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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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1、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设立分公司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按照业务板块设立,如总公司下设租

赁分公司、物业分公司;有的是按照区域设立,如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还有的是迫于经营地的要求,为满足投标所需而设立的空壳分公司。

 4、从会计核算模式上看,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非独立核算,也就是分公司不设置会计账套,不独立编制会计报表,它所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统一纳入总公司的会计账套核算,相关凭证传递给总公司,由总公司记账,总公司编制会计报表。

 二是独立核算,也就是分公司单独设置会计账套,单独编制报表,单独保管会计档案。

 从税收管理和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看,建议分公司采取独立核算模式。

 5、由于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它没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等会计科目和报表项目。当然,为了独立核算经营业绩,分公司也可以使用「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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