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HSE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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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情况
(1)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嘉盛半导体扩建项目管理方针和目标,施工现场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开展创文明工地活动。
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废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环境,创造一个生产活动有序、人身健康安全、工作环境整洁文明的工地。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工地和各施工班组。
三、编制依据及适用法规
1、《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6、《环境管理规范及使用指南》(GBFF24001-1996)
四、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分工
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原则上按施工区域划分。
同一区域有两个以上班组施工时,按各自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生活区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统一负责。
五、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部在大门口应设置五牌一图(各类施工标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在施工区域内设置必要的道路,并且要保持道路通畅。
不能在道路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应特别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
3、现场施工道路和施工区内,要定期进行打扫清理,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地下工程施工期间,要防止运输车辆将泥砂带入主干道路。
4、现场按施工平面总图要求设置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箱,并落实管理单
位,设专人管理,定期清扫清运,保持清洁卫生。
5、工地内的生活设施(宿舍、食堂、浴室等)符合卫生和居住要求。
宿舍及周围环境保持整洁,使施工人员有良好的生活休息条件。
施工现场设置饮水器具,保障饮水供应。
高温季节,应有降温饮料。
6、各施工班组应组织落实,解决好职工就医等实际生活问题,关心职工生活,关爱职工健康,使广大职工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一线施工。
应根据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统一要求,做好疫情疾病的防治工作。
7、进场职工行为管理。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章守纪,文明礼貌,衣着整洁,且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其行为举止要符合以下要求:
(1)在现场施工中,其工作面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垃圾和杂物及时调整设备、机具和材料的位置,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2)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其工作行为和表现必须符合有关要求,不得野蛮施工。
(3)严格执行现场施工管理监督和检查制度,杜绝影响和破坏施工安全的行为发生,如违章施工、作业时抽烟、上班前喝酒和过分玩笑等。
(4)现场不准随意吸烟,在施工期间,如要吸烟必须到指定的吸烟室吸烟。
(5)提倡积极向上的业余生活风貌。
现场禁止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现场发现以上行为,将按奖惩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环境管理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投入必要的资源,努力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损害健康。
2、在施工过程中,发挥HSE管理体系的环境管理作用,保证其有效运行。
3、施工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至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堆放或凌空抛洒,影响施工现场环境。
安装工程产生的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自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如防腐保温材料及其有毒有害物资,清运至指定地点。
4、现场粉末状散装材料,应尽量采用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必要时须采取洒水除尘措施。
5、现场生活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箱,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
6、噪声控制。
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场界噪声限值》(GBl2523—90)制定相应制度和措施。
强噪声作业必须将噪声控制在70分贝以下,
并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22时。
需昼夜连续作业时,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把噪声控制在55分贝,同时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
7、安装施工阶段主要的噪声源是管道切割、砂轮机以及预试车阶段的试压吹扫等。
依据自身环境管理体系识别环境危害源情况,对重大危害源提出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8、污水排放。
现场总图将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安装和一般土建施工可直接排入总图排水系统;土建搅拌站污水必须经沉淀后方可将清水排入排水系统。
现场施工产生的化学污水,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就考虑处理达标排放。
严禁将化学污水不经处理,随意排放。
(2)现场保卫与防火管理制度
一、目的
防止工程设备及各类物资的丢失和损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的工地、办公室、生活区。
三、项目现场保卫及消防工作分工
1、施工区:现场门卫及现场围档和主干道路仓库区由项目部负责;施工区域内原则上按施工队分工,负责各自施工区域内治安保卫工作。
2、办公区:办公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3、生活区:生活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4、现场将在大门口设立总值班室,由项目部负责,施工期间,24小时值班。
值班室主要负责日常巡逻和保卫消防检查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值班室应建立值班巡逻检查及报告制度。
四、消防管理
项目部和各施工队按照各自分工区域,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并应有明确标志。
各施工队、班组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个班组至少培训一名消防员,一旦有事故,除报警外及时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五、现场设立防火区
1、对于设定的防火区如仓库、油库、易燃物品区域要制定防火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并配备适当的防火器材。
2、对于重点防火区,要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标牌和告示是预防事故和火灾的视觉帮助,所有消防标牌警示牌,应设在显眼的地方,且不能随便移动和替换。
4、所有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消防部门的规定。
5、现场消防工作按照分工应设立消防责任区。
对于消防重点防范区,责任必须落实到领导和个人,要求设立消防责任牌,责任牌上应标明责任区范围,消防器材设置情况、责任区负责人等。
6、所有消防器材,要定期组织检查、维修和更换,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投入使用。
六、火灾事故处理
1、建立火灾报警网络。
当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立即通过各种手段通知值班室和总值班室,值班室报告值班领导和保卫干部立即前往火灾现场处理火情。
如果火势不大,现场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组织指挥下,利用起火现场附近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如果火势难于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应注意保护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2、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对于受伤人员应按本手册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3、火灾事故的善后工作。
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部HSE部门要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事故处理意见应及时通报上级部门。
4、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HSE部门要督促检查事故处理情况,按照奖罚制度进行奖惩处理。
积极协助事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组织现场各施工队认真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动火作业的审批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二、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
在本项目施工区域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产生火花的作业;
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动火管理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三、动火级别划分
根据动火部位的危险程度,动火分为一、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
一级动火:
(1)有易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装置、罐区和仓库等;
(2)易燃可燃物品及有毒物质装卸区等;
(3)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管线。
(4)节假日期间对影响生产装置运行必须进行的动火。
(5)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动火,确属需要时,20时到次日8时之间的动火要作为一级动火处理。
二级动火:
(1)从易燃、易爆或系统拆除的容器、管线,已运到安全地点、并经过吹扫处理化验合格;
(2)装置、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地区及循环水系统;
(3)其它临时动火。
三级动火:
在施工现场没有危险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点一处,固定动火点要设立标志,相关部门要严格管理,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
四、动火作业的审批
1、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班组长提出申请,由项目HSE
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然后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经业主
审查批准后,由项目HSE部门负责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发放动火作业票,准许动火。
否则严禁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班组长提出申请,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会同班组专职安全员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确认,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动火作业票,经项目部HSE部门批准后,方可准许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三级动火区的设定由项目HSE部门根据动火所需提出申请,报业主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
动火区域设置不得在涉及易燃有毒介质区域内,安全距离应大于30M,并设置明显标志。
五、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项目HSE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
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标准的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严肃处理。
六、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1、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2、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
3、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动火”原则的动火要求,有权拒绝动火。
七、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动火监护人的资格:动火监护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的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动火监护人的职责:动火监护人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项目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3、动火监护人的权限: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作并
(3)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安全使用各种施工机具,避免发生各种事故。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施工机具。
三、安全管理内容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