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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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实训
现场访问实训教案
(一)实验的目的和要求
1、实验的目的
通过现场访问实验,要求学生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如下问题:
(1)凶杀、盗窃、抢劫、放火、爆炸、投毒等各类案件现场的访问内容。

(2)对案件发现人、被害人、事主、证人和一般知情群众等不同访问对象的访问策略、方法和原则。

(3)在不同现场寻找知情人的方法。

(4)判断访问材料真伪的方法。

(5)制作现场访问笔录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2、实验的要求
(1)实验时间为2学时。

(2)组织现场访问实验,应以各地总结出的调查访问做得较好的案例为蓝本,根据教学的需要进行适当编排,围绕需要查明的问题,分设若干角色,如案件发现人、被害人、目睹犯罪分子或犯罪活动的人等,然后组织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模拟实验。

(3)组织实验,必须遵守现场访问各项原则,要根据证人陈述心理正确运用调查访问的各项策略方法。

(4)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每人制作一份或若干份现场访问笔录,笔录应严格遵循制作规范。

(5)实验必须在教师的组织下进行,学生以小组(一般10人为宜)为单位进入实验现场,参加现场访问的学生必须明确各自角色的性质。

(6)现场访问应由教师根据学生调查访问的表现和制作访问笔录的质量,逐个进行讲评并按百分制打分。

(二)实验器材
现场访问实验按实战要求配发现场勘查证、访问笔录表格、笔、
印泥、录音机、磁带等。

(三)实验的方法
现场访问实验采取操作性实验的方法进行。

(四)实验内容
模拟现场访问实验的内容,主要安排学生通过对凶杀、盗窃、投毒等不同类型案件现场的访问实验,掌握现场访问的基本方法、原则、策略,以及访问笔录的制作方法。

(五)实验要点
(1)本实验以实地调查访问、接触各种访问对象、收集证据材料为主要目的。

(2)操作性现场访问实验以实地操作为主要实验手段,但必须与现场实地勘验实验加以区别,它应以设计各种访问对象和访问情节为核心,尽量简化现场痕迹物品的出现,并使有限的痕迹物品为模拟现场访问实验服务。

(六)实验步骤
凶杀案件现场的访问实验
1、案情设计:
某年11月21日上午10点多钟,某市火车站北旅店服务员李一民在清扫237号房间时,发现旅客蒋志广在铺上蒙头睡觉,联想头天下午她进此房时也见此状,便生疑惑,就去请常住该店的旅客张勇揭开被子。

只见蒋志广面部伤痕斑斑、满脸血污,已惨死在床上。

李、张二人即向车站派出所报案。

现场情况,237号房间内只有两个铺位,进门左侧床位上尸体呈仰卧状、棉被蒙头盖身,仅穿贴身衣服。

额部、面部及颈部有条状和片状表皮剥脱14处,颈部还有一条环型软性索沟,呈皮下出血。

窒息征象较明显。

尸检推断死亡时间为30个小时以上。

整个现场整齐不乱,无搏斗迹象。

2、准备“被访问对象”的参考证词
旅店开票处陈巧娥陈述:蒋志广11月10日由北京来本市推销产品,是北京海淀区东升电器厂车间主任,年龄40岁。

登记住宿时提一
黑色手提包,见其从包内取出工作证、介绍信及一装现金的蓝色钱包。

陈将他安排在237号房间左床。

11月18日住进237号房间的另一名旅客持大连液压机械厂工作证登记,名叫“阮泉孙”,已于20日离去。

“阮泉孙”住进237房间前曾在413号房间、270号房间住过几天。

413号房间三位旅客陈述:“阮泉孙”,男,年龄约27~28岁,身高1.7米左右,体型单薄,留长发,江浙口音,油头滑脑,十分健谈。

270号房间旅客陈述:“阮泉孙”曾在闲谈中声称要周游各地,博览名胜。

又说来本市前到西昌出差,结识了两名女青年,不慎被她们提走手提包,内有现金1000多元,当时还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服务员李一民陈述:“阮泉孙”住进237号房间后与死者蒋志广谈得很投机,曾见阮与死者相约上街逛商店、下饭馆。

3、进行访问
(1)参加实验的小组由组长指挥分工并明确各自的角色性质后进入模拟现场视察和勘验整个现场。

(2)由组长组织全体成员研究确定应访问对象和访问顺序。

(3)开展访问。

(4)向组长汇报访问情况。

(5)参加实验的各成员写出实验报告。

内容包括:受理报案的情况;到达现场的时间和视察分工的情况;访问对象、内容、过程;附上访问中制作的询问笔录。

4、点评与总结
各小组访问结束后,上交相关文书、报告,指导教师批改后,就实验情况进行总结评析。

实验评分标准:
寻找访问对象的顺序10分
访问内容20分
访问原则的掌握20分
访问方法和策略的掌握20分
访问笔录20分
纪律作风10分
调查访问实训教案
一、案情简介:
(一)接报案和现场勘验情况
2002年12月9日上午8:40,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通知:有群众报案,在仓山区某地发现一具包在编织袋内的女尸,要求大队派员勘查现场。

现场位于仓山区南江滨大道边,从路边到编织袋丢弃的位置有明显的拖拉痕迹。

编织袋下部有较大的破裂,可看见一只光脚,一女尸蜷缩在编织袋内。

女尸着装整齐,未穿鞋袜,右眼眶青紫,左右颈部均有2.5×3mm、2.5×1.7mm大小的表皮脱落,左手中指青紫。

右拳紧握,打开后发现指缝中留有几根毛发。

编织袋内有一女式提包,内有:钱夹一个,内有建行龙卡一张、“逸景阁茶艺居”贵宾卡一张、华榕超市会员卡一张、新光皮具店贵宾卡一张、五角、两角零钱三张;化妆品、餐巾纸。

编织袋内另有女式皮鞋一双,一塑料袋内装有睡衣一套及女式内衣,衣服中裹有一传呼机。

距编织袋约6米处的路边有一塑料袋,袋内有一张撕去一半的女人照片(与死者较象),两封信。

寄信人为“金丽芳”,收信人为“福州市盖山镇仓霞村74号,王万明”,寄信时间分别为“2001年8月11日”和“2002年10月2日”,信内有大量错别字。

编织袋周围有大量凌乱的脚印。

经法医检验确定,死者,女,1.60米,着装整齐,颜面轻微青紫伴有散在性出血点,结膜充血;下颌角、口鼻周围有明显的指甲损伤,左右颈部均有2.5 ×3mm、25×1.7mm的表皮脱落,左手中指青紫,肩胛骨皮下出血,头部小块血肿。

解剖发现尸体颈部甲状基大面积出血,头枕部有出血,应为钝器打击所致。

胃内容物为米饭、青菜及少量肉粒,饭后1小时左右被害。

死亡时间在26小时。

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死亡。

死者生前12小时内无性行为。

二、现场访问实验——对发现人、报案人和现场群众的访问
(一)被访问人杨明光(由同学扮演),提供内容:
1、个人基本情况:男,28岁,务农。

其他情况由扮演者设计。

2、发现经过:当天上午8时,杨明光到堂兄杨明伦家商量家事,经过南江
滨大道时,发现路旁草地上有一较新的编织袋。

杨明光走近后看见编织袋下部露出一只光脚,确定是人的脚后,立即打110报案。

3、杨明光不认识死者,从来没见过,可以肯定不是附近的人。

4、杨的家住在附近,前一天夜里没有看见可疑的人或听到可疑的声音。

(二)被访问人陈国庆(由同学扮演),提供内容:
1、陈国庆,男,26岁,融侨房地产物业公司南江滨段保安,其他个人情况由扮演者自行设计。

2、每天巡视情况:每天一班4人,轮流从早上5点到晚上11点在该路段巡视。

3、前一天晚上是陈国庆巡最后一班,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也没看到编织袋。

当天早上是刘星值班,具体情况要问他。

刘星上午9点已向队长请假,要回永泰老家,说家中有急事。

三、侦查中的调查访问实验——对被害人家属的模拟调查访问
(一)许益灿(由同学扮演)
12月16日上午11点,一名叫许益灿的男青年前往仓山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女友失踪,提供情况如下:
1、个人情况:许益灿,男,30岁,福建福安人,已婚,高中文化,在福州宏发贸易公司负责业务。

其他个人基本情况由扮演者设计。

2、许是在今年五月在一次同福安人聚会时认识女友吴玉娥。

吴,连江人,23岁,没有工作,以前在福州歌厅做过三陪小姐,认识许后,于今年9月与许同居,许出差都带上吴。

3、12月14日,许与吴从温州出发送公司的一批货到长乐。

14日上午9时许,二人到达福州,在火车站雇了一辆微型货车准备送货到长乐。

车开到三叉街附近时,吴说头昏,不想去长乐,对许称下车找住在仓山的女朋友,在朋友家玩玩,下午四、五点时再与许联系。

许到长乐后,中午12点左右吴还打了电话给他,号码是:3576588。

下午一直未见吴与其联系。

许不知道吴在仓山的朋友的名字、住址和联
系电话。

许14号送货(皮鞋)到长乐国兴商场的仓库,由商场的经理钱云理来点货,当时因为有一个牌子的号码有点差错,协调了很久,后来
又去商场的财务那里结上个月的款,一直忙到晚上7点多。

许当晚回福州租的房子住,没见吴回来。

同吴在福州的二嫂联系,也说没看见吴。

许昨天到处找她,以为她又跑哪里玩去了,因为以前发生过这样的事,到今天觉得不对劲了,所以来报案。

4、吴以前的朋友许很少认识,偶尔提起许也没在意,听起来大多是老乡或以前一起做小姐的。

张小霞,南平人,住在古田路的新村里;
林凤珠,连江人,住在王庄;
没听说吴与谁有矛盾,只是吴平时说话、举动比较随便,为此许还和吴吵过几次。

吴的二哥吴天丰和二嫂陈秀芬在福州,住上海新村16栋305。

5.吴有1500元钱,是当天到福州后向许要的。

此外,吴戴有项链、手链和脚链,铂金的,都是许给她买的。

有一部诺基亚8210手机。

这次去温州呆了半个月,吴的手机没来得及交费,停机了,所以没有开机,前一天中午打来的电话就是用的公用电话。

吴的手机号码是:138********。

吴没用传呼。

侦查组出示的传呼机不认识,但肯定不是吴的。

(二)吴玉娥二嫂陈秀芬(由同学扮演)
1、吴在家排行老四,上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

吴高中没毕业就去工厂打工,97年还曾跑到广东东莞打过一年工,赚的钱不多。

2、1998年,吴在家闲着没事,就到福州找工作,后来同一帮老乡在夜总会上班,认识的人比较杂。

经常来往的几个是:
张小霞,南平人,住在古田路的新村里;
林凤珠,连江人,住在王庄,电话是137********;
陈玉美,长乐人,住在仓山师大附近;
琦琦,连江人,住在二环路斗池村;
徐艳,浙江人,住在哪里不知道,只在街上碰见过一次。

3、吴曾在2000年认识一个男人,闽侯甘蔗人,叫陈冰,年龄在35岁左右,听说是在甘蔗做二手车生意的,人长得还蛮清楚的。

两个人有一段时间关系密切。

后来听说陈冰有老婆,而且知道他们的事后闹得很厉害,吴在去年年底就没怎么同他往来了。

陈冰的电话号码不知道,要问问吴的其他几个女朋友。

4、今年吴认识许益灿后,没有再去坐台,两个人住在一起。

吴曾经带许来我家玩过两次。

我和吴已经有两个月没见面了,要联系就打她的手机138********。

5、个人基本情况及丈夫吴天丰情况由扮演人设计,注意与许了解的情况基本一致。

四、深入侦查后的调查访问——对嫌疑人亲友的询问
陈玉美提供情况:
1、我于12月10日回长乐,为父亲祝寿(生日是12月16日),至今未到福州,在仓山的房子是租来的(房租100元/月),这一段是男友刘吉胜住在那里。

12月14日晚7时左右,刘打过电话给我,电话是打到我家楼下的食杂店的公用电话上(8635760),说第二天会来长乐。

15日上午10点多刘来长乐,穿着新买的西装,我问他怎么这身打扮,他说第一次到我家,要穿象样一点,还给了我500元,作为我父亲的寿礼。

我问他哪里拿的钱,他说是以前一个朋友借他的钱刚还的。

刘在我家只住了一个晚上就急着回福州,说到以前的老板那里拿欠下的工资。

所以16号他吃过午饭就坐车走了。

2、在仓山的住处是今年11月才搬来的,之前住在斗池。

吴玉娥曾经来过我这里,因为搬来不长,很多人都没来过。

一起坐台的姐妹会在我以前住处打麻将。

刘同她们也都熟悉。

常去的有:张小霞,南平人,住在古田路的闽都新村;
吴玉娥,连江人,和男朋友(姓许)住在祥美花园;
林琦,“其其”,连江人,住在二环路斗池村;
王丽莎,“莎莎”霞浦人,住在灵响小区
刘吉胜情况:刘吉胜,28岁,湖北圻春县人。

99年随老乡到福州打工。

曾做过油漆、水泥工、推销员、服务员,还替人看过店。

前一
段在一家装修公司做事。

老板欠他好几个月的工资,半年多都住在我租的房子里。

我回长乐时叫他同我一起走,他说要留在福州找老板要钱好回家过年,实际上是他手上没钱不好意思去我家。

刘平时来往的主要是他的湖北老乡和以前工作过的几个同事,他在福州没什么别的住所。

3.刘吉胜有一个传呼,黑色的,我的一个老乡不用了给他的。

他来长乐时,
我没有看见他的呼机。

4.我回长乐,忘记带充电器,所以手机没开机。

刘知道我家楼下的电话,所以要找我就打那个电话。

今天上午我打电话给“其其”,她说林凤珠在找我,我和林凤珠联系,结果你们就把我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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