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德育学分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加、减分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德育、文体加分更加公平合理,现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此加减分办法。
总则一、各组织机构不得随意向同学许诺加分。
如有加分需求时,需提前向考评中心提交申请,注明正当理由,具体时间,加分额度,加分人数,经考评中心审查同意后,给予加盖考评中心公章的建议单。
回交加分建议单时,填写事由应详实、准确,先由加分机构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加分的真实性,再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老师签字和考评中心指导老师签字方可生效。
二、各院级组织机构成员开展日常工作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不予以加分奖励。
三、同一项活动,若校、院同时产生加、减分,则以校级为准,学院不予以重复加、减分。
四、我院在籍学生每学期的德育加分上限为30分,文体加分上限为50分(含校级加分)。
五、院通表加3分,院点表加1-2分;院通批扣3分,院点批扣1-2分,其它事由具体加分分值以附则为准。
六、各院级组织机构在上交加分建议单时,需上交一份与建议单内容一致的电子版。
发至考评中心。
只交建议单,无电子版的加分,中心将按该部门放弃加分处理。
七、每月1日—5日(节假日时间另行通知)为考评中心收取上个月的班档、支书手册、月报表的工作时间,各院级组织机构于每月1日8:20-8:40将统计好的加、减分建议单交到团委办公室,由考评中心监察部收取,逾期作废。
八、加减分汇总将于每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以与考评中心联系。
九、监察部负责审核加、减分建议单,对于虚假加、减分(虚假事由,虚假名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填表人、部门负责人相应的处分。
十、本加分细则即日起生效。
考评中心将严格按照加、减分细则相关规定执行,该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材料学院考评中心所有。
附则第一章德育第一部分加分细则(1)学期考试成绩均在90分以上者加5分;学期考试加权平均成绩较上学期(底线成绩70分)提高10分者加5分,较上学期(底线成绩85分)提高5分者加5分。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我校制定了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二、考核目的1. 提高学生的德育意识和道德素养;2. 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3. 评价学生的德育表现,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参考。
三、考核内容1. 日常表现考核(1)课堂纪律:包括是否按时到课、是否遵守课堂秩序等;(2)作业完成情况:包括作业是否按时完成、是否认真完成等;(3)团队合作:包括是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是否与同学友好相处等。
2. 德育活动考核(1)参与度:包括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2)表现:包括学生在德育活动中的表现,如积极性、合作性等。
3. 社会实践考核(1)参与度:包括学生是否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2)表现:包括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如责任心、团队合作等。
四、考核方法1. 日常表现考核(1)教师评价:教师根据学生的日常表现进行评价,包括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和团队合作等方面;(2)同学评价:同学可以对彼此的日常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参考依据。
2. 德育活动考核(1)活动记录:学校将记录学生参与德育活动的情况,包括参与的活动名称、时间和学生的表现等;(2)学生自评:学生可以对自己在德育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参考依据。
3. 社会实践考核(1)活动记录:学校将记录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包括参与的活动名称、时间和学生的表现等;(2)社会评价:学校可以邀请社会人士对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参考依据。
五、考核结果与奖励措施1. 考核结果将以百分制进行评定,将学生的德育表现综合计算得出最终得分;2.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将进行奖励措施,包括表彰优秀学生、发放奖状和奖品等。
六、监督与评估1. 学校将建立德育考核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2. 学校将定期评估德育考核的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本校决定实施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并制定了下述细则。
二、考核目的1. 评估学生的道德素养和行为表现,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
2. 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促进其全面发展。
3. 为学生提供个人成长的参考和指导。
三、考核内容1. 学生德育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诚信、友善、团结协作、勤奋学习、尊重师长和同学等方面的表现。
2. 学生德育活动参与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参与情况。
3. 学生德育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在德育方面的个人成长和取得的荣誉等方面的成果。
四、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1. 学生德育表现指标:(1) 诚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作弊、不抄袭,言行真实可信。
(2) 友善:与同学和师长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3) 团结协作:积极参与集体活动,与同学共同合作,共同进步。
(4) 勤奋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主动学习,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5) 尊重师长和同学:尊重师长的教育和同学的权益,不侮辱、欺负他人。
2. 学生德育活动参与情况指标:(1) 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如主题演讲比赛、德育讲座等。
(2) 志愿者活动参与情况: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如社区义务劳动、社会实践等。
(3) 社区服务参与情况: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如为老人提供帮助、为环境保护出力等。
3. 学生德育成果指标:(1) 个人成长:在德育方面有明显的进步,如改正了不良习惯、提高了自身素质等。
(2) 荣誉奖项:在学校德育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或奖项。
五、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1. 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定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由班主任和德育导师共同评估学生的德育表现、活动参与情况和成果,给予综合评分。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生德育量化考核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举措,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本文将介绍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实施细则,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价标准以及实施步骤等方面。
一、考核内容1.1 学生的道德品质学生的道德品质是德育考核的核心内容之一。
包括学生的诚实守信、友善互助、尊敬师长、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1.2 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的学习态度也是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
包括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学习积极性、学习目标明确性等方面的表现。
1.3 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德育考核的另一个关键内容。
包括学生的公益参与、社会实践、关心他人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方式2.1 综合评价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可以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
综合评价可以包括学生的平时表现、考试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2.2 自评互评学生可以通过自评和互评的方式参与德育量化考核。
学生自评可以促使他们对自己的德育表现进行反思和总结,互评可以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2.3 专家评价学校可以邀请专家参与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评价工作。
专家的参与可以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三、评价标准3.1 设定合理的指标学校应根据学生德育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
指标可以包括学生的道德行为、学习态度、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3.2 分级评价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可以采用分级评价的方式进行。
可以将学生的德育表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级别,以便更好地反映学生的德育水平。
3.3 定期评估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应该定期进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学生的德育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学生德育教育的参考依据。
四、实施步骤4.1 制定考核计划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计划。
计划应包括考核的时间安排、参与人员、评价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4.2 开展考核活动学校应组织学生参与德育量化考核的活动。
可以通过课堂观察、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学生的德育信息。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制定并实施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旨在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估和激励,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道德素养和行为规范。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1. 道德品质考核指标(权重:40%)- 诚实守信:积极参与诚信教育活动,诚实守信的表现得分。
- 礼貌待人: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礼貌待人的表现得分。
- 公德意识: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备良好的公德意识的表现得分。
- 社会责任感:关心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表现得分。
2. 行为规范考核指标(权重:30%)- 课堂纪律:课堂上遵守纪律,积极参与课堂活动的表现得分。
- 学习态度:对待学业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的表现得分。
- 协作能力:积极参与团队活动,具备良好的协作能力的表现得分。
- 文明礼仪:遵守校园文明礼仪,文明待人的表现得分。
3. 日常表现考核指标(权重:20%)- 考勤纪律: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离校的表现得分。
- 校园秩序:遵守校规校纪,维护校园秩序的表现得分。
- 班级协作:积极参与班级活动,与同学和谐相处的表现得分。
4. 其他考核指标(权重:10%)- 先进事迹:有突出的先进事迹的学生将得到额外加分。
- 特殊贡献:对学校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将得到额外加分。
三、考核流程1. 考核周期:每学年进行一次学生德育量化考核。
2. 考核方式:- 学生德育自评:学生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自评表。
- 班级评议: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对学生进行评议打分。
- 教师评价:各科任教师根据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 学校评价:学校德育工作组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 考核结果汇总:将各项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得出学生德育考核总分。
四、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 优秀德育学生:根据德育考核总分排名,评选出优秀德育学生,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德育量化考核评分细则
德育量化考核评分细则1、思想品德操行学分为200分,每学期评定一次,最后按学期数平均计算。
品德操行分达140分以上为合格。
每学期学生思想品德操行评价以170分为基本分,学生品行分的评定根据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依据品行分实施参考标准,采用学生日常行业违规违纪扣分和奖励加分相结合计算。
(1)加分:1、无迟到早退,按时出操,每周加1分。
2、无旷课,无违反课堂纪律,按时完成作业,每月加2分3、仪容仪表规范,每周加1分4、积极参加班级各项活动,主动为同学、老师、班集体服务,表现明显进步,受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表扬,每次加1分。
5、积极参加以学科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为学科部服务,受到学科部表扬,每次2分。
6、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包括校园实践活动),主动为学校服务,受校级表扬的,每次加3分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德育活动或比赛,且表现或成绩良好,每次加2—5分。
8、积极参加社区、市级青年志愿者活动,表现良好者,每次加3—6分9、做好人好事,每次加2—4分10、检举或制止不良行为者,每次加1—3分(2)减分:1、迟到、早退,不按时出操,每次1分2、无故旷课每节扣2分3、不遵守课堂纪律,每次1—3分(认错态度端正,接受教育)4、不穿着校服(含穿上衣不穿校裤或穿校裤不穿上衣)5、发型不规范或染发,每次1—3分6、佩戴与身份不符的首饰或浓妆艳抹、打扮怪异,每次扣2分7、语言不文明,说脏话,侮辱他人,每次1—3分8、挑唆同学间矛盾,欺负同学,每次2—3分(视态而定)9、无故窜班、窜年级,每次1分10、阅读不健康书刊、浏览不健康网站,每次3分11、不尊重老师,每次2分(得到老师谅解)12、住宿生违反晚自习纪律,每次1分13、擅自调整宿舍,每次2分14、在他人宿舍住宿,每次1分15、未经允许,留宿本宿以外其他人员,每次1—4分16、夜不归宿者,每次4分17、不履行宿舍卫生制度,每次3分18、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或蜡烛,每次2分19、向宿舍、教学楼外乱扔乱泼,每次2分20、如厕后不冲洗,每次1分21、不按规定停放自行车,每次1分22、破坏公物,每次3分23、随手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每次1分24、携带香烟、打火机,校内外有吸烟行为,发现一次2—3分25、赌博、饮酒,或携带危险物品,发现一次3—5分26、携带管制刀具进校,每次5分27、受校警告处分,每次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每次15分,受记过处分2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每次30分,触犯法律,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每次40分以上。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德育学分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细则
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德育学分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细则第十条德育考评基础分满分60分,由学院结合以下四个主要方面制定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定办法:(一)政治觉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敢于同一切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能够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和思想品德课。
(0-15 分)(二)思想道德: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促进校园安定和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完善的人格和优秀的品质。
(0-15 分)(三)法纪法规:有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为人诚实守信,诚信考试。
(0-15 分)(四)文明礼仪: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讲文明、讲礼貌,行为举止得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生活朴素,勤俭节约,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0-15分)注:基础分应结合每名同学一学期来四个方面的总体表现,学期末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考评成绩。
具体评议办法由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操作中要体现每名同学的差异,表现最好的同学可以获得60分,其他同学依次递减。
不能简单地给每名同学60分。
第十一条德育考评基础分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和实施办法由学院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学院管理权限范围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经学院讨论通过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基础分应结合每名学生一学期的总体表现,通过班级民主考核评议并经学院审核后,确定考评成绩。
第十二条德育考评的加分部分(一)思想政治1.政治上要求进步,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1分;获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者,加2分。
注:日常记录递交申请书及获得结业证书时间,所在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可累加,一学期最高加3分。
学生德育量化评分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评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的建设,特制订学生个人德育量化评定方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及在校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德育情况,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接班人。
第二条考核办法学生德育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以100分为德育基础分,按本细则规定的有关条款进行德育考核。
德育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1—74分为合格,75—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学期操行分不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由正式生转为试读生;定为试读生的学生,须向家长通报并由学生作书面保证后方可给予就读。
连续两个学期都被定为试读生的,学校将勒令其退学。
上个学期被定为试读生的,下个学期学习成绩、思想纪律方面有较大进步,操行分为合格以上的,可批准该生转为正式生。
如正式生在校最后一个学期被定为试读生的,该生将不能按时毕业,待其所在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出具有关证明,证明其表现良好后才准予毕业。
二、考核标准第三条加分项1、被评为红旗班、文明宿舍的全体学生,每人每次加2分。
2、全勤者,每周加2分。
3、获得班、校、市“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团员”、“学习进步奖”等荣誉称号者,加5—10分。
4、积极参加学校、团队组织、班级和市、省学科竞赛等各项活动(如竞赛,文艺汇演等),并取得奖项的,加5—10分。
5、担任班干部、学生会干部工作称职者,每月加2—5分。
6、拾物不昧,学雷锋,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做好事者,每次加2—5分。
7、见义勇为,及时报告、劝阻违法犯罪行为及揭发坏人坏事者,每次加5—10分。
8、思想、纪律、成绩有明显进步者,加5—10分。
9、学期考核总分超过100分的“特优生”,评为“德育特优生”,学校将给予表彰鼓励。
10、勤奋学习,考试单科成绩、各科总分分别在班前五名,分别加5—10分。
11、积极向校刊、广播室投稿,被采用者,每采用一篇加2分。
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一、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医学人才,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定量化、科学化、规范化,结合《XX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试行办法》和XX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班集体、文明班级体、优良学风班,评定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文明学生、优秀应届毕业生等评先评优工作和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保研、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测评是从政治思想、品德表现、日常行为、学习成绩、体育成绩和达标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定量考核,综合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70%+德育分×20%+体育分×10%(注: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德育分、体育分均采用百制)若无体育考试成绩和体育达标成绩的年级体育分为0,则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智育分×80%+德育分×20%三、德育分主要从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
作风纪律和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考核。
德育分=基本素质分×60%+行为表现附加分×20%+民主评议分×20%(一)基本素质分:是根据学生在政治学习、学习纪律、集体活动、文明礼貌、道德品质、劳动观念、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得出。
学生的基本素质分满分为100分,可根据学生各方面表现出的不足累积扣分,基本素质分最低可为0分。
本项由班委考勤记录和团支部活动记录和辅导员抽查记录给出。
1、扣分细则:(1)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年级及学生会干部考勤每次加倍。
(2)无故缺课(包括早自习、晚自习、第一大节自习课、和各种教学实验环节)一学时扣4分。
辅导员抽查发现的(事先没有请假),扣分加倍。
(3)正常上课(包括见习、实验课)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每学期不得超过三天(周六、周日不计),否则,一天扣1分(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每天按8学时计算)。
学生德育德育量化考核及学分评定说明
学生德育德育量化考核及学分评定说明
1、德育量化考核表到教务档案室王陈香处领取,注意用钢笔填写,本学期要填“终评”一览,要填上学生本学期的奖惩情况。
2、德育量化考核结果分为四档,比例分别为:优秀50%--60%、良好30%--40%、及格和不及格为10%,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的务必为不及格(用铅笔填写)。
3、考核办法:在学生自评基础上,经班级考核小组(5—8人组成)考核,由班主任确认考核等级。
4、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激励为主;发展的眼光。
5、高一、二的本学期德育学分由德育量化考核结果直接转换而来,优秀的得25
分;良好的得23分;及格的得21分,不及格的得20分。
(学生名册另发)
6、以上二表式请务必于6月25日前分别交给王陈香和邵巧倍。
德育处2005/5/30。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量化实施细则
初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量化实施细则一、量化办法:1、总的原则:实行半月一小结,一月一评比的量化过程。
2、评价办法:基础分+全勤分+清洁分+纪律分+学业分+公物分+特长分=半月得分(上半月素质得分+下半月素质得分)÷2=月得分月综合素质得分之和÷月份=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备注:连续两个月德育量化为“不合格”等级者,上报学校德育办,并通知家长协助教育。
3、分值组成:基础分:60分/人全勤分:5分/人(标准:两周不超过一次事假、无一次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假离校现象)清洁分:10分/人(标准:达到教室、公共区、寝室的合格标准)纪律分:10分/人(标准:两周无一次违纪现象)学业分:10分/人(标准:两周无一次拖欠作业现象和抄袭作业现象)公物分:5分/人(标准:两周自己使用的学校公物无损坏现象)特长分:(属于加分)(标准:按照特长分加分规定直接加分,无最高分限制)二、具体细则:1、全勤分实施细则:⑴两周不超过一次事假、无一次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假离校现象者记满分。
⑵超过一次事假,每一次事假扣0.5分。
⑶迟到一次(3分钟以内算迟到,3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每一次扣1分。
⑷早退一次或旷课一节(凡请‘霸王假’的算旷课),每一次扣5分。
⑸不假离校或无故旷课两节或两节以上者,该月德育量化等级为“不合格”,并通知家长协助教育。
2、清洁分实施细则:⑴达到合格标准,该小组每人记满分。
教室合格标准:一周无不清洁出现,得一次最清洁。
公共区合格标准:一周无不清洁出现,得两次最清洁。
寝室合格标准:一周无不清洁出现,得两次最清洁。
⑵一周无不清洁出现,但未达合格标准的,每少一个最清洁扣2分/人。
⑶一周出现不清洁,一个不清洁扣10分/人,其余的最清洁每个加1分。
⑷超过合格标准的,每个最清洁加3分/人。
⑸无故不参加劳动的(含只到场不劳动的),每次扣3分。
(若该次该组要加分的,不得加分。
)⑹劳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1分,⑺佩戴首饰、烫发、染发、化妆、留长指甲、男生留长发的,每次扣2分,并责令其纠正后再参加学习或活动。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许多学校开始引入量化考核的方法。
本文将详细阐述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实施细则,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评分标准等。
一、考核内容1.1 学生品德学生品德是学生德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团队合作等方面。
在量化考核中,可以通过学生的日常表现、参与社团活动、班级评议等方式来考核学生的品德表现。
1.2 学生学业表现学生的学业表现也是学生德育的重要方面之一,包括学习成绩、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等。
在量化考核中,可以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参与度等来考核学生的学业表现。
1.3 学生社会责任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是培养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关心他人的重要方面。
在量化考核中,可以通过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参与度、社会公益活动等来考核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二、考核方式2.1 日常观察记录学校可以通过教师的日常观察记录来了解学生的品德表现、学业情况和社会责任感。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记录,以便量化考核。
2.2 综合评价学校可以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来考核学生的德育成绩。
综合评价可以包括学生的品德评价、学业评价和社会责任感评价等方面,通过不同权重的综合计算,得出学生的德育得分。
2.3 学生自评学校可以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评价,评估自己在品德、学业和社会责任感方面的表现。
学生自评可以作为量化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同时也有助于学生对自身的认知和成长。
三、评分标准3.1 学生品德评分标准学生品德评分标准可以包括诚实守信、友善待人、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具体行为表现,设定不同级别的评分标准,以便对学生的品德进行量化评估。
3.2 学生学业评分标准学生学业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设定,设定不同级别的评分标准,以便对学生的学业进行量化评估。
3.3 学生社会责任感评分标准学生社会责任感评分标准可以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度、志愿服务参与度、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度等方面的具体表现,设定不同级别的评分标准,以便对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进行量化评估。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8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进行规定:一、思想品德素质:违反校规校纪,考试舞弊,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扣3分。
出勤检查中缺勤,迟到,早退,依照公示情况减分。
二、工作项加分:(可累加)2.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加3分,副部长加2分,委员加1.5分,志愿小组加1分。
3.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团支部成员加2分;4.舍长加1分5.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2分;社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副社、部长)力口1分三。
荣誉项加分2.被评为省、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5、3分(可累加)。
校级优秀团员(2分)、优秀团干部(2.5分)(可累加)3.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加2.5、1 分。
四。
活动项加分(一)校园活动2.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作品类,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以上发表文章重复内容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3.参加有实质内容的大规模的献爱心、支教等社团活动(出具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和社团部核实),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
(二)体育类2.参加环校接力赛,每位成员加1分,获奖加分同上。
3.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的院篮球,足球等体育队者,加2分,校级比赛7-8名者每人每次加3分,4-6名者每人每次加3.5分,1-3 名者每人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
(三)文艺类2.晚会节目中,原创作品的作者按其作品演出等级加分:校级作品2分/个,院级作品1分/个(四)社会实践类积极上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征文者加0.2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调查报告或论文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为1分,0.75分,0.5分。
(五)宣传类2.、在校网站(学生在线、齐鲁师轩、共青团)发表文章者,每次加1分,相同内容多个网站发表只加一次;在校级刊物、校报发表通讯类文章(短篇)者,每次加1.5分;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文章,每次加1、3、4、5分(可累加)。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我校制定了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以便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和考核。
二、考核目的1.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德育量化考核,鼓励学生在品德、行为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
2. 规范学生行为:通过量化考核,明确学生应具备的道德行为标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3. 提高学校整体德育水平:通过德育量化考核,评估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效,推动学校德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考核内容1. 品德表现考核:评估学生的品德表现,包括诚实守信、友爱互助、勤奋好学、团结合作等方面。
2. 行为规范考核:考核学生的行为规范,如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礼貌待人等。
3. 社会实践考核:评估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参预情况和表现,如义工活动、社区服务等。
4. 德育活动考核:考核学生参预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情况,如德育讲座、德育竞赛等。
四、考核方式1. 定量考核:根据学生的品德表现和行为规范,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以数字化方式进行评估和考核。
如诚实守信得分范围为0-10分,勤奋好学得分范围为0-8分等。
2. 定性考核:对于社会实践和德育活动等方面,根据学生的参预情况和表现,进行定性评价,如优秀、良好、普通等。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学生的考核得分,将学生划分为优秀、良好、普通、待改进等不同等级,体现学生的德育水平。
2. 奖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将赋予表扬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3. 惩罚措施:对于表现不佳的学生,学校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记过等,以促进其改进和成长。
六、考核周期和频次1. 考核周期: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将按学期进行,每一个学期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
2. 考核频次: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将每学期进行一次,以确保对学生德育表现的全面评估。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我们制定了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旨在明确学生德育考核的目标、内容、标准和程序,确保学生德育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目标1.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2. 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3.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
三、考核内容1. 学生道德品质:包括诚实守信、友善互助、勤奋向上、团结协作等方面;2. 学生行为规范:包括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爱护环境等方面;3. 学生社会实践:包括参与公益活动、关心社会问题、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
四、考核标准1. 学生道德品质考核标准:- 诚实守信: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作弊、不抄袭等;- 友善互助:乐于助人,关心他人,与同学友好相处;- 勤奋向上:积极参与学习,主动探索知识,不懈努力进取;- 团结协作:善于合作,尊重集体,积极参与集体活动。
2. 学生行为规范考核标准:- 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尊重师长:尊重师长的教导,遵守师长的管理;- 团结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不参与欺凌和排斥行为;- 爱护环境:爱护学校环境,保持教室和公共场所的整洁。
3. 学生社会实践考核标准:- 参与公益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 关心社会问题:关注社会热点问题,表达自己的看法;- 发挥积极作用:在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为社会做出贡献。
五、考核程序1. 考核方式:采用定期考核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定期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学生德育考核,包括学生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考核。
- 综合考核:每学年末进行一次学生社会实践的考核,评估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
2. 考核评定:根据学生德育量化考核标准,采用评分制度进行评定。
- 学生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考核: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给予相应的评分,形成学生德育档案。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和行为规范,制定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旨在建立科学、公正、有效的德育考核机制。
二、考核目的1.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德育量化考核,鼓励学生在道德品质、行为规范、社会责任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2. 强化学校德育管理:通过考核结果,评估学校德育工作的成效,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提升学校德育管理水平。
3. 激励学生积极向上:通过考核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机制,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向上。
三、考核内容1. 德育品质:包括道德品质、思想品质、情感品质等方面的考核,如遵守校规校纪、尊重师长、关心他人等。
2. 行为规范:包括日常行为规范、礼仪规范、课堂纪律等方面的考核,如守时守信、待人友善、尊重他人等。
3. 社会责任:包括社会公德、家庭责任、环保意识等方面的考核,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爱弱势群体、节约资源等。
四、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德育量化考核,考核内容涵盖上述三个方面,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
2. 日常观察:学校教师和班主任要在日常教育管理中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观察和记录,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
3. 自评互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德育表现进行自评,同时可以对同学的德育表现进行互评,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4. 家长评价:学校将德育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鼓励家长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价,形成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
五、考核评分和奖励机制1. 考核评分:学生德育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评分,分数范围为0-100分。
2. 奖励机制: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设立奖励机制,包括荣誉称号、奖学金、奖状等形式,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努力提高德育水平。
3. 公示机制:学校将公示德育考核结果,以激励学生争取更好的成绩,同时也提醒学生改进不足之处。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德育是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道德素养的重要任务,对于学校的整体教育质量和学生个人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生德育工作,确保学生德育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学生德育量化考核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二、考核目的1. 促进学生德育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2. 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德育活动,提高道德素养;3. 评价学生德育水平,为学生个人发展提供参考依据;4. 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三、考核内容1. 课堂表现:评估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包括课堂纪律、参与度、作业完成情况等。
2. 社会实践:考察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包括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
3. 德育活动:评价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德育活动的积极性和效果,包括德育讲座、德育竞赛等。
4. 个人品德:评估学生的个人品德,包括诚实守信、友善乐观、团结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方法1. 定量评价:根据学生在每个考核内容上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分数,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2. 考核工具:采用问卷调查、观察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考核周期: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形成学生德育成绩单,与学生的学业成绩一同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将以学生德育成绩单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通报,包括各项考核内容的得分和综合评价结果。
2. 对于德育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德育先进个人、德育之星等荣誉称号。
3. 对于德育成绩较差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个别辅导和引导,帮助其改正不良行为,提高德育水平。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1. 学生德育成绩将作为评选各类奖学金、奖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学生德育成绩将作为升学、出国留学等重要环节的参考依据。
3. 学校将根据学生德育成绩的综合情况,对学生进行分类管理,提供个性化的德育指导和教育资源。
七、考核实施的保障措施1. 学校将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评分细则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评分细则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方面必须获得2个学分。
在此前提下,学院鼓励学生多修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
思想教育活动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教育活动、以“爱国、成才、奉献”为主线的主题教育活动及突出时代主旋律,针对性、思想性强的特色团体活动。
具体评定标准见表3-1。
学生当年分别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可以累积加分,但获得同一荣誉的不同层次奖励只取最高项计分,不再累计加分;学生凡有违反校级校规等行为,被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者,当年不得申请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学分。
表3-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分评分标准。
德育分评分标准
德育分评分标准(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学生德育考核加分标准一、思想品德方面:1、在社会上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表现突出者(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抢险救灾等)加分.2、被评为学院“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劳动积极分子,模范小组长”等,加2分.3、被评为省级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及其他省级模范称号者,加4分.二、纪律方面主动遵守学院和班级的纪律,一学期宿舍全体成员无旷课、旷操、旷自习记录的宿舍,全体成员加1分。
三、学习方面1、单科成绩第一名加1分,累计加分;综合成绩前五名加3分。
2、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者加3分,六级者加4分,计算机二级者加3分。
四、文体活动方面1、在学校举办的文体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者,第一名加3分,第二名加2分,第三名加1分。
2、体育竞赛破院纪录者加2分,破省纪录者加4分。
3、特长生能运用其特长积极为班级服务者加2-3分。
五、卫生劳动方面1、被评为文明宿舍的同学,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同学,被评为模范小组长的同学每人加1分。
2、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单位组织的劳动,卫生检查中受表扬的班级、组、宿舍,每人每学期加1分。
六、社会活动方面1、凡担任学生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宿舍长每学期加2分;小班班委每学期加4分;大班班委每学期加6分。
2、在学生会工作为班级取得荣誉、做出贡献者每学期加1分。
3、在校级以上报刊(含校级)投稿并被录用者每次加1分。
4、在院学生会担任学生会主席每学期加6分;副主席每学期加5分;学生会各部部长每学期加4分;学生会各部副部长每学期加2分;学生会干事每学期加1分。
学生德育考核减分标准一、思想品德方面:1、参与错误思潮和倾向者减5-10分。
2、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或学习不认真迟到早退者减1-2分。
3、党团员不参加组织活动者每次减1-2分。
4、不尊敬师长者每次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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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德育学分思想品德综合考评细则第十条德育考评基础分满分60分,由学院结合以下四个主要方面制定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和评定办法:(一)政治觉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敢于同一切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作斗争;能够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认真上好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课和思想品德课。
(0-15 分)(二)思想道德: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促进校园安定和谐;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完善的人格和优秀的品质。
(0-15 分)(三)法纪法规:有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为人诚实守信,诚信考试。
(0-15 分)(四)文明礼仪: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讲文明、讲礼貌,行为举止得体,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生活朴素,勤俭节约,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0-15分)注:基础分应结合每名同学一学期来四个方面的总体表现,学期末经班级民主评议确定考评成绩。
具体评议办法由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操作中要体现每名同学的差异,表现最好的同学可以获得60分,其他同学依次递减。
不能简单地给每名同学60分。
第十一条德育考评基础分具体考核评价指标和实施办法由学院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学院管理权限范围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经学院讨论通过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备案。
基础分应结合每名学生一学期的总体表现,通过班级民主考核评议并经学院审核后,确定考评成绩。
第十二条德育考评的加分部分(一)思想政治1.政治上要求进步,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1分;获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并积极参加相关活动者,加2分。
注:日常记录递交申请书及获得结业证书时间,所在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可累加,一学期最高加3分。
2.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凭相关有效证明每次加10-20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见义勇为,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信息,凭相关证明以及实际情况给予每次加10-20分。
3. 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凭相关有效证明在捐献所在学期一次性加15分。
注:按证书时间所在学期加分,如发生在假期,由学院认定后加分到下一学期。
4. 无偿献血者,凭相关有效证明在献血所在学期一次性加5分。
注:按证书时间所在学期加分,如发生在假期,由学院认定后加分到下一学期。
5. 好人好事在社会上影响较大者,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部门书面表扬,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给予充分报道加5分。
注:按报道时间所在学期加分,如发生在假期,由学院认定后加分到下一学期。
6. 主动维护社会(校园)公共秩序,举报、揭发、劝阻违纪现象(行为)者,能够查证核实,每次加5分。
注:举报、揭发、劝阻的行为要为比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并因此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学期末凭相关证明经查证核实后加分,每次加5分。
7.经常参加义工(不含因德育学分重修参加的义工)、志愿者活动等公益活动,每次加1分。
受到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书面表扬,或在国家级主流媒体给予充分报道加8-10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义工、志愿者活动与第8点不重复加分,并凭相关部门的证明每次加1分,一学期累计最高加5分,受到表扬或报道的视影响程度给予加8-10分。
8.积极参加义务支教活动,较好地完成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每次加5分。
注:支教活动要由正规部门组织,具有时间跨度的活动,凭相关部门的证明,根据表现和贡献程度决定是否给予加分,每次加5分9.参加爱心捐助,助人为乐,每次加1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凭相关证明经评议认定后加分,视情况给予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高加3分。
10.自觉维护社会、校园安全稳定,加1分;文明使用互联网,遵守互联网“七条底线”,做文明网民,加1分。
注:如出现破坏社会、校园安全稳定和出现不良网络行为者不得加分。
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一学期最高加2分。
11.爱护公共财物,保护花草树木,节约水、电、粮食,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加1分。
注:如出现损坏公共设施,踩踏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及浪费行为不得加分。
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一学期最高加1分。
1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校园公共卫生,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宿舍人际关系和谐,加1分。
注:如出现破坏校园公共卫生、影响寝室成员和谐等行为不得加分,学期结束时综合评定加分,一学期最高加1分。
13.具有拾金不昧等产生积极影响的良好行为表现,加1-3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各项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确有积极影响的,学期末凭相关证明经评议认定后加分,一学期最高加3分。
(二)荣誉奖励1.取得各类各级(以德育类为基础的)荣誉称号和有关奖励者(与专业技能相关的除外),获奖学生可以在该学期内凭奖励证书和有关证明申请加分:取得国家级荣誉称号和国家奖学金的,加15分;取得省级荣誉称号的,加10分;取得校级荣誉称号和奖励的(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东林励志之星、“五四”青年奖章、模范团干部、优秀团员等),每次加6分。
注:奖励等级按照颁发部门级别认定。
2.在学院或学校开展的德育工作中表现突出,院级点名表扬加2分,院级通报表扬加3分;校级点名表扬加3分,校级通报表扬加5分。
注:该项不计算在基础分之内,需要在基础分之外另行加分,每学期最高加15分。
3.获得校级优秀集体(含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优秀寝室等),成员按参与贡献程度加1-5分。
注:该项需要经过评议之后认定成员加分情况,加分要有分布性。
4.被评为优秀学生分会、五四红旗团委、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社团组织等优秀集体的成员按参与贡献程度加2-5分。
注:该项需要经过评议之后认定成员加分情况,加分对象为评定学期的二、三年级成员,加分要有分布性。
(三)遵守校规校纪1.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学期内未受到校院点名批评、通报批评以及未受到任何处分者,每学期加5分。
注:该项在学期结束后经过确认给予加5分。
2.每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者,上课率100%,加3分。
注:该项需要班级考核小组负责日常记录,在学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加分。
(四)参加专题教育活动按要求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专题教育活动、讲座、报告,每次加1分。
注:日常详细记录参加各种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有纸质门票的需要提供相关门票,学期末汇总统一加分。
第十三条同一学期内同一项目或表彰多次获奖,加分取最高值,不累计加分。
第十四条德育考评的减分部分(一)思想政治1.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党团组织生活和其他活动中无故缺席一次减3分;迟到、早退一次减2分;事假累计三次减1分。
注:在其他各种集体活动中有缺席、迟到、早退等行为,参照此款扣分。
2.在网络等媒体、公开场合发表不当言论,视情节轻重减5-10分。
注:不文明使用网络、有不良网络行为等,参照此款扣分。
3.宣扬不良思想,参与违规违纪活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减5分。
注:宣扬不良思想,参与违规违纪活动,情节较轻,未受到纪律处分者减5分。
(二)校规校纪1.凡违反校规校纪,每次学院点名批评减2分,每次学院通报批评减3分;每次学校点名批评减3分,每次学校通报批评减5分,警告减20分,严重警告减30分。
注:警告、严重警告为纪律处分,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也要减相应的分数。
2.离校未履行请假手续,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减5分;请假回校后未履行销假手续减1分。
注:适用于情节较轻、未受到纪律处分者,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减5分,请假返校后未及时销假减1分。
3.节假日、寒暑假期满未按时返校,因故请假但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减3分,未请假减6分;不按规定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减10分。
注:该项目由学院认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减分。
4.不遵守作息时间,无正当理由晚归减5分。
注:不遵守作息时间,无正当理由晚归并影响他人休息者,减5分。
5.不遵守校园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减3-5分。
注:不遵守食堂、图书馆、教室等校园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减3-5分。
6.有意损坏公物但情节轻微、尚未达到处分减5分。
注:有意损坏公物但情节轻微、尚未达到处分者,由学院认定后给予减5分。
7.因个人床铺卫生不合格而影响寝室卫生减2-3分。
卫生不合格的寝室,寝室成员每人减1分,寝室长减2分,值日生减2分。
注:在日常的寝室检查中出现以上问题,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减分。
8.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每次减10分;恶意欠交学费,每次减20分。
注: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党费、团费等相关费用,每次扣10分,恶意欠交相关费用,每次扣20分。
9.作为学生当事人不能妥善处置相关事件,引发关联人员干扰或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办公或日常校园秩序,减30分。
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造成后果,经认定后给予减30分。
10.其他违反校规校纪情况,视情节酌情减分。
注: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视具体情况酌情减分。
(三)学习态度1.上课迟到早退一次减3分,无故旷课一次减5分。
注:根据班级考勤记录,上课迟到早退每次减3分,未经请假无故旷课每次减5分,包括形势政策、入学教育、体育等课程,该项不与因迟到、旷课而受到的点名或者通报批评重复减分。
2.扰乱课堂秩序(包括大声喧哗、玩手机、吃食物等影响别人听课的行为),一次减5分。
注:经任课教师或班级考核小组认定,学院审核后给予每次减5分。
(四)集体观念1.对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文体、劳动、公益、班会、团日等),无故不到或早退者,每次减3分。
不按要求参与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每次减5分。
注:在各种集体活动中,迟到、早退、缺席、等行为均参照此款减分。
2.在各项活动中不听从命令、不服从指挥者一次减3分。
注:在各种集体活动中,不遵守秩序、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等行为均参照此款减分。
(五)学生干部工作校院两级组织机构学生干部,工作严重失职、对突发事件或恶性违法违纪案件不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制止或不补救的减20分;在事故中负有领导、组织责任减30分。
注:学生干部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未履行学生干部职责者,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减分。
(六)道德修养1.在校内外给学校、学院带来不良影响或做出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视情况减5—10分。
注:由社会单位反馈、新闻媒体曝光,经核实属实后,视情况减5-10分。
2.乱说、乱写污言秽语或不尊重教职工和同学减5分。
注:有发表不当言论及有不尊重教职工行为者,给予每次减5分。
3.不能自觉维护校园清洁环境,在宿舍或教室墙壁乱写乱画或致墙面污损,减3分。
注:有以上及其他不遵守校园文明等行为者,给予每次减3分。
4.自私自利、妨碍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或给他人带来一定影响,视情节减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