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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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和现存问题

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和现存问题

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和现存问题摘要:本文提出了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应按照“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进行规划。

合理布局。

并指出配电电网无功补偿工作中存在的几个突出的技术问题。

关键词:配电电网;无功补偿前沿在现阶段电网改造建设中,无功补偿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

由于它能够使系统无功平衡,降低网络损耗,从而有效改善及提高供电的质量,现已被普遍应用在各种电压等级的电网中。

文章对配电网无功补偿设备原则与现存问题展开了相关的探讨,希望为有关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1、配电网无功补偿的意义电力质量的优劣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在国家能源战略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日趋严重,安全事故近年来频繁出现,导致经济损失非常大。

怎样将电压合理地进行调整,使电网的安全运行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是电力工作者的一项头等大事。

提倡发展电力安全保护体系,为电力安全预警预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可以保证国内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地发展。

2、无功补偿的配置原则: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应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使电网的无功补偿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1、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针对配电系统的线路长、支数多、负荷分配、功率因数低、线损大等特点,无功补偿的主要作用和最大经济效益是降损,同时满足调整电压的要求,以保证电压质量。

对于有些轻载运行的线路,其电压经济偏高,不宜再装电容器组,否则特别是后半夜往往使线路电压升得过高,会使配电变压器铁损进一步增加,反而使线损增高。

2、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既要在变电站进行大量的集中补偿,又要对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和用电设备进行分散补偿,分散补偿的配置应从实际出发,要求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3、无功补偿的主要目的和作用无功补偿的主要作用就是提高功率因数以减少设备容量和功率耗损、稳定电压和提高供电质量,在长距离输电中提高系统输电稳定性和输电能力以及平衡三相负载的有功和无功功率。

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优化原则分析

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优化原则分析

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优化原则分析作者:张珂来源:《科学导报·科学工程与电力》2019年第41期【摘;;要】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的优化,可以使整个配电系统的供电能力提升,最大程度降低网损的同时保证电压质量,使供电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用电需求。

本文对我国目前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进行了阐述,并对其意义、装置、方式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的优化原则进行探究。

【关键词】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优化原则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并逐渐深化,人们日常的生活水平质量逐步提升,对于电力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致使配电系统的负荷日渐增长,导致对无功需求越来越高。

无功功率的稳定平衡是配电系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若无功功率不能平均分配,则会导致配电系统整体电能质量下降,随后会导致功率因数较低、电压降低、线损增加等一系列问题[1]。

由此可见,电力企业对配电网络进行科学化无功补偿可以避免上述问题频繁发生,使配电网络稳定运行,从而保证用户用电的安全性。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配电网络的无功容量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用电需求,导致配电网络负荷过重,致使配电设备荷载过高,致使电损严重,为配电网络埋下一定的安全隐患。

基于此,分析研究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优化原则是配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提升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同时能够作为理论依据,为电力企业长期发展提供助力。

1;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简述配电网是电力网络的终极末端,对无功方面具有严格的要求,但距离无功电源最远。

配电网的电压等级相对较低,在同一个电力网络中输送的电能是等量的,当电能传送至配电网时,会导致配电网的压降增高,产生大量能耗。

采用科学的无功补偿方式,能够有效改善电网结构,使电能质量得到提升,降低损耗对配电网正常运行的影响,从而提升供电质量。

现阶段,电力系统的对电能资源的供应及用户用电的实际需求存在严重不符的现象,在我国经济发展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用电用户对电能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高,使用电能的质量也具有一定要求,两者之间的矛盾逐渐加深,特别是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相继出台,配电网无功补偿配置优化必须提上日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发电厂220kV母线和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中压侧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10%;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5%—+10%。

3.发电厂和220kV变电站的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7%。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原则和类型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原则和类型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原则和类型1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原则在无功优化和无功补偿中,首先要确定合适的补偿点。

无功负荷补偿点一般按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根据网络结构的特点,选择几个中枢点以实现对其他节点电压的控制;2)根据无功就地平衡原则,选择无功负荷较大的节点。

3)无功分层平衡,即避免不同电压等级的无功相互流动,以提高系统运行的经济性。

4)网络中无功补偿度不应低于部颁标准0.7的规定。

2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类型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不仅包括容性无功功率的补偿而且包括感性无功功率的补偿。

在超高压输电线路中(500kV及以上),由于线路的容性充电功率很大,据统计在500kV每公里的容性充电功率达1.2Mvar /km。

这样就必须对系统进行感性无功功率补偿以抵消线路的容性功率。

如实际上,电网在500kV的变电所都进行了感性无功补偿,并联了高压电抗和低压电抗,使无功在500kV电网平衡。

输配电网络的无功优化(闭式网)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从优化方面可从两个方面说起,即输配电网络(闭式网)和配电线路及用户的无功优化和补偿(开式网)。

无功优化的目标函数参考文献[3]中著名的等网损微增率定律指出,当全网网损微增率相等时,此时的网损最小。

无功的补偿点应设置在网损微增率较小的点(网损微增率通常为负值时进行无功补偿),这样通过与最优网损微增率相结合进行反复迭代求解得到优化的最佳点。

一方面,该方法没有计及其它控制变量的调节作用,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不可能通过反复迭代使全网网损微增率相等,这样做的计算量太大且费时。

与此同时,国内外学者对无功优化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大量的无功优化的数学模型的优化算法。

无功优化的数学模型主要有两种,其一为不计无功补偿设备的费用,以系统网损最小为主要目的。

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配置

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配置

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配置发表时间:2019-03-12T16:34:04.630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28期作者:林庆斌1 太阳锦2 [导读] 摘要:根据220kV变电站在系统中的位置和特点,按照实际参数通过计算确定22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容量,达到经济配置目的。

(1.南京工程学院江苏南京 211167;2.国网大庆供电公司黑龙江大庆 163458)摘要:根据220kV变电站在系统中的位置和特点,按照实际参数通过计算确定22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容量,达到经济配置目的。

关键词: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经济配置1 无功补偿的配置原则1.1 基本原则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应遵循分层、分区,就地、就近补偿的原则。

分层平衡的原则是指,不同电压层间无功交换应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应使本电压层的无功需求与无功电源基本相平衡,减少无功功率在不同电压层间的流动,避免大量无功功率穿越变压器。

分区平衡的原则是指,不同供电区间的无功交换应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应使本供电区的无功需求与区内无功电源基本相平衡,合理控制输电线路输送无功电力,使节点间、地区间、省间的无功交换量在技术上允许、经济上合理。

就地、就近平衡是指应尽可能按节点为单元进行无功平衡。

1.2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配置原则(1)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经过计算分析,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所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不应高于0.95、不低于0.92。

(2)各电压等级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分组容量选择,应根据计算确定,最大单组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引起所在母线电压变化不宜超过电压额定值的2.5%。

(3)22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以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适当补偿部分线路及兼顾负荷侧的无功损耗。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方式及配置原则研究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方式及配置原则研究
[ 参 考文 献] E l i郑 宇鹏 , 刘勇 . 电力 调 度安 全 风 险及 防范 措 施 [ J ] . 湖北电力,
2 01 1( 2)
( 1 )除了先 进的技术 、 过硬的专业 素养 、 良好的工作热情 和
认 真 负 责 的工 作 态 度 之 外 , 还 需 要 一 套 完 整 而 行 之 有 效 的监 督 机 制 和 管理 考 核 制 度 来 保 障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 应 通 过 建 立健 全 各 种科 学 合 理 的规 章 制 度 明确 安 全 责 任 , 做 到 事 事 有 章可 循 , 使“ 制度就是高压线” 的观念 深入人心 。( 2 )对 现 场 作 业 过程 的检 查 与 监 督 工 作 必 须 予 以强 化 , 一 旦 发 现 作 业 过 程 中 存 在任 何 安 全 隐 患 , 就 要 及 时 消 除 。要 明 确 电力 调 度 工 作 人 员 各 自的 职 责 , 扼杀形 式主义 , 对 新 模 式 下 出 现 的 任 何 管 理 漏 洞 进行封堵 , 从而变过去 的人 为控制 为制度控 制 , 以 杜 绝 那 种 用 技 术装 备 代 替 现 场 管 理 的错 误 思 想 。( 3 )通 过 对 运 行 值 班 等 一 系 列规 章制 度 的健 全 和完 善 , 把 一 切 习 惯 性 违 章 现 象 消 灭 在 萌 芽 中 。 而在 技 术 措 施 方 面 , 则 要严格遵 从“ 严、 细、 实” 的要求 , 并严格执行 “ 三票 两制 ” 。对 于调 度 指 令 , 要 坚持 预发制 、 复 诵 制、 隔班复审以及隔班 预告 等 , 要 对 调 度 命 令 票 和 操 作 票 进 行 严 格 而认 真 的 审核 , 同 时 还 要 进 行 严 格 考 核 。对 于 大 型 复 杂 的 调 度操 作 指令 票 , 则 要 由 班 长 和 分 管 调 度 所 长 进 行 审 核 。要 加

国家电网电力系统无功配置技术原则

国家电网电力系统无功配置技术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电网无功补偿的配置要求,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在广泛征求公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并于8月24日以国家电网生[2004]435号印发,其全文如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国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国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电网无功补偿的配置要求,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在广泛征求公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电气】电力无功补偿技术解析

【电气】电力无功补偿技术解析

大部分用电设备为感性负载,自然功率因数较低,用电设备在消耗有功功率的同时,还需无功功率由电源送往负荷。

功率因数是供用电系统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指标,通过合理采用无功补偿技术,可以减少无功功率在电网中的流动。

提高功率因数后可以达到节约电能、降低损耗的目的,同时用户也可以减少电费的支出。

我国的电价结构包括基本电费、电能电费和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部分。

因此,用户通过合理的无功补偿投资,也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而目前许多农电用户对提高功率因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了电能的损失和浪费。

1 无功补偿的技术原则无功补偿设备的优化配置原则为:“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供电部门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为主;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电力系统电压无功技术导则》中规定:“3.2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与无功负荷,在高峰或低谷时都应采用分(电压)层和分(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和运行,并应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力调节能力与检修备用。

5.7 220 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所中,应根据需要配置无功补偿设备,其容量可按主变压器容量的0.10~0.30 确定。

在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二次侧的功率因数不小于表1中所列数值,或者由电网供给的无功功率与有功功率比值不大于规定数值。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第五章无功电源建设与无功配置第二十条变电站应合理配置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并根据计算确定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

35~220 kV变电站在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一次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国家电网公司农网“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节能降损目标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降损、环保技术、淘汰高耗能变压器。

中压综合线损率降到9%以下,低压线损率降到11%及以下。

10千伏母线功率因数达到0.95以上的目标。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用户在当地供电局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0及以上,其它100 kVA(kW)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及以上,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及以上。

学习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学习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 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第七条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八条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主变压器高压侧应具备双向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或功率因数)等运行参数的采集、测量功能。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电力系统电压高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系统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管理系统电力系统电压高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系统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O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 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 发电厂220kV母线和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中压侧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10%;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5%——+10%。

3. 发电厂和220kV变电站的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 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7%。

无功配置原则

无功配置原则

安徽电网无功补偿配置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安徽电网并联电容器组管理规程》及上级其它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做好无功配置的工作,可提高和完善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和调压手段,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

必须抓好无功配置这项基础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供合格电能,省电力公司系统的规划、设计、基建、调度、运行、检修、营销等部门以及电力用户(含接电网运行的小水电、火电厂、自备电厂)都必须认真执行,切实贯彻本原则要求,实行无功补偿装置配置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根据分(电压)层、分(供电)区和就地平衡的技术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各地(市)电力供电公司应建立无功配置管理和保障机制,制定职责范围和协作制度,切实做好无功配置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地(市)供电公司应根据本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装置配置的基本原则第六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高峰和低谷运行方式下,分层和分区的无功平衡,并留有适当的事故备用容量。

分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的情况,实行分散就地补偿和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全面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七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和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的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有大量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第八条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经验算,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九条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性质采用适当的无功补偿方式和容量,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向电网返送无功电力,并保证在电网高峰负荷时不从电网吸收无功电力。

无功功率论文:浅谈无功功率补偿的配置原则

无功功率论文:浅谈无功功率补偿的配置原则

无功功率论文:浅谈无功功率补偿的配置原则摘要:变压器和电动机等电气设备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工作的,运行时需从系统中吸收大量的无功功率。

电力系统中无功功率和有功功率同样重要。

系统无功电源严重不足或配置不当会引起电力系统或局部电网出现低电压运行情况,会引起损耗增加,设备利用率低等问题。

在配电网上进行无功补偿可以改善配电网的无功分布,提高电网的功率因数,改善电压质量,避免了长距离输送无功功率,降低了配电网线损,增大了配电网供电能力。

关键词:无功功率无功补偿电压质量电力系统一、在电网中,由电源供给负载的电功率有两种:一种是有功功率,另一种是无功功率。

有功功率是保持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功率,也就是将电能转换为其他形式能量(机械能、光能、热能)的电功率。

无功功率比较抽象,它是用于电路内电场与磁场,并用来在电气设备中建立和维持磁场的电功率。

凡是有电磁线圈的电气设备,要建立磁场,就要消耗无功功率。

由于它对外不做功,才被称之为"无功"。

二、无功功率对供、用电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1)、降低有功功率的输出;2)、视在功率一定时,增加无功功率就要降低输、变电设备的供电能力;3)、电网内无功功率的流动会造成线路电压损失增大和电能损耗的增加。

所以需要无功补偿设备补充系统中无功功率的不足,以维持整个系统的无功平衡。

三、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1)、确定补偿地点和补偿方式;2)、对无功补偿总容量进行布点分配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功功率的传输损耗,提高输配电设备的效率,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应按照“就地补偿,分级分区平衡”的原则进行规划,合理布局无功补偿设备合理配置的主要原则:1)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

无功电源的布局如果选择不合理,局部地区的无功功率就不能就地平衡,会造成一些变电所或一些线路的无功功率偏多,电压偏高,过剩的无功功率就要向外输出;也可能会造成一些变电所或一些线路的无功功率不足,电压下降,必然要向上级电网吸取无功功率。

国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全文)

国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全文)

国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电网无功补偿的配置要求,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在广泛征求公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2008年修编稿及修编说明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2008年修编稿及修编说明

ICS 29.240Q/GDW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onfiguring Reactive PowerCompensation Equipment of Power System)2008--××发布200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 (1)5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2)6 22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2)7 35~11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3)8 10kV及其它电压等级配电网的无功补偿 (3)9 风电场的无功补偿 (3)10 电力用户的无功补偿 (4)前言本标准是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国家电网生[2004]435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而成的,用于规范与指导电网规划、设计、基建、运行以及营销管理过程中无功补偿装置的合理配置,以提高电网稳定运行水平和经济运行水平。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科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苗竹梅、刘伟、薛军、周军义、窦晓军、彭青宁、张小庆、孔湧、牛晓民、刘连睿、张章奎、李群炬、马世英、苗俊杰、曹基华、王敏、陈栋新、郭泉辉、杨明刚、李胜川、倪学锋。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1范围本技术原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各级电力设计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补偿【建筑工程类独家文档首发】

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补偿【建筑工程类独家文档首发】

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补偿【建筑工程类独家文档首发】1.无功补偿的原则无功补偿的总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散补偿,就地平衡。

无功补偿方式制定时,应全面分析本系统的无功电力需求量,综合比较无功补偿的经济效益与投资费用,以确定最优的补偿容量与最优的补偿方式。

我国在《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中规定,无功补偿与电压调节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既要满足全网的总无功平衡,又要满足分支线的无功平衡;电力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供电部门在电源点进行补偿与用户自身用电设备进行补偿,两者实现理想配合;分散补偿与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2.无功补偿装置从目前国内外无功补偿装置的应用情况看,无功补偿装置主要有同步调相机、并联电容器和静止补偿器等三种。

2.1 同步调相机同步调相机相当于空载运行的同步电动机。

在过励磁运行时,它向系统供给感性无功功率而起无功电源的作用,能提高系统电压;在欠励磁运行时,它从系统吸取感性无功功率而起无功负荷作用,可降低系统电压。

由于实际运行的需要和对稳定性的要求,欠励磁最大容量只有过励磁容量的(50%~65%。

装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同步调相机,能根据装设地点电压的数值平滑改变输出(或吸取)的无功功率,进行电压调节。

特别是有强行励磁装置时,在系统故障情况下,还能调整系统的电压,有利于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但是同步调相机是旋转机械,运行维护比较复杂。

它的有功功率损耗较大,在满负荷时约为额定容量的(1.5%~5%,容量越小,百分值越大。

小容量的调相机每千伏安容量的投资费用也较大。

故同步调相机宜大容量集中使用,容量小于5 MVA的一般不装设。

在我国,同步调相机常安装在枢纽变电所,以便平滑调节电压和提高系统稳定性。

2.2 静止电容器静止电容器的结构比较简单,装设容量可大可小,而且既可集中使用,又可分散装设来就地供应无功功率,以降低网络的电能损耗。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2.发电厂220kV母线和500(330)kV及以上变电站的中压侧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10%;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5%—+10%。

3.发电厂和220kV变电站的110kV—35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3%—+7%;事故运行方式时为系统额定电压的±10%。

4.带地区供电负荷的变电站和发电厂(直属)的10(6)kV母线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压允许偏差为系统额定电压的0%—+7%。

浅论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

浅论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

浅论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摘要:分析了电力系统无功补偿的相关问题,包括无功补偿的原则,无功补偿与功率因素的关系,并给出了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及用户端无功补偿装置配置的方案。

关键词:无功补偿功率因数变电站引言无功是电力系统常见的一个名词,无功并非无用之功,它是用来在电路的电感、电容元件中建立变化的电磁场,从而建立电压,传递和转换有功功率,成为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正常运转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之一。

无功功率是电压或电动势与无功电流的乘积,无功功率的不足和过剩,都会对电压质量和电能损耗有明显的影响。

一、无功补偿1.无功补偿的原则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和无功负荷,在高峰和低谷时都应采用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和运行。

在实际运行中,一般采用按电压原则或经济原则进行补偿。

(1)按电压原则进行补偿:适用无功补偿容量少,尚不能按经济补偿原则要求的电力系统。

按电压原则补偿,将使电网中无功流动量加大和流动距离增加,电网有功损耗也相应提高。

(2)按经济原则进行补偿:在电力系统无功补偿设备充裕,电网运行管理水平较好的情况下,并联无功补偿应按减少电网有功损耗和年费用最小的经济原则进行补偿和配置,即就地分层分区平衡。

500kV 与220(110)kV 电网层间,应提高运行功率因数,甚至不交换无功。

一个供电局是一个平衡区,35~220kV 变电站均可作为一个平衡单位,以防止地区间、变电站间无功电力大量窜动。

对用户则要求最大有功负荷时,功率因数补偿到0.98~1.0。

而且要求补偿容量随无功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不向系统倒送无功。

2.补偿方式一般采用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

(1)分散补偿。

在接近负荷端分散补偿、可减少无功功率的输送,从而降低损耗,减少压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对负荷集中在末端的配电线路应由用户进行补偿。

当负荷沿线路分布时,如装设一组电容器应装在距送电端1/3 线路长度处;如装设两组,可装在线路长度的2/5~4/5 处。

电网无功配置管理规定

电网无功配置管理规定

电网无功配置管理规定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电网无功配置管理办法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基本条件,有效的电压控制和合理的无功补偿,是保证电压质量,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必要条件,是降低电网损失,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措施。

为此,电力系统的电压,无功管理应严格执行《电力系统电压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和《电力系统电压无功电力管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

1、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与设备类型选择,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

应考虑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的作用。

2、要按照电网结构及负荷性质,合理选择各级电压网络变压器的分接开关的调压范围和调压方式。

3、35千伏变电所应根据需要配置无功补偿设备,其容量可按主变容量的10—30%,确定在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二次的功率因数不小于—1或电网供给的无功功率与有功功率比值不大于。

4、10KV配电线路上宜配置高压并联电容器,一般约为线路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的5—10%。

并且在线路最小负荷时不应向变电所倒送无功。

如配置容量过大,则必须装设自动投切装置。

5、变电站、线路用户电容器的配置率要大于90%。

6、无功补偿设备可投运率以实际投运的电容器容量的实际投运小时计算,为简化计算。

电容器可投运率:K=1-∑(不可投容量*停运时间)/(总安装容量×月日历小时数)因电容器故障、谐振、保护等原因电容器不能按要求运行的应限期在二个月内修复投运。

电容器可投运率要达到100%。

7、各级电压的合格率,监测点的设置按部颁“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和“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管理条例”执行,综合电压合格率按公式:综合电压合格率=+(B+C+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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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电网无功补偿的配置要求,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在广泛征求公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并于8月24日以国家电网生[2004]435号印发,其全文如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 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第七条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八条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主变压器高压侧应具备双向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或功率因数)等运行参数的采集、测量功能。

第九条为了保证系统具有足够的事故备用无功容量和调压能力,并入电网的发电机组应具备满负荷时功率因数在0.85(滞相)~0.97(进相)运行的能力,新建机组应满足进相0.95运行的能力。

为了平衡500(330)kV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在电厂侧可以考虑安装一定容量的并联电抗器。

第十条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性质采用适当的无功补偿方式和容量,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向电网反送无功电力,并保证在电网负荷高峰时不从电网吸收无功电力。

第十一条并联电容器组和并联电抗器组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

第三章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无功补偿第十二条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容性无功补偿配置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容性无功补偿的主要作用是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以及输电线路输送容量较大时电网的无功缺额。

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应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0%配置,或经过计算后确定。

第十三条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感性无功补偿配置500(330)kV电压等级高压并联电抗器(包括中性点小电抗)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工频过电压和降低潜供电流、恢复电压以及平衡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高压并联电抗器的容量应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主变压器低压侧并联电抗器组的作用主要是补偿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剩余充电功率,其容量应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的需要而确定。

第十四条当局部地区500(330)kV电压等级短线路较多时,应根据电网结构,在适当地点装设高压并联电抗器,进行无功补偿。

以无功补偿为主的高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断路器。

第十五条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安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每台变压器配置的无功补偿容量宜基本一致。

第四章22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第十六条22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以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并适当补偿部分线路的无功损耗。

补偿容量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5%配置,并满足220kV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第十七条当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所接入母线有直配负荷时,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可按上限配置;当无功补偿装置所接入母线无直配负荷或变压器各侧出线以电缆为主时,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可按下限配置。

第十八条对进、出线以电缆为主的220kV变电站,可根据电缆长度配置相应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每一台变压器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宜大于主变压器容量的20%,或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第十九条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分组容量选择,应根据计算确定,最大单组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引起所在母线电压变化不宜超过电压额定值的2.5%。

一般情况下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接于66kV电压等级时不宜大于20Mvar,接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宜大于12Mvar,接于10kV电压等级时不宜大于8Mvar。

第二十条220kV变电站安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每台变压器配置的无功补偿容量宜基本一致。

第五章35kV~11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第二十一条35kV~11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以补偿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并适当兼顾负荷侧的无功补偿。

容性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按主变压器容量的10%~30%配置,并满足35kV~110kV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第二十二条110kV变电站的单台主变压器容量为40MV A及以上时,每台主变压器应配置不少于两组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二十三条11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不宜大于6Mvar,35kV 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不宜大于3Mvar,单组容量的选择还应考虑变电站负荷较小时无功补偿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新建110kV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章10kV及其它电压等级配电网的无功补偿第二十五条配电网的无功补偿以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为主,以高压补偿为辅。

配电变压器的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可按变压器最大负载率为75%,负荷自然功率因数为0.85考虑,补偿到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或按照变压器容量的20%~40%进行配置。

第二十六条配电变压器的电容器组应装设以电压为约束条件,根据无功功率(或无功电流)进行分组自动投切的控制装置。

第七章电力用户的无功补偿第二十七条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特点,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并达到以下要求:100kV 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用户,在用户高峰负荷时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5;其他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0。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技术原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技术原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DL/T672-1999《变电所电压无功调节控制装置订货技术条件》无功补偿一、按投切方式分类:1. 延时投切方式延时投切方式即人们熟称的"静态"补偿方式。

这种投切依靠于传统的接触器的动作,当然用于投切电容的接触器专用的,它具有抑制电容的涌流作用,延时投切的目的在于防止接触器过于频繁的动作时,电容器造成损坏,更重要的是防备电容不停的投切导致供电系统振荡,这是很危险的。

当电网的负荷呈感性时,如电动机、电焊机等负载,这时电网的电流滞带后电压一个角度,当负荷呈容性时,如过量的补偿装置的控制器,这是电网的电流超前于电压的一个角度,即功率因数超前或滞后是指电流与电压的相位关系。

通过补偿装置的控制器检测供电系统的物理量,来决定电容器的投切,这个物理量可以是功率因数或无功电流或无功功率。

下面就功率因数型举例说明。

当这个物理量满足要求时,如cosΦ超前且>0.98,滞后且>0.95,在这个范围内,此时控制器没有控制信号发出,这时已投入的电容器组不退出,没投入的电容器组也不投入。

当检测到cosΦ不满足要求时,如cosΦ滞后且<0.95,那么将一组电容器投入,并继续监测cosΦ如还不满足要求,控制器则延时一段时间(延时时间可整定),再投入一组电容器,直到全部投入为止。

当检测到超前信号如cosΦ<0.98,即呈容性载荷时,那么控制器就逐一切除电容器组。

要遵循的原则就是:先投入的那组电容器组在切除时就要先切除。

如果把延时时间整定为300s,而这套补偿装置有十路电容器组,那么全部投入的时间就为30分钟,切除也这样。

在这段时间内无功损失补只能是逐步到位。

如果将延时时间整定的很短,或没有设定延时时间,就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当控制器监测到cosΦ〈0.95,迅速将电容器组逐一投入,而在投入期间,此时电网可能已是容性负载即过补偿了,控制器则控制电容器组逐一切除,周而复始,形成震荡,导致系统崩溃。

是否能形成振荡与负载的性质有密切关系,所以说这个参数需要根据现场情况整定,要在保证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再考虑补偿效果。

2. 瞬时投切方式瞬时投切方式即人们熟称的"动态"补偿方式,应该说它是半导体电力器件与数字技术综合的技术结晶,实际就是一套快速随动系统,控制器一般能在半个周波至1个周波内完成采样、计算,在2个周期到来时,控制器已经发出控制信号了。

通过脉冲信号使晶闸管导通,投切电容器组大约20-30毫秒内就完成一个全部动作,这种控制方式是机械动作的接触器类无法实现的。

动态补偿方式作为新一代的补偿装置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

现在很多开关行业厂都试图生产、制造这类装置且有的生产厂已经生产出很不错的装置。

当然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从性能上、元器件的质量、产品结构上还有一定的差距。

动态补偿的线路方式(1)LC串接法原理如图1所示这种方式采用电感与电容的串联接法,调节电抗以达到补偿无功损耗的目的。

从原理上分析,这种方式响应速度快,闭环使用时,可做到无差调节,使无功损耗降为零。

从元件的选择上来说,根据补偿量选择1组电容器即可,不需要再分成多路。

既然有这么多的优点,应该是非常理想的补偿装置了。

但由于要求选用的电感量值大,要在很大的动态范围内调节,所以体积也相对较大,价格也要高一些,再加一些技术的原因,这项技术到目前来说还没有被广泛采用或使用者很少。

(2)采用电力半导体器件作为电容器组的投切开关,较常采用的接线方式如图2。

图中BK为半导体器件,C1为电容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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