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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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国资委的相关通知和集团公司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集团公司的发展,制定了《债务风险分类管理暂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旗下的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各基层企业。
分类管理是指根据债务风险情况,对各企业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集团公司建立了重大事项管控制度,将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纳入各企业业绩考核范围,对大中型基建投资、并购投资、现金流、债务融资、还贷、担保、成本费用、更改支出、小型基建、捐赠等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管控。
分类管理的目标是遏制资产负债率上升趋势,最终使集团公司及各企业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并控制在合理水平,财务结
构稳健,债务结构合理,债务风险明显降低,确保集团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因债务风险引发的重大财务危机。
分类管理按照集团公司三级责任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坚持目标控制、动态管理、统一监督、分级负责、权责对等的原则。
集团公司以资产负债率为基本指标,参考各企业近年来负债水平和负债结构以及现金净流量等情况,确定债务风险分类管理范围。
根据债务风险程度高低,集团公司将各企业划分为四大类别:特别监管企业、重点监管企业、关注企业和正常企业。
其中,特别监管企业指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高于100%,或者资产负债率低于100%但持续严重亏损、资金链告急的企业;重点监管企业指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高于85%的发电企业或者高于90%的非电企业,且经营亏损、现金流紧张的企业;关注企业指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高于85%的发电企业或者高于90%的非电企业,但经营盈利或虽经营微亏但现金流较为稳定的企业;正常企业指资产负债率低于85%的企业。
企业,集团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其融资、调整其经营计划、加强财务监督等。
同时,对于风险控制措施有效、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规定集团公司应当动态调整债务风险分类管理范围,除已被明确分类的企业外,还包括债务风险一般的企业。
第三章规定各企业应当制定债务风险控制方案,包括现状分析、总体目标、年度目标、管理措施、责任落实和考核规定等。
债务风险控制方案应当确定未来三年资产负债率控制以及债务结构调整的各年度目标,资产负债率目标应当逐年下降。
控制措施应当从控制投资和负债规模、强化现金流管理、调整债务结构、提高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债务风险控制方案应当逐级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动态管理,并纳入各企业业绩考核体系。
各企业应当设专岗负责债务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第四章规定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制度,对所属各类企业债务风险有加剧趋势的及时下达预警通知。
被预警企
业应立即逐级向上级企业(集团公司)作专题报告,详细报告债务风险变化原因及防止恶化的对策。
集团公司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各企业应当每月随财务快报向集团公司报送债务风险分类管理监测指标表,特别监管企业应当每周报送和每月报送不同的表格。
各企业应当按年度随12月份财务快报逐级上报债务风险控制方案执行报告,执行报告须经本企业总经理(厂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每年年度终了,特别监管企业总经理(党组书记)应当向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其上一年度债务风险控制情况。
最后,对于债务风险措施效果不明显、风险持续增加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监管措施,对于风险控制措施有效、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企业,集团公司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产周转率。
为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和风险管理有效性,企业应该组织专项审计,并随时约谈企业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负责人。
对于债务风险控制不力、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发生严重亏损或重大资产损失的企业,应该对企业总经理进行警示谈话,并视具体情况组织开展责任调查与追究工作。
为控制债务风险,各企业应该把控制资产负债率作为首要目标,确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资产负债率预算指标,坚决遏制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的势头。
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应该依据财务承受能力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并注重经济效益、市场、价格、技术、资金和竞争风险分析。
在大中型基建项目方面,应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并根据集团公司批准的执行概算和投资计划组织实施。
在进行并购时,应该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严格履行集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并加强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效益测算等关键环节的管理,防范并购风险。
各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和发挥集团财务公司金融平台和结算中心功能,强化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防范资金风险。
同时,要加强流动资产管理,提高资产运转效率,盘活存量工作,加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项的清理和催收,降低货币资金存量,压缩流动资产,减少资金沉淀,提高流动资产周转率。
企业应当规范与多经、三产企业的关联交易,清理资金往来,限期收回主业资金。
同时,严格控制融资规模,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优先使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减少对外举债额度,加强债务结构的适时调整和优化,防范信用风险,确保再融资渠道畅通。
未经集团公司同意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各企业应当加大扭亏增盈力度,深化全面预算管理,降低燃料成本,严禁采购煤价电价倒挂的电煤,强化人工成本及其他可控费用管理,节约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严禁铺张浪费行为。
修理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新投产机组投产当年不得进行更改支出,投产后次年更改支出应当在折旧资金的10%以内严格控制,投产后第三年更改支出应当在折旧资金的15%以内严格控制。
以上措施旨在提高产周转率,腾出资金减少贷款,维护双方正当权益,降低集团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批才能进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建设和职工福利设施建设。
小型基建项目建设应受到严格限制。
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必须遵守审批程序才能进行对外捐赠。
捐赠行为应受到限制。
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不得虚列收入,不得挂账,不得弄虚作假以完成债务风险控制目标。
第六章规定了对关注企业的管理措施,其中第三十二条要求关注企业在降低资产负债率方面制定目标和措施,并将下降幅度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加分因素。
第三十三条规定关注企业的基建三项费用不得突破集团公司批复的执行概算及年度预算额度。
不得大量占用生产资金以搞前期项目而导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
第三十四条规定关注的分子公司应审慎对待对外兼并收购。
如确需并购,应经过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并确保项目并购后的经济效益。
如果项目并购后经济效益显著低于预期,则会在资产经营考核中扣分。
第三十五条规定关注企业在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率应达到90%以上。
工程款、燃料款、大宗材料款等应通过集团财
务公司统一对外结算,电热费回收天数应优于集团公司平均回收水平。
第三十六条规定关注企业应在集团公司下达预算额度内严格控制新增融资规模及资产负债率指标。
将80%以上的折旧
资金用于还贷,确保还贷额度完成,并创造条件争取多还贷。
第三十七条规定关注企业成本费用使用的定额应达到集团公司平均水平,电煤热值差应在集团公司标准内严格控制,且不超过上年水平。
第三十八条规定关注企业应在可回收折旧资金的20%以内控制年度更改支出规模。
具体项目应报集团公司上级企业核备。
第三十九条规定基层企业不得进行对外捐赠。
关注的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原则上不得对外捐赠,特殊情况应当履行集团公司规定审批程序。
第七章规定了对重点监管企业的管理措施,其中第四十条要求重点监管企业制定降低资产负债率的切实可行措施,并将降低0.5个百分点作为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
第四十一条规定重点监管企业基建三项费用应在集团公司批复执行概算及年度预算额度内节支5%,并以此作为竣工决算审查标准。
不得占用生产资金以搞前期项目而导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
确需进行并购,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并且确保项目并购后的经济效益。
如果项目并购后的经济效益显著低于预期,将在资产经营考核中根据差异程度进行扣分。
重点监管企业应当报备现金月计划和周预算,并且分、子公司可以对不合理的收支安排进行调整。
重点监管企业的资金归集率应当达到95%以上,并且工程款、燃料款、大宗材料
款等应当通过集团财务公司进行统一对外结算。
电热费回收周期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平均回收天数核减3天进行考核。
重点监管企业应当在集团公司下达资本性预算的基础上,新增融资核减5%、还贷额度核增10%。
如果没有下达还贷额
度指标的企业,应当争取以可回收折旧资金的10%用于还贷。
重点监管企业使用的定额应当优于集团公司平均水平,并且电煤热值差应在集团公司标准下浮10%以内严格控制,且
不超过上年水平。
重点监管企业人员在出差期间不得入住五星级宾馆,并且应当控制因公出国任务的安排。
重点监管企业应当在集团公司(分、子公司)下达预算额度内,严格控制更改支出规模。
涉及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等重大特殊项目的更改支出不应超过可回收折旧资金的18%。
具
体项目应当经上级企业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核备。
重点监管的企业原则上不得进行楼堂馆所等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建设、职工福利设施建设和新购小汽车。
特殊情况应逐级上报一事一审批。
重点监管的基层企业不得进行对外捐赠,而重点监管的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在无特殊情况下也不得对外捐赠。
特别监管企业应当确保资产负债率在集团公司下达预算指标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
特别监管企业的基建三项费用应当在集团公司批复执行概算及年度预算额度内节支10%,并以此作为竣工决算审查标准。
如果前期项目前景不明朗或缺乏投资效益,特别监管企业应主动减少或暂停前期费支出。
如果属于集团公司直接拨付前期费项目,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暂停前期费款项拨付。
特别监管企业严禁占用生产资金进行前期项目开发。
特别监管的基层企业严禁进行对外兼并收购。
特别监管的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如果确需进行并购,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并且确保项目并购后的经济效益。
如果项目并购后的经济
效益显著低于预期,将在资产经营考核中根据差异程度进行扣分。
团公司特别监管企业的财务和产权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特别监管企业的财务和产权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为了确保优质项目的效益,特别审批程序和效益责任书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收购后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别监管企业的现金收支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上级企业审查后的计划进行报告和核准。
除了特殊账户外,所有账户必须纳入财务公司网银系统在线监控。
特别监管企业应当尽量压缩更改支出规模,削减不必要的支出。
特别监管企业应当积极实施贷款债务重组,将短贷置换为中长期贷款。
使用的定额应达到集团公司先进水平,电煤热值差应在集团公司标准下浮20%以内严格控制。
特别监管企业严禁进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建设、职工福利设施建设和新购小汽车。
未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对外捐赠。
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债务风险不断扩大的特别监管企业采取包括人员调整、企业破产、兼并重组、变卖资产、出售股权等一系列非常措施。
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应当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特别监管企业的财务和产权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The risk management of debt in the company will be organized and implemented through coordinated n management.
Article 60: The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optimizing the power structure。
nal structure。
and industrial structure in order to control and prevent risks as the first line of defense.
Article 61: The Planning and Investment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strictly reviewing the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plans of each company and verifying the merger and n plans based on profitability。
It is also responsible for implementing the investment control target of the group company。
evaluating the benefits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and especially M&A projects。
and proposing ns for relevant companies.
Article 62: The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applying the results of debt risk assessments in personnel appointments。
salary levels。
and performance ns。
and improving differentiated assessment and reward and punishment systems。
Special n and key n enterprises participate in the group company's responsibility assessment。
with their assessment rewards and performance wage n standards implemented。
Companies that achieve debt risk control targets。
approved by the group company。
may have their assessment rewards and performance wages implemented according to general standards.
Article 63: The Safety n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strictly reviewing and controlling budget changes and repair projects based on the group company's budget for repair and n funds。
It is also
responsible for strengthening the n of the economic benefits of technical n projects and preventing ineffective expenditure on changes.
Article 64: The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reviewing the n budget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based on the average advanced level of project costs in the group。
the n。
and the five major groups。
and strictly controlling n costs.
Article 65: The Audit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conducting an audit check on the debt risk control of each enterprise at least once a year and proposing management and improvement ns for each enterprise's debt risk control.
Article 66: The Group Finance Company should fully utilize
its financial platform and settlement center ns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group company。
increase fund n and internal n。
increase lending support to each enterprise。
and ce external debt。
It should also assist the group company in supervising the cash flow budget n of special n enterprises。
At the same time。
the Group Finance Company should continuously enrich its methods and innovate its means to provide more efficient financial services to the enterprises in the group company system.
Article 67: Relevant documents of the group company regarding major control matters of special n and key n enterprises should be signed by the Planning and Development Department。
Planning and Investment Department。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
Safety n Department。
Engineering Management Department。
Audit Department。
Finance and Property Management Department。
and other relevant departments before being submitted to the group company leadership for approval.
Chapter X: Supplementary ns
Article 68: Each enterprise may formulate n details based on these ns and report them to the group company for record-keeping.
Article 69: These ns are interpreted by the Finance and Property Management Department of the group company.
Article 70: These ns shall come into effect from the date of their n.
Attachment: 1.Table of monitoring indicators for debt risk n management (I) - asset-liability cash flow n。
2.Table of monitoring indicators for debt risk n management (II) - rolling budget of funds.
债务风险分类管理监测指标表(一)——资产负债现金流情况
填报单位:
项目行次本月累计本年累计
一、资产结构情况
一)流动资产
其中:货币资金 1 ——
应收票据 2 ——
应收账款 3 ——
其中:电费 4 ——
热费 5 ——
二)非流动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原价 6 ——
减:累计折旧 7 ——
固定资产净值 8 ——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9 ——
固定资产净额 10 ——
工程物资 11 ——
在建工程 12 ——
无形资产 13 ——
二、债务结构情况
一)流动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 14 ——
应付票据 15 ——
应付账款 16 ——
预收账款 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 ——二)非流动负债
其中:长期借款 19 ——
应付债券 20 ——
三、资产负债率指标 21 ——
四、逾期债务情况
一)逾期借款 22 ——
二)逾期应付款 23 ——
三)逾期担保 24 ——
五、债务成本情况
一)费用化利息 25 ——
二)资本化利息 26 ——
六、现金流量情况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7 ——
二)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8 ——
三)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9 ——
注:单位为万元。
债务风险分类管理监测指标表(二)——资金滚动预算情况
填报单位。
预算周期: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收入预算支出预算
电热费收入电费热费小计
其他合计损益性支出资本性技改大中型基建收入计
燃料费修理费利息其他支出小计
归还及小本金型基建年初应收(付) 22 23 24
本年预算本年应收(付)本年已收(付)目前欠收(付)一二第一周三四五六日本周合计
第二周第三周第四周四周合计
注:单位为万元。
债务风险分类管理监测指标表(三)——货币资金日余额情况
填报单位:
日期在集团财务公司余额期初余额收入支出余额平均本年累计平均本月平均资金归集率
其中。
1 2 3 ——
4 5 6 ——
7 8 9 ——
10 11 12 ——
13 14 15 ——
16 17 18 ——
19 20 21 ——
注:单位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