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合集下载

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为进一步丰富安义县政务公众信息网站的内容,打造好面向公众、面向世界的宣传窗口,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及时准确反映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现将做好我县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安义县政府网”网站是我县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其主要功能是运用互联网宣传全县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取得的,发布各级各部门工作动态信息,为社会提供政务服务,提高我县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安义县政府网”网站是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务公开,推动安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建立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建设好“安义县政府网”门户网站,需要各乡镇、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网络宣传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影响之深等特点,加强对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落实具体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信息报送工作任务。

要围绕“安义县政府网”栏目设置的内容报送信息,原则上乡镇每月报送10条以上信息,部门每月报送5条以上信息。

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及时反映本部门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报送的信息要注明来源、作者。

县政府办每月将信息报送量进行统计排名,呈报县领导,并向全县进行通报。

三、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公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互联网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报送、转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政治敏感性及版权纠纷的信息资料。

四、几点要求1.报送方式信息报送可以通过网站邮箱(#url#)或直接将所报信息电子版本送政府办信息中心。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0•【字号】黄政办函[2008]1号•【施行日期】200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08〕1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政府机关高效运转和政令畅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再次强调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政务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工作制度和规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要明确值班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充实值班工作力量,提高值班人员素质,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懂政策,熟悉业务。

值班室不得雇请临时人员和工人值班,不得以传达室、总机代替值班室。

要积极改进值班室工作条件,为值班室配备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各种必需的办公设施。

二、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

在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后,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3小时,属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事件信息,除特殊情况外,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上报。

同时,要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地方。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者遇到特殊情况时,县(市)区政府在向市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送信息。

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政府办公室主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部门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突发事件信息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27•【字号】并政办发[2005]11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5〕142号),加强政务值班,尤其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提高对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处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及时防范和化解突发公共事件,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政务值班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快速反应的要求,建立完善政务值班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设立专门的政务值班机构,配备相应的装备、设施,把政治素质高、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政务值班岗位,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有领导带班。

要不断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方法和传输手段,充分发挥政务值班机构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应急指挥作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及时报送和妥善处置。

三、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报送的有关时限规定。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如实向市政府报告。

报告采取书面方式以信息的形式报送,紧急情况可先通过电话等快捷方式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01.28•【字号】黑应急办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黑应急办发〔2019〕10号各市(地)应急管理局:为确保节假日期间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按照应急管理部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节假日期间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值班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值班工作。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应急管理部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值班值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节假日值班工作。

二、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敏感时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在位,相关职能业务科(处、股)室必须24小时随时待命。

坚决杜绝带班领导未在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等问题。

要严格按照事故信息报送规定,切实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

三、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各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根据职能转变,积极主动与气象、国土、水利、交通、林草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及时联动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高效协同、妥善处置。

四、加强值班工作保障。

值班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务必做好值班设施配备和值班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要切实改善值班条件,解决好值班人员休息、就餐等实际困难,为值班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要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节后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等工作。

关于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一次死亡 2 人以下(含 2 人)的事故(道路交
般 安
通一般事故指一次造成重伤 1-2 人;或轻伤

3 人及 3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

故损失 500-5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 50

元及以上的事故),或造成 30 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或重伤 10 人以下,或死亡、重伤共
10 人以下,或受灾 30 户以下的火灾事故。
六、未按照紧急信息报送的范围、标准和时限等要求报送信 息,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要求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附件:紧急信息报送相关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珠卫工〔2005〕21 号
各区卫生局,各直属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遵医 五院:
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后,各职能部门和 各区、经济功能区按照事故的类型, 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现 场应急救援工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分工与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职能 部门的职责分工相同。
启动预案及报告原则
事故后,立即启动《珠海市特大安 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事故类 型,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前线指挥部,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立即开展现场 抢险救灾工作。各区、经济功能区 和各相关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报市安监局,最迟不得超过 5 小时。
类信息,即发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况和问题;或带有苗头性、倾向性 的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要注意及时报送。
二、珠卫工〔2005〕21 号文规定的紧急信息属于政务信息报送范畴。对于未达到该文报送范围和标准,但属重要业 务工作的,如 30 人以下食物中毒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委局机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

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29•【字号】•【施行日期】2015.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黔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全面做好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禁脱岗现象。

各单位值班安排表要按规定在2014年9月29日下午16时前报州安委办。

二、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涉险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迅速报告,严禁迟报、瞒报。

相关部门要形成信息联动联报,防止误报漏报。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要确保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设施、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实行“零报告”制度。

10月1日至7日,州级24个专项检查组责任单位实行零报告,每日下午16时前报送州安委办值班室。

州安委办值班电话:8251665;传真:8226241。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及综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及综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及综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15•【字号】佳政办综〔2018〕13号•【施行日期】2018.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及综合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佳政办综〔2018〕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及综合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省、市政府及时掌握节假日期间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社会治安、节日消费、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值班值守等情况,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及综合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提前安排部署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17〕53号)、《中共佳木斯市委办公室、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佳办发电〔2017〕20号)要求,节假日放假前3天安排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并将值班和带班领导名单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查。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人员教育,确保信息灵通、联络畅通、设备运行良好;要安排熟悉情况和业务的人员值班值守,严禁聘用人员、退休人员参与值班;加强信息报送,遇到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二、认真检查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节假日期间,市政府应急办将不定时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领导是否在岗带班,值班人员是否24小时在岗在位,信息报送是否及时,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及时等情况。

各级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应急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节假日过后,市政府应急办将通报各部门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情况。

三、及时收集整理报送节日期间综合信息情况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节假日期间每日需报送社会经济综合情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于节假日期间每日16时前,将前一天本地区、本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网络舆情、消费市场运行及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等信息收集整理后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汇总整理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9.12.14•【文号】国办发[1999]98号•【施行日期】1999.12.1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从全国来看,政府系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做得是好的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为保证政府和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帮助领导同志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值班和信息工作重视不够,导致对紧急重大事件处置不力,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为改变这种状况,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故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政府值班和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在这种情况下,做好值班和信息工作,确保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是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值班和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办公厅(室)要把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大力加强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工作。

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灾情和疫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地区、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尽快将有关情况报送国务院,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三、进一步明确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国务院报送紧急重大信息负责,并督促值班人员和信息部门认真做好具体报送工作。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14•【字号】晋市政办[2011]24号•【施行日期】201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一、应急值班全面推进应急值班工作,进一步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值班管理体制:(一)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值班工作。

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要有单位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

带班领导要能够在岗处理值班事务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加强值班队伍建设。

要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本机关日常工作流程和值班业务的机关在编人员担任值班工作。

(三)规范值班工作秩序。

各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应急管理重点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值班电话畅通。

值班设主班1人,副班1人,实行主班负责制,副班协助主班工作。

如主班因特殊情况临时离岗,由副班承担主责。

值班人员要搞好值班交接,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职责。

(四)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根据省、市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值班制度,严格规范值班纪律和信息报送的程序和时限,做到规定明确、措施具体、制度上墙。

(五)加强值班室的硬件设施建设。

配备值班专用电话和值班设备(传真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和卧具等),确保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二、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和处理(一)报送主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工作,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率,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及时、准确的报送突发事件有关情况,有利于县政府掌握情况、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指挥调度各方面力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务必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制度和程序,切实解决少数单位应急值守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程序不规范、信息报送主体间缺乏有效沟通等问题,努力克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现象,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客观、真实。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一)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党群部门按照县委办统一安排在中心值班室值班,人大办公楼办公的单位按照人大办统一安排执行24小时值班,政府应急办公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单位、专业监测机构、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事业单位执行正常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将应急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县委办公室、政府应急办公室,确保应急电话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各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期间,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人和值班电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值班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网络。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及下属单位应急值守机构与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及下属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与报告网络,完善基层与下属单位信息报送员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精选模板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精选模板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应急办进一步加强值守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就加强值守应急、值班值宿、信息报送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值守应急工作,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特别是值守应急工作。

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过问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值班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把灾害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加强值守应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要抓好值守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值守人员必须熟悉本辖区、本部门工作业务及情况,熟悉应急处置程序,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传达处理。

要及时做好电话、传真、打印机等值班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遇有突发事件时,涉事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主动与相关单位配合,共同参与事件处置。

三、加强监测预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各项防范措施。

要对重点部位及设施进行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运行安全。

结合当前实际,要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准确地作出雨情、水情预警和信息发布,争取工作主动。

四、加强预案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要积极组织应急演练,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对各类应急信息的分析和研判能力,及时做好应急响应准备,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本辖区、本部门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4222155)报告,并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派出相关专业力量进行现场处置。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工作,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率,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及时、准确的报送突发事件有关情况,有利于县政府掌握情况、研判形势、科学决策、指挥调度各方面力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务必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岗位职责,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制度和程序,切实解决少数单位应急值守岗位职责落实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程序不规范、信息报送主体间缺乏有效沟通等问题,努力克服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现象,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客观、真实。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一)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

党群部门按照县委办统一安排在中心值班室值班,人大办公楼办公的单位按照人大办统一安排执行24小时值班,政府应急办公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单位、专业监测机构、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事业单位执行正常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将应急负责人联系电话报县委办公室、政府应急办公室,确保应急电话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各有关部门在突发事件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期间,执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人和值班电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值班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网络。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驻平区(市)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及下属单位应急值守机构与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基层及下属单位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与报告网络,完善基层与下属单位信息报送员制度。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
报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甘政办发[2000]1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1.07
【实施日期】2000.0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0]1号2000年1月7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1999年元月和七月,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1999]8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1999]103号),对我省政府系统的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和值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9年12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9]98号)。

通知指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有少数地区和部门值班责任
不明确,制度不健全,工作不落实,有时值班电话无人接。

迟报、漏报、瞒报紧急重大信息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对紧急重大事件处置不力,甚至造成了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

这些情况在我省各地、各部门也程度不同地存在。

为贯彻国办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信息是决策的基础和依据。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也十分繁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7•【字号】并政办发[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并政办发〔2012〕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务值班,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现根据《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4号)要求,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政务值班制度(一)24小时值班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值班机构,落实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遇突发事件、重要活动、重大会议和主要节假日,增加值班人员。

(二)领导带班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实行行政领导日常轮流带班制度,节假日期间24小时轮岗带班,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三)“零报告”制度。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每日将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重要情况、突发事件信息汇总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四)记录归档制度。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规范值班记录格式、内容,印制专用值班记录本,值班记录本与《值班信息》、《值班要情》、《要情处置与反馈》、《值班报告》等一并留存归档。

(五)督查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值班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值班(带班)履职是否认真、值班秩序是否正规、值班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二、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一)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1.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5•【字号】•【施行日期】2008.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落实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及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意见》(晋政发[2007]2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应急值班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19)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应急管理体制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23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王安庞代市长关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尽快组建应急机构,建立应急体系,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积极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各县(市、区)政府和部门的高效运转,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体系。

应急值班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全面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衔接的应急值班体系。

通过推进应急值班工作,建成覆盖各县(市、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值班体系,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值班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值班管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措施,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值班管理工作格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19•【字号】厦府办[2007]240号•【施行日期】200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7〕24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象屿管委会,火炬管委会,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今年来,市委办、市府办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国庆节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厦委办〔2007〕71和101号)等文件,对全市各单位的职守应急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

国庆节黄金周及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市委办、市府办组织有关处室对我市部分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抽查,从抽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但也发现个别单位值班制度不够落实,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夜间没有安排人员值班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值班工作,加强信息报送,特通知如下:一、务必保持通信畅通。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值班电话要保持通信畅通,无关值班公务尽量避免使用值班电话,使用值班电话尽可能长话短说。

值班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值班表排定后,值班带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值班工作进行检查。

特别是对重要的节假日、重大的活动期间要安排进行值班抽查,好的予以表扬,没有落实值班制度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认真做好交接班衔接工作。

值班人员值班时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落实上传下达工作,遇有紧急事件要及时向当天带班领导报告,并按领导的指示迅速做好传达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2•【字号】宝政办函[2011]89号•【施行日期】2011.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11〕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全省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培训会及全省突发事件趋势研判会精神,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现就进一步做好应急值守及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以来,全市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近一个时期,个别县区、部门和单位领导对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值班人员脱岗、信息迟报漏报问题时有发生。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保障政府系统联络畅通的运转枢纽,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

各县区、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分析当前各类突发事件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本县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部署,确保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到位、有序高效。

二、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主要领导和分管应急处置工作的负责同志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要选派年富力强、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值班,重要岗位及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充实值班力量,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

市应急办要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值守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和通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市政府领导。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陕西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8.26•【字号】陕卫办发[2013]261号•【施行日期】201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陕卫办发〔2013〕261号)各市、县(区)卫生局,厅直厅管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近日,我省个别市县医疗卫生机构出现迟报、漏报重大紧急信息的现象,直接影响了省卫生厅对事件的了解,造成了处置工作的被动。

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重申重大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要求和规定的通知》和原卫生部《卫生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卫生系统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把握重大紧急信息上报标准卫生系统重大紧急信息主要包括:重特大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重特大群体性急性中毒事件及其卫生应急工作情况,重大医疗事故以及发生在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事故情况,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医学救援信息,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由媒体或网络传播导致,可能或已经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媒体炒作的热点事件信息,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以及其他与卫生工作有关的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各市、县(区)卫生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此标准甄别重大紧急信息,认真做好重大紧急信息上报工作。

二、提高对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认识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是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础和依据。

各市、县(区)卫生局、各单位要加强对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认识做好重大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上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归口单位,规范工作流程,落实报告制度,并加强对基层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监督、指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公寓管理中心:
为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安全稳定状况,进一步加强并完善我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现将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安排如下:
1、全面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公寓管理员、学生干部要经常深入宿舍,通过思想交流了解学生动态。

2、实行值班制度,各系(院)设立固定值班办公室,每天安排一名老师值班,公寓管理中心每栋楼安排值班。

值班时间为晚6:00至次日早8:00。

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要在10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的要在10分钟内回电。

3、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公寓管理员、学生干部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对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必须做到第一事件上报,不得延误;
4、安排专人负责报送学生安全稳定信息,将值班办公室地址和固定电话、信息报送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通过OA发给学工部郭兴华;
5、信息报送员于每天下午4:00上报学生安全稳定情况和当晚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6、学生工作部从上周五开始安排相关老师,值班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学生工作部
2011年9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