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委发2009第721号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34-2016
( 7 ) 本 规 范 第 16.2.10 条 依 据 国 家 标 准 《 太 阳 能 供 热 采 暖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 GB50495-2009 第 5.3.5 条的规定。
(8)本规范第 3.4.4 条为绿色建筑工程涉及的建筑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子分部工程 验收方式的规定。
本规范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 筑节能中心)、重庆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本规范的实施 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有关资料 交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牛角沱上清寺路 69 号 7 楼,邮编:400015, 电话:023-63601374,传真:023-63861277),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部备案号: J13144-2015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234-2016Leabharlann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energy efficient public building(gre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3)本规范第 1.0.4、3.1.2、11.2.4、22.0.6、22.0.7 条内容分别依据国家标准《建 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第 1.0.5、3.1.2 条、11.2.3、15.0.5、15.0.5 条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最新基坑支护等级规定
基坑支护等级规定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创建日期:2009-7-21 信息来源:法规处文号:成建委发[2009]494号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结合近年来我市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对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2]712号)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2、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
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1号――关于2009年第十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1号――关于2009年第十四批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9.09.07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81号
•【施行日期】2009.09.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8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任绍江等581名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任绍江等58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附件:
任绍江等58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有关信息
山西省
辽宁省。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日期:2009-7-21实施日期:2009-8-1文号:成建委发[2009]494号发布单位: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2009-11-26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监测、检测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结合近年来我市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实际,我委对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成建委发[2002]712号)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2、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九年七月二十一日附件1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的管理,确保深基坑及毗邻建(构)筑物、地下设施、道路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及相关建设活动。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按《成都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1/T5026)规定的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一、二级的基坑工程(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见附件二)。
其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深基坑坑壁稳定和基坑周边环境安全所涉及的岩土勘察、地下水控制、支护结构设计、土方开挖施工、支护结构施工、涉及边坡稳定的坑底地基加固施工以及相关监测及检测等活动。
第四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对全市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根据职责权限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各区(市)县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例--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2011年5月最高检、监察部曝光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新华社北京5月17日电(记者周英峰)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于17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会上通报了20起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
1、北京市门头沟区建委原主任安凤奎在廉租房建设中受贿案2006年至2009年间,安凤奎利用职务便利,在该区廉租房及相关工程建设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50万元、港币28万元。
其中,为某公司参与开发建设门头沟区廉租房项目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45万元、港币28万元。
2010年12月16日,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
2、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怀志在地铁建设中受贿、贪污案2004年至2008年间,高怀志利用担任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天津地铁一号线工程招标、土地开发等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295万余元。
其中,在海光寺地铁大厦工程和洪湖里项目开发决策、资金运作等过程中为某公司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150余万元。
此外,高怀志还贪污公款人民币25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人民币405万余元。
2010年9月8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原助理巡视员顾旗章在土地出让中贪污、受贿案2006年至2007年间,顾旗章利用担任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石家庄市地产集团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高邑县瓮窑旧址建设土地复垦项目中,伙同高邑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通过虚报建设用地面积等手段,骗取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并将出售指标款转入由个人控制的账户,共侵吞公款人民币6156万余元,顾旗章实际占有1380万元。
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计人民币217万余元。
2010年11月29日,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成都市建筑业协会文件
成都市建筑业协会文件成建协[2009]6号━━━━━━━━━━★━━━━━━━━━━━关于表彰“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先进企业、优秀经理和优秀项目经理”的决定各区(市)县建委(局)、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2008年度我市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在5.12大灾面前表现出无私的精神,积极推动建筑业的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建筑企业、优秀经理和优秀项目经理,为我市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领军作用。
报经评委会严肃、认真的审查、评议。
决定授予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等67家建筑企业“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先进企业”称号、肖春山等56名同志“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优秀经理”称号、冯世全等150名同志“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优秀项目经理”称号(名单附后)。
为了表彰成都市2008年度先进企业、优秀经理和优秀项目经理的先进事迹,推动我市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成都市建筑业协会决定向成都市建筑企业先进企业、优秀经理和优秀项目经理颁发奖牌、荣誉证书,通报表彰,并号召广大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项目经理,向他们学习。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企业、优秀经理和优秀项目经理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荣誉证书和奖牌由协会统一制作,收取工本费标准:先进企业奖牌300元/个、优秀经理荣誉证书100元/本、项目经理荣誉证书100元/本,请于6月15日后到协会秘书处领取。
附:一、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先进企业名单、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优秀经理名单、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优秀项目经理名单成都市建筑业协会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主题词:表彰建筑业优秀决定--------------------------------------------------送:市建委协会领导发: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印300份存3份---------------------------------------------------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先进企业名单1. 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2. 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炉窖工程分公司3.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驻西南(成都)办事处4.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5. 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成都分站6.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 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8.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9. 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10.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11. 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12. 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13. 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4. 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5. 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16. 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7. 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8. 成都建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19. 成都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 成都民正建设有限公司21. 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22. 成都市金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 成都市信高工业设备安装公司24. 成都市金牛区大正建筑工程公司25. 成都市宏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6. 成都市金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7. 四川泰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8. 成都市成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9. 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30. 四川竞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31. 四川鸥鹏建筑工程公司32. 成都市龙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3. 成都龙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34. 成都市龙泉驿区驿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5. 成都市温江天府建筑有限公司36. 成都市东方金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7. 成都金宇电力有限公司38. 四川省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9. 成都市新都区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0. 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41. 四川大陆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2. 成都市新都公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3. 成都市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4. 成都市新都桂林建筑工程总公司45. 四川永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 成都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 成都市华兴建筑工程公司48. 四川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9. 四川省崇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0. 四川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 成都市恒升建筑有限公司52. 四川省成都市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3. 成都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54. 成都市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5. 四川省彭州市建筑工程三公司56. 彭州市兴华建筑工程公司57. 四川楠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8. 四川新蜀建筑有限公司59. 四川振华建设有限公司60. 成都市蒲江七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1. 四川省锦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2. 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63. 四川福光锦官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4. 四川省蜀通建设总公司65. 四川省仁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6.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67. 四川东正建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优秀经理名单1. 肖春山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工程分公司2. 肖柏林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机械电气安装工程分公司3. 万明海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炉窖工程分公司4. 朱文汇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5. 赵翔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 章维成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7. 李伟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8. 李健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 赵立春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10. 徐云四川省场道工程有限公司11. 雷文利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2. 梁明礼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3. 刘晓林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14. 廖晓东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5. 杨润林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6. 李显之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17. 李能成都市青羊市政工程公司18. 沈斌成都市信高工业设备安装公司19. 李大德成都市金牛区大正建筑工程公司20. 刘家银成都市宏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1. 吴杰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2. 任强成都金宇电力有限公司23. 李井志成都奥利建筑有限公司24. 廖兴其四川大陆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5. 黄波四川省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6. 陈华波成都市新都桂林建筑工程总公司27. 尹显仁四川永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 李春晓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29. 徐光友成都市新都区第十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 唐平亮成都市新都公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1. 蔡洪成都市宏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 刘念辉四川竞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33. 谢合勇四川鸥鹏建筑工程公司34. 刘峻成都龙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35. 胡毅成都市龙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 邓纯成成都龙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37. 王军成都市龙泉驿区驿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38. 杨杰四川省邛崃市邛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 林祖培四川振华建设有限公司40. 朱启顺成都市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1. 段太星成都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2. 罗万水四川省成都市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3. 邓强四川省彭州市建筑工程三公司44. 王远术成都市恒升建筑有限公司45. 张容青成都兴达建设实业有限公司46. 晏世德成都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7. 宋贵云成都贵豪建设实业有限公司48. 薛长明成都东升兴旺建设有限公司49. 邓玉良成都市双流达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50. 叶含东成都市银屏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1. 陈伯林成都市蒲江兰天建筑有限公司52. 张锦辉四川省锦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3. 罗明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54. 杜一心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55. 但玉林四川省蜀通建设总公司56. 王拥军四川省仁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企业2008年度优秀项目经理名单1. 冯世全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2. 杨献生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3. 陈庆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4. 孙成友中冶成工建设有限公司5. 李健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6. 张锦成中建六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7. 朱承铭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8. 赵玉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9. 杨毅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0. 蒋怀银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1. 冯伟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2. 吴鹏程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3. 张心一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4. 卢歆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5. 谢勇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6. 王建宏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17. 欧东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18. 张学勤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19. 谢辉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20. 唐华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21. 晏毅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22. 苏小江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23. 邹杰四川省第三建筑有限公司24. 林小俊四川省第三建筑有限公司25. 赵建秋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26. 施利平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27. 魏朝堂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28. 王之富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29. 赵鹏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30. 李万培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31. 潘京山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32. 彭勇成都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33. 李文波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34. 唐洪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35. 陈贵良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36. 杨中原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37. 王书军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38. 杨霖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39. 汤明松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40. 侯开田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41. 廖华林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42. 曾在勇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43. 刘常斌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44. 谢开军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45. 刘志勇成都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46. 黄刚杰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47. 吴国荣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48. 庄顶昌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49. 李强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50. 马超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51. 林红兵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53. 李准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54. 罗德友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55. 周强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56. 乔文伟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57. 王跃江成都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58. 杨建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59. 杨金渝成都市第八建筑工程公司60. 薛秀芳成都市第九建筑工程公司61. 吴贤俊成都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62. 高仁永成都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63. 王继伟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4. 周昌伟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5. 刘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6. 林厚全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67. 周中成成都市青羊区建筑工程总公司68. 何东成都市青羊市政工程公司69. 张亮成都市青羊市政工程公司70. 谢文东成都市博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1. 王建华成都精之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72. 刘彬成都协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74. 刘凯四川开来建设有限公司75. 王亮成都市信高工业设备安装公司76. 邱小平成都市信高工业设备安装公司77. 肖镝成都市信高工业设备安装公司78. 陈忠良成都市信高工业设备安装公司79. 李大林成都市金牛区大正建筑工程公司80. 王震四川方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 张波四川方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 高俞四川方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3. 何荣华成都市成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84. 周水先成都市成华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85. 范建国成都市东方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6. 雷开智成都市温江天府建筑有限公司87. 陈丛光成都市温江区万春建筑有限公司88. 李志明成都金宇电力有限公司89. 李建辉成都海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0. 付朝贵四川省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1. 杨少荣四川省煌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2. 陈道旭四川省新都建筑总公司93. 舒国云四川大陆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5. 肖盛春成都市新都桂林建筑工程总公司96. 杨道宇四川永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7. 李嘉晟四川永发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8. 黄太明成都市龙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9. 叶火生成都市龙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刘大超成都市龙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1.叶正国四川竞辉建工有限责任公司102.李忠四川鸥鹏建筑工程公司103.胡其林四川鸥鹏建筑工程公司104.邹琼芳四川鸥鹏建筑工程公司105.陈建荣成都兴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6.宋忠平成都市建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7.曾小静成都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8.李云德成都永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9.邓文四川双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0.漆强成都市欣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1.张万全成都华阳建筑股分有限公司112.杨光平成都市华兴建筑工程公司113.李耀辉四川省邛崃市邛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4.严俊四川振华建设有限公司116.何建新四川省崇州市蜀西建筑工程公司117.吴建华四川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8.张昌宗四川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9.张德华四川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0.柳福均四川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1.杨德志四川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朱琼瑶成都市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3.万启良成都市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4.朱菊伟成都市九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5.张登勋成都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6.段太星成都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7.向前敏成都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8.施建涛成都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29.叶光伦成都鹏远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30.杨修良成都市恒升建筑有限公司131.汪德全彭州市兴华建筑工程公司132.胡仰元四川省成都市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雷国富四川省成都市固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4.付进彬四川新蜀建筑有限公司135.刘良四川新蜀建筑有限公司137.袁希才四川省锦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8.张远强四川省锦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9.彭尚鸿成都市蒲江七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0.刘自强四川省仁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1.陈晓君四川省仁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2.袁毅四川省仁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3.王德辉四川省仁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4.李城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145.李文峰四川省住业建设有限公司146.曾树先四川福光锦官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7.王继攀四川省蜀通建设总公司148.王永军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149.许文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150.章模英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2009-12-21京建施〔2009〕841号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适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相关规定。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
本文来源: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网站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颁布日期:2007-1-12实施日期:2007-2-1文号:成建委发[2007]21号发布单位:成都市建委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现将《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2、施工现场临时轻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主体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3、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固定式钢梯、斜梯、栏杆、平台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表4、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5、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竣工验收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二○○七年一月十二日附件1: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与使用。
本规定所称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指建筑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由冷弯薄壁型钢、圆钢和角钢构成房屋主要受力结构,且屋面、墙面及楼面采用轻质材料组成的临时性房屋。
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活动用房的监督管理,委托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具体实施锦江、青羊、金牛、成华、武侯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的监督管理。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的监督管理,可委托当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屋设计资质,应根据使用场地条件、使用功能、荷载大小及设备安装等要求,对结构体系的各构件进行设计计算,绘制细部构造加工详图及安装详图并对地基承载能力提出要求。
3物料提升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B13徐州达盟九里景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物料提升机安全)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建设厅监制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m2)层数层高(m)檐高(m)物料提升机数量16 2.8 4徐州达盟九里景秀工程(上述内容参照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或《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
1.2资质、资格审查审核建筑起重机械拆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2.1物料提升机的拆装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应的安装和拆卸业务(注意承包工程范围应符合规定)。
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起重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12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800KN.M及以下塔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60吨及以下起重机和龙门吊的安装与拆卸。
1.2.2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附着,必须由同一家拆装单位完成。
1.2.3劳务分包企业不得租赁起重机械用于工程建设。
1.2.4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1.3方案审查1.3.1项目监理部对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1)拆装单位编制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的9.1.3]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安装位置及示意图4)专业安装、拆除技术人员的分工及职责5)辅助安装、拆除起重设备的型号、性能、参数及位置6)安装、拆除的工艺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7)主要安全装置的调试及试验程序说明:物料提升机任意部位与建筑物或其它施工设备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0.6米,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JGJ88-2010的9.1.5)电压(kv)安全距离<1 10 35 110 220 330 5001.5 3.0 4.0 5.0 6.0 7.0 8.5沿垂直方向1.52.03.54.0 6.0 7.0 8.5沿水平方向(3)起重机械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手续: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由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0年3月1日起新开工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2010年3月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年3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的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预结算.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三、原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目表》同时废止。
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
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陕西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1总则1.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9.07.27•【文号】建质质函[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质函[2009]4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340号)的要求,我部定于今年8月中旬开始,组织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一)检查省份为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自治区除外)。
每个省抽查3个城市,除省会城市外,另抽查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各1个;(二)检查重点是在建住宅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三)每个省抽查6个在建工程,包括3个住宅工程、2个公共建筑工程和1个市政桥梁工程。
其中,省会城市抽查3个工程,地级城市抽查2个工程,县级城市抽查1个工程。
二、检查内容(一)各地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开展工程质量检查或巡查、抽查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进行查处的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处理情况等;(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情况;(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
三、检查依据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工程技术标准。
四、检查时间安排本次检查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为北方地区,共分8个组。
检查时间为2009年8月13~22日,共计10天。
第二批为南方地区,共分7个组,检查时间为2009年9月1~10日,共计10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21号――关于房地产估价师初始、变更、延续、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21号――关于房地产估价师初始、变更、延续、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9.06.04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21号
•【施行日期】2009.06.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321号)
关于房地产估价师初始、变更、延续、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孙田霞等47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许可条件、赵亚群等80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许可条件、张树奇等73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许可条件,现准予注册。
虞立等2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的条件,现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
1、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
3、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4、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附件1
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共47人)
附件2
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共80人)
附件3
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共147人)
附件4
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共2人)。
主体结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1编制依据 0各级政府及业主文件 0强制性规范标准 (1)2工程概况 (2)设计概况 (4)香山站结构尺寸 (8)3施工总体安排 (10)施工节段划分 (10)平面施工顺序 (12)断面施工步序 (12)4施工筹划 (12)技术准备 (12)施工现场准备 (13)劳动力计划 (13)材料准备 (14)材料要求及进场检查验收 (15)机具设备 (16)施工计划周期 (17)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18)5板体系设计及主要施工方法 (21)设计范围 (21)模板与支架系统设计 (21)模板支撑体系 (21)设计检算范围 (21)设计检算原则 (21)设计参数 (21)墙体与顶板模板施工 (23)侧墙模板 (23)中板、顶板模板 (25)梁模板施工 (29)柱模板 (29)单双层结构分界侧墙位置 (30)盾构洞门 (30)其它部位 (31)6支架、模板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1)侧墙三角支架施工技术要求 (31)碗扣式支架施工技术要求 (32)支架材料要求 (32)支架搭设 (33)搭设步骤及要求 (34)质量控制 (35)模板支架验收程序 (36)支架拆除 (38)模板施工技术要求 (39)模板的加工 (39)模板安装 (40)模板拆除 (42)混凝土施工 (43)混凝土浇筑顺序 (44)混凝土养护措施 (45)7模板支架雨季及冬季施工方案 (46)雨季施工方案 (46)冬季施工方案 (46)8模板支架监测措施 (50)模板支架搭设时检查措施 (51)模板支架搭设时监测措施 (53)高支撑模板支架使用时监测措施 (53)模板支架拆除时监测措施 (54)9危险源识别 (55)10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措施 (57)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7)主要人员及部门职责 (58)安全措施 (61)冬期施工安全措施 (62)项目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64)施工安全管理管理措施 (65)管理制度 (65)安全纪律 (66)安全教育 (66)安全检查 (67)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67)质量措施 (70)组织质量管理 (70)建立质量责任制 (70)加强对工班组的考核 (70)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70)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70)过程控制三检制度 (70)混凝土浇筑控制措施 (71)混凝土表面局部存在麻面现象 (71)混凝土表面局部存在小蜂窝现象 (71)施工缝处存在漏浆现象 (72)施工缝及模板拼缝处错台现象 (73)涨模现场 (73)11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 (73)环境及文明保护保证体系 (73)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 (74)12应急预案 (76)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76)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 (76)预防与预警 (80)工程意外、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方案 (80)模板支架坍塌应急预案 (80)高处坠落应急救援预案 (81)处置火灾事故预案 (82)物体打击应急预案 (83)触电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83)起重吊装应急救援预案 (84)汛期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84)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84)安全通达设置 (85)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 (88)报警信号和通讯 (89)应急程序及行动方案 (90)紧急情况发生和上报程序 (90)应急处置 (91)应急保障 (94)13附件 (95)附件1:顶纵梁模板碗扣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95)附件2:中纵梁模板碗扣钢管高支撑架计算书 (101)附件3:侧墙模板计算书 (108)附件4:侧墙三角支架模板体系验算(底板侧墙) (113)附件5:负一层外侧模板支架支撑架计算书 (117)附件6:侧墙模板计算书(端墙) (121)附件7:碗扣钢管楼板模板支架计算书(顶板) (126)附件8:碗扣钢管楼板模板支架计算书(顶板1m) (133)附件9:碗扣钢管楼板模板支架计算书(板厚 (140)附件10:柱模板支撑计算书(400*1600) (145)附件11:柱模板支撑计算书(700*1400) (152)附件12:3m*侧墙钢模板计算 (159)附件13:香山站施工段划分及施工顺序平面图 (161)附件14:香山站中板支撑体系平面布置图 (161)附件15:香山站顶板支撑体系平面布置图 (161)香山站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编制依据各级政府及业主文件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254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国务院令第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2010]5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成地铁建〔2012〕37号《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成地铁发【2012】39号文《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工程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最新的成地铁发【2012】40号文《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成地铁建〔2012〕37号《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成地铁建〔2013〕138号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137号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重特大危险源开工条件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成都地铁公司处置地铁事故灾难综合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安全管理的通知》成建安监发[2012]19号成建委发[2008]101号《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实施意见》成地铁建【2012】24号《成都地铁投融资项目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成建安监发【2014】29号文《关于加强模版支撑体系及构配件安全管理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69号成都地铁公司建设分公司关于发布《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工地应急抢险物资标准配备清单(暂行)》的通知《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首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香山站主体结构施工图》《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首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香山站主体结构防水专册施工图》《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首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香山站车站主体建筑图》《成都地铁1号线三期首期工程施工图设计香山站主体围护结构图》强制性规范标准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3)《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6)《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10)《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1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1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16)《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17)《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1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1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20)《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2003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2)《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23)《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2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程》(GB50720-2011)2工程概况香山站为1号线三期首期工程南段第四个车站,站后设置双停车线,为小交路折返站。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1 2 6 7 2009版 1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2009版 1、2、6、7章2009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 1、2、6、7章)第一章总则National Technical Measures for Design of Civil Construction Electric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 Safety Supervision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the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CHINAINSTITUTEOF-BUILOINESTANOAROOESIGN&RESEARCH 关于发布《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的通知建质[2009]12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为了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证和提高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我部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年版)作了第一次修编。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包括《规划·建筑·景观》、《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建筑产品选用技术》和《防空地下室》分册,经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o九年七月二十日前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年版)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一套大型的、以指导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为主的技术文件,是对《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3年版)的首次修编。
在此,特向“2003年版技术措施”的编写组和审查组全体成员以及参编单位致以真挚的敬意,并由衷感谢他们作为“2009年版技术措施”的顾问组成员对本次修编工作所给予的积极支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09]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办发〔2009〕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成委发〔2008〕3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项目储备库,为灾后重建、扩大内需和试验区建设提供项目支撑,现就加强我市项目储备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管理(一)项目储备库的建立。
项目储备库分为全市项目储备库和项目储备子库。
成都市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全市项目储备库管理平台。
项目储备库实行统筹管理,分级组织实施。
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项目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负责本行业和本地区项目储备子库建设和管理,并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做好相关工作。
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要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及信息报送工作,其中农业项目由市农委负责收集、策划和包装;工业项目由市经委负责收集、策划和包装;服务业项目由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收集、策划和包装;基础设施项目由市交委、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信息办等部门负责收集、策划和包装;社会事业项目由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等部门负责收集、策划和包装;创业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收集和策划;各区(市)县政府负责收集、策划和包装本地区各类建设项目;市属国有投资公司负责策划、包装本公司业务范围内建设项目。
《四川省招标投标法规文件保留目录》
19
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川交函〔2018〕631号 川交建便〔2018〕46号
成办发〔2018〕38号 成办函〔2016〕169号
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成办函〔2019〕4号
21 关于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承诺制后招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发改招投标〔2017〕732号
原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第2页
备注
类别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制定单位(起草单位)
30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监管局等5部门关于在高新区范围内试行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两阶段”备案制度的通知
成高经发〔2018〕84号
原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与安全生产 监管局
31 关于加强武侯区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成武发改〔2019〕55号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中共四川省委编办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备注
类别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4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建设 有关事宜的通知
25
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 理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721号
26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国家投资 项目执行标准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
成建委〔2018〕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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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721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成办发[2009]48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包与承包范围的管理,防止在工程承发包中利用标段划分肢解工程、以不合理资质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的发包和承包活动应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项目业主在实施项目招标时,应按照国家资质管理的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承包企业的承包能力合理划分标段,方便施工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不得将工程化整为零、随意肢解、规避招标。
二、房屋建筑工程应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标段,项目业主不得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地下和地面以上部分割裂划分标段分别发包,或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应随总承包招标一并进行,不得肢解发包。
总平市政和园林绿化、建筑幕墙、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及需先于主体建筑开工的深基坑工程,项目业主可单独发包,但应在
总承包招标时明确发包方式、范围和履约责任。
在一个总承包标段内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划分标段,严禁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
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可分为主体工程(道路排水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及专业工程(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但道路工程路基和路面不得分别发包。
主体工程应根据工程特性按照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划分招标标段,道路工程一般按照长度(桩号)划分,桥梁、隧道工程原则上以座为单位划分(长跨度桥梁、隧道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划分),每一标段的划分规模(招标控制价)不得低于5000万元。
给水厂、污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房屋建筑工程标段划分原则划分。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各类城市管道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桥梁工程等,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应随总承包招标一并进行,不得肢解发包。
专业工程中交通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业主可单独发包,但应在总承包招标发包时明确发包方式、范围和履约责任。
在一个总承包标段内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不得再划分标段,严禁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
四、在总承包招标时,不能同时与主体工程一并招标的专业工程应由招标人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施工总承包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及总承包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依法进行专业分包招标,专业分包招标结束后,由总承包单位与专业承包单位依法签定分包合同。
政府投资项目暂估价应经过评审中心的评审。
五、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但建筑工
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专业分包的工程内容必须在工程总承包投标时予以事先明确,并在总承包合同中予以约定。
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项目业主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交他人施工的,属于转包行为。
六、对项目业主单独招标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业主应在总承包合同和专业工程施工合同中分别明确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专业工程由总承包企业统一协调管理,专业承包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向总承包企业交纳总承包服务费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费。
对项目业主单独招标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专业承包企业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七、项目招标发包时,总承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资质条件必须达到国家资质标准,不得化整为零规避资质要求,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招标人不得将总承包资质范围中已包含的专业工程作为招标的附加资质条件;有多种资质要求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设置联合体投标资质条件时,应分别满足相应总承包和各专业承包的资质标准要求,不得拒绝和排斥符合资质条件的联合体投标;不得利用联合体招标方式降低资质标准、规避资质要求。
八、承发包双方在依法签定施工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本及附件送工程所在地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合同中应明确所包含的专业
工程内容和范围,列明总承包合同未包含的专业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发承包双方依法对合同另行补充和变更的,应在签定补充或变更合同(协议)后7日内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合同补充或变更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商品砼和预拌砂浆采购合同、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合同以及由业主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合同的备案,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合同送当地合同备案部门备案。
对项目业主直接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其采购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单价、合价应在施工合同中列明,并进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合同总价内。
项目业主不得将其直接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分离在施工合同以外。
九、相关监督部门要按照相应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
招标监督机构对工程招标行为和标段划分要严格监督,对违规招标发包的项目不得办理招标备案、合同备案;施工许可核发部门要严格按照招标备案内容发放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施工许可内容实施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备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施工许可的内容办理备案手续。
相关监督部门发现违规招标发包、擅自施工、与施工许可内容不相符合及存在其它违法施工行为的工程项目,应及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调查处理并记入相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十、本通知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城乡建设发包与承包△管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