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车辆交通事故灾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体系
1. 成立车辆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信息收集、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公安交警、消防、卫生、交通、气象、环保、通讯
等部门。
三、应急响应
1. 预警信息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交通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
(2)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气象信息。
2. 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判断,
并上报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人员疏散与救援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通行。
(2)消防部门负责灭火、救援被困人员。
(3)卫生部门负责伤员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 环保与防疫
(1)环保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污染得到及时处理。
(2)防疫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防疫消毒,防止疫情传播。
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1)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发布事故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2)宣传部门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后期处置
1. 事故调查
(1)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参与事故调查,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2. 责任追究
(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3. 后期恢复
(1)交通部门负责恢复事故现场交通秩序。
(2)卫生部门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卫生防疫工作。
五、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各级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