯实专业基础,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3)根据专业设置规律和错位发展的原则,科学、严格地设置新专业,规划新专业建设。

定期开展人才需求的调研活
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以发展目标和办学特色、办学基础为依据,对拟增设专业进行科学论证,认真规划,在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并充分考虑学生就业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增设,控制重复专业设置,限制就业前景不好的专业增设。

(4)根据专业建设要素,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专业评估标准,对新专业与老专业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公布各专业年度建设相关数据。

以专业评估结果为依据,适当淘汰建设办学条件不足、发展前景不理想、招生与就业形势不乐观的专业。

(5)将专业建设质量与专业招生情况相挂钩。

以专业评估结果为依据,建立专业设置与招生规模的预警机制。

对因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专业评估连续两年靠后的专业,要减少招生数量,或隔年招生直至停止招生。

二〇一七年十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