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冀建材[2003]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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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正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
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冀建材[2003]355号)
各市建设局:
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省政府确定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八个专项整治”中的一项,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经进入第二阶段,即集中整治阶段。

各市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技术监督、工商、公安、交通和建材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密切合作,切实把这次工作做好。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全省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目标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效果,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在本部门内设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业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各市要制定整治工作目标,逐级分解整治任务,明确负责人员和考核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

请各市于7月30日前将你市建设系统建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情况,以及制定的整治工作目标报省建设厅建设材料装备处。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各级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建材产品在使用环节的整治工作,主要对下列建材产品进行整治:建筑主体
材料(混凝土预制构件、砌块、水泥制品等)、功能性材料(防水材料)及其他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扣件、低压电器和装修材料(建筑陶瓷、内墙涂料、人造板和其他室内装饰材料等)。

同时,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和本行业实际,确定一批重点整治的工地和重点整治的产品,作为这次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

凡列入本地区重点工程的开工项目,应作为重点整治工地,其他开工项目选取不低于总数50%的项目进行专项整治。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方式
这次专项整治的方式以查验证照和进行抽样检测、见证取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属国家、省淘汰和限制使用产品目录内的建材产品,不得用于建设工程。

(二)经国家、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建设工程。

(三)对实行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管理的建材产品,要检查其证照是否齐全;对未实行3C认证、生产许可证等管理的建材产品,要检查其是否有生产标准(包括国标、地标或企标)、营业执照、化验室合格证(水泥生产企业)等。

(四)对建设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产品,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和检测。

对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以及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建材产品和有害物质超过限量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并清出施工现场,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建筑工地,要限期进行整改。

(五)对建设工程用建筑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和采暖散热器等三类产品,根据冀建材[2003]176号文件要求,省建设厅统一组织检查,请各市摸清底数,做好抽样准备。

四、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将本地区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建设厅,并应报同级建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建材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对进行整治的施工现场、建材产品情况列表统计;对在整治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不合格建材产品、限期整改的工地,应及时上报。

请各市于每月15日前将本地区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重点工地、重点建材产品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省建设厅建设材料装备处,并建议各市参照《重点建材产品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的表式对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存档备查。

五、时间安排
6月20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市务于11月30日前完成集中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省建设厅和同级建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12月1日至31日为检查总结验收阶段,由质检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在集中整治阶段,省建设厅
将不定期对各市建设系统整治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

六、严格执法,严肃检查纪律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事,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对在专项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执法不严或与不法分子相勾结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市要抓住这次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市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努力工作、协调联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重点工地、重点建材产品整治情况汇总表
附件2:重点建材产品整治情况统计表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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