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河流域管理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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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河流域管理的经验和启示
作者:暂无
来源:《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2012年第1期
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曾经强调:“要充分借鉴莱茵河的经验来加强湘江的保护、治理和管理,真正把湘江建成一条风光秀美、沿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之河、清洁之河、富庶之河。
”
上世纪60年代以后莱茵河水质严重恶化,在德国,从美菌兹到科隆200公里长的河段.鱼类完全消失。
更有人不无夸张地说莱茵河水都可以冲洗胶卷了。
莱茵河从此被冠以“欧洲下水道”、“欧洲厕所”的恶名。
在经过多年的艰辛整治之后,如今的莱茵河竟然奇迹般重现了清
清的生命之河景象。
欧洲各国在治理莱茵河的过程中,带给我们哪些启示?有哪些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本刊综合
一、莱茵河流域的合作机制
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ICPR)通过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实施流域综合管理,提倡工程、
非工程措施并举,技术及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并重;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实施的必要前提;
着力拓展河流空间,维护河流的生命活力,注重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从而维持了河流生态
系统健康。
莱茵河保护委员会采用部长会议决策制,下设3个常设工作组和两个项目组,进行委员会
决策的准备和细化,分别负责水质监测、恢复重建莱茵河流域生态系统以及监控污染源等工作。
委员会常设的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年仅召开各类会议就达60多次。
各部门相互协调,先后实施了诸如“莱茵河地区可持续发展计划”、“高品质饮用水计划”、“莱茵河
防洪行动计划”等项目:并采取了拆除不合理的航行、灌溉及防洪工程,重新以草木替代两岸
水泥护坡,以及对部分裁弯取直的人工河段重新恢复其自然河道等措施。
此外,委员会还制定了相应法规,强行对排入河中的工业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莱茵
河的淤泥污染,严格控制工业、农业、交通、城市生活污染物排入莱茵河并防止突发性污染。
二、莱茵河流域的管理启示
直面问题。
莱茵河国际合作始于1950年,污染问题是当时下游国家(荷兰)最为关心的问题,由此倡导成立了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提出了防止化学污染以及其他水污染的对策:1986年瑞士的化工厂火灾,直接引起了对生态环境为主体的“莱茵河行动计划”的实施,计划
的内容包括保护、维持和改善莱茵河重点河段生态和流域的生物多样性。
公众参与。
许多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如水资源的管理,防洪风险区划定后的税
收政策调整,防洪预警与撤退等。
作为国际河流,上下游之间只有达成一致的决策,才能有效
地实施,这就要求政治家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从全流域的共同福祉来考虑问题。
法律保障。
莱茵河流域的许多协定属于国际法范畴,各国在签署协定后就有共同遵守的责
任和义务。
但同时要在国内的法律框架下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
如1999年新的莱茵河保护协定通过后在各国议会签署,成为指导莱茵河流域未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依据。
相互信任。
莱茵河各国之间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建立了良好的相互信任机制,虽然各国利益
不同,但都能够本着从流域整体出发进行合作。
为了使河流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德国在1970
年制定了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瑞士虽然处在上游,但积极投入到莱茵河的治理活动中。
新的
防洪计划中扩大行洪河道、增加滞洪区都由各国自己承担,而受益者可能更多的是下游国家和
地区。
协作机制。
在莱茵河流域的合作中分为两个层次,即国家之间的合作和地区之间的合作。
协作机制包括信息的交流,当上游发生洪水可以以最快的速度通知下游,目前的预警水平已经
可以达到3天:当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下游沿河国家的监测站能够在第一时间采取预警措施。
定期的会晤、协调,也同样增加了认同和合作的机会。
综合治埋。
莱茵河流域的开发十分注重综合性。
在过去的20多年中,从治理流域污染、关注防洪效果、提高航道保证程度,到逐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充分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在近期的所有规划和行动计划中,保护湿地、运用滞洪区时给动植物足够的适应期和逃离的时
间等都作为具体的措施和内容;荷兰在三角洲地区开辟的自然保护区,专门从爱尔兰引进种牛
野放;欧盟不惜巨资,在现有的工程中增加过鱼设施,保护鱼类种群等等。
对于防洪,非工程
措施已经成为投资的重要方面。
监测体系。
有效的措施离不开监测体系。
沿河的水文监测,除了常规的水文监测,以保证
航运的水深要求外,更重要的是监测水质变化,并实时地在网上公布,供各界查询。
完善的监
测体系成为执法的重要依据,莱茵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许多重要的水质标
准已达到了2005年的治理目标。
投资者参与。
治理莱茵河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能,也是沿河工厂、企业、农场主和居民共同
的利益所在。
在维护莱茵河良好水质和生态环境中,投资者或投资者集体,在参与计划的实施
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各类水理事会、行业协会等作为非政府组织,应邀参加到重要的决
策讨论过程中,充分发表意见,使得决策具有广泛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共同目标。
制定共同感兴趣的目标,并能够为大众所理解和认同是十分重要的。
如使莱茵
河兰德平原到2020年受到洪水危害的程度与1995年相比减少25%,又如,使莱茵河上游的巴
登地区的洪水水位下降70厘米为大众易于理解,而“鲑鱼2000”计划则更是直面莱茵河传统
的渔业和鱼类。
共同和明确的目标使许多决策能够在议会和公众中通过。
可持续发展。
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将“莱茵河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为自己的首
要目标,这与成立初期致力于防止污染有着本质的差别。
可持续性目标已经贯穿在流域开发治
理的方方面面。
维护生态、保证水质、防御洪水等是莱茵河的基本保证,新的计划和任务中正
在将莱茵河自由航行、沿河地下水保护等列入,以确保莱茵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