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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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进方案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有效连接国际贸易、运输和监管等环节的公共服务平台,其建设及高效运行对完善口岸管理服务功能、提升外贸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抢抓“一带一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按照《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的框架意见》(署岸函〔2016〕498号,以下简称《框架意见》)要求,依托电子口岸建设基础,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口岸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坚持贸易安全与便利并重,优化口岸管理和服务机制,促进口岸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沿海沿边地区和各省(区、

市)的协同发展,营造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将打造为西部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高地。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省政府统筹协调推动,口岸管理和服务部门积极参与,共同建立“单一窗口”建设协作配合机制。将“单一窗口”建设纳入有关部门(单位)工作发展规划,实行共建、共管、共享,通过“单一窗口”实现政府高效管理与服务。

协同治理。满足口岸管理部门执法监管要求和服务部门的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口岸管理和服务部门职责,推进综合执法和优化服务。

便利企业。以实现贸易便利化为目标,通过简化单证格式和数据标准,减少数据重复录入,优化口岸业务流程,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奔波,突破时间和空间限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规安全。统一技术架构,统一数据交换共享和接口标准,统一规基本功能;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运维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创新驱动。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制度创新为重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口岸通关业务深

度融合,高标准建设“单一窗口”,不断深化“单一窗口”应用,实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依托电子口岸建设基础,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成为贸易和物流企业等通过“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符合口岸管理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口岸管理和服务部门将处理状态(结果)通过“单一窗口”反馈给申报人的标准性平台,口岸管理和服务部门依法依规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持续优化国际贸易链条主要环节资源,使“单一窗口”逐步成为口岸管理和服务部门面对企业的主要接入服务平台。将“单一窗口”建设成为促进国际贸易发展供应链环节参与各方的支撑性平台,强化系统间互动及可操作性,不断优化通关业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提升全省外贸便利化水平。

二、总体构架

在《框架意见》的指导下,结合国家口岸办统筹推进“单一窗口”基本功能建设基础,按照1个中心(数据交换中心)、2个体系(支撑体系、标准体系)、3项配套(配套国家战略、自贸试验区和跨境电商)、4大服务(口岸政务服务、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口岸特色服务)的总体构架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总体结构的设计和完善上,一方面要做好国家“单一窗口”标准版的部署推广工作,另一方面要开展电子口岸物流申报云系统、电子口岸物流服务云系统、原产地签证综合服务系统、口岸政务联动云系统、全景信息查询系统、移动应用服务、“单一窗口”金融服务系统、国际贸易供应链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建设。

三、工作容

(一)一个中心。按照“单一窗口”功能需求,开展电子口岸数据交换中心的升级改造,建设“单一窗口”数据交换中心。使用标准化的数据元和接口方式,建立起与各方相连的数据交换通道,满足企业一次性提交相关信息和单证需求,方便管理部门对提交的信息数据进行一次性处理、反馈,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促进全省口岸物流信息充分共享,服务多式联运协同,推进跨区域通关和口岸物流协作。

(二)两个体系。

1.支撑体系。在电子口岸建设基础上,按照万兆网络流量标准,增加网络设备,升级服务器;增加集中存储,虚拟化存储和计算资源;增加防火墙、堡垒机、安全监控等安全设备及软件。保障“单一窗口”平台及海关、检验检疫等联检单位网络通道安全。

2.标准体系。参考国际标准和国家层面“单一窗口”标准体系建设方式,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简化与标准化。按照国家口岸办的统一部署,统一数据管理规、统一认证、统一数据接口标准、统一信息安全规、统一运维保障体系等。促进监管部门协调统一、共建共管,编制定义明确并经简化处理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元目录。

(三)三个配套。

1.国家战略配套。依托国家“单一窗口”,进一步拓展我省“单一窗口”的功能和数据通道,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和长江经济带区域“单一窗口”的互联互通。

2.自贸试验区配套。配合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工作,根据自贸试验区创新政策,复制推广其他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开发配套功能,创新服务于自贸试验区。涉及系统建设主要包括自贸试验区专用服务平台。作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官方的配套业务版块,实现自贸试验区企业备案、外贸相关资质管理、进出口货物物流申报功能;实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自贸试验区监管功能创新;在“单一窗口”原有业务基础上,拓展自贸试验区特色服务功能,打造符合自贸试验区业务运作体系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用信息化手段助力自贸试验区蓬勃发展;实现自贸试验区国际会展检验检疫监管功能创新,进一步服务会展经济发展。

3.跨境电商配套。结合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工作,根据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创新政策,整合功能;积极服务于跨境电商企业。涉及系统建设主要包括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依托跨境业务体系,利用数据交换中心实现企业与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管理部门相关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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