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无”危重患者救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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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三无”危重患者救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rmzf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9〕13号)的文件要求,做好永嘉县生活无着的流浪危重患者入院救治工作,现特制定永嘉县生活无着的流浪危重患者入院救治的管理办法。
1.医教质控科做好管理工作,急诊科和其他临床具体实施救治和相关事宜。
医教质控科科长.急诊科主任是责任人。
落实首诊责任制。
2.对公安.行政执法部门送达的流浪危重患者,要按照《温州市生活无着的流浪危重患者入院救治登记表》的相关规定,办理移交接诊手续。
急诊科及时接诊,进行医疗救治。
救治情况及时开启绿色通道,并通知医教质控科或总值班。
3.对通过“120”急救车送达医院救治的对象。
入院救治的同时,要及时通知公an部门来院办理移交手续。
4.身份进行初步甄别后,有监护人的应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无监护人的由医教质控科在24小时内通知有关部门来院作进一步确认。
5.在救治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三无”危重患者,要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按医保用药范围用药。
6.“三无”危重患者在救治过程中死亡的,须立即向公an机关报告,出具死亡证明书,由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7.在“三无”危重患者病情基本稳定后,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办理出院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