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OHSAS18001:2007代替GB/T28001—2001 2011年12月30日公布 2012年02月0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发布前言GB/T 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如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8001-2011的实施指南(GB/T28002)。
本标准考虑了与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的相容性,以便于满足组织整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需求。
本标准是对GB/T28001-—2001标准的修订.主要变化如下:--更加强调了”健康"的重要性;--对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模式,仅在引言部分作全面介绍,在各主要条款的开头不再予以介绍;-—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包括: a)新增9个术语。
它们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b)修改13个术语的定义。
它们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风险"、"风险评价";c)原有术语”可容许风险”已被”可接受风险"所取代(参见3。
1);d)原有术语"事故”被合并到术语”事件”中(参见3.9);e)术语"危险源"的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参见3.6); 注:考虑到这样的损失和破坏并不直接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它们应包括在资产管理的范畴内。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1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
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或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b)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 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e)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f) 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规范性引用文件 2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事故 accident造成了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2 审核 audit见GB/T 19000-2000中3.9.1的定义。
3.3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所有活动的所有领域。
3.4 危险源 hazard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GBT28001-201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
a)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
c)包括组织至少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 他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a 按能量分类:机械能、热能、电能、化学能、放射能、 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b 按GB/T 13861-1992 分类有六种类型分类:物理性危险 和危害因素、 化学性危险和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和危害因 素、心理和生理危害因素、行为性危害因素、其他危害因素 ● 按GB 6441-1986分类有16种因素
“保持”即要求组织按管理体系的要求实施管 理,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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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图所示。
管理评审
审核
职业健康 安全方针
绩效测量 的反馈
策划
11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
绩效的承诺。
3.17 可容许风险 tolerable risk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
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4.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4章描述了
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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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如图所示。
管理评审
策划的重要任务是根据组织的行业特点和具体情况,
充分、全面地识别危险源,正确评估与分级,确定不可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1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
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为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b)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 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e)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f) 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2000)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事故accident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3.2审核audit见GB/T 19000-2000 中 3.9.1的定义。
3.3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过程。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领域。
3.4危险源 hazard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5危险源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MS)是指在中国境内进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该认证是为了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标准主要包括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规范》。
企业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时,需要按照这些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不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好处有以下几点:首先,认证能够提升企业形象。
通过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能够向外界展示其对员工健康和安全的高度重视,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提升了企业形象和声誉。
其次,认证有助于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够帮助企业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再次,认证能够提高生产效率。
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因工伤引起的生产停工和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最后,认证有助于企业持续改进。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不断完善和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积极推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不断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1 范畴本原则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旳规定,旨在使一种组织可以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善其绩效。
它并未提出具体旳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旳具体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旳组织:a)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旳活动而使员工或其他有关方也许面临旳职业健康安全风险;b)实行、保持和持续改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向外界证明这种符合性;e)谋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旳认证;f)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原则。
本原则中旳所有规定旨在纳入任何一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其应用限度取决于组织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营旳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原则针对旳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献下列文献中旳条款通过本原则旳引用而成为本原则旳条款。
但凡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旳修改单(不涉及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原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原则达到合同旳各方研究与否可使用这些文献旳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旳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合用于本原则。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 9000:)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原则。
3.1事故 accident导致了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旳意外状况。
3.2 审核 audit见GB/T 19000-中3.9.1旳定义。
3.3 持续改善 continual improvement为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旳过程。
注:该过程不必同步发生在所有活动旳所有领域。
3.4 危险源 hazard也许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状况组合旳本源或状态。
3.5危险源辨认 hazard identification辨认危险源旳存在并拟定其特性旳过程。
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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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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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001-2001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 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进出口评定认 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元桥、陈全、刘卓 慧、李强、白殿一、吴晶、王凤泰、姜铁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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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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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 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 其绩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 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 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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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001-2001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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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瑞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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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事故 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 况。 3.2 审核 audit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 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 的过程。 2019/1/26
2019/1/26
陈瑞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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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001-2001
3.9
目标 objectives 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3.10 职业健康安全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 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2800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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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001-2011标准要求
4.2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方针的内容: ⒈ 应根据组织的特点,适合组织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组织的 活动性质、运行风险、规模大小、复杂程度是不同的,方针应与 风险性质与组织实际情况适应。 ⒉ 应包括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防止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 及持续改进的承诺。 遵守法规和其他要求是组织的责任与义务,也是满足和运行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最基本的要求;由于内外部环境、法规要求、 员工等相关方要求的变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得到持续 的改进。 ⒊ 应为制定和评审目标和指标提供框架。方针是总的意图、方向, 它要为目标的建立、评审提供一个框架。
危险源可从如下一些方面考虑: 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违规操作、操作失误、超限作业、 手代工具、无防护作业、无证操作、无监护作业、超高堆放、违规 码放、疲劳作业、疲劳驾驶、精神不集中、情绪失常等; 物的不安全因素:装置失灵、材料质量缺陷、防护设施设计制造 缺陷、设备缺陷、个人防护用品质量缺陷等; 环境因素:高温作业、粉尘作业、带电作业、狭窄空间作业、射 线探伤作业、高处作业、化学品使用、有毒有害环境作业、噪声作 业、电弧光作业、易燃易爆环境作业等; 管理缺陷:无策划无方案作业、指挥失误、处置失当、违章指挥、 员工技能不足、培训教育不够、对风险及控制措施不清楚等。
或阻断事件发展过程,达到控制和预防事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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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8001-2011标准术语
调查未遂事故有很多困难:人们对其不重视。只要事故发生没有 造成严重后果,许多人认为只是虚惊一场,未遂事故之后依然固 我;未遂事故数量庞大,对其调查、统计、分析、研究需投入大量 人力物力;未遂事故的界定困难,有些情况下是模糊的,对其界定 会因人们的理解观察事物的角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我们只关心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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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作者:————————————————————————————————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tandardsGB/T28001-2001 idt ISO18001:20012001-11-12发布2002-01-01实施前言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体系结构如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与GB/T2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间的相容性,以便于组织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
附录A给出了GB/T28001-2001与GB/T24001-1996、GB/T19001-2000之间的联系。
本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的所有技术内容,并考虑了国际上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一个合同中所有必要的条款。
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
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研究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进出口评定认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元桥、陈全、刘卓慧、李强、白殿一、吴晶、王凤泰、姜铁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1范围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绩效。
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可能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b)实施、保护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e)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f)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事故accident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
3.2审核audit见GB/T19000-2000中3.9.1的定义。
3.3持续改进continual improvement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总体绩效,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组织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
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在活动的所有领域。
3.4危险源hazard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5危险源辨识hazard identification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6事件incident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注:其结果未产生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事件在英文中还可称为“near-miss”。
英文中,术语“incident”包含“near-misses”。
3.7相关方interested parties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不符合non-conformance任何与工作标准、惯例、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其结果能够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组合。
3.9目标objectives组织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所要达到的目的。
3.10职业健康安全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OHS)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3.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OHSMS)总的管理体系的一个部分,便于组织对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管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策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组织organization见GB/T19000-2000中3.3.1的定义。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单独的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绩效performance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
注1: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注2:“绩效”也可称为“业绩”。
3.14风险risk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15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安全safety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3.17可容许风险tolerable risk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素图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4.1总要求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4章讲述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如图1所示。
4.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如图2所示。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图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a)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b)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c)包括组织至少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4.3策划策划如图3所示。
4.3.1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这些程序应包含:——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由本组织还是由外界所提供)。
图3-策划组织应确保在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考虑这些风险评价的结果和控制的效果,将此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应:——依据风险的范围、性质和时限性进行确定,以确保该方法是主动性的而不是被动性的;——规定风险分级,识别可通过4.3.3和4.3.4中所规定的措施来消除或控制的风险;——与运行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为确定设施要求、识别培训需求和(或)开展运行控制提供输入信息;——规定对所要求的活动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4.3.2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3.3目标组织应针对其内部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如可行,目标宜予以量化。
组织在建立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时,应考虑:——法规和其他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和风险;——可选择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相关方的意见。
目标应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4.3.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实现其目标。
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a)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应定期并且在计划的时间间隔内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应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对职业健康安全方案进行修订。
4.4实施和运行实施和运行如图4所示。
图4-实施和运行4.4.1结构和职责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
组织应在最高管理中指定一名成员(如:某大组织内的董事会或执委会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管理者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
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购力资源。
组织的管理者代表应有明确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以便:a)确保按本标准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b)确保向最高管理者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报告,以供评审,并为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所有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都应表明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承诺。
4.4.2培训、意识和能力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在教育、培训和(或)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规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保处于各有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都意识到:——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在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后果,以及个人工作的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要求(见4.4.7)方面的作用和职责;——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培训程序应考虑不同层次的:——职责、能力及文件程度;——风险。
4.4.3协商和沟通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方就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
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员工应:——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见4.4.1)。
4.4.4文件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如:纸或电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a)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b)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