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证办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员出入证及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项目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加强出入人员和车辆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办理范围

凡出入项目及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和车辆应到项目安保部门申请办理《项目人员出入证》和《项目车辆通行证》,凭证进入施工现场。

三、办理及补办手续

1、各参建单位需办理人员出入证的,由相关单位指定人员持业主证明(见附件)、暂住证复印件、需办出入证人员的电子版照片(照片底色为白色,照片文件用对应的人员名字命名,用U盘或移动硬盘携带),到项目安保部门办理。

2、人员出入证办理应向安保部缴纳工本费10元/人及押金40元/人(工本费一概不退,安保部在收取押金时开具收据。押金在人员办理退场手续时到业主退还。安保部按月向业主交纳押金及压金交纳人员清单。

3、车辆通行证办理应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持业主证明(见附件),并向安保部缴纳工本费30元/辆及押金50元/辆(工本费一概不退,押金在车辆办理退场手续时到业主退还)。安保部按月向业主交纳压金及压金交纳人员清单。

4、因保管不善,致使人员出入证或车辆通行证遗失或损坏的,由业主证明,到项目安保部交费申请补办(工本费10元/人、30元/辆);补办证件的押金,根据性质的不同,由业主根据业主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四、注意事项

1、本办法自2012年月日起实施,原有出入证使用至2012年月日,需换证人员按新办证手续进行(换证不再交纳工本费及押金),换新证的同时向安保部交还旧证,由将旧证交还业主。

2、其它未尽事宜,按业主《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2012年7月24日

人员出入证办理联系单

项目安保部:

兹有下列(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办理《项目人员出入证》、现已经业主审查同意,望予办理为荷。

申请单位安保负责人/日期:业主负责人/日期:

(单位盖章):(部门盖章):

附:办理出入证人员清单资料(后附办证人员暂住证复印件)

车辆出入证办理联系单

项目安保部:

兹有下列(台)车辆因工作需要,需办理《项目车辆通行证》、现已经业主审查同意,望予办理为荷。

申请单位安保负责人/日期:业主负责人/日期:

(单位盖章):(部门盖章):

附:办理车辆通行证清单资料(后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