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复核员安全规范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化学品审查员安全规范
⑴必须核查提货单位、车辆和人员(包括委托运输的)的危险品运输资质,不符合交付条件的,应当拒绝发货。
⑵相关资质证书应复印并妥善归档备查。
⑶经国家授权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⑷在危险品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⑸商品出库复核,必须货单核对,做到“七对二完好一清晰”--商品编号、品名、规格、包装、牌号、数量、危规编号,商品内外包装和外观质量完好,商品标志(安全标签等)清晰有效;应按要求提供拟议危险化学品的信息 CSDS。
⑹剧毒爆炸品出库复核,必须坚持“五双”制度,并移交托管人进行资格验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⑺复核完毕,立即与客户核实。
⑻严禁使用铁制工具从事一级易燃易爆商品的开箱分拣复核,严禁赤膊、穿拖鞋、背心、铁钉鞋从事危险品作业,严禁随意处置危险品废弃物,严禁在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的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进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提运,严禁在雨、在雪天,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客户应自行交付在水中燃烧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