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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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6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6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一、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进行专项培训。

描述记录要规范统一,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要注意内容的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对健康档案按照____岁以上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二、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预防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

三、建立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按行政村名,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顺序存放。

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有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归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四、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健康档案。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非特殊情况不得把原始健康档案交给会诊医生。

五、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公共卫生科信息员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六、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____)。

七、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信息记录与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首要职责是记录和管理居民的健康信息。

这包括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以及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血压、病史等。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健康档案是个人的重要信息记录和管理工具,它包含了个人的健康状况、疾病史、医疗服务使用情况等信息,对个人的健康管理、医疗服务提供以及公共卫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健康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效率,需要建立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一、健康档案的建立健康档案的建立应当由医务人员负责,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建立健康档案时,应采集个人的基本信息、疾病史、过敏史等必要信息,并与个人进行确认。

二、健康档案的保密健康档案涉及个人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泄露健康档案信息。

对于需要使用健康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经过个人的书面同意,并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三、健康档案的更新健康档案应当根据个人的健康情况进行及时更新和补充。

医务人员在为个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当及时记录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情况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至健康档案中。

四、健康档案的管理健康档案应当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存储、传输和使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五、健康档案的使用健康档案的使用应当以个人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为目的,并提供个人的合法需求。

在使用健康档案时,应当严格遵守个人的意愿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六、健康档案的共享健康档案的共享应当以个人的授权和医疗服务为基础,并严格遵守个人健康信息的保密要求。

健康档案的共享可以为个人的健康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但同时也需要注重个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七、健康档案的评估健康档案应当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档案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

评估应当由专业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八、健康档案的维护健康档案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包括数据备份、存储介质的更换、信息更新等。

维护工作应当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九、健康档案的销毁健康档案在不再需要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销毁,确保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反映居民的身心健康状况。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原则:档案内容应连续记录,确保居民健康信息的连续性。

(四)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居民隐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便捷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婚姻状况、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体检信息: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肺功能等。

(三)疾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手术史等。

(四)健康评估:健康状况评估、慢性病管理、心理健康评估等。

(五)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史、免疫规划等。

(六)医疗服务:就诊记录、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康复记录等。

(七)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记录、健康知识普及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职责:(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单位和人员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培训。

(四)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医疗机构职责:(一)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保密性。

(四)定期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审查、更新和补充。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职责:(一)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范本(3篇)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范本(3篇)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范本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健康档案的相关信息,提高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如下:一、健康档案的建档和归档管理制度1. 建档:(1)新患者建档时,要完整收集患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并填写建档申请表。

(2)对于已有档案的患者,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档案的信息准确性。

2. 归档:(1)根据档案编号、患者姓名等信息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归档后,要及时记录归档日期和归档人员,方便后续的查询和管理。

二、健康档案的查阅和借阅管理制度1. 查阅:(1)患者及其合法代理人有权查阅自己的健康档案,但需提前预约,并在查阅时进行身份验证。

(2)医务人员有权查阅患者的健康档案,但需提前申请,并在查阅时进行记录和审查。

2. 借阅:(1)健康档案只能在医疗机构内进行借阅,不得外借。

(2)借阅者要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归还时进行登记。

(3)借阅期限不得超过7天,过期未归还的要进行追踪,并进行相应的惩处。

三、健康档案的保存和销毁管理制度1. 保存:(1)健康档案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保存,如成人档案保存20年,儿童档案保存至18岁。

(2)保存期满后,要进行整理和归类,并将相关信息备份存档,以防意外丢失。

2. 销毁:(1)健康档案保存期满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严禁私自销毁档案。

(2)销毁过程要进行登记和审批,并在销毁后进行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隐私。

以上为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的范文,只供参考。

具体制度应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法规法规定相结合,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健康档案各项管理制度范本(2)健康档案是指对个人的健康情况进行记录、收集、整理和管理的文件。

建立和完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可以为个人提供全面的健康信息服务,为医疗机构提供准确的健康档案信息,促进全民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开展。

下面是一个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健康档案的管理,统一规范档案的建立、使用和保管,完善健康档案信息服务,提高个人健康管理的效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机制,确保居民的健康数据得到科学、安全、有效地管理和应用,提供全面、精细、定制化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市或全区(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以及相关健康机构。

第四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保护居民个人隐私和隐私权益。

第五条健康机构应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信息系统,保障居民健康档案的安全和可靠。

第六条健康机构应设置健康档案管理员,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持续性。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机构第七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应用和保密工作。

第八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应有专门的健康档案管理机构,设置相应的岗位和人员,确保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条健康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康档案信息系统,保证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准确。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学、信息管理等专业知识,熟悉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学习和更新健康档案管理的知识。

第十三条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医疗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居民个人隐私和隐私权益,严守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健康档案管理员应具备健康档案管理的基本技能和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确保健康档案信息的准确和安全。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第十五条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应以居民为中心,按照居民个性化的需求,提供全面、定制化的健康服务。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目的为了加强健康档案管理,确保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健康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健康档案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职责1. 健康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

3. 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健康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四、健康档案管理规范1. 健康档案的收集(1)收集范围:包括员工健康体检报告、疫苗接种记录、疾病诊疗记录、健康咨询记录等。

(2)收集要求: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

2. 健康档案的整理(1)按照档案类别进行分类,如员工健康体检档案、疾病诊疗档案等。

(2)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合规性。

3. 健康档案的归档(1)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类别进行归档。

(2)归档时,应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健康档案的保管(1)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资料受潮、霉变。

(3)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

5. 健康档案的利用(1)档案资料查询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查询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档案资料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确保档案资料的归还。

(3)档案资料利用过程中,应尊重个人隐私,不得泄露档案资料。

五、奖惩1. 对在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健康档案管理部门。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我单位员工的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预防疾病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健康档案的管理1. 建立健康档案(1)单位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疾病史、体检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等。

(2)员工入职时,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2. 档案保管(1)健康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2)档案保管期限为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5年。

3. 档案更新(1)员工健康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内容包括员工体检结果、疾病治疗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等。

(2)员工发生重大疾病或变更联系方式时,应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三、健康档案的流程1. 入职体检(1)员工入职前,单位安排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结果作为健康档案的一部分。

(2)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2. 定期体检(1)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常规体检、妇科体检、眼科体检等。

(2)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3. 疾病治疗(1)员工患病后,应及时就医,并按照医生要求进行治疗。

(2)治疗情况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4. 疫苗接种(1)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员工需求,组织员工进行疫苗接种。

(2)疫苗接种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5. 档案查询(1)员工本人、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可查询健康档案。

(2)查询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四、健康档案的使用1. 健康管理(1)单位根据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健康管理,包括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等。

(2)对患有慢性病、职业病等疾病的员工,提供针对性健康管理服务。

2. 职业健康监护(1)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员工岗位特点,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2)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3. 员工福利(1)单位根据健康档案,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2)如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补助条件,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文(9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文(9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文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

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

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

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____,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

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

新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文(二)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

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一、加强信息化建设。

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

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____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纸质和电子档案填写、录入质量审核制度一、纸质档案填写完毕以后,要交公卫科主任审核,纸质档案要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如有不符合标准的档案,公卫科主任要退回填写人重新完善档案资料,直至符合标准方可归档。

二、电子档案录入要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每一批电子档案录入完毕之后要请公卫科主任审核,符合标准工作才算结束。

对录入与文本信息不一致,甚至出现逻辑性错误的档案录入人要及时修改更正。

三、连续两次出现填写档案不合格或者微机录入不合格的人员,要与年底奖励绩效工资挂钩,扣除年终绩效考核分数____分,以后每出现一次扣____分,以此类推。

四、院长第月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抽查,进行审核,发现不合格的档案责令公卫科及时修改更正,连续出现两次扣除公卫科主任年终绩效考核分数____分,以后每出现一次扣____分,以此类推。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内容:1、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档案2、前期预防的档案3、材料和设备管理档案4、工作场所管理档案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档案6、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7、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档案9、职业卫生培训档案10、职业病诊断管理档案11、群众监督档案(三)职业卫生档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及时进行归档。

(四)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档案资料。

(六)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记录,以备分析。

(七)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档案资料时,公司应如实地提供。

(八)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九)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

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一种管理职工职业健康信息的制度,旨在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公司应建立职工的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体检结果、职业接触史、职业病史等相关信息。

2. 健康体检: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检查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防控潜在的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一般人群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般人群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一般人群健康档案的管理,提高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健康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辖区内一般人群的健康档案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疾病预防控制、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内容。

第三条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健康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确保档案的可靠性和有效性;(二)完整性原则:健康档案应包含个人健康管理的全部信息,确保档案的全面性;(三)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密,确保个人隐私;(四)及时性原则: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补充信息。

第二章档案建立与保管第四条健康档案的建立:(一)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健康档案;(二)健康档案应以个人为单位,一人一档;(三)健康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五条健康档案的保管:(一)健康档案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二)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六条健康档案的更新与补充:(一)居民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应及时将体检结果录入健康档案;(二)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有健康问题,应及时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反映,医务人员应将相关信息补充到健康档案中;(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健康档案进行更新和补充。

第三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七条健康档案的利用:(一)医务人员在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时,可查阅其健康档案;(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时,可查阅相关健康档案;(三)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可查阅相关健康档案。

第八条健康档案的保密:(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健康档案借出、复制或提供他人查阅;(三)居民有权查阅、复制其健康档案,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国家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加强健康档案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

第三条国家健康档案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分类管理:对全民健康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分类管理,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安全保密、规范使用:严格保护居民个人隐私,确保健康档案信息安全,规范使用健康档案信息。

(三)动态更新、持续改进:及时更新健康档案内容,不断提高健康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健康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国家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检查信息: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生理指标。

(三)疾病诊疗信息:病史、家族史、过敏史、手术史、用药史、住院史、就诊记录等。

(四)健康评估信息:健康风险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干预等。

(五)公共卫生服务信息: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等。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存储、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健康档案的收集:(一)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获取。

(二)健康检查信息:通过健康体检、疾病筛查等方式获取。

(三)疾病诊疗信息:通过就诊记录、病历、检查报告等获取。

(四)健康评估信息:通过健康评估、健康指导、健康干预等方式获取。

(五)公共卫生服务信息: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记录、传染病防控记录、慢性病管理记录等获取。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员工健康水平。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康档案的目的:1. 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为健康管理提供依据;2. 实施个性化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3. 为单位提供健康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第五条健康档案的内容:1. 基本信息登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健康检查记录:血压、心率、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部X 光片等;3. 疾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4. 用药情况:常用药物、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等;5. 健康教育: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讲座、健康活动参与情况等。

第六条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要求:1. 建立健康档案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健康档案的填写应由本人或授权人完成,确保信息来源可靠;3. 健康档案应定期更新,至少每年更新一次;4. 健康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七条健康档案的保密:1. 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保密工作;2. 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员工个人信息;3. 健康档案的查阅和使用,需经本人同意或授权。

第三章健康检查与疾病预防第八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内科检查:血压、心率、血糖、血脂等;2. 外科检查:视力、听力、心电图等;3. 妇科检查:女性员工;4. 儿科检查:未成年人。

第九条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对异常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疾病:1.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意识;2. 提供健康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3. 加强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4. 实施疫苗接种,预防传染病。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卫生保健服务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社区全科医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居民健康档案是在生物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

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三、对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进行培训。

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四、居民健康档案应由社区全科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

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五、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六、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应妥善保存。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二)1.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

3.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每学年的健康体检。

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瞒报,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4.学校按教育部门规定每学年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5.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三)是指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对健康档案进行维护和管理、并进行有效利用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医院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部门及全体医务人员。

第三条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安全性、连续性、规范性原则。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收集第四条健康档案以患者个人为单位,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检查、治疗、康复等资料。

第五条新入院患者应在入院当日建立健康档案,已建立健康档案的患者需在住院期间及时更新。

第六条健康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二)病史: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三)检查结果: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心电图等;(四)治疗过程:治疗方案、用药记录、手术记录等;(五)康复情况:康复训练、疗效评价等。

第三章健康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第七条健康档案由我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八条健康档案的存储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应妥善保管,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

第九条健康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权限如下:(一)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制其健康档案;(二)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有权查阅、复制其健康档案;(三)其他人员需查阅、复制健康档案,应经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第十条健康档案的保密原则:(一)未经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不得泄露其健康档案内容;(二)医务人员在查阅、复制健康档案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四章健康档案的保管与销毁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鼠咬;(二)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健康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三)定期对健康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十二条健康档案的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二)经医院主管领导批准;(三)销毁前,应通知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并为其提供查阅、复制健康档案的机会;(四)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不被泄露。

健康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健康档案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个人健康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涉及个人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个人隐私权,提高健康档案管理水平,为医疗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健康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收集健康档案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来源的合法性。

第六条健康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档案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健康档案的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篡改、伪造、隐瞒事实。

第三章健康档案的保管第八条健康档案的保管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进行保管。

第九条纸质档案的保管应做到防潮、防虫、防霉、防鼠、防尘、防火、防盗等,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第十条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和技术,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建立档案保管责任制,明确保管人员的职责。

第四章健康档案的使用第十二条健康档案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复制、修改、删除健康档案。

第十四条健康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原则:使用健康档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保密原则:对健康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三)最小化原则:使用健康档案时,仅限于实现医疗服务、科研教学、公共卫生管理等目的,不得滥用。

第五章健康档案的销毁第十五条健康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十六条健康档案的销毁应经过以下程序:(一)审核:对拟销毁的健康档案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销毁条件。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本单位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二)负责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负责健康档案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四)负责健康档案的保密工作;(五)负责健康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六)组织开展员工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三章健康档案内容与格式第七条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二)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健康状况评价等;(三)健康检查:体检报告、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等;(四)健康干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康复治疗等;(五)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健康档案格式:(一)纸质档案:采用统一规定的健康档案袋,按照顺序装入相关资料;(二)电子档案: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流程第九条健康档案收集:(一)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员工基本信息;(二)员工入职后,由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员工健康状况、健康检查、健康干预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健康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类别和顺序进行整理;(二)对收集到的健康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归档:(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将健康档案进行归档;(二)归档的档案应当存放于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医院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的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院的合法权益,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部门、全部工作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全部涉及患者健康档案的管理活动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定义1. 健康档案:是指医院为每位患者建立并管理的记录患者个人健康情形、病历等相关信息的电子或纸质档案。

2. 健康档案管理:是指对患者健康档案的建立、归档、保管、查询和使用等活动的管理工作。

3. 患者:是指接受医院医疗服务并被医院建立健康档案的个人。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归档第四条健康档案的建立1.医院接诊患者后,必需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建立患者的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应包含患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疾病诊断信息、治疗方案、手术记录等。

3.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等信息,并在健康档案中进行归档。

第五条健康档案的归档1.健康档案归档负责人应及时将患者的健康档案整理归类,并交由专人进行归档管理。

2.健康档案应采用密封、防潮、防火等措施妥当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归档管理人员应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分发和借阅,并做好相应记录和监督。

第三章健康档案的保管和查询第六条健康档案的保管1.健康档案的保管时间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定,并确保符合规定时间内的保管要求。

2.健康档案应储存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阔别火灾、水漏等不安全因素。

3.医院应定期对健康档案进行备份,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备份机制,以防止档案丢失。

第七条健康档案的查询和使用1.患者可以依据需要向医院申请查询和使用本身健康档案的相关信息。

2.医务人员可以依据工作需要查询和使用与患者健康档案相关的信息,但必需经过授权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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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3.体检分为新生入学体检,每学年的健康体检。

新生入学体检所涉及的与学籍管理的有关异常健康情况,学校必须如实上报有关部门,不得拖延、漏报、瞒报,新生入学体检中发现异常时,学校应当在有效时间内进行复核,经学校定点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学校将疾病诊断及处理建议提交给基础教育科,由基础教育科返回意见后,教务处根据规定办理休学。

4.学校按教育部门规定每学年对在校学生进行常规健康体检后,应建立体检健康档案
5.学生体检后,学校及时汇总、上报体检数据给上级主管部门,并对学生存在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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