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控股公司的两重经济职能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互促进, 达到健全 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和完善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双重 目标。
关键 词 : 国有控 股 公 司 ; 重 经济 职 能 ; 导 作 用 ; 体 作用 两 主 主 中 图分 类 号 :06 1 F4. 3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360 (09 0—030 17—8X 20 )206—4
竞争 环境 , 要通 过这 两重 职能 的有机 结合 , 并 相互 促进 , 到健 全 国有企 业 的经 营机制 和 完善 国有 资产 达
管理体 制的双 重 目标 。
一
、
国有控股公司的主导作用及其存在 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是国家投资与股份制相结合的产物和表现。现代公司制度是建立在所有权与经营权 分离基础上的企业管理制度 , 出资人与经营者的关系表现为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出资人可以是 自然人、 法人 , 当然也可以是代表全民的国家。 事实上 , 政府出于稳定经济发展和保障国计民生的 目的, 必须直接 参与和控制一部分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国有控股公司的组建 , 正是在现代公司制度基础之上 , 国家直 接 干预社会 经济 活动 的结 果 。 国有控股公司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作为政府 的投资主体 , 国有控股公司的经营行为应 体现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求 , 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 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由 于市场经济具有先天的缺陷, 市场的规模越大 , 竞争的程度越高, 自发性和盲 目 其 性就越大 , 可能导致的
其他 国有企业 ; 国有控股公司与政府联系密切 , 有助于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 拥有的高层次人才 , 能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 这是众多的其他非 国有控股企业所不及的。 实践表 明, 通过国有控股公司实现政府宏观调控 的要求 , 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 然而 , 国有控股公 司作为政府的投资主体 , 在发挥 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中 , 却存在着现实的困难和 障碍 , 这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分析。 从宏观层面来讲 , 中央和地方在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上会 出现矛盾。 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稳
2 0 年 第 2期 09 总第 9 2期
上 海 金 融 学 院学 报
J u n l o h n h i i a c ie s y o r a f S a g a F n n e Un v ri t
No 2,2 0 . 0 9 Ap r No.2 9
论 国有控股公 司的两重经济职能
一
63—
论 国有 股 公 司 的 两 重经 济 职 能
国有控 股公 司在 国民经济 中发挥 主导 作用 具有 得天 独厚 的优 势 。国有控 股公 司拥 有雄 厚 的社 会资 本 和物质基 础 ,掌控 着众 多 的子 公 司和孙 公 司 ,并 对相关 企业 和行 业起 着直 接或 问接 的引导 和制 约作 用 。 因此 , 国有 控股 公 司具有贯 彻宏 观调 控要 求 的可能性 和 现实性 , 落实政 策 的能 力和 效率 远远 高 于 其
一
代理链过长。 国有控股公司的委托 一 代理链包括 : 国资委以股东身份与 国有控股公 司的董事会之间的
关 系 , 事 会 与经 理人 之 间 的关 系 , 董 以及 国有 控 股公 司与下 属 子公 司之 间 的关 系 , 这 些复 杂 的委 托 一 在
代理关系中经常会有矛盾和冲突 , 导致各种机会 主义 的存在和蔓延 。 其次 , 约束激励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 的代理人由于拥有强大的资产支配权 , 因此产生种种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 使国有资产 的配置效率下降 ; 同时 , 委托人在更长的链条中成了代理人 , 就会缺乏追逐 剩余索取权的动力 , 甚至放弃对 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和经营效率最大化的追求 。 可 见 , 发挥 国有控 股公 司 的主 导作 用 , 要 既要 充分 利 用它 们 的现 有优 势 , 要积 极解 决 现 存 的矛 盾 更
定性 , 因而形成 和 维护地 方 保护 主义 , 裂 了企业 间按 经 济 的 内在要 求进 行 分 工协 作 的关 系 , 割 限制 了 国
有控股公司主导作用的发挥。地方保护主义和过多的重复建设 , 使得地区问的产业结构趋同, 企业发展 的市场空间变小 , 规模经济难 以实现。 同时 , 也加剧 了地 区和行业间的不平衡 , 使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益下 降, 影响了国有控股公司主导作用的发挥。 从微观层面来讲 , 由于国有产权的特殊性 , 国有控股公司的委托 一代理制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 , 委托
自觉遵循市场规律, 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 这就要求规范国有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 既要在市场竞争条件下 履行政府的主导职能, 落实国家的产业政 策; 又要在政府的宏观指 导下履行市场的主体 职能, 在竞争 中立于不败之地。也 就 是说 , 国有控 股公司既不能脱离政府 的宏观指导 , 又不 能脱 离市场的竞争环境 , 并且要通过这 两方 面职 能的有机结合 ,
林树 祥
( 海市 医药 学校 , 海 20 3 上 上 0 15)
摘
要: 本文试 图从政府投 资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两方面来论述 国有控股公司的两重经济职能 , 以及 它们之 间的相
互关系。作 为政府的投 资主体 , 必须发挥 主导作用 , 成为 国民经济持续 、 稳定发展 的可靠保障 ; 作为市场的竞争主体 , 必须
供求矛盾和经济失衡也就越严重。因此 , 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是使国民经济保持 良好运行的必要手段 ,
而国有控股公司则是实现宏观调控 的直接载体和重要力量。
收 稿 日期 :09 0—1 20 — 2 7
作者简介: 林树祥 ( 9 0 ) 男, 15 一 , 浙江宁波市人 , 上海市医药学校讲 师。
国有控股公司具有两重经济职能。 一方面企业作为政府的投资主体 , 必须在国民经济 中发挥主导作 用, 成为我国经济持续 、 稳定发展的可靠保障; 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的竞争主体 , 必须在竞争中不断提 升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 如何规范国有控股公司的行为 , 成为完善两重经济职能的关键 。 一方面 , 要在市 场竞争条件下履行政府投资主体的职能 , 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 ; 又要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履行市场主体 职能 , 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也就是说 , 国有控股公司既不能脱离政府的宏观指导, 又不能脱离市场的
关键 词 : 国有控 股 公 司 ; 重 经济 职 能 ; 导 作 用 ; 体 作用 两 主 主 中 图分 类 号 :06 1 F4. 3 文 献标 识 码 : A 文 章 编 号 :6360 (09 0—030 17—8X 20 )206—4
竞争 环境 , 要通 过这 两重 职能 的有机 结合 , 并 相互 促进 , 到健 全 国有企 业 的经 营机制 和 完善 国有 资产 达
管理体 制的双 重 目标 。
一
、
国有控股公司的主导作用及其存在 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是国家投资与股份制相结合的产物和表现。现代公司制度是建立在所有权与经营权 分离基础上的企业管理制度 , 出资人与经营者的关系表现为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出资人可以是 自然人、 法人 , 当然也可以是代表全民的国家。 事实上 , 政府出于稳定经济发展和保障国计民生的 目的, 必须直接 参与和控制一部分重要的社会经济活动。国有控股公司的组建 , 正是在现代公司制度基础之上 , 国家直 接 干预社会 经济 活动 的结 果 。 国有控股公司必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 作为政府 的投资主体 , 国有控股公司的经营行为应 体现政府的宏观调控要求 , 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导向, 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和发挥主导作用。由 于市场经济具有先天的缺陷, 市场的规模越大 , 竞争的程度越高, 自发性和盲 目 其 性就越大 , 可能导致的
其他 国有企业 ; 国有控股公司与政府联系密切 , 有助于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 拥有的高层次人才 , 能为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 这是众多的其他非 国有控股企业所不及的。 实践表 明, 通过国有控股公司实现政府宏观调控 的要求 , 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 然而 , 国有控股公 司作为政府的投资主体 , 在发挥 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中 , 却存在着现实的困难和 障碍 , 这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来分析。 从宏观层面来讲 , 中央和地方在权力和利益的分配上会 出现矛盾。 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稳
2 0 年 第 2期 09 总第 9 2期
上 海 金 融 学 院学 报
J u n l o h n h i i a c ie s y o r a f S a g a F n n e Un v ri t
No 2,2 0 . 0 9 Ap r No.2 9
论 国有控股公 司的两重经济职能
一
63—
论 国有 股 公 司 的 两 重经 济 职 能
国有控 股公 司在 国民经济 中发挥 主导 作用 具有 得天 独厚 的优 势 。国有控 股公 司拥 有雄 厚 的社 会资 本 和物质基 础 ,掌控 着众 多 的子 公 司和孙 公 司 ,并 对相关 企业 和行 业起 着直 接或 问接 的引导 和制 约作 用 。 因此 , 国有 控股 公 司具有贯 彻宏 观调 控要 求 的可能性 和 现实性 , 落实政 策 的能 力和 效率 远远 高 于 其
一
代理链过长。 国有控股公司的委托 一 代理链包括 : 国资委以股东身份与 国有控股公 司的董事会之间的
关 系 , 事 会 与经 理人 之 间 的关 系 , 董 以及 国有 控 股公 司与下 属 子公 司之 间 的关 系 , 这 些复 杂 的委 托 一 在
代理关系中经常会有矛盾和冲突 , 导致各种机会 主义 的存在和蔓延 。 其次 , 约束激励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 的代理人由于拥有强大的资产支配权 , 因此产生种种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 使国有资产 的配置效率下降 ; 同时 , 委托人在更长的链条中成了代理人 , 就会缺乏追逐 剩余索取权的动力 , 甚至放弃对 国有资产保值 增值和经营效率最大化的追求 。 可 见 , 发挥 国有控 股公 司 的主 导作 用 , 要 既要 充分 利 用它 们 的现 有优 势 , 要积 极解 决 现 存 的矛 盾 更
定性 , 因而形成 和 维护地 方 保护 主义 , 裂 了企业 间按 经 济 的 内在要 求进 行 分 工协 作 的关 系 , 割 限制 了 国
有控股公司主导作用的发挥。地方保护主义和过多的重复建设 , 使得地区问的产业结构趋同, 企业发展 的市场空间变小 , 规模经济难 以实现。 同时 , 也加剧 了地 区和行业间的不平衡 , 使国有资产的配置效益下 降, 影响了国有控股公司主导作用的发挥。 从微观层面来讲 , 由于国有产权的特殊性 , 国有控股公司的委托 一代理制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 , 委托
自觉遵循市场规律, 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 这就要求规范国有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 既要在市场竞争条件下 履行政府的主导职能, 落实国家的产业政 策; 又要在政府的宏观指 导下履行市场的主体 职能, 在竞争 中立于不败之地。也 就 是说 , 国有控 股公司既不能脱离政府 的宏观指导 , 又不 能脱 离市场的竞争环境 , 并且要通过这 两方 面职 能的有机结合 ,
林树 祥
( 海市 医药 学校 , 海 20 3 上 上 0 15)
摘
要: 本文试 图从政府投 资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两方面来论述 国有控股公司的两重经济职能 , 以及 它们之 间的相
互关系。作 为政府的投 资主体 , 必须发挥 主导作用 , 成为 国民经济持续 、 稳定发展 的可靠保障 ; 作为市场的竞争主体 , 必须
供求矛盾和经济失衡也就越严重。因此 , 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是使国民经济保持 良好运行的必要手段 ,
而国有控股公司则是实现宏观调控 的直接载体和重要力量。
收 稿 日期 :09 0—1 20 — 2 7
作者简介: 林树祥 ( 9 0 ) 男, 15 一 , 浙江宁波市人 , 上海市医药学校讲 师。
国有控股公司具有两重经济职能。 一方面企业作为政府的投资主体 , 必须在国民经济 中发挥主导作 用, 成为我国经济持续 、 稳定发展的可靠保障; 另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的竞争主体 , 必须在竞争中不断提 升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 如何规范国有控股公司的行为 , 成为完善两重经济职能的关键 。 一方面 , 要在市 场竞争条件下履行政府投资主体的职能 , 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 ; 又要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履行市场主体 职能 , 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也就是说 , 国有控股公司既不能脱离政府的宏观指导, 又不能脱离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