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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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一、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

(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由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持《高等学校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的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中请。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己享受政策情况核实后, 对符合条件人员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重点群体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

1.新招用人员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2.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注明新增人员)和工资表;

3.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4.《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本年度实际工作时间表》(附件2);

5.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到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应当按照财税(2014) 39号文件的规定,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1.新招用人员是否属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人员范围,以前是否已享

受过税收优惠政策;

2.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与新招用人员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新招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纳税年度终了前招用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 应当在人员变化次月按照前项规定重新备案。

三、严格税收优惠凭证审核管理

(一)《就业失业登记证》采用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本人保管;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证件由用人单位保管。

(二)严格各项凭证的审核发放。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相关税收优惠凭证。对出借、转让《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由发证机构收回《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记录在案。

(三)《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全市统一编号,编号格式:【川】01□□口□□号,编号前两位为成都市的序号;三、四位为区(市、县)序号;五、六、七位为认定企业序号,由发证机构编号(见附件3)。

(四)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和同级税务、财政、教育、民政部门建立劳动者就业信息交换和协查制度,定期进行信息交换。

(五)《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由发证机构负责。重点审核企业从业人员变化情况及当年新安置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情况,有无改变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情况。对年度审核合格的企业,由发证机构在《认定证明》副本上加盖“年度审核合格”卬戳;年度审核不合格的,由发证机构负责收回;未进行年度审核的自动作废。

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

款贴息。贷款额度会根据申请人从事的创业项目来确定,有的地区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优惠政策一一还款后允许再次申请小额贷款

三、优惠政策一一失业人员创业贷款流程

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

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本市自7月1日起调整了对其社会保险和岗位资金补助办法,扩大了补贴范围。

市劳动局就业处负责人介绍说,本市原有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招用“4050”以上失业人员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招用一人再给5000元岗位补贴。新的补贴办法实施后,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将用人单位招用残疾失业人员纳入补贴范围,而商贸、服务型企业享受补贴的范围,由仅对招用国有企业失业者扩大到招用所有失业者,年龄则由“4050”降低到“3540”。

社保补贴中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失业保险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1. 5%;基木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9%。单位招用一名失业人员每年的社保补贴在3000元左右,加上岗位补贴,签约5年可获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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