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实用版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安全可靠,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运行检修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运行检修安全管理第五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专职岗位,负责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做好相关报告工作。
第八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九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和作业的操作标准。
第十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保持设备、线路和绝缘物的清洁,防止杂物积聚和灰尘堆积,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定期检查和测试设备的电气参数,如电压、电流、接地电阻等,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随时关注和检查设备的温度、振动和异响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故障。
第十四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严格执行设备停电和隔离操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
第四章火灾和事故预防第十五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和事故预防制度,加强火灾和事故的防范和控制。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是为了保障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的安全性,采取一系列措施和规范,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以确保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针对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的安全规程,总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程目的和依据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制定在牵引变电所进行运行检修工作时,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保证运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铁路运输领域的标准规范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所有的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包括现场施工、设备维护、设备巡视等一切工作环节。
第三条安全目标规程的安全目标是实现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的零事故和零伤害,保证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效维护设备的稳定运行。
第四条职责1. 牵引变电所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本规程。
2.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人员要遵守本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工作安全。
3.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人员要报告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情况,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第五条工作准备1. 在开始任何工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掌握相关技能,并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3. 所有工作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禁止标识,确保工作人员可以清晰识别。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控制1. 工作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网、安全警示标识和警戒线,确保工作区域与非工作区域的明确分隔。
2.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期间,任何人员都不得随意进入作业区域,未经许可擅自接触任何设备。
3.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杂物要及时清理,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道路交通安全1.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期间,临近道路保持畅通,确保交通的顺畅。
2. 工作人员应穿着鲜明的工作服,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
3. 牵引变电所附近的道路要定期检查修复,确保道路的安全性。
第八条火灾和爆炸预防1. 牵引变电所应设置防火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同时,每年定期进行体检,保证身体健康,确保安全工作的进行。
第五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酗酒、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六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纪律意识和工作态度,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行为。
第二章工作安全措施第七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在进行工作前必须仔细阅读设备工作手册和工艺流程,了解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八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必须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设置。
第九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严禁操作失误。
第十条在进行工作前,必须先进行工作环境检查,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及设备无故障。
第十一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二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严禁随意操作和调试。
第十三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在进行有电操作时,必须进行带电作业,确保自身安全。
同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工作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第十四条在进行维修检修工作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停电操作,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在进行定期巡检工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检查要点和检查步骤进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
第十六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在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2篇)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牵引变电所是铁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供电给铁道上的牵引供电系统。
为确保牵引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和检修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规程。
本文将就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的安全规程进行详细阐述。
一、牵引变电所运行安全规程1. 牵引变电所的区域设置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周边区域应清除杂草、杂物等可能引起事故的隐患,并设置警示标识。
2. 牵引变电所内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严禁在非指定区域吸烟、使用明火等火源。
3. 牵引变电所内应进行定期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册,做好安全运行记录。
4. 牵引变电所内的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更改、调整设备参数和工作方式,严禁私自接入额外的电气设备。
5. 牵引变电所的电缆、线路等敷设应规范,严禁私拉乱接、盗用电力设备,避免发生短路、火灾等事故。
6. 牵引变电所内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员工应熟悉标识代表的含义,并遵守相应的操作规定。
7. 牵引变电所内需要进行维护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8. 牵引变电所内设立应急救援预案,员工应参与应急演练并熟悉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并采取有效措施。
二、牵引变电所检修安全规程1. 检修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设备检修要求、对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准备必要的工具和材料等。
2. 检修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停电状态,以防止电击、触电等事故发生。
3. 在检修过程中,必须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改变检修方案和操作步骤,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可控。
4. 检修期间应配备足够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并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5. 对于涉及到高压设备的检修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严禁进行高压设备的检修操作。
6. 在检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触碰、更换设备和线缆,严禁带电作业。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一、前言为确保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保证人员安全,提高设备可靠性,特制定本安全规程。
二、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所有相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不得擅自离开或缺席。
2.应对新员工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培训,并对其提交书面承诺书。
2. 禁止行为1.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变电所,禁止吸烟、打火机、火柴等火源进入变电站。
2.禁止在变电所进行拉闸试验以及其他不符合标准安全检查。
3.禁止私自进行电气、机械设备维护和检查。
3. 风险提示1.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电缆、连接、连接器、补偿电容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检查工作。
2.工作人员必须清楚地知道了解检修程序,并标准操作。
三、操作安全规程1. 安全规程1.进入设备内部前,必须进行单一技术操作领取抢情,并由单一技术人员管理塔担保人的安全。
2.进行开关检查之前,应确认所有设备的放电已完成。
2. 真空开关安全1.在对真空开关进行触点频繁操作之前应验证运行示意图,并观察开关柜状态指示图。
2.切勿在开关柜顶部下方操作,以防止开关柜表面污染。
3. 操作作业安全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身份证件,工作服必须紧身穿着,并保持干燥清洁。
2.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操作手册操作,并根据程度查看顺序进行检查。
四、应急措施1. 紧急抢救操作人员或他人在操作过程中突然遭遇电击,应立即断开电源,进行胸外按压,口对口呼吸,立即进行抢救。
2. 火灾事故如发生办公室火灾,首先要通报火警,并按既定预案进行灭火和疏散。
3. 事故应急处理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现场工作,通报电网,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门禁控制,避免重现事故。
五、总结本次安全规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保障人员安全,提高设备可靠性。
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进行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如有不遵守规程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范文(3篇)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范文第一章概述1.1 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牵引变电所的正常运行和检修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员和设备免受损害。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
1.3 定义1.3.1 牵引变电所:指用于供给牵引负荷的变电所。
1.3.2 运行:指牵引变电所的正常工作状态。
1.3.3 检修:指对牵引变电所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
第二章牵引变电所运行安全规定2.1 人员安全2.1.1 所有进入牵引变电所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
2.1.2 进入变电所时,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2.1.3 在变电所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随意触碰电器设备。
2.2 设备安全2.2.1 牵引变电所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2.2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3 火灾防范2.3.1 牵引变电所必须配备灭火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3.2 禁止在变电所内吸烟,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2.4 紧急处置2.4.1 牵引变电所必须制定紧急处置预案,并进行演练。
2.4.2 发生紧急情况时,必须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的安全,并及时报警。
第三章牵引变电所检修安全规定3.1 检修前准备3.1.1 进行检修工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并进行安全告知。
3.1.2 检修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等安全装备。
3.2 作业安全3.2.1 检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3.2.2 禁止单人操作,必须进行双人配合工作。
3.3 施工电器设备安全3.3.1 对正在运行的设备进行检修时,必须先停用设备并进行安全措施。
3.3.2 进行电气工作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并确保接地良好。
3.4 通风通气3.4.1 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保证变电所的通风通气畅通,有效排除有害气体。
第四章管理措施4.1 岗位责任4.1.1 牵引变电所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范本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的安全,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是指对牵引变电所设备、线路进行日常运行监测、巡视、维护和检修等。
第三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第四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的责任主体为牵引变电所管理人员、运行检修人员和参与运行检修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五条牵引变电所应由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运行管理,负责牵引变电所设备和线路的日常运行监测、维护和检修工作。
第六条牵引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能够有效组织和指导运行检修工作。
第七条牵引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制定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牵引变电所应建立基本档案,包括运行记录、检修记录、设备档案等,确保运行检修工作有据可查。
第九条牵引变电所应定期进行设备巡视和检修,及时发现并修复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牵引变电所应具备应急处置能力,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救援人员,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应对并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三章运行检修第十一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应由专业的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证书,熟悉牵引变电所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特点和检修要求。
第十二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应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按照设备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确保运行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四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和接线,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及时发现并修复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模版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模版一、总则1.为确保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在组织、管理和操作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过程中,本规程制订并执行。
2.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包括高压设备和配电装置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操作等。
3.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或优先级。
4.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工作场所卫生管理,切实保护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管理1.安全责任(1)牵引变电所应指定专人负责运行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工作人员在进行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3)指定专人对牵引变电所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安全设施(1)牵引变电所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防火、防电击等。
(2)牵引变电所内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牵引变电所必须配备避雷装置,确保设备和工作人员不受雷击。
3.应急救援(1)牵引变电所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2)牵引变电所内应配备适量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
(3)牵引变电所应配备专业急救人员和急救设备,以提供即时、有效的急救服务。
三、工作操作规范1.工作证(1)进行运行检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工作证,方可进行相应的工作。
(2)工作证应明确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位,且有效期内。
2.工作服装(1)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工作要求的工作服装。
(2)工作服装应符合防静电、防火、防爆等相关要求,并保持干净整洁。
3.工具设备(1)进行运行检修工作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工具设备。
(2)工具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2023年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
2023年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____年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安全,维护运行秩序,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防范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设备安全管理第二条牵引变电所的设备运行检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并经过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验。
第三条引领牵引变电所的发电机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并经过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修。
第四条牵引变电所的主变必须设有过压、过流、低电压和零序电流等保护装置,并按照国家要求进行运行检测。
第五条牵引变电所的变电设备、电缆、断路器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第六条牵引变电所必须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责任人员和维护周期,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第三章安全巡视和检查第七条牵引变电所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安全巡视和检查必须有专职人员进行,巡视周期和方式由牵引变电所确定。
第九条安全巡视和检查必须对变电设备、电缆、断路器、保护装置、接地装置等进行检查,并填写巡视和检查记录。
第十条安全巡视和检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章电气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牵引变电所必须建立完善的电气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变电设备运行检修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二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设立合适的过流、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牵引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设有明确的标志和标识,便于操作人员识别和判断。
第十四条牵引变电所必须建立健全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牵引变电所的场地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清除杂物和易燃物。
第十六条牵引变电所的油箱、油条、油管等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清洗和检查,防止油污积聚和泄漏。
第十七条牵引变电所必须设有有效的防火设备,包括灭火器、水带、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倒闸
第16条 值班人员接受倒闸任务后,操 作前要先在模拟盘上进行模拟操作,确认 无误后方可进行倒闸。在执行倒闸任务时, 监护人要手势操作卡片或倒闸表与操作人 共同核对设备位置,进行呼唤应答,手指 眼看,准确、迅速操作。
第17条 当以备用断路器代替主用断路器时,应检 查、核对备用断路器的投入运行备件后,方能进行 倒闸。
第30条 巡视高压母线时,除一般项目和 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多股线无松股、断股。 2.硬母线无断裂、无脱漆。
第31条 巡视电缆及电缆沟时,除一般项
目和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电缆沟盖板应齐全、无严重破损, 沟内无积水、无杂物。 2.电缆外皮无断裂、无锈蚀,其裸露 部分无损伤。电缆头及接线盒密封良好, 无接头发热、放电现象。
第21条 各种巡视中,一般项目和要求如下: 1.绝缘体应清洁、无破损和裂纹、无放电痕迹 及现象,瓷釉剥落面积不得超过300 mm2。 2.电气连接部分(引线、二次接线)应连接牢 固,接触良好,无过热、断股和散股、过紧或过松。 3.设备音响正常,无异味。 4.充油设备的油标、油阀、油位、油温、油色 应正常,充油、充胶、充气设备应无渗漏、喷油现 象。充气设备气压和气体状态应正常。 5.设备安装牢固,无倾斜,外壳无严重锈蚀, 接地良好,基础、支架应无严重破损和剥落。设备 室和围栅应完好并锁住。
第26条
巡视隔离开关时,除一般项目和 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闸刀位置应正确,分闸角度或距离 应符合规定。 2.触头应接触良好,无严重烧伤。 3.电动操作机构分合闸指示器应与实 际状态相符。机构箱密封良好,部件完好 无锈蚀。 4.手动操作机构应加锁。
第27条 巡视负荷开关开关时,除一般项
设备运行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在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亭、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安全、行车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3条各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铁路局应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4条牵引变电所的所有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5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方准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
第6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次安全考试。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一、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二、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时,仍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需提高安全等级的人员。
三、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仍继续担当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7条对违反本规程受处分的人员,必要时降低其安全等级;需要恢复其原来的安全等级时,必须重新经过考试。
第8条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考试和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人员,必须经当班的值班员准许,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牵引变电所的高压设备区。
第9条牵引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及检修工,要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10条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以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
遇有雨、雪、雾、风(风力在五级及以上)的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带电作业。
第11条高空作业(距离地面3m以上)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在作业范围内的地面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高空作业时要使用专门的用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等,不得抛掷传递。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是向电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
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本规程是周期修编制的,牵引变电所的检修应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
积极创造条件向周期检测、状态维修、限界值管理、寿命管理过渡。
第3条为保证牵引变电所安全可靠的供电,各级部门要认真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科学管理,改革修制,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牵引变电所的技术状态,提高供电工作质量。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第4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
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有关的规章及质量标准;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掌握牵引变电所大修占全局牵引变电所总支出的比例。
按规定对铁路局进行监督和管理,为铁路局提供服务。
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标准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领导全局的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局管内各分局、供电(水电)段的管理和职责范围;审批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组织验收和鉴定;并报部核备第5条牵引变电所的增设、迁移、拆除由铁道部审批,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部备案。
第6条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降低列车牵引重量、速度或引起邻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铁道部审批。
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并报部核备一、改变电源和主接线时。
二、变更主变压器、断路器的容量和型号时。
三、变更保护型式、控制和测量方式时。
第7条为保证电气化区段的可靠供电,由牵引变电所引接非牵引负荷而引起设备改造和向路外供电时由铁路局审批。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及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实施细则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及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实施细则—、总则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三、运行管理四、检修作业制度五、修制—、总则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开关站、分相所,分级投切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是电气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
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确保人身、行车和设备安全,根据《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铁运〔1999〕101号)制订本实施细则。
2012年5月17日重新修订发布《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和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实施细则》(技术规章编号:CDG/GD106-2012)。
第1条牵引供电各单位(包括牵引供电设备的管理、维修和施工单位,下同)要切实贯彻本细则的规定。
鉴于各条线、各地区牵引变电所设备和运行条件存在差异,各供电段根据本细则要求可作相应补充规定。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成都铁路局管内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由铁路局供电处负责解释。
第3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第一节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第4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
各级管理部门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和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检测手段,全面提高牵引供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技术管理水平。
第5条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有关规章及质量标准;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按规定对铁路局进行监督和管理,为铁路局提供服务。
第6条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标准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实施细则、办法;领导全局的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局管内各供电段的管理和职责范围;审批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组织验收和鉴定;并报部核备。
第7条供电段:贯彻执行铁道部、路局有关规章、标准、命令、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组织制定本段的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负责本段的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段科室、车间的管理和职责范围;提报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参加验收和鉴定;并报局核备。
牵引变电所安全检修工作规程
牵引变电所安全检修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安全检修工作规程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牵引变电所安全检修工作,旨在提高检修工作的安全性,避免事故发生。
二、检修前准备1. 检查检修工作的计划和方案,确定工作的范围和过程,明确检修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 对检修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否则应在检修前解决。
3. 确认变电所主电源已经切断,复位后方可开始工作。
4. 检查检修工作的工具、仪器及设备的完好性,并进行检测、检修或更换。
5. 对现场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6. 互相之间核对和相互确认安全措施。
三、检修过程1. 停电:在进行检修过程中,必须先切断电源,确保人员的安全。
2. 清洁:在检修前,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洁,清除杂物和附着物,以及其他对检修过程有影响的物品。
3. 拆卸:在拆卸前,应对拆卸范围内的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根据拆卸顺序进行拆卸,并防止误拆。
4. 检查:在拆卸完成后,应按照检修方案进行检查,清洁检修部位,以便下一步更换或修理。
5. 更换或修理:更换或修理过程中,必须将新的零部件进行清洗、质检和装配,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省略任何操作。
6. 组装:组装时应将每个零部件正确安装,确保不漏装或误装。
7. 启动:启动前,应对检修工作进行细致检查,保证零部件的安装和连接正确。
四、检修后总结1. 检查:检查所作检修的质量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记录:记录每项检修的工作内容、工时和使用工具、仪器等情况。
3. 整理:对检修工作的设备、工具、仪器等进行整理,好管理好维护。
4. 汇报:检修完成后应及时将检修情况汇报给相关管理人员,做好后续跟踪。
五、安全注意事项1. 安全优先:在进行检修工作的过程中,必须安全第一,避免任何形式的安全事故发生。
2. 操作规定:从事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熟知操作规定,严格按规定操作,切勿超负荷操作。
3. 仪器设备:使用仪器设备前必须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性,确保正常使用。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范文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范文牵引变电所是供给牵引用电能的一种特殊变电所,其运行检修安全规程十分重要。
下面是一份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的范文,供您参考。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牵引变电所的正常运行和检修工作的安全,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国牵引变电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作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参与、持续改进”为原则,遵循“责任到人、事故有责、责任追究、绩效评价”的管理思想。
第五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应当做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操作便捷、环境友好。
第六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检修工作流程,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牵引变电所运行安全规程第七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确保变电设备正常运行,保证供电质量和牵引用电能的稳定性。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 定期进行设备巡视、检测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4. 建立定期检查、测试和修复设备的制度,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5. 严格遵守配电线路的安全使用规定,禁止违规操作。
6. 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安全措施包括以下方面:1. 确保设备的运行、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负责。
2. 设备运行期间应当保持机房、控制室等场所干净整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定期检查和测试变电设备,确保其运行正常和安全可靠。
4. 对变电设备进行预防性维修和定期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 加强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测和绝缘护理工作,降低设备的故障率。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外,以下皆同)是向电化铁路供电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车密切相关。
为搞好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和试验。
第2条本规程是周期修编制的,牵引变电所的检修应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
积极创造条件向周期检测、状态维修、限界值管理、寿命管理过渡。
第3条为保证牵引变电所安全可靠的供电,各级部门要认真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科学管理,改革修制,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改善牵引变电所的技术状态,提高供电工作质量。
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第4条电气设备运行和检修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
铁道部:统一制定全路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有关的规章及质量标准;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掌握牵引变电所大修占全局牵引变电所总支出的比例。
按规定对铁路局进行监督和管理,为铁路局提供服务。
铁路局:贯彻执行铁道部有关规章、标准和命令,组织制定本局实施细则、办法和工艺;领导全局的牵引变电所运营管理工作,制定本局管内各分局、供电(水电)段的管理和职责范围;审批牵引变电所大修、科研、更新、改造及局管的基建计划,组织验收和鉴定;并报部核备第5条牵引变电所的增设、迁移、拆除由铁道部审批,封闭和启封由铁路局审批并报部备案。
第6条因牵引变电所的设备改造、变化而降低列车牵引重量、速度或引起邻局牵引供电设备运行方式变更时,须经铁道部审批。
牵引变电所属于下列情况的技术改造,须经铁路局审批,并报部核备一、改变电源和主接线时。
二、变更主变压器、断路器的容量和型号时。
三、变更保护型式、控制和测量方式时。
第7条为保证电气化区段的可靠供电,由牵引变电所引接非牵引负荷而引起设备改造和向路外供电时由铁路局审批。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3篇)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一、概述牵引变电所作为铁路电气化供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牵引机车、列车提供稳定电力的关键任务。
为保证牵引变电所的正常运行,并确保安全性,制定本安全规程。
二、工作责任1. 牵引变电所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面贯彻执行安全规程。
2. 运行检修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并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三、安全操作要求1. 禁止在牵引变电所进行饮酒、吸烟等违规行为。
2. 严禁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牵引变电所。
3. 进入牵引变电所前,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包括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4. 在设备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电击事故。
5.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牵引变电所的设备布置和操作要领,不得擅自操作不熟悉的设备。
6. 在牵引变电所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检修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正确、稳定。
7. 各种设备的操作、检修都必须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不得随意调整、修改。
四、应急预案1. 牵引变电所应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2. 牵引变电所应配备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3.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切断电源,保证人员安全后,进行事故排查和处理。
五、管理制度1. 牵引变电所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 牵引变电所应建立巡检制度,对关键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并记录巡检情况。
3. 牵引变电所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记录完整、准确。
4. 牵引变电所应加强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六、安全宣传教育1. 牵引变电所应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2. 牵引变电所应制作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3. 牵引变电所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安全宣传工作的开展。
七、安全改进1. 牵引变电所应建立安全改进机制,及时收集、整理并解决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模版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牵引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第三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具备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安全作业、安全检修。
第五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保证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七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好记录、汇报、交接等工作。
第八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
第二章运行安全第九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在设备完好的情况下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加强设备巡视、检测,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制定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牵引变电所的运行检修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前预防危险和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章检修安全第十五条牵引变电所的检修工作必须在停电的情况下进行,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六条检修工作必须加强对设备的审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检修工作必须进行工作票签发,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区域、执行人等信息。
第十八条检修工作必须进行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检修工作必须进行专人监护,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作业质量。
第四章突发情况处理第二十条牵引变电所在发生火灾、爆炸、电气触电、人员伤亡等突发情况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
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 19990824【实施日期】 19990824【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机务【文号】铁运(1999)101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在牵引变电所(包括开闭所、分区所、AT所、分相所,除特别指出者外以下皆同)的运行和检修工作中,为确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电气化铁道牵引变电所的运行和检修和试验。
第2条牵引变电所带电设备的一切作业,均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执行。
第3条各主管部门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熟悉本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切实贯彻执行本规程的规定。
各铁路局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办法,并报部核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4条牵引变电所的所有电气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第5条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实行安全等级制度,经过考试评定安全等级,取得安全合格证之后(安全合格证格式和安全等级的规定,分别见附录1、2),方准参加相应的运行和检修工作。
安全合格证签发的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6条对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每年定期进行1次安全考试。
此外,对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要事先进行安全考试:一、开始参加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二、职务或工作单位变更时,仍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并需提高安全等级的人员。
三、中断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而仍继续担当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工作的人员。
第7条对违反本规程受处分的人员,必要时降低其安全等级;需要恢复其原来的安全等级时,必须重新经过考试。
第8条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考试和未取得安全合格证的人员,必须经当班的值班员准许,在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的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牵引变电所的高压设备区。
第9条牵引变电所的值班人员及检修工,要每2年进行1次身体检查,对不适合从事牵引变电所运行和检修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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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ED-J476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
规程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牵引变电所运行检修安全规程实
用版
提示:该操作规程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检查金具
金具应无锈蚀,固定、连接牢靠,接触良
好。
第103条大修范围和标准。
除小修的全部
要求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更换不合标准的绝缘子。
二、更换不合标准的导线、金具、杆塔。
电力电缆
第104条小修范围和标准:
一、检查电缆头、套管、引线和接线盒。
电缆头、套管不渗油,引线相间和距接地物的距离符合规定。
二、检查电缆。
排列整齐、固定牢靠且不受张力,铠装无松散、无严重锈蚀和断裂,弯曲半径符合规定,接地良好,涂刷防腐剂;电缆外露部分应有保护管,管口应密封,保护管应完整无损,且固定牢靠,其锈蚀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5%。
三、清扫电缆沟。
沟内应无积水、杂物;支架完好、固定牢靠不锈蚀;盖板齐全无严重破损。
电缆沟通向室内的入口处应有完好的防止小动物的措施。
四、检查电缆的埋设。
复盖的泥土无下陷和被水冲刷等异状。
五、检查电缆桩及标示牌,齐全、正确、
清楚。
第105条大修范围和标准。
除小修的全部要求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更新不合标准的电缆、接头、接线盒、套管和引线。
二、整修电缆沟。
盖板完整无损,沟内排水良好。
三、对电缆全面涂刷防腐剂;对保护管全面除锈涂漆。
四、整修电缆桩和标示牌。
要固定牢靠。
五、对敷设不合标准的电缆要重新敷设和改设。
重新敷设和改设的电缆要符合新建项目的标准。
低压盘(含端子箱)
第106条低压盘包括交直流配电盘、控制
盘(台)、计量盘。
其小修范围和标准:
一、彻底清扫低压盘(箱、台,下同)及其相应的装置。
二、检查盘的表面状态。
安装牢固、端正,排列整齐,接地良好;标志齐全、正确、清楚;室内盘面无锈蚀;室外盘面锈蚀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且盘(台)体密封良好。
三、检查灯具、开关、继电器、熔断器、仪表、配线、端子排、连接片等各项装置,安装牢固,绝缘和接触良好;熔丝、触头和灯泡的容量适当;端子排和配线排列整齐;标示牌、标志、信号齐全、正确、清楚。
四、检查控制、保护、信号、远动、故标回路相关部分的整组动作情况。
第107条大修范围和标准。
除小修的全部
要求外,还要更新不合标准的开关、继电器、仪表和绝缘子,更新配线、端子排等。
必要时更换盘。
第108条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操作、信号、测量回路所用的导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用绝缘单芯铜线。
当采用接线鼻子时,也可使用绝缘多股铜线。
二、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其它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平方毫米;电费计量回路的导线截面必须经过容量和压损的校验。
三、导线的绝缘应满足500v工作电压的要求。
四、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遇有油浸蚀的处所,要用耐油绝缘导线。
避雷器和避雷针
第109条避雷器小修范围和标准:
一、清扫检查瓷套、引线和均压环。
应固定牢靠,无锈蚀。
二、检查底座、构架、基础等。
三、动作指示器密封,作用良好。
第110条避雷器大修范围和标准。
除小修的全部要求外,还要进行下列工作:
一、更新不合标准的避雷器和计数器。
二、整修基础、构架和接地装置。
第111条避雷针小修范围和标准:
一、检查杆塔无倾斜和弯曲,固定牢靠;除锈补漆,必要时全面涂漆。
二、检查避雷针,无熔化和断裂。
三、检查底部装置。
第112条避雷针大修时除基础外全部更新。
接地装置
第113条小修范围和标准:
一、检查地面上和电缆沟内的接地线、接地端子等。
完整无锈蚀、损伤、断裂及其它异状;与设备连接牢固,接触良好。
二、检查铁路岔线钢轨及接地网各自与回流线间的连接接头,连接牢固,接触截面符合规定。
第114条大修范围和标准:重新埋设接地网及回流线。
第115条接地的设备均应逐台用单独的接地线接到接地母线上,禁止设备串联接地。
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宜用焊接。
接地线
与电力设备的连接可用螺栓连接或焊接。
用螺栓连接时应设防松螺帽或防松垫片。
地面上的接地线、接地端子均要涂黑漆;接地端子的螺丝应镀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